Re: [討論] 我猜王義川接下來的動作大概會是
※ 引述《imgkiller (無血之大戮)》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我猜王義川接下來的動作大概會是
: 時間: Wed May 29 11:18:47 2024
:
: https://tinyurl.com/t9we3uvs
:
: 中華電信賣的服務啊
:
:
: 人潮客群分析 -
:
: 整合雲端運算、大數據分析及行動定位等技術,提供人潮分析、客群分析、活動分析等服: 務。
:
: ---
:
: 請問用大數據服務違法嗎?
: 而且除了定位,可以使用客戶的年齡,性別等資料
:
: 王義川好像說兩群人不一樣。
: 基本拿年紀分佈,加其它特徵,就可判斷出這是不同的兩群人啊
: 頂多這個結論嫌武斷,這就是他吹噓的部分。
:
: 但王義川確實還是犯錯了,透漏大數據分析的手段給政敵,以後大家都學會了
:
你這個就是在偷換概念啦!
那天某S就說出了最關鍵的問題了。
辦法是人想的(小草肯定想不出來):
數據代碼AAAABCDEFGHIJ
AAAA=門號代碼(非門號自身) B=年齡 C=性別 ....以下自行舉例帶入
你只要數據代碼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即不違反個資法
之後只要比較三次的數據代碼不就做到了且不違反個資法是吧!!
那我們就以新北耶誔城的統計來說明,如何做去識別化的動作。
一般演算法可能會這樣寫!
1.先把收集到的數據碼進行再去識別化的動作。(門號代碼刪除,就個資法來看,你不能
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取得)。
法規參考如下:
我國個資法第2條第1款定義須受本法規範之「個人資料」為「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透過本條文義之反面推論可以得知,透過一定程度之加工或技術處理,使個人資料喪失直接或間接識別之可能,破壞資料之個人屬性後,該資料即非為個資法所保護之客體。
2.然後在將這份母體資料依需求進行排序統計。
這裡分析的是,不同年齡層,在特定時間點(耶誔節前後),到特定場域(板橋火車站)進出
的流量。
注意喔,因為原本了母體資料刪除(可直接或間接能辨識的)手機門號代碼後,再匯集成
新的母體進行統計分析,這才是真正的去識別化運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99.212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HatePolitics/E.RQg12vF3d4_M
: 推 snakei14702: 感覺你蠻適合回歸祖國的 211.23.79.225 05/29 11:20: → hamasakiayu: 年齡跟性別能拿到?政黨傾向也可? 114.24.65.249 05/29 11:20: → imgkiller: 一群是95%男性 20~40歲,一群50%男性 1.170.99.212 05/29 11:21: → a5687920: 怎麼知道是不是小草? 180.217.128.40 05/29 11:21: → imgkiller: 15到60歲,我説這兩群人不一樣奇怪嗎 1.170.99.212 05/29 11:21: → imgkiller: 甚至每個鄉民都能得出這結論,519的小 1.170.99.212 05/29 11:22: → carbomd: 年齡性別電信公司應該都有紀錄,政黨傾向 107.179.234.85 05/29 11:22: → imgkiller: 草沒女性。當然是兩群不同人 1.170.99.212 05/29 11:22
問題來了,如果依上面的程序所寫出的演算法,是沒有辦法比對出,這個群是否在同一個
地方,或是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時間產生的流量的。
: → carbomd: 不太可能,買手機不會登記. 107.179.234.85 05/29 11:22: → imgkiller: 去哪個場合,就等於政黨傾向啦 1.170.99.212 05/29 11:23: → imgkiller: 大數據分析本來就不求個別精確,他是看 1.170.99.212 05/29 11:23: → imgkiller: 整體 1.170.99.212 05/29 11:23: 推 lrk952: 很奇怪吧,5/19總人數少很多,怎麼確認不 114.26.159.35 05/29 11:23: 推 sln5112: 小草喔 看臉不就知道 101.9.195.68 05/29 11:24: → lrk952: 是同一群人,然後又來一堆女性? 114.26.159.35 05/29 11:24: → imgkiller: 我說我519去民進黨總部,政黨傾向明擺 1.170.99.212 05/29 11:25: → imgkiller: 著。大數據本來就是要靠邏輯連連看的 1.170.99.212 05/29 11:25: 噓 ozjucka: 還有人拿這套說法護航阿 腦子放冰箱了嗎 125.229.75.32 05/29 11:25: → afacebook: 你可以去住中國,太平洋沒加蓋 136.23.34.73 05/29 11:25: → imgkiller: 從垃圾中找出有用的分析或推斷 1.170.99.212 05/29 11:26: 推 cerberi: 我真的由衷希望王是在唬爛 不然太可怕了 114.136.6.108 05/29 11:26: → imgkiller: 中華電信賣的服務耶 XDDDDD 1.170.99.212 05/29 11:26: → imgkiller: 科技業早就一堆公司,天天在研究大數據 1.170.99.212 05/29 11:27: → imgkiller: 王的這個真的算小兒科,就這.... 1.170.99.212 05/29 11:27
我是勸你不要再拗了!
基本上中華電信會告訴你,他們在做去識別化時,會將關鍵性能回朔查詢到個資的項目一
一刪除。
我國個資法第2條第1款定義須受本法規範之「個人資料」為「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透過本條文義之反面推論可以得知,透過一定程度之加工或技術處理,使*[1;33m個人資料喪失直接或間接識別之可能,破壞資料之個人屬性後,該資料即非為個資護之客體。*[m
我國的個資法就明令要求,你在去識別化後,都不得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取得個資。
這個去識別化後,即使是電信公司,都沒有辦法幫你回朔原始的個資。
是沒有辦法,不是不應該去做還是不能做,這個去識別化後,是不可逆的。
--
所以如果王不是唬爛嘴,那王等於是直接
從電信公司取得原始數據,然後做分析比
對? 是這意思?
新北耶誕城有做問卷
我自己是有點殊難想像,這麼誇張
所以王只要資料來自電信公司 那就跟你說
一樣 其它的則是他自己分析的方式
你可以說他分析的方式腦補太多
你這個說法不對喔! 你拿5/19日的母資料和5/24的母體資料比對是可以比對,但是你怎麼比對出是不同的群 體差異性。這種說法和王義川原始的講法,是不同的。
政論節目 我以為都是set好的娛樂節目
說他可以超越電信公司的資料 那就多了
所以藍白去告了沒?
黃國昌直接跟法務部告發了喔
好了 過關了
以王過去的調性 很難想像他做這樣專業的
原來法務部可以受理
的事情。
拜託王一定要是唬爛 這不可能是真的
原來法務部長會受理分案
這個推論合理
這當然不可能是真的 電信公司花幾百億的
國會改革就是要查這種垃圾共產黨人。
的東西 是可以其它人隨便張口就拿的嗎
看他是什麼人,國安局局長可能可以,警政單位可能會做,但是人家只會做,不會說。
刑法228條
王不可能唬爛,不然民進黨政權都是騙來
的
王最多就是可能加了自己分析數據的方式
就像一份民調 大家靠自己加權
有違法行為檢察官本來就能主動偵查
加出來有的人是真的 有的人是假老二
沒看到法務部長等同檢察官
法務部長不能自己查,但是他有檢察署阿
違反個資法是公訴罪喔,王義川要交代,他的電信資料來源。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5/29/2024 12:36:13可悲狗川,這種垃圾水準還好意思找
國昌辯論喔,找國昌辯論的不是被詐騙
,上節目說謊,前科打警察,還有嗎?
王已經說了 他是來是電信公司的方案
你還是搞不清我說的,我就問一句,你手機的數位代碼,有什麼欄位可以最快的識別不同 場域出現的重覆率?
https://imgur.com/RpMRfvH以這個例子,他是在同一個時間點,去擴大分析訊號移動的狀況。 但是他一樣沒有辦法分析某特定群體,在不同時間點出現的狀況。
王義川只是一般老百姓ㄟ
上頭交辦偵辦,這個叫政治辦案
自己自爆有犯罪嫌疑
重點王他應該沒有公職身分 很難凹
然後拿耶誕城來圓,今天就被新北市府打
臉了
好好笑的推論XDDDD
就問你一個政黨是如何拿到國營企業的
資料XD 花錢買的嗎XDD
如果有人上節目說殺了人 檢察官可不可以
主動偵辦?
你我在座之人,有合法管道能做到跟王一
樣的資料內容嗎?
重點不是單純針對青島東這次的,他還比
總而言之,藍白還沒去告發嗎?
之前太陽花的,這種太可怕
國昌有直接跟法務部長告發了喔
黃國昌告發了阿
怎麼一直跳
還是你覺得要去法院按鈴才叫告發
國昌告發的新聞很新,可能還沒跟上
沒去報警都不算告發就對了
是要問多少次有沒有人告發 笑死
十之八九就是王義川腦衝或口high
DPP哪會搞這種小手段?
只是想炫耀吧 結果自爆了 笑死
剛剛國安局被徐巧芯歡到說民營很多在賣
原來法務部長可以受理告發喔,學習了
你太認真了,ptt網軍只會罵人
法務部長職務沒有在受理告發喔
你都只能說如果依照xxx是無法比對
那有確定是依照xxx了嗎?
如果綠川還要硬拗 民進黨就坐實警察
國家監控人民了
告發只有去法院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
依法
涉及個資法是公訴罪,我是覺得在5/19當天有出席小草運動的,快點集合起來告發王義川 涉及個資法。 因為憲法規定人民有祕密通訊的自由。
嘻嘻 說個笑話 dpp不會搞小手段
不過國蔥老師是特殊的存在 他向法務部
長告發應該要受理
你會覺得黃國昌“告發”,很大可能是被
呼攏了,因為法定程序不是這樣,但是有
一種狀況是成立的,就是黃國昌是中華民
國皇帝
threads同溫層還沒收到党的最新資訊啦
憲法228條 檢察官可以主動偵辦
部長負責行政 重大議題檢察官應剪報
分案
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
整個政府都是我的人 拿個資料很難嗎
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不敢被質疑修法實質內容轉移焦點倒是很快
他上節目自爆 檢察官可以主動偵查
幹嘛一直洗阿川?有很重要嗎?
連內政部法務部國安局都不知王義三資料
怎麼來
因為他代表民進黨阿
執政黨自爆監控人民耶 不嚴重?
如果說目前電信提供資料不足以支持王的
推論 那只能說明王義川唬爛或是他能看到
更細的資料 不然還有甚麼可能?
我接受王義川在電視上講,他當天說的內容都是自己唬爛造謠。
現在執政黨是民進黨 怎麼會監控人民
所以藍白依靠的是檢察官會自動調查,但
是藍白一樣沒有告發
民進黨當年就是反對這些鳥事才會成立
的,不是嗎?
第 228 條 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
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
王義川買電信公司的哪個方案講一下啊
所以藍白確實沒有告發,即使228條貼了一
百次
會不會之後民營電信出來打臉王義川?
他有提到跟時力的問卷對照,基本上
就是所有資料混在一起講還參雜腦補
的部分,不然他還有提到臉孔難道連
人臉辨識都做了嗎,電信資料也不可
能得知六成沒去過太陽花跟是不是小
草吧
檢察官沒有自動調查會不會是1、藍白沒有
告發,2、檢察官覺得根本沒有犯罪嫌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G51W07Z1oA
1.電信業者有 2.檢察官偵辦犯罪的時候取得 3.國安監察
他就是唬爛造謠 徐巧芯化 嘴快自爆
這麼糾結藍白有沒有去告發幹嘛?
一看就知道了
王就腦衝口嗨 但看有人護航還是有趣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9日)召開記者會
指控,王義川已明顯違反《通訊保障及監
察法》,透過違法手段掌握人民個資
藍白寫得很嚴重啊,這麼嚴重的犯罪又不
去告發,這不是很搞笑嗎?
告不告發無所謂 每天洗 看丟臉的是誰
啊
所以只是網軍洗版,打打鬧鬧的小事而已
為什麼各位都排除王真的有資料腦充自爆
https://bit.ly/4bBBgXp 南市府打臉王
義川
以為真的沒人真的做過數據分析喔
傻逼綠畜講不過人就網軍洗版,笑死
我真的覺得沒這麼嚴重 他就是唬爛而已
而且看人護航他的唬爛話也很有趣阿
地方政府否認又如何,犯罪違法在哪裡我
是看不出來
臉書有臉書的演算法,IG有IG的,王義川
有王義川的而已。
我覺得他就是根據人流資料配新聞畫
面群眾的臉,然後搭時力的問卷在節
目上講,因為是整個混一起才會很詭
異,不然6成沒去過太陽花這個有電信
紀錄,時力的問卷精準度跟電信紀錄
也幾乎一致!?
原來法務部長可以受理一般案件www 請循
正常程序來好嗎? 還是法務部長是收發
室? 作秀昌
這個調查完就一目瞭然了 這麼好用然後只
用來調查遊行?
他光說A日跟B日能比對出是不同群人就有
問題了
你想怎麼用是你的事情,你管得到別人的
研究數據怎麼用?喔,現在立法委員,還
有以前的警總管得到,呀比
你的法治觀念和人權觀念還真好! 特定人手機訊號的調取屬於通保法的通訊監察。 3-1條: 本法所稱
通信紀錄者,謂電信使用人使用電信服務後,電信系統所產生之發送方、接收方 之電信號碼、通信時間、使用長度、位址、服務型態、信箱或位置資訊等紀錄。本法所稱之通訊使用者資料、謂電信使用者姓名或名稱、身份證明文件字號、地址、電信 號碼及申請各項電信服務所填列之資料。
https://imgur.com/vfAF4PW
耶誕城還是以公共利益為目的 憨川是什麼
目的@還公布
研究台灣抗暴遊行的數據,確實關乎公眾
利益
小草看不懂啦
從太陽花就開始?怎麼比對的?
綠粉起手式 告了沒?
怎麼比對的?可以請立法委員把平民叫去
立法院審問,不說,就把這個老百姓直接
罰到傾家蕩產
越扯越難看 好了啦塔綠班
要洗幾篇?
奇怪檢調什麼時候才要去查王義川先生?
推
先查GDPR
推 可以護航這個的真是夠了
如果在某一時段某一個地方,只有一個20女
性,你保留性別及年紀,那麼此人的個資不
就被收集到了嗎
看到沒?說要針對官員但是白藍完美
示範什麼叫一般人士也會遭殃,王義
川連圖板都沒有寫光憑用說的就要治
你的罪
誰說話,誰負責! 違反個資和通保法,那請他自己去跟檢察官說。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5/29/2024 15:33:31他是一般人嗎?他是民進黨黨公職,而
民進黨是執政黨,取得你本無法取得的
資料還做分析,被查剛好好嗎
9
首Po看來壓不住新聞跟藍白的夾殺 也沒辦法繼續自圓其說了 就開個記者會公開說 自己是亂唬爛的隨便亂講的 自己沒能力也沒那權限2
中華電信賣的服務啊 人潮客群分析 - 整合雲端運算、大數據分析及行動定位等技術,提供人潮分析、客群分析、活動分析等服 務。10
大哥你小草場男性20-40歲 青鳥場男性15-60歲 有明顯的交疊啊 請問你怎麼樣確知 這兩群是不同人?8
前面有人推了個網站 是中華電信的大數據應用產品 裡面示範案例還真的依年齡層跟性別分組5
假如是針對單一活動去做categorized分析 例如出席性別、大概年齡、甚至出發地點等等,其實是合理的使用範圍 但做複數個活動人群是否有重複,這個在GDPR裡面就有問題了 因為你要判斷該人有沒有出席哪些活動 勢必就是使用每個人的UUID去比對,基本上這就是採到線了9
我記得之前就回過了,是看不懂嗎???? 資料科學方法很多,你想不到不代表沒有 上面的連結就介紹三種去識別化後且依然能拿來分析資料的方法: 1. K匿名法
13
Re: [新聞] 王義川稱手機定位可分析青鳥資訊 藍委手機信令分析,很大一部分是必須要去識別化 年齡、性別這種基本上是可以去識別化沒錯,因為你說28歲男性根本無法確定身分 但今天王先生提供的資訊,有分析不同政治活動下是否有人重複出席 這個就代表了源頭資訊有一定的識別化數據了 不然你怎麼去判斷同一個28歲男性是否有同時參加這兩三場的活動?4X
Re: [爆卦] 王義川的Threads回應假設我開電信公司 我可以把我的客戶資料 一、去識別化以後 二、同步到另一個表格 三、此表格另由統計分析部門管理2
Re: [討論] 王義川得意說用手機監控分析青鳥支持者?辦法是人想的(小草肯定想不出來): 數據代碼AAAABCDEFGHIJ AAAA=門號代碼(非門號自身) B=年齡 C=性別 ....以下自行舉例帶入 你只要數據代碼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即不違反個資法 之後只要比較三次的數據代碼不就做到了且不違反個資法是吧!!7
Re: [爆卦] 王義川的Threads回應不要唬爛 這種去識別方法叫做假名化 假名化經過交叉比對有可能知道當事人資料 所以假名化是不符合個資法第二條第一款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7
Re: [爆卦] 民進黨發言人挺肉搜是吧: : 公開但正常人根本不會去查別人的地籍資料跟贈與,還要花錢才可以查欸,而且今天你 : 看不順眼的人是黃國昌,那你就針對他就好了,特地花錢去查別人的小孩幹嘛? : 推 catspajamas: 吳崢其實後面就閉嘴了 36.227.139.252 05/28 13:42 :5
Re: [新聞] 王義川自爆用「基地台訊號」監控民眾 陳玉珍傻眼:這比ㄟㄟ 我說 光是拿來統計人數已經很擦邊了 他還能拿來對比訊號 這好像已經很不對了吧 照他的說法 他們可以對比- 請不要污衊新北市政府 聲音就是個資的一種無誤 個資法第2條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4
Re: [新聞] 王義川自爆用「基地台訊號」監控民眾這個沒有違法,提供的數據量化且去識別化 客戶拿到的是一個男女比例、年齡比例估計數字~ : 又 : 請電信公司 : 提供這兩種活動重壘比例的資料4
Re: [爆卦] 王義川的Threads回應個資法第2條第1款定義之個人資料,除了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編號等資料之外,也 包含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要不要搞清楚你那個SID夠不夠間接識別該個人資料 連去識別化在幹嘛都不知道還開電信公司...... ※ 引述《chal ( )》之銘言:X
[板務] 2022版規草案與廣告文討論你們是哪裡有問題? 不知道站方有專案 在清這類個人資料自行公布的問題嗎? 還在搞這個東西 欠人家檢舉? "板務部清理早期含個資文章計畫" 早期都在清了 你們還在增加新的?
95
Re: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81
[討論] 聯合報:朱亞虎完全認罪71
[討論] 300多名台籍詐騙犯從緬甸被送中47
[轉錄] 周立軒Threads -黃國昌事件爆炸性發展35
[討論] 塔綠班要黃國昌負責?28
[討論] 原來冥進洞上禮拜開會就知道了ㄛ26
[討論] 現實到底有沒有人在乎28
[討論] 賴清德在黨內壓不住菊系?11
[討論] 很遺憾,但民進黨該下台了25
[討論] 謝宜容到底是陳菊還是黃國昌的人啊?50
[討論] 勞動部霸凌事件,你身邊的人看法?22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17
[討論] 謝宜容回公職..還能爽爽過完領終身俸嗎?12
[討論] 謝宜容出事為啥先去找黃國昌?19
[討論] 怎麼一覺起來謝宜容變黃國昌的人了?14
[討論] 鄉民還沒有發現問題所在嗎?16
[討論] 中華隊要打贏美國隊才能救民進黨了QQ13
Re: [討論] TheoEpstein王董請進13
[黑特] 所以根本不會有洪仲丘2.09
[討論] 公務員 你動不了13
[討論] 被臉對臉咆哮還噴口水算職場霸凌嗎?11
[討論] 青鳥哪時候才會飛出來?9
[轉錄] 陳智菡 Vicky:一起支持公益揭弊者保護法6
[討論] 八卦說給柯文哲當總統 根本不會發生憾事11
[討論] 今天如果是小英會神隱還是道歉??8
[黑特] 看完影片了!完全沒有誠意9
[討論] 網路熱議:台女霸凌下屬9
[討論] 八卦仔為何不乖乖歸順朝廷?10
[討論] 洪申翰被壓頭真的該查9
Re: [討論] TheoEpstein王董請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