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碰」
稍微看了一下今天點交的新聞
1.
為了避免爭議,市政府只點交了B1-B4
等於微風的權益受損,不知道要如何處理
必須等待司法和監察院的介入
2.
NET本來就知道OT變ROT會有漏洞
所以他當初蓋就沒有要還市政府的意思
等於NET在沒有經過招商、投標、簽約
的程序下就在市政府的土地上蓋了建築
因為跳過太多行政程序了,現在2-4樓商場
是一個沒有地上權也沒有一樓的空中花園
3.
交通處拿出3年前和大日的續約合約,
合約裡面已經有包含地下4樓到地上4樓
合約結束後都要還給市政府
所以地上2-4樓在三年前的合約就有了
也不是這次變出來的東西
奇怪的是,NET當初並沒有抗議
我只有想到以下幾個解決方法,
1.告NET侵占,拆屋還地
2.整塊地送給NET
3.讓NET簽永久地上權
當然2、3都是不可能的
但是1又會傷害市民感情,輿論也不會支持
不過我是蠻支持市府要做對的事,告NET侵占而不是為了選票討好民眾,繼續讓NET佔地為王,視法律為無物,反而才是不對的事
--
支持拆屋啦,拆光請微風重蓋吧
然後謝國樑不就說他只做一屆,所以基本上他想幹嘛就
幹嘛,不管是對的事還是錯的事都做你也不能怎樣
你的2、3怎麼都這麼極端阿,不是送就是永久期限,明明就有中
間值(雖然未必是好選擇
上法院是一定要上,至少要法院判決,不然光圖利這兩
個字就有的鬧了
台派講義
如果走1的話 那前市府豈不是包庇違建?
不算包庇吧當時也是合法佔有
你好單純,沒有經過基隆市府建管單位的審核,那就是違建,
是不是違建不知道,但現市府也是把他打包標出去了
沒有經過市府的單位的同意興建,市府也不可能審過建照,那
就是違建,市府同意也審過,侵占?天真
只要土地還是市政府的,上面有不是市政府的東西就可以
市府都兩次發文要登記建物所有權的建物,還叫違建啊?這淺
叫他拆除
顯易懂的邏輯…唉
當然可以要他拆阿
但拆了之後還有人要嗎...
謝國樑跟廖之前有情侶關係 這門內餡?
自己去查一下要申請建照所需文件…土地所有權人要同意啦
唉
帶風風風...
前市府同意 後面市府就要全吞 您真是可愛喔
如果是違建更好笑,基隆市府拿不是自己所有權又是違建的建
物來招商?你市長以為你的名字叫賴清德喔?
前市府同意的事後市府當然要吞(反悔也要有依據),換市長是
經過選舉不是革命欸
法院都還沒開庭不要那麼急啦!
ROT最後要移轉回政府啊,NET巴著說他蓋的,當釘子戶真的
很難看
新市府違約就付違約金 看看桃園
還有別的方式 不要帶風向了啦
什麼方式?給net永久續約99年?新租借條款嗎?
風向哥 你有別的方式就提出來建議一下囉
NET就是偷吃步賭輸又死不認賠
好笑的是NET這次自己也去投標 啊自己財產被政府招標
不抗議 沒標中才在吵那是我的財產 笑死www
垃圾政府 不知道在硬什麼
好好跟NET談不行?
搞到NET登報 這種政府有拿出處理事情的能力?
地方政府有需要這麼高姿態嗎?
是不是微風比NET知名就可以這樣?
以前的政府也搞過誠品不是嗎?
乞丐趕廟公喔 笑死
看不出來換市長有好到哪去?
有看過掏三億的乞丐?
真厲害
自己掏錢就是自己的東西 笑死
我去你家前面蓋個雨遮 你家就是我家 這樣對吼
你還要跟我好好商量 不然我拿大聲公就是你理虧
掏三億的乞丐XD 笑翻了
不是錒幹 到底明天NET有沒有營業
怎麼有人這麼傻相信他說一任就一任
要賭他下一任還會出來嗎?
簽20年也是有夠扯,政商勾結也是很噁啊
謝國樑廖曉喬,20年,看也知道!
20年+10年優先權,微風吃飽30年
1哪會不支持,我支持把違建仔趕走
NET為什麼會在上面蓋上億建物 是不是有什麼秘辛
你內文不是寫的很清楚了嗎?3年前簽的約包含地上4樓,約滿
後還給市政府,現在不就是約滿了?
簡單說,就謝國樑吃相難看
不過這件事最好笑的是,原來東岸商場的改變,不是林右
昌的政績,是net的功勞喔
那是大日跟市府的約,現在還在吵那部分的所有權,net可能可
以透過出資來原始取得,但這部分是不是屬於ot/rot範圍就是下
一步要吵的
(無法得知net是否知情大日跟市府租約的內容,畢竟他並非契
約雙方,現在都只是推論
搞不好大日覺得沒差這部分沒在意呢
樓上,根據某媒體的內文,2018林前市長就行文給大日,
要求協助移轉登記產權,但大日不理,林早就發現問題了
不走法律程序,到底是原始契約有問題,還是怕媒體報導
害了自己前程
那…當初消防怎麼過的呀?一堆餐飲業在那邊
要提林可以直接提不用好像在回覆某樓一樣,我們應該是在講不
同方面的東西
支持賴著不拆,賴皮寮沒拆了
這件事就是林埋的炸彈但謝完全沒要拆彈的意思所以現在爆了
那謝也只能給微風4年啊 因為4年後卸任
微風現在蓋4年後跟net 一樣有這樣狀況啊
滿好奇今天到底會怎樣的?
剛經過NET燈火通明
搞不好就把一樓清空上面不動?
市長已經完全開戰了
兩造各執一詞,鄉民兩邊互有攻防,唯一可確定的輸家是在座
各位基隆市民!
市長憑什麼跟NET開戰?
NET有欺壓市民嗎?
市長在硬幾點的?
事情搞成這樣 市長真的把基隆的臉都丟光了
要就好好談 來硬的誰不會?
這種市長有發揮什麼作用嗎?如果有罷免我一定投他一
票
市長又說了什麼嗎
NET沒直接欺壓市民,但是他佔了市政府的地,也就是人
民的地蓋房子 ,也差不多意思了
來硬的不是 NET 嗎?
看了眾多報導.只看合約的話不是只有基隆市府跟大日開發?
對啊 NET沒有合約 不知道要市府跟他談什麼
沒欺壓基隆市民啦 但是佔了國土,算不算竊佔國土罪
有待法院去解決啦,但是不是大聲就贏
還有不是情緒勒索就贏
net其實可以用法律戰來拖,拖過四年,等綠色上又有機會
謝市長知情 但不先溝通 弄得這麼僵
這麼大的房子每天經過他隔壁去市府上班的市長都不會好奇明
明市府沒出錢那這棟難道是蓋慈善?
現在標案給別人再來說我市府可以使用誰吞的下去呢,要阻止
當初丟錢進去改建就應該阻止了
ROT的精神不就是政府出地、民間出錢改建,換來讓你
期限內經營賺錢,最終轉回政府
前任和現任市長都認定是ROT,但現在net不認
挺net的是忽略合約問題嗎?當然不排除市府也有責任
net跟市府是沒有合約的喔,當然就是兩邊都有問題才會變這樣
,當看熱鬧的就好不用硬要選邊站
謝只剩2年
廖跟謝有之前情侶關係圖利簽20年法規也不合啊
因為不是rot,簽20年這個很不符合行政慣例,但是你說圖
利微風就過了,畢竟有公開招標,然後你net出價還比微
風低,所以要說啥?
基隆人: 這件事很明顯了 dpp的錯
某A開頭的是不是國小而已阿 怎可以有那麼無知的留言
廣場都公開競標了 還有無腦的要扯是內線喔 那麼會講
就去檢舉麻
這麼無能的市府
簡單的小事能搞到這樣也是厲害
之前市府不是還講莫名其妙嗎
市府批評對方倒是不留口德
事情卻搞得亂七八糟
不會做事 回去當小愛爸爸就好
不要再出來亂
像要亂搞國門廣場
無言以對
不會做事情就不要亂搞 煩死人了基隆到底為什麼選出這種人
NET在基隆當初根本不會有賺頭的時候願意進駐 現在周邊起來
的時候被趕走 誰會相信 謝國樑 微風 會沒掛鉤
始作俑者是大日,結果找市府背鍋;連前任市長催促要大
日跟Net做產權登記結果不做怪誰?Net的風險管理自己也要
檢討啦,傻傻的相信大日一直拿到標案。主富如果他是金
融機構,這種風險管理不當早就會被金管會開罰好嗎
微風跟謝國樑有沒有掛勾還不清楚,但大日跟林右昌市府
的人有掛勾倒是已經證實了。
市議員揭露 市府為了這個案子編了2000萬輿情費 也是夠扯的
原來可以編這麼多錢來帶風向
挖靠 2000萬 有收錢難怪木卡大等柯粉留言 特別帶勁
根據財政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公告的《基隆市東岸
net就不是金融機構阿 拿這點嘴他是在搞笑?
不是呀,經營公司與投資標案本來就該做好風險管理呀
你要這樣說我也只能說凡做生意都應該做好風險管理,net搞成
這樣一部分是活該沒錯
但那是他活該而不是他違反什麼規定
我從頭到尾一直說,真的的始作俑者就是"大日開發"
大日這樣搞真正的契約當事人市府不知道嗎,沒有方式反制嗎,
一定要等炸彈爆炸再來哭?
市府在同意大日改建前應該要想到這塊的,他又不是擴建遮雨棚
而已是多蓋3層樓欸,只要有使用上構造上獨立性就可以有獨立
物權
這些都還可以算前市府的鍋,但現市府也不能眼睛閉閉就把那部
分打包招標賭炸彈會不會爆炸
如果要把租借的建物歸還的話,基本上都作法都是恢復成原
貌吧?也就是拆掉
不管怎說,都是要進法院打好幾年的
不知道市政府直接動用警力強制進入佔領NET算不算對的
事
大日在基隆拿幾個案子了,是不是每一個跟林右昌簽的都
出包啊?想想都覺得可怕
謝國樑廖曉喬,20年,看也知道!
吃相真難看
東岸改變在真的基隆人眼裡是有感的
我想不起20年前我女友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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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這件事勸鄉民先別上車,要先知道幾個前情提要。 1、東岸當初是標給大日開發公司,NET當初是透過大日這個二房東來經營東岸商場, 之後大日這個二房東在別的停車場弄出弊案,買通市府一個臨時人員得到別的投標公司文件 (2022檢調前往大日扣押的文件中有),這才導致二房東大日失去續約優先權。27
Re: [新聞] 「台灣本土最佛企業」踢鐵板 3億蓋1.新聞網址︰ =mmpage&fbclid=IwAR2hcoaFEgntE7Ffig5ae8x22PQx4c1SmMOh4GsmQUpnRgFJlhiuEmqQSw0 2.新聞來源︰ 鏡周刊24
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 : 今日發生這樣的事,可以說完全是當時市府種下的果,對標案便宜行事導致兩個結果 : 1.大日開發獲得暴利,並違法和NET簽約,至今逍遙法外 : 2.NET可以跟市府灰,NET主張蓋的建築物是他們的,市政府沒有權利拿走 : 然而NET此舉亦相當無理27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自己文章自己回 這案子 真的很多詭異之處 林右昌的市府團隊 當初真的螺絲太鬆了 回到當初的新聞18
Re: [新聞] NET轟市府強盜!東岸商場今移交恐爆衝突最基本的觀念 商場的裝潢費用就是營運成本是帶不走的 麥當勞到處租房租地蓋自己的餐廳 有單層的有整棟自己蓋的 租約到期不續約就是全部變垃圾拆光光15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先等子彈飛一會 理性上我也支持 NET 這邊餐廳我也常去 都很喜歡 但是這事透漏著古怪 先看一篇新聞8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這件最後應該很簡單 要看大日跟NET簽的ROT到底市府有沒有簽名 如果有NET就死定了 本來時限到就要還給市府不過可能要延兩年 畢竟違約的是大日不是NET4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看文章內容基隆市政府對的是大日開發 大日開發再把地上商場轉租給NET,至於地上商場為何是NET出錢改裝不得而知 也不知NET跟大日開發是怎簽合約簽幾年,但應該也簽不少年才會花錢改裝 現在就大日開發合約已到,基隆市政府對的就是大日開發 而NET爭議點在於跟大日開發之間的合約問題,而非跟基隆市政府3
Re: [問卦] NET最後把房子敲掉的機率高嗎?其實不高 就算只看 大日跟NET簽的約 也是十年的ROT 不管你OT ROT 都是要T回給市府的 現在只差兩年 意思是原本說好(大日的約)十年完整的還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