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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反質詢的處罰也是沒水準的爭執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反質詢的處罰也是沒水準的爭執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時間推噓 6 推:9 噓:3 →:54

有人在說:美國總統有民意基礎,直接對選民負責
哪有什麼接受質詢、接受國會監督、對國會負責的點點點。

我看完後也是點點點:

立法委員的質詢權就是寫在中華民國憲法裡,
怪我哦?!
怪黃國昌哦?!
怪傅崑棋哦?!
怪吳宗憲哦?!

現在就是官員接受質詢時,在那邊五四三,
例如下面這件,質詢內容,就是行政庭長施壓受命法官自上簽呈迴避承審某案件,
(行政庭長,為行政職,和審判長不同,通常由第一庭的庭長兼任)
白話文就是司法關說、施壓,
黃國昌在問司法院秘書處調查、處理的結果、需再另花多少時間,
司法院秘書長就是從頭到尾裝死:
https://youtube.com/shorts/Sb6ILXrEYVM?si=fnFta4YS3S3epL60

這種官員,當然要叫他去坐牢!
蘇貞昌的官員會反過來質詢東質詢西的,當然也要去坐牢。

就歷來大法官會議解釋,只要是法律有存在必要,但不夠明確的,
例如:誹謗罪、公然侮辱罪
解釋文就是附條件的合憲,
即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法律合憲!(合憲性解釋,請自行搜尋文章)

這種解釋,最大原因,是國會優先原則,
次要原因,是彼此都不是吃素的,沒人想要引起司法、立法大戰,
畢竟大法官會議/憲法法庭的 組織法、訴訟法甚至預算,都在立院/國會手裹,
這也是三權分立制衡的原理設計之一。

但現在沒人知道有幾個尤伯祥在憲法法院、他們的深綠如何影響判決,
所以司法、立法 大戰是很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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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8.35.18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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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ourt0043 (124.8.35.188 臺灣), 06/09/2024 11:15:44 ※ 編輯: court0043 (124.8.35.188 臺灣), 06/09/2024 11:17:31 ※ 編輯: court0043 (124.8.35.188 臺灣), 06/09/2024 11:18:30

CavendishJr 06/09 11:19憲法又沒提到何謂反質詢,再來立法

CavendishJr 06/09 11:19院自己研究國外的質詢制度,可是找

CavendishJr 06/09 11:19不到質詢權的罰則的,反質詢更是連

CavendishJr 06/09 11:19類似的都沒有

CavendishJr 06/09 11:20既然藍白認為國外都沒有的東西要處

CavendishJr 06/09 11:20罰,那就自己生出定義,不然就是違

CavendishJr 06/09 11:20憲的

憲法的具體條文,是由立法權去訂, 通篇憲法可以直接用的,只有第8條。 定義不明的,可以文義解釋、立法解釋、目的性解釋, 立法解釋不是必須的方式。 再明確性不足,就是合憲性解釋,如我本文所寫。 以上是法解釋學/法學緒論 的東西,很初階。

KingKingCold 06/09 11:20歐美就根本沒有反質詢這種概念

KingKingCold 06/09 11:20才會窘迫到連抄作業都沒得抄 落得連

KingKingCold 06/09 11:20行為定義都定義不出來還硬要訂罰則

KingKingCold 06/09 11:21的尷尬狀況

那怪誰? 所以呢? 質詢權放給他爛? 現在塔綠班和青鳥就是這樣啊,講一堆,但完全沒有腹案, 就是一副放給它爛的講法。

CavendishJr 06/09 11:21上法院法官一定會問:為什麼這是反

CavendishJr 06/09 11:21質詢,講不出來就完蛋了好嗎

ms883050 06/09 11:21這個不用跟他認真,他認為司法院秘書處

ms883050 06/09 11:21是行政機關,書記官是行政機關,這還能

ms883050 06/09 11:21討論?

像你們這種知識水平太低的, 真的是應該閉嘴。

KingKingCold 06/09 11:21藍白共一直吹蔥神 結果蔥神連什麼是

KingKingCold 06/09 11:21反定義都講不出來

KingKingCold 06/09 11:21反質詢都講不出來

ms883050 06/09 11:22真的不要浪費時間

※ 編輯: court0043 (124.8.35.188 臺灣), 06/09/2024 11:36:41

xxxcv 06/09 11:30m大觀念是錯誤的,應該是不需要跟你討論比

xxxcv 06/09 11:30較正確

bruce2248 06/09 11:30難怪挺蔥的真的都是一些雜碎 沒半個法

bruce2248 06/09 11:30律人

qwerbote 06/09 11:39120法律學者vs1民事訴訟法專業,BI整個

qwerbote 06/09 11:39法界找不到其他人背書,只能天天當手機

qwerbote 06/09 11:39兒童洗腦信徒

qwerbote 06/09 11:41那些學者都是民進黨側翼啦,吼~~~氣

qwerbote 06/09 11:41氣氣氣氣

amanda815625 06/09 11:51你說自己是法律人,請問你哪間學校

amanda815625 06/09 11:51?你的憲法老師是誰?怎麼一大堆錯

amanda815625 06/09 11:51誤的奇奇怪怪的觀念?

法界很討人厭的,就是論資排輩, 所以儘是一堆奇奇怪怪的人在當法界大老, 我欣賞的,是王澤鑑、邱聯恭這類的, 一開始被當成怪咖, 但他們以自己的作為,證明了他們的正確, 也引領了台灣法學思想快速飛躍。

amanda815625 06/09 11:51寫信問你老師,他是這樣教你憲法的

amanda815625 06/09 11:51嗎?

amanda815625 06/09 11:52因為今天要做國會修法的人,引用美

amanda815625 06/09 11:52國憲法當作理由,所以懂美國憲法的

amanda815625 06/09 11:52人才明確指出,美國憲法不是這樣,

amanda815625 06/09 11:52不要誤解美國憲法

引用美國憲法的,是在講聽證處罰由法院裁處, 是阻擋國會修法的人。

amanda815625 06/09 11:55美國總統不直接對美國國會負責,美

amanda815625 06/09 11:55國總統是直接對美國人民負責,美國

amanda815625 06/09 11:55是三權平行分立而互相制衡,這是所

amanda815625 06/09 11:55有研究過美國憲法的人的基本共識,

amanda815625 06/09 11:55你好像搞不懂。

我已經講了很多次了,恕不贅文。

ms883050 06/09 11:57不是啊,行政機關的定義都錯了,結果是

ms883050 06/09 11:57我觀念怪怪,OMG!

※ 編輯: court0043 (124.8.35.188 臺灣), 06/09/2024 12:01:11

ms883050 06/09 11:58這樣要跟人談行政罰?

ms883050 06/09 12:00原來錯誤的觀念才叫知識水平高,你是住

ms883050 06/09 12:00羅剎海市嗎?雲臺灣人。

xxxcv 06/09 12:06樓上這位壯士,我以為在立法院可以做成行

xxxcv 06/09 12:06政處分已經是貼在額頭上的共識,原來你覺

xxxcv 06/09 12:06得不行?這樣的確有認知差距

釋585就已經白紙黑字, 我也看不懂他想戰什麼。 看不懂中文被我講知識水平低,應該很公允吧!

※ 編輯: court0043 (124.8.35.188 臺灣), 06/09/2024 12:11:12

xxxcv 06/09 12:15可能又看了奇怪的圖卡,有些奇特的想法也

xxxcv 06/09 12:15不意外

ms883050 06/09 12:19那xxxcv,請問司法院秘書處是行政機關嗎

ms883050 06/09 12:19?書記官是行政機關嗎?

ms883050 06/09 12:21回答這問題就好。不要扯別的。

這個我反問幾個問題,你可以翻翻條文、思考一下: 1. 你要求看某案的法庭錄影,司法院秘書處拒絕, 此時,這個拒絕,是不是行政程序法的行政處分? 司法院秘書處是不是行政程序法第3條的司法機關? 你是不是完全沒有救濟程序? (按:有權利侵害就有救濟) 2. 你是民事訴訟案件當事人,對於你的閱卷請求, 書記官因某個理由,對卷內的某個文書拒絕你閱卷, 請問: 這個拒絕,是不是行政程序法的行政處分? 書記官是不是行政程序法第3條的司法機關? 對其拒絕的不服,是依照什麼程序尋求救濟?

※ 編輯: court0043 (124.8.35.188 臺灣), 06/09/2024 12:42:57

xxxcv 06/09 12:34其實是單位,到底是哪篇我拜讀一下

xxxcv 06/09 12:39如果機關跟單位打錯不妨礙整體文章解讀,

xxxcv 06/09 12:39我倒是覺得無妨

其實就 司法行政 是司法還是行政的問題。

※ 編輯: court0043 (124.8.35.188 臺灣), 06/09/2024 12:48:36

xxxcv 06/09 12:50嗯,是我狹隘了

ms883050 06/09 13:39呵呵,承認錯誤就好。機關跟單位搞錯影

ms883050 06/09 13:39響行政處分的效力,不可不慎。

ms883050 06/09 13:44你要把複雜的程序簡化成585説立法委員説

ms883050 06/09 13:44可以罰鍰,忽略幾百位學者對法案中違反

ms883050 06/09 13:44憲法基本原則,侵害人權的疑慮,那難怪

ms883050 06/09 13:44你會信國昌。

跟牛講話很累, 這是我的錯。

※ 編輯: court0043 (124.8.35.188 臺灣), 06/09/2024 14: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