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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翁達瑞FB:一張「無法送達」的告訴狀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轉錄] 翁達瑞FB:一張「無法送達」的告訴狀作者
goetze
(異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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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大教授講了一堆

我突然發現

現在是你被告毀謗

而且現在所有的事證都對你不利

結果你對這一點竟然一個字都不提

這是吹口哨壯膽還是怎樣?

我查刑事訴訟法 https://0rz.tw/bptdj

第 75 條
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

第 84 條
被告逃亡或藏匿者,得通緝之。

我不是專業

但我個人的解讀是

大教授你最好不要回國

回國就可能被拘提

應該是這樣沒錯吧?

你可以繼續酸對方律師

但只要確定你就是那位姓陳的教授

你酸了半天都沒用

除非不回國

不然一回國就是法庭上見真章

我真想看看你到時怎幫法官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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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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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clouds08/26 15:21放心 他不會回來的

louispencer08/26 15:22啊人家在國外好好的幹嘛回國

chong1708/26 15:22他有種就不要回台灣用健保,

Lia08/26 15:23總是會有不得不回台的時候的

powderzhon08/26 15:23回國是直接被通緝逮捕 因為檢察官拘提不到就會通緝被

powderzhon08/26 15:23

chirex08/26 15:23他可以學彭文正啊。至今逍遙海外

powderzhon08/26 15:24但是前提是檢察官必須確認 「翁達瑞」=「陳時奮」 檢

powderzhon08/26 15:24察官很難證明這件事

chong1708/26 15:24小罪被當成通緝犯,還蠻常見的

Lia08/26 15:26已經有之前的法院判決確定身分了吧?

chong1708/26 15:26余正煌告的是行為人,就算他是冒名或不確定是誰,都沒差

chong1708/26 15:26,檢警會去偵查

q34708/26 15:27彭文正有美國國籍吧 陳時奮有美國國籍嗎?

yashiro08/26 15:30查一查結果人在台灣就好笑了

chirex08/26 15:30檢察官幹嘛要確認?直接請陳到案說明一下是不是就知道啦

chirex08/26 15:31傳喚而已,又不是拘提。

skylion08/26 16:04但最主要就算臉書給IP 但在從IP找人的時候 因為是外國的

skylion08/26 16:04電信公司 所以這個部分警察就會說無法查

bkebke08/26 16:04搞不好他就不是陳時奮 只是認識借用經歷而以

chirex08/26 16:07那陳時奮也可以告對方冒用他身分啊。

chirex08/26 16:07哇,一堆人跳針他在國外無法查耶XDDD

chirex08/26 16:08這完全是兩回事耶。誰告訴你們一定要知道他的國外地址才能

chirex08/26 16:08送到案通知書的XDDDDD 你們都被他的話術繞進去了

Pegasus17008/26 16:14沒人說要地址,而是如何連結帳號跟真人

Arlen08/26 16:16不能回國!?藍白聯手,威權再現!我大奮教授為党奮鬥犧牲

Arlen08/26 16:16竟成為國門黑名單的英勇烈士,其情可婊,感慟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