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你不高興就走嘛!趙少康:就算高虹安強迫
※ 引述《cafupupu (順理以成章scannain)》之銘言:
: 錢本來就是立法院直接匯到助理戶頭
: 這件事
: 就是助理當下同意要捐
: 事後離職之後
: 突然不爽捐
: 才在那搞事
: 就是一個當下同意 事後離職才反悔的民事糾紛經典案例
: 哪有啥可吵的
義勇軍是不是都有教戰手則,所有的護航方式都是去脈絡、模糊戰法
從KCF到高委員,甚至底下信徒都用同一套戰法,
質疑A點就用B點說法來轉移焦點,看了很膩耶
久了只會讓人覺得你們整群是邏輯死亡了嗎?
助理回捐薪水 > 公積金支付立委私人支出
光是助理"自願"回捐薪水這部分有違常理
若是強迫/半強迫,這可是直接違反勞基法
好啦,藍白粉現在要硬拗助理"自願"回捐,就算給你硬拗過關
我讓你過,我讓你過(揮手)
那你要怎麼解釋公積金支付委員私人支出?
公積金都用來支付公用項目還有得拗,發票記帳都直接註明委員洗頭、吃早餐了
然後還要硬轉,用前面的"自願捐款"來模糊後面的"違法支出"部分?
用個貼近生活的例子,有些公司會要求員工繳納少許公積金給"福委會"
而福委會的公積金也只能針對員工福利項目做支出
如果有人挪用私人用途,還不是被吉爆(這叫虧空公款)
不爽繳交公積金的確可以不幹或不享受福委會的福利
但也不是讓你老闆直接拿公積金支付你私人費用阿
--
※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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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網址
→
4%法盲故意混淆,零用金、福利金
推
如果整個辦公室都是男朋友 一起湊錢幫女朋友治裝不行膩
推
二樓 那要多人亂交嗎? 還是周一~周日輪流?
10
全台灣老闆爽歪歪了 以後你領10萬我強迫你捐一半回來 還可以節稅了爽歪歪了 政治金童aka智識藍趙少康說了 強迫回捐不犯法~不爽你不要做嗎~不高興就走嗎14
我不知道現在是知識藍、姿勢藍、還是滋事藍, 但老趙你這說法實在很可笑。 套你這邏輯那法律上的迫使他人屈服的犯罪行為全部可以被赦免了, 「我強迫又如何?你接受了我就沒犯法」 所以強姦也沒犯法瞜?30
錢本來就是立法院直接匯到助理戶頭 這件事 就是助理當下同意要捐 事後離職之後 突然不爽捐5
真的是偷換概念的黨。 「主觀犯意」其實是個刑法用詞,意思是: 當事人「知道做了A行為會產生B結果」,而且希望那個結果發生, 那原則上就有主觀犯意。 比較常舉的例子是偷騎人家的機車/腳踏車,當事人腦中如果是「
40
Re: [新聞] 高虹安與男友被告發詐領助理費 北檢完成檢舉人到爆料人A助理 主打就是兼職領助理費 公積金就完全跟貪污沒關係 貪汙的源頭就是助理薪水本身要違法 不是在於助理願不願意捐贈18
[討論] 還有人看不懂公積金?公積金 雖然有個"公" 實際上就不是公款 是部門裡的人 自己捐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 媽媽跟小孩說 你9點前沒寫作業 就罰10元當公積金15
[討論] 看到有人回覆塔綠斑 關於高虹安1、立委的助理薪水和加班費,都是立院直接給助理,未經委員。 2、公積金是經由助理同意,才又拿出來的,所以不屬公費。 3、委員的公積金是由內部討論出來,如何運用,根本沒有法律問題。 4、重申,立法院的薪資都是直接發給立委助理,不經委員之手,所以,非要助理本身意願同意,不然誰也拿不走。也不會捐出來。5、議員助理薪資,是經由 【議員發給議員助理】。而立院助理是【立院直接撥發給立委助理】。18
Re: [爆卦] LIVE 助理爭議延燒 高虹安記者會1. 他沒看過完整資料,不幫資料背書 完整度不夠,他認為他自己有很多支出沒記錄到 應該說他有提供辦公室額外的支出 只是如果是委員支出的不用動用到公積金 當然公積金就不會記錄18
Re: [討論] 對高的追殺猶如當年的mg149差多了,當年的MG149民間根本沒啥在鳥,會去看這議題的只有政治狂熱者。 現在的公積金案之所以會被瘋狂討論最主要的原因並不是啥藍粉綠粉的,而是這公積金的 運用完完全全得罪勞工族群。 誰他媽加班薪水會自願回捐的?你說捐給部門買下午茶或辦活動就算了,畢竟使用的就是 員工。結果他媽的那個支出項目一堆老闆的私人交際應酬用,幹,薪水就比員工多了,你X
Re: [討論] 陳玉珍:我不會扣助理錢上繳 隨便你→ HinaTomo: 本來就是勞基法問題啊 11/12 19:29 我再吐槽一下 有勞基法問題只是最基本的 助理請假遲到你要管理的方法就是如實報薪 遲到多少 報薪水的時候就扣多少- 其實事情很簡單,就是公積金有沒有被高虹安私人拿去用? 很多人說有,吹哨者的資料寫得很清楚,高虹安一定會被抓去關。 高虹安說沒有,如果有助理代墊高虹安私人用途的支出,行政同仁也會定期來向她請款。 那如果有人忘記去請款怎麼辦? 這不太可能發生,你都都記得備份公積金的帳了,怎麼可能忘記請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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