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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高金素梅喊:台美關稅要公民複決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高金素梅喊:台美關稅要公民複決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9 推:9 噓:0 →:14

※ 引述《oftheday (oftheday)》之銘言:
: 這麼重要的關稅貿易協議,依據條約締結法第3條、第6條、第7條、還有第8條的規定,必: 須由立法院逐條實質審查和表決。
: 高金素梅強調,即使立法院表決通過,因為數千億美元已涉及台灣三代人的家底,表決的: 結果也要由公民複決才能定案。如果沒有按照這樣民主作業程序就向美國屈服,那就是賣: 台!那就是叛國!

: 川普直接用行政命令要求各國關稅的稅率,根本沒有理美國的國會
: 最好就藍白否決,美國就會讓步啦
: 要不要試試看,要吃幾趴?
: 笑死

這種人根本不識國際時勢

如果讓她去當外交部部長,必定貽笑大方!(只是目前已知她最高學歷是「中央民族大學民族學系」,所以不能怪她無知...)



雖然《條約締結法》確有明文,但目前美國已經拿刀架在脖子上了,理論上已經不容有任何退縮的空間

如果真的照該法第十條第二項、第三項發展下去:

(第二項)「雙邊條約經立法院決議修正者,應退回主辦機關與締約對方重新談判。」
(第三項)「條約案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者,主辦機關應即通知締約對方。」

到時美國一定會課上原關稅、甚至還有可能來得更高啊!



然而不管怎樣,要解套不是無路

第八條第一項的但書表示:

「……但未具有條約或公約名稱,且未定有批准、接受、贊同或加入條款之條約案,其有
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機關應於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備查,並於條約生效後,主 辦機關應報請行政院轉呈總統公布,並送立法院查照:

一、經法律授權簽訂。……」

個人是認為,台美之間的協議簽署,必定會有法律根據

因此根本不需要經過審議,只需要報告通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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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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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1231717 08/02 08:48End,太長了,立法院可以解決任何事,

c41231717 08/02 08:48支持立法院投票否決20%關稅

ketter 08/02 08:49支持高金素梅 請立法院傳喚川普來說明

ketter 08/02 08:49川普不來 立刻針對川普罰款

peter080808 08/02 08:50不過她嚴格來講是被kmt丟包出去的

peter080808 08/02 08:50找回傅崐萁但不想找回她 大概就知道

peter080808 08/02 08:50她有多雷

johnwu 08/02 08:52支持藍白去擋啊 吃32%就別在那叫

yoshro 08/02 08:54藍白:比55%低的我們不要

polotower 08/02 09:05來自祖國安徽的原住民!勿嘴

jkhz 08/02 09:084000億美金拿來補助產業可以補助幾年啊?

catatonic 08/02 09:11高筋麵粉就是個笑話阿 他哪次出來是拉

catatonic 08/02 09:11票的?

gtaped05550 08/02 09:12藍白賤畜會吹就好了

PunkGrass 08/02 09:20他不需要懂啊 他只要懂得利用民粹對幹

offstage 08/02 09:48國家又不是多數人說的算

offstage 08/02 09:48不信你問習近平贊不贊成這個論點

moslaa 08/02 10:47之前拒不發一萬,也說於法有據

moslaa 08/02 10:47現在要發,也是於法有據

moslaa 08/02 10:48法律就是這樣,表面上有規定

moslaa 08/02 10:48其實解釋隨便人

moslaa 08/02 10:48到時候要拉在野黨一起背書

moslaa 08/02 10:49自然就會叫立法院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