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幹柯文哲1500的證據勒? 說要時地事的請進
: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之銘言:
: : → skywalker21: 你這個有帳號有金流只是沒有確切時 42.73.114.213 12/27 01:02
: : → skywalker21: 間地點 42.73.114.213 12/27 01:02
: : → ken85: 這個有金流阿= = 114.44.3.47 12/27 01:02
: : → skywalker21: 柯文哲那個金流在哪裡?錢在那裏? 42.73.114.213 12/27 01:02
: : → skywalker21: 有對價關係嗎? 42.73.114.213 12/27 01:02
: : → BDG: 不要質疑信仰 118.171.204.24 12/27 01:02
: : → jkhz: 你這個有金流到郵局耶,1500的金流??? 1.165.104.7 12/27 01:03
: : → skywalker21: 還是有誰有證據證明沈1600要行賄柯 42.73.114.213 12/27 01:03
: : → skywalker21: 文哲? 42.73.114.213 12/27 01:03
: : 推 destiny1895: 建議你好好看這個案件啦,自己都沒好 42.75.236.110 12/27 01:03
: : → destiny1895: 好看就來嗆人,唉 42.75.236.110 12/27 01:03
: : 噓 rafe: 不需要人事時地物就能判有罪 118.232.225.119 12/27 01:05
: : → rafe: 我還以為我住獨裁國家 118.232.225.119 12/27 01:05
: : → sismiku: 有證人轉交現金了… 114.136.89.135 12/27 01:05: : 噓 ppfm00: 笑死,憨鳥po這個來自殺。果然腦袋空空 58.64.44.11 12/27 01:07
: : 噓 intothewild3: 憨鳥又來了 這金流那麼明顯 114.39.25.71 12/27 01:09
: : → jasperchieh: 大哥 你這個詐術是意旨她登載不實詐 118.231.169.206 12/27 01:13
: : 噓 LIONDOGs: 所以你要不要說說看利用職務詐取了什麼 101.9.67.29 12/27 01:13
: : → LIONDOGs: 財務 101.9.67.29 12/27 01:13
: : → jasperchieh: 取公費並存入當事人的私人帳戶 確實 118.231.169.206 12/27 01:13
: : → jasperchieh: 是以職務詐取 但行賄不是詐取… 118.231.169.206 12/27 01:13: : 推 snoopy638: 查到金流就換被告舉證都不懂嗎 49.215.57.181 12/27 01:15
: : → Mradult: 結果連小沈領錢都是抓區間1600萬,被律 111.83.43.125 12/27 01:16
: : → Mradult: 師打臉小沈隨時都在領錢,硬要湊的耶 111.83.43.125 12/27 01:16
: : 噓 simga: 可悲憨鳥 舉這例子是要打自己臉? 175.182.218.198 12/27 01:27
: : 推 hugi147: https://youtu.be/kv6ElU4MBX0 收現金喔 1.34.188.78 12/27 01:32
: : → hugi147: 國有那個啥戒嚴總統的電影,我們有柯文哲 1.34.188.78 12/27 01:33
: : → hugi147: 電影,可以放這段 1.34.188.78 12/27 01:33
: : → hugi147: 幫國家電影行業想好劇本跟可以參考的畫面 1.34.188.78 12/27 01:34
: : → hugi147: 了 1.34.188.78 12/27 01:34
來來來,既然你們這麼喜歡被打臉,那我就來打臉你們
看清楚了沒,什麼叫101 年9月1日後之不詳時地,交付違背職務之對價3 萬元予
徐良吉等情,這跟起訴書所載沈慶京則指派秘書自111年9月20日起至10月17日止,自沈慶
京帳戶提領1600萬現金,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將1600萬中的1500
萬現金,親自交付予柯文哲,柯文哲則親自收受上開現金,再於不詳時、地交由許芷
瑜保管。有什麼不同?重點是你要證明有交付或收受的行為,跟時間地點一點關係
都沒有好嘛!
一堆沒有實務經驗的法盲抓不到重點耶直在那邊跳針時地物,真的以為自己是最高法法官
啦!別笑死人了好嗎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上字第 29 號刑事判決
貳、上訴駁回(即黃文哲、林黃財、徐良吉)部分
.........
⒋原判決於事實欄認定林靜宜係於101 年9月1日後之不詳時地
,交付違背職務之對價3 萬元予徐良吉等情,然林靜宜就其
所交付對價之金額、時間及地點、有無他人陪同,前後所述
有重大矛盾、歧異,並與其他共犯陳述不符,其所為證言顯
有重大瑕疵,自不得作為不利於徐良吉之證據。
.........
⒌原判決依憑林靜宜等人於調查站、偵訊、審理中之證述,認
定:林黃財、林靜宜為便於陳文君休假期間,第三海巡隊仍
有內應人員得以洩漏勤務資訊,且為避免向「閩獅漁」船隊
索賄之事全由黃文哲、陳文君方面主導,經林黃財、林靜宜
商議後,於101 年6、7月間,復邀集有犯意聯絡之徐良吉參
與,由徐良吉亦負責取得第三海巡隊之勤務資訊,並約定以
六合彩明牌為代號,通知林靜宜或林黃財(亦即如聯絡不上
林靜宜時,則轉知林黃財與林靜宜聯絡),再由林靜宜轉知
大陸地區漁民蔡建興,徐良吉可從中分得3 萬元之對價等情
(見原判決第35至36頁);又綜合如原判決附表一所示通訊
監察譯文、林靜宜於第一審之證述、徐良吉於偵查中之部分
自白、林黃財及林靜宜證述關於上開通訊監察譯文所提及之
數字真義等證據資料,因而認定徐良吉有本案對於違背職務
之行為收受賄賂罪之犯行等旨;並指駁徐良吉辯稱:①其與
林靜宜在上開通訊譯文中所稱之號碼為六合彩簽賭,或係向
林靜宜報明牌云云;②其並未與林靜宜等人有所謀議云云;
③不能排除共同被告林靜宜、林黃財等人因債務糾紛心生怨
懟而故意誣陷其之可能云云,均係如何不足採信;及說明:
①徐良吉之辯護人辯稱:徐良吉與林靜宜之通話譯文,並無
提及第三海巡隊之勤務表內容,且徐良吉與林靜宜、林黃財
、莊進義等人於通訊監察譯文所提及之明牌數字,與第三海
巡隊同期間勤務班表無一相符等語,如何不足以憑此而為有
利於徐良吉之認定;②徐良吉雖有提供第三海巡隊勤務資訊
予林靜宜之行為,然其係以電話聯繫方式直接表明適宜越界
捕魚之時段,並非將整張勤務表直接影印遞交林靜宜,是以
林靜宜所能知悉者僅為巡防勤務資訊之片段,而無從掌握各
該海巡隊員於特定期間內之輪值情形,則林靜宜自有可能不
知101年8月19日徐良吉是否確在艦艇上執勤並驅逐大陸籍漁
船。至於蔡建興所屬「閩獅漁」船隊在該段合作期間內,雖
仍遭受第三海巡隊人員驅離追趕,惟此尚無從排除部分大陸
地區漁民不予理會林靜宜所傳遞勤務訊息而自行越界捕魚之
可能,自不能僅因蔡建興曾向林靜宜抱怨遭到海巡船艇高速
追趕一事,逕予推論林靜宜所述經由徐良吉輾轉提供巡防勤
務訊息予大陸地區漁民之說詞不足採信;③林靜宜證述徐良
吉與其交付賄款之過程,及與徐良吉間借貸之金額;林黃財
證述何人邀集徐良吉參與等細節,雖稍有歧異,惟此係因敘
述詳簡不一所致,然其等前後證述邀集徐良吉參與本件犯行
之重點則始終一致,自得予以採信等旨(見原判決第35至45
、52至53頁)。所為論述、指駁,俱有卷內資料可資覆按,
且已就徐良吉上訴意旨㈢⒈、⒉、⒋所指各項,詳為論述及
說明,核與經驗及論理等證據法則尚無不合,並無違背法令
之處。又徐良吉於101年8月16日執行勤務、17日係輪休等情
,有第三海巡隊105 年12月29日函及其函附之勤務分配表附
卷可憑(見原審卷一第207 頁),原判決認101年8月17日徐
良吉確有巡邏勤務云云,縱有違失,惟除去此部分,對於結
果並不生影響。因原判決依憑101年8月16日之通訊監察譯文
即附表一編號10之譯文及林靜宜等人之證述,亦足認定為便
於陳文君休假期間,第三海巡隊仍有內應人員得以洩漏勤務
資訊,而找徐良吉參與等情,是此部分之函文尚不足為徐良
吉有利之認定,至於徐良吉上訴意旨㈢⒊其他部分,仍執陳
詞再為事實上之爭辯,亦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
--
誰看得完
沒幾個字而已還幫你畫重點,某人是不識字
嗎
跟館長一樣 沒看裝有看
每個字他們都看得懂啦,但是拼在一起不會讀ww
蠻好奇檢方怎麼知道柯文哲親自收受現金的
一定有監聽譯文的啦!
白癡草不知道真正完整包含證據的起訴
書要到之後才會公布
疊得跟山的卷宗邪教草仔大概都以為是
空白文件是不是?
這篇應該精簡 丟去八卦
起訴書上面都有寫,只有智障柯粉覺得
檢察官只是憑一句話就起訴
不知道地點或確切時間 但知道他有親自收
只有狗昌這種人才是憑一張圖片連連看
就當成犯罪證據
國昌一張照片就可以當作有罪
了解 那也蠻厲害的居然監聽得到這個
北檢800多頁的報告加證人證詞草仔說沒
罪 草仔也沒資格罵綠粉雙標啦
一定很早就監聽了,他那麼囂張
要怎麼樣在不知道時間地點的情況下確定
他本人親自收錢,想不出這種方法
就監聽譯文啊!毒品買賣最常見 雖然當事人一定會辯稱他說的不是那個意思 但是檢調還是有辦法從他上下文推斷出意思 剩下的就是要怎麼說服法官了 鄭文燦就是一個很的例子
整天罵藍綠雙標 結果自己也雙標
想像力匱乏
我猜大概有經手人證詞啥之類的
或簡訊之類的?
監聽的話,那個監聽器錄到聲音的當下就
是時間跟地點了阿,怎麼可能不知道
1.監聽錄到的譯文不一定是第一現場,也有可能事後確認 2.監聽的定位系統沒有那麼精確 3.這個最高法院的例子是監聽譯文推斷出來的 徐良吉於偵查中之部分 自白、
林黃財及林靜宜證述關於上開通訊監察譯文所提及之 數字真義等證據資料,因而認定徐良吉有本案對於違背職務 之行為收受賄賂罪之犯行等旨
※ 編輯: treasurehill (1.161.62.152 臺灣), 12/27/2024 03:00:39痾 真的想像力匱乏欸
我舉例啦 假如是今年六月監聽
然後有錄到柯說2022年底有親自收
槓精也只會一直跳針沒有收賄 事實他們是
會跳過的
那你要怎麼知道是幾月幾日幾點在哪
為啥講到監聽你會直接想成事件當下
那些根本沒接觸過實務的就不用跟他
們解釋了
那個不是沒接觸過實務的問題 我自己也不是
法律系 更沒有上過法庭 可是只要看過判決書
跟判例 這些東西基本上應該沒這麼難判斷
當然像狗昌那種把自己專業扔到地上踩 只想
著政治利益在做亂的就...另當別論
低能兒綠狗又再吃屎了。
如果之後8百頁內容有監聽譯文之類的證
明當然沒問題 如果沒有呢? 這些講的好
像看過一樣的人要怎麼改說法?
這段內容跟excel清單也對不上啊,其
他人都有寫經手人,小沈那依照內容是
派人拿過去,前面就寫小沈了,經手人
那欄就不可能寫沈慶京啊。
,,好
證人都說有給錢了……
爆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168頁「起訴書全文」曝光結果起訴書的詳細內文 跟新聞稿一樣 用某時地親自交付和excel就認定是金流了90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兩大案偵結! 北檢「三大罪新聞稿也出來了 看起來最有趣的是 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 嗣以 EXCEL 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一經 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〇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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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參考:最高法院一一三年度台上字第一五八五號民事裁定 一、本件係現行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於民國112年8月30日施行前繫屬於法院之智慧財產民 事事件,依該法第75條第1項前段規定,應適用修正前之規定,先予敘明。 二、次按上訴第三審法院,非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又提起上訴,上訴狀 內應記載上訴理由,其以民事訴訟法第469條所定事由提起第三審上訴者,應於上訴狀內
- 近期公佈之「最高法院一一三年度台上字第三二七八號」刑事判決完整理由,分別就有罪 、無罪的上訴理由、論斷陳述,摘錄如下: 李沃士部分: 一、上訴意旨 (一)依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酒公司)之登記資料查詢,案發時金酒公司之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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