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藍粉請進 試用期8成是給勞方保障??
剛剛看到有藍粉說試用期是對勞方有利
因為「強制要至少給8成」是給勞方保障
欸不是,
現在勞基法強制不能有試用期差異
然後藍粉論點是「強制要至少給8成」
比「強制試用期不能有差異」有保障??
你都舉一個不聽現在勞基法的例子了
然後說修法後反而是保障???
如果沒給八成要檢舉老闆
不就跟現在有差異要檢舉老闆一樣?
如果說現在不敢檢舉??
難道給KMT修法後就敢檢舉???
藍粉要不要說明一下啊
謝謝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94.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HatePolitics/E.y2ra6zhs7iaE※ 編輯: DoncicInPTT (223.140.194.11 臺灣), 04/30/2024 21:29:41
→
現在勞基法是勞僱關係存在就要100%
→
給薪,而試用期長短雖為雙方協議屬
→
民事,但不影響勞僱關係存在與年資
→
計算
→
沒有不能有試用期這回事,只是現在的試
→
用期屬於勞資合同,他可以用前三個月多
→
少薪水,若表現良好之後加薪到多少這種
→
方式,其實就是換一種說法,本質上就是
→
薪水比較少的試用期
→
對勞工局來說就很簡單,他不用管你
→
和老闆之間的適用期,只要你人在店
→
裡工作期間而老闆沒給全薪就開罰
推
80%那麼麻煩,直接都給最低薪資就好了,3
→
個月再洗另一批人
→
bluenan說到重點,就是免洗,法定
→
的試用期就是讓你雇主可以隨便解僱
→
你先修法強制不能有試用期再來跟我唧
→
唧歪歪
→
民進黨八年勞基法只有修惡 現在還想假
→
裝關心勞權 笑死
→
只有關在中國監獄發文的犯人還有白
→
營智障整天在喊民進黨勞基法修惡
→
雙方合議就有試用期,雙方沒合議就
→
沒有試用期
→
現在明訂就通通有試用期80%規定,
→
雇主不開心就試用期滿開除
→
我真的他媽看不出來那邊對勞工有利
噓
一直洗 合三小同
推
試用期入法是修惡耶 支持的人到底懂不懂啊
噓
勞基法沒說不能有試用期差異喔
90
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吃不吃屎不是看當不當勞工 而是看腦袋是否選擇去吃塔綠班的屎 後天就是五一勞動節,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以及游顥於今(29)日舉行 記者會,宣布共同推出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期望提升勞工各方保障,修法內容包含「試62
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作為一個有實際在hiring的小主管,來講一下資方的看法 先不討論這個法條跟勞基法的搭配,單純討論試用期在這法條前後的玩法 在沒有試用期法條時,試用期契約內容須由雇主與勞工共同約定 且任何試用期員工都視同正式員工,代表你跟公司約定的條例不得抵觸勞基法 什麼幾天未達標就要無資遣走人、什麼規定沒達到就砍薪砍假,通通都是違法可以檢舉4
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塔綠斑真的讓我噁心到想吐, 這種抹法到底有多缺德? 明明就是為了保護勞工, 抹到願意給八成薪? 現行的勞基法就沒有規定試用期,1X
[討論] 試用期法制化才是保障吧很多人說80%變相減薪 很多人說他們本來就沒有試用期 那是因為他們沒有遇到吧 太多企業是給你試用期大砍薪甚至半薪 或是試用期拖超久不給你轉正5
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這種講法就是標準的昧於實務,把黑的講成白。 現行法沒有所謂試用期這回事,即使雇主自己規定了試用期,在現行法下勞工的薪資和其 他權益都跟所謂正式員工沒有不同。你可以說有些雇主怎樣怎樣,但那就是違法。 好,現在你國民黨提了個試用期法制化,然後允許雇主在此期間只給80%的薪水,因為不 算正職所以試用期不過也不適用解雇勞工的嚴格條件。其他的還多著,年資計算,年休累1
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支那國民黨不意外,跟支那同軌 台灣本來就沒有試用期這個東西 就算是個菜鳥員工一進來就是受勞基法保護 老闆覺得他再菜也不能任意解僱 更別提什麼試用期三個月1X
[討論] 試用期能這樣吵,塔綠班到底有沒有出門找如圖啦,試用期勞基法早就在1997年就修掉了,只是保留也不違法而已,原本沒在用試用期的公司也不會因為這種修法就突然改成要用試用期好嗎?塔綠班還在說啥以後每間公司都會這樣,在那邊洗會全面8成薪到底是什麼心態阿 還有就是,現在還有試用期的公司有部分是沒給到8成的,這次修法就是強制要至少給8成,這對整體薪資結構當然是好事,因為就是強制原本有試用期的公司不能用試用期當藉口給過低的薪資,結果被塔綠班瘋狂洗成讓台灣全面變成8成薪,笑死人,到底有沒有找過工作阿?還是你們工作就是在ptt發文?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AI2201_F.- 22 : : 低,過試用期馬上可以踢走。 : : 笑噴,這就是某些人講的撥亂反正,一朝回到馬時代。 : : 如果說人的命很賤,那都是自己找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 : 終於教訓了民進黨。
2
Re: [新聞] 藍委勞動節推修法 試用期應予法制化簡單分享幾個事情,不然很多討論連基礎事實都搞錯很難討論。 1. 試用期在勞基法施行細則原本是有的,後來1997年的時候刪除了。 2. 試用期本身沒有違法,試用期屬於老闆跟員工可以約定的範圍,勞基法就是雙方不能約定違反的。所以不是不能有試用期,而是試用期也要遵守勞基法,包括試用期要有最低工資,試用期不續聘要走勞基法非自願離職的程序。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1 Pro Max- 目前最低工資27470 工資34337以下的砍8成就等於這個數字 依照原本的勞基法都是違法 再怎麼垃圾的老闆 薪水34000以下的工作
爆
[討論] 柯:USB可能別人灌資料 但確實只有我會碰爆
[討論] 接押庭:小沈1500是什麼 阿北:不知道93
[討論] 許芷瑜男友供稱柯文哲把3億現金放橘子家58
[討論] 柯文哲哭腔答辯回法官不知哪裡搜出USB76
[討論] 認真說你們會想看小草衝進法院劫囚嗎 ?74
[討論] 最新消息李文忠咬黃珊珊68
[討論] 黃國昌推擠還帶麥克風耶65
[討論] 柯文哲:USB檔案不是我做的,沒收150063
[討論] 今天在現場的雜草大放厥詞又被打臉了46
[討論] 柯文哲哭腔喊冤:我這輩子都不管錢的46
[討論] 黃瀞瑩:「要走的遠要一群人走」44
[討論] 大家覺得柯文哲交保的機會算大嗎40
[討論] 八卦有篇在罵檢察官有罪推定 60幾推41
[討論] 接押庭內,柯文哲稱不否認有人拿錢給他45
[討論] 震撼 阿館到現場拉32
[黑特] 台灣已經沒有是非黑白了 考慮移民42
[黑特] 來了來了,全黨挺貪污37
[討論] 周榆修衝了!?41
[討論] 第二次舉牌警告了阿34
[討論] 阿北:沒管錢 用去哪不知 股票PG買的36
[討論] 乾 牠在幹三小?33
[討論] 柯反問:北檢怎麼知道我跟沈談容積率43
[討論] 柯文哲起訴書61萬字.891頁,訂價要多少36
[討論] 國昌老師笑超爽的走出來了30
[轉錄]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算你阿公啦算。32
[討論] 黃國昌哽咽了啦98
[討論]這路人戰力好強28
[討論] 黃國昌今天的表現值得一個黨主席嗎28
[討論] 苗博雅是不是把柯文哲害死18
[討論] 柯文哲頻道要破6萬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