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貪汙400元合理?(高虹安案件)
※ 引述《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之銘言:
: ※ 引述《apple03 (稻香)》之銘言:
: : 不是我要說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 : 擺明是要搞人
: : 挑戰一般人的常識水準
: : 貪汙400元?
: : 你說鄭文燦很多錢不可能貪汙500萬
: : 好那貪汙400元 在高虹安 案件裡面
: : 青鳥一堆都認為很棒 判刑
: : 搞笑嗎 你今天去搶銀行會搶400元嗎?
: : 法官要這樣子判 真的很奇怪
: : 不是我說法官奇怪 而是超越一般人的認知
: 這是因為你不懂貪汙治罪條例
: 貪汙治罪條例的界定不是你貪幾塊錢 而是你有沒有貪
: 請問你 貪一塊錢是不是貪??
: 是
: 你覺得貪得少 法官覺得貪得少 那可以有法官裁量權
: 像水母這個案例 就給她即使不認罪也判了緩刑不是嗎??
: 另外你錯了 水母貪的 不是400元
: 是6290元
: 她在三個月中低薪高報:
: 申報的酬薪 47290 48500 48500
: 而她實際酬薪 46000 46000 46000
: -
: ================================
: 1290+ 2500+ 2500 = 6290 元
: 這邊我們還沒有算到浮報加班費的部分喔
: 為什麼最後只算到466元??
: 因為法官給妳王郁文減價大優惠
: 只要她最後繳回高虹安的公積金 都算她過關
: 都算她沒貪國家的
: 這是對被告極端友善 對檢方極端嚴格下才進行的判定
: 是已經退無可退 絕對構成貪汙的金額
: 所以她有貪 有貪按照貪汙治罪條例 這條就是7年以上
: 結果她沒認罪 照道理說是要判7年的 結果法官大方送
: 給她有期2年緩刑5年
: 這邊給你一點法律科普好了 阿北不是愛講科學理性務實嗎?
: 我們來一點小科普
: 貪汙治罪條例扣除掉隱瞞阿瀆職阿這些次要的
: 最主要的罪刑有4項 你可以理解為3大1小
: 三大
: 1.行賄
: 2.受賄
: 3.圖利 (所以黃國昌說圖利不是貪汙 放他媽的狗屁)
: 一小
: 4.利用職務詐取不正利益
: 一小的小不是指最很小 而是它是貪汙罪的法條中的細項
: 屬於利用職務謀取不正利益的其中一項 比較細
: 利用職務謀取不正利益通常是指受賄 但是詐取利益算是其中一個分支 但是罪一樣重
: 因為是同一條罪
: 你知道這三大一小中 最多人是栽在哪一條嗎??
: 就是栽在這一條"一小"
: 為什麼??因為方便
: 你利用職務去跟民間去跟私人企業謀取不正利益 你是吃外人的
: 要有防火牆 要有白手套 要有接頭人 要搞得像諜報片一樣你算我我算你
: 你利用職務去跟國家詐錢 簡單多了
: 就跟這個水母的case一樣就好 低薪高報 騙國家的錢
: 然後現在被抓到了 再來哇哇叫 說自己痛 自己無辜 自己沒有錯 我被迫害
: 迫害你媽
: 所以不要再法盲了 貪汙就是貪汙 你貪466就不是貪汙的話
: 為什麼你不以身試法一下 嘗試考上公務員然後貪貪看??
: 笑死
: 最後提供一個最近熱騰騰的 同樣"利用職務詐取不正利益"的案例
: 今天有個陳珮琪
: 她聲稱自己要退休了 打算開公司賣咖啡 因為自己還是公務員身份(聯醫醫生)
: 所以找別人用別人的名義開公司 也就是人頭
: (至於為什麼這個"別人"竟然是她兒子我們就不深究了)
: 問題是 她有領聯醫頒發的 醫師不私下營業獎金
: 這個獎金是鼓勵聯醫的醫師"專注在聯醫職務"所設立的每月頒發的獎金
: 所以你要1.不出去執業 2.不出去做私人副業(不僅限於醫療)
: 所以陳珮琪一邊領不開業獎金 一邊找人頭成立咖啡公司 開始創業
: 這依照貪汙治罪條例 就有可能觸犯利用職務詐取不正利益
: 因為她利用職務取得了不開業獎金 同時又私人設立營利公司(還特別找了人頭)
: 等於是詐取了利用職務取得的 理應只獎勵乖乖專心看聯醫診的獎金
: 這獎金就相當於是不正利益
: 所以她其實維持一開始的那個版本的說法 很有可能被告貪汙治罪條例
: 可以跟高虹安關一間
: 所以她最後才要改口風
: 懂了嗎?
不用算浮報加班費,因為檢調根本不敢處理,因為全國立委加班費幾乎都是報好報滿,查下去幾乎全部都會出事,更不用說高虹安的團隊是藍綠監督機構認證的優良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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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S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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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對 大家都沒戴安全帽為什麼抓我 這
是政治迫害
這種時候超越藍綠就放一邊
證據在D槽對不對
唉
TMD新政治就是比爛
離職還能繼續報加班哦
你有沒有想過 工作時間都超過勞基法的話
報滿有什麼問題?
所以民眾黨要先自清嗎
小草又在幻想別人會出事了
有加班的話,加班費報好報滿給助理用有
什麼問題?有別人搞公積金給立委爽的證
據就拿出來很難?
小草最愛抹黑的李俊憲,人家就沒搞公積
金給立委爽啊笑死
新政治就是白色貪污
王郁文被認定溢領的部分並不是加班費
而是她實際薪資是46000, 但她配合高虹安
向立法院報47200-48500, 中間的差額給辦公
室當公費使用
2
首Po不是我要說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擺明是要搞人 挑戰一般人的常識水準 貪汙400元? 你說鄭文燦很多錢不可能貪汙500萬20
誰叫她貪污不認罪! 民眾黨還有一個貪污的競辦幕僚, 呂之杞,貪了18萬,因為犯後坦承犯行所以被輕判, 只有被判一年,褫奪一年,緩刑兩年, 這次選舉在柯文哲競選辦公室,六個月領了60多萬,X
好了拉 又是一個相信法院的 超級搞笑 這沒有政治力介入 我才不相信 高虹安 根本之前沒有當過立法委員 他要貪汙會這樣子貪汙? 然後法官說 歐歐 你貪汙400元39
這是因為你不懂貪汙治罪條例 貪汙治罪條例的界定不是你貪幾塊錢 而是你有沒有貪 請問你 貪一塊錢是不是貪?? 是 你覺得貪得少 法官覺得貪得少 那可以有法官裁量權X
其實這案件應該會成為歷史印記 台灣法院應該會永遠被笑 我們的下一代談到DPP的時候 這應該也是個很有趣的談資 466應該會成為大家心目中永遠的司法荒謬案例 我可以想見30年之後 那時候如果台灣還沒被統一 時任的政黨應該會拿這東西出來攻防7
那個只能說小草有些都是沒有法律知識的 只想靠自己想法來宣判的 想靠人治民粹治國 不是法治治國 退役少將韓豫平詐領漢光演習2880元加菜金,依貪汙罪判刑4年6月定讞2X
你知道為甚麼我一周沒發文嗎? 因為我發現跟青鳥講道理其實就是世界上最笨的事情 你看柯文哲這2000萬只是小草捐款,跟其他人有關? 罵他的九成都不是捐錢給她的,都是青鳥 蔡英文隨便一個專機走私香菸就差不多1000萬市值了4
感謝原PO 半夜打這麽長的文章 教育大家法條的定義 但說真的 你今天白費苦心了 為什麼2
水母上電視的時候 都用一種一般人在民間上班的觀念在講 在一般的小公司 老闆說什麼就什麼 因為公司是老闆的 錢也是老闆的 規定是非常彈性的 只要老闆高興 但是公家機關不一樣 任何的費用款項的用途流向都規定得很死
爆
[討論] 高虹安判決全文已上線先附上連結 判決全文出來的有點快 -------------------------------------------------------------------------- 簡單說 高虹安貪汙案 有兩個很重要的要件 一個是對國家詐欺(詐術),一個是要有私用之意(不法所有意圖)53
Re: [新聞] 3名前助理「認罪」,高虹安還能脫身?法兩條不同的罪 媒體硬要混再一起做撒尿牛丸 助理認罪高虹安一定有罪 這條罪是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罪證確鑿高虹安簽名蓋章跑不掉24
[討論] 小兔這句話可能讓高虹安被關小兔講了一堆 其實重點只有幾句 她提到 「她沒報加班但高要給她加班費她會拿」 基本上檢調可以照她這句定罪 高虹安浮報加班費22
Re: [新聞] 高虹安千字文發聲反擊!點名李俊俋:零用起訴書裡面清清楚楚紀載 就不是零用金制度問題 是浮報加班費 丟到零用金裡面 零用金每個人上班都會有的東西 大家一群人看要出多少零錢 大家一起訂飲料披薩 聚餐 到底為啥要扯零用金沙小 關零用金啥事12
[討論] 還有人不懂高虹安到底怎樣貪汙的喔 ?我剛看推文有人這樣說 → zixiang: 最後兩段就互相矛盾 223.140.215.22 03/14 17:11 → zixiang: 浮報就是沒加班 結果你檢察官說我不在乎 223.140.215.22 03/14 17:11 → zixiang: 有沒有加班 223.140.215.22 03/14 17:11 我簡單說明高虹安貪汙的犯案手法好了1
[討論] 高虹安助理有加班事實 要怎麼算貪污?剛剛聚焦出一個關鍵點 97%立委的加班費都是報好報滿 這證明立法院助理的加班是常態 高虹安的問政又曾經獲得優秀評鑑 以常理而言,會是那97%而不是其他3%5
Re: [新聞] 涉詐領助理費案 高虹安改列貪污被告60萬你提的潘懷宗,童仲彥, 或是三立,民視, 等名嘴所提的一堆議員案例。 都是因為有所謂的人頭助理, 才有貪污罪的問題。5
Re: [新聞] 高虹安判7年太重?律師質疑北院「這點」單純就這點討論 假如助理每周上班8小時 加班2小時 但實際加班超過2小時 依目前每周時數不能超過60小時 只要你每周報超過60小時 那就會被列為浮報加班費 立委的狀況我記得是報好報滿基本上都上限5
[討論] 該立即全面徹查立委的加班費高虹安說立法委員助理加班費申報率高達97%,幾乎大家都報好報滿 ,今天應該不只有高虹安有問題吧 ,應該說連高虹安都有問題,那其他立委建議也該全部開啟調查 ,一個也不準跑,立委有申報加班費的,拿不出加班證據的全部抓去關 ,今天要關高虹安,就該抓一堆人陪葬
爆
[討論] 分署長比次長還硬?47
Re: [討論] TheoEpstein王董請進35
[討論] 這次勞動部事件根本政黑照妖鏡24
[討論] 八卦板說修選罷法對民進黨也有利 反對啥48
[討論] TheoEpstein王董請進26
[討論]為啥救護人員會配合勞動部讓遺體坐輪椅?18
[討論] 勞動部都證實死者很感謝分署長 你們氣啥13
[討論] 想不到賴神這麼軟43
[黑特] 風向大變的關鍵是什麼15
Re: [討論] 分署長比次長還硬?4
[討論] 綠營還是最能自清的政黨11
Re: [黑特] 風向大變的關鍵是什麼9
[討論] 立法院職場霸凌報告live 勞動部一直硬凹10
[討論] 看了一天,KKC終於忍不住罵民進黨8
[討論] 讓我們回來討論柯文哲好嗎?9
[討論] 有人還記得林飛帆只是吃案就黑掉嗎?3
[討論] 藍白先前不是封殺軍公教加薪?怎麼突然愛3
[黑特] 堂堂三軍統帥 辦不了一個分署長4
[討論] 沒想到民眾黨勞權 還比民進黨好6
[討論] 我發覺綠粉很愛捧無料男 只要他夠台獨X
[討論] 有一說一 吱吱開始洗 公務員不適用勞基法7
[討論] 不得不說 外省人家庭真的公務員比例高5
[討論] 政黑很愛看政論測風向7
[討論] 所以謝女的丈夫是誰啊?X
[討論] 台股大崩盤了,還在勞動部?5
[討論] 如果沒有錄音檔 民進黨會怎麼護航2
[討論] 民進黨根本不怕勞動部事件影響支持度6
[討論] 勞動部長今天會下台嗎?3
[黑特] 國昌老叔:公務員應直接適用職安法3
[討論] 職場霸凌屎祖柯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