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藍白對接下來的釋憲會有什麼爛招?
本以為會有退回再覆議之類
看來是沒有
也就是下一關是
總統不公布,選擇釋憲
《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乃明文規定:「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並未規定:「總統應即接受該決議」。由此可知,縱使行政院院長依法應接受該決議(即「維持原案」之決議),但總統仍得拒絕接受該「維持原案」之決議!此際,總統若認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條文係「牴觸憲法」時,並非僅能「照本宣科」地公布該法律條文,而得不公布該法律條文,並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相關規定,聲請司法院大法官依法「釋憲」。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647642
這次法條一大票一大票傷害人權的內容
反而給大法官一大票一大票否決的理由
所以用屁眼想也知道過不了釋憲這關
那藍白會有什麼爛招啊?
--
提案立法院大於憲法
就權力弄臭賴清德嗄
凍結總統府預算
然後人家依據前年度預算去實施
繼續拿教訓民進黨當行動綱領
開始抹黑大法官是民進黨的側翼
所以藍白才弄一個大法官的人事同意
權修正啊,讓你連釋憲都沒辦法
我覺得賴清德會進立法院 就降
現在就是民進黨反改革八拉又獨裁八拉
萬一萬一要是過了綠粉會全體總崩潰嗎
你說的這件事過的機率,比明天就外星人打過來佔領地球的機率還低吧 你仔細回想一下近幾年大法官的釋憲案 從同婚開始到最近,光今天針對楊惠如的釋憲案就過了 而警察行使職權時的釋憲案也針對人權的部份進行限縮 大法官們對人權的概念比一般老百姓更嚴謹 除非藍白有辦法換掉目前這些大法官 不然世界未日的機率都比這案能在大法官裡通過的機率來的高
※ 編輯: cycutom (203.204.215.208 臺灣), 05/25/2024 11:35:59我怕綠共會崩潰
還真的會,不過未來藍白也會加入一
不需要浪費腦子去猜測絕對不會發生的事
起崩潰
拖過大法官任期 再否決大法官提名
大法官改選拉
你想他們之所以要修法,讓大法官被提
名人具結是為什麼?不就是羅織罪名給
被提名人?
這個惡法就不怕民進黨再度國會多數
這些法沒規定只能辦綠的,藍白自己
小心,不聽老大的要清算就有更多理
由了,看看習近平用查貪腐為名義弄
掉多少政敵
讓國會動不動就大動干戈就是最終目的
爽到支那而已
樓上 你有沒有說過不爽不要當
沒有吧 如果這條失敗就是回到72條 總
統應公布 不公布 就看賴要不要直接違
憲囉
從釋憲歷史來看,藍主張綠營違憲的法
律幾乎都合憲,然後綠主張藍營違憲的
法律都是真的違憲
哪有什麼沒寫就鑽漏洞的空間
傷害人權?
請律師隨行還要立院院長同意?連中國都讓犯人請律師了 這法案比中國的人權還不如
arc25610147+1 提名人事同意權也開始
動手腳啦 所以才說好日子來了
首先,綠營提的大法官幾乎已成黨意大法官
,做成不違憲的決議幾乎不存在
所以後續法條修正反而是攻防要點
你說藍白會再進行這次案子的法條修正? 那為何這次不就進委員會好好討論好好修正再提出? 要這樣硬來?
如果綠粉這麼有自信釋憲絕對不會過
那現在倒底還在國會鬧什麼 坐等大法官
其次,賴清德說會到國會報告,跳票剛好顯
現他愛説謊本質,為以後再修法提供基礎
打臉藍白不就好了 該不會是自己心虛吧
繼續實現當年民進黨的跳票政見
或是根本就是為反而反 浪費社會資源
讓世人知道藍白有多愚蠢啊,雖然已經有藍
委主動向外媒展現了
說大法官都是民進黨提的 司法被控制要廢
四法院
這看起來是總統的爛招欸
法條一定要先過,到時「不讓人民監督」這
個帽子會是民進黨要戴
原來認為釋憲會過就不用先阻擋這種爛東
西,就好像明知道看到屎了,就先吃看看
,反正吃到屎了就不會吃了,這邏輯果然
是藍白腦
釋憲就釋阿,有什麼可怕
原來你能預測大法官?那你怎麼不去當
賴才不會這樣 傻的嗎
看綠粉一直喊釋憲釋憲,好像有十成的
把握一樣啊,幹嘛怕戳
感覺覆議還是會做?
罷免大法官
應該會刪預算吧 然後台灣空轉四年
可以不要亂解釋嗎
官員在立法院唬爛是人權?哥布林發大財
不是釋憲不會過就不擋,這法相對其它民主
國家(美,英,法…)算輕了,是可能沒辦
法被綠營大法官接受
這個世界線的小綠綠唯一的希望寄託就在釋
憲了XD
所以藍白要賴清德帶武裝部隊進立法
院嗎?
藍白小草覺得官員再唬爛,但是綠營
覺得官員在教訓藍白垃圾立委
108在場,舉手表決出110票
還有59票怎麼可能!然後重投?你就知道其他
票都正確嗎
侵犯司法權,立委審判其實不具效義
大法官的人事同意
他們就會一直翻盤之前的改革,罷免法、年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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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側翼:提議520後解散國會不知道有沒有人回過= = 解散國會程序:(憲增3條2項3款)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所以要民進黨的立委先對民進黨的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然後 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7
Re: [新聞] 「法律沒定不能反質詢」蘇貞昌嗆藍:沒本法律真的沒有規定反質詢,因為憲法是規定你騙神仔是要去「備詢」,不是去質詢。你有 什麼資格質詢立委啊?你484老番癲發作?如果老人癡呆開始有前兆,要不要趕快滾下台 比較好?記得不要說你是台大法律的好嗎?下細下井。 ============= 憲法第 57 條8
Re: [新聞] 藍委提案電價調整須國會同意 經長:剝奪阿肥我認真真心求問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說明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 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 ,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7
Re: [問卦] 大法官是不是真的很大?當然很大啊。 我一再講,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是統治權, 司法權代表就是各級法官,特別是大法官還擁有釋憲權。 你以為法官只是一個職業?他代表的是國家。 就跟總統、行政院官員代表行政權,立委代表立法權一樣。2
[討論] 關於行政院提覆議案的問題請教目前立法院的現況為 1. 國民黨為最大黨 2. 民眾黨投票時不是支持國民黨,就是不投票 因此只要國民黨想過的法案,基本上沒有過不了的 可是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有權提出覆議案3
Re: [黑特] 三讀但總統不公布不就好了先回頭看看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吧: 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 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2
[討論] 所以有立委要釋憲嗎?昨天排黑條款一通過 藍白黃紛紛痛罵選罷法違憲 根據憲法訴訟法(以前的大法官釋憲程序)第49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 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也就是說只要29個立委就可以聲請釋憲,國民黨不需要出動整個黨團也可以- 今天翻閱憲法第57條之3,在加上各政黨立委席次結果。 走到最後一步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同意這一關,需要75位,藍白加起來只有62位,綠白 加起來只有59位,看來要達到75位代表某些政黨要有人反骨才能達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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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 覆議與復議對於投贊成反對票 和 決議維持或推翻 有疑惑 108 地方特考_五等公民 2014年立法院修正通過地政士法部分條文。 行政院認為「地政士若登錄有誤,經檢舉或糾正,只要在期限內修正資訊就不會受罰」 的修正條文將會衝擊實價登錄制度,為捍衛土地正義,因此提出覆議,- 憲法增修條文已經改了啦 覆議案只要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同意以上就可以了, 以前綠共黨會那麼囂張, 蘇光頭敢在立法院直接說在那叫什麼的原因 就是當時綠共黨立法委員自己單獨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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