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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為啥2033當初要排在桃園待避141?

看板Railway標題Re: [問題] 為啥2033當初要排在桃園待避141?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時間推噓12 推:12 噓:0 →:11

※ 引述《Sky77777777 (八年七亞)》之銘言:
: 從上月26日改點起2033區間快車排在桃園待避141自強號先行通過
: 結果現在已經連續好幾天都提前先在鶯歌待避141了
: 但是其實我覺得可以撐到桃園再來待避141應該也來的及吧
: 畢竟鶯歌下一站就桃園了
: 2033也在鶯歌等了141有了數分鐘
: 那為什麼不撐到桃園在待避?
: 如果要在鶯歌待避的話,那當初為什麼不排在鶯歌待避就好了?
講到待避,另外一個我非常賭爛的就是之前2257在台中站待避181啦!
(現在好像改成在彰化待避了,但其實也沒有完全解決問題...)
因為這一搞,很容易引發糟糕的連鎖效應


簡單來說,就是因為這會再牽扯到台鐵轉高鐵北上的問題
高鐵台中站北上最後四班列車,分別是690,862,696跟294
(週五跟週日還會多一班1264...)

690(不停苗栗) 22:05台中開,23:04台北到
1264(直達雙北) 22:30台中開,23:18台北到(僅五日開行)
864(全部都停) 22:40台中開,23:44台北到
696(不停苗栗) 22:57台中開,23:59台北到(沒到南港)
294(直達雙北) 23:03台中開,23:52台北到

以上可以發現,扣掉僅有週五週日才有的1264
從690到864中間,有一個比較大的空缺
如果趕不上690,就會變成至少晚40分鐘才能到台北
(反而是趕不上864,只要不是到苗栗,影響其實沒那麼大...)


問題是,前述2257跟181的關係,很容易讓乘客錯過690次...

因為2257次到新烏日站都已經22:00了
要花這5分鐘從台鐵新烏日站的月台,移動到高鐵台中站的北上月台
中間還要用高鐵大廳層南端的自動售票機買票的話,基本上都免不了要在新烏日站內的大廳狂奔了...
如果台鐵這邊誤點超過1分鐘,那就真的再怎麼跑也沒用了...

偏偏如果181本身在台中這邊誤點,就一定會拖累到(以前)在台中站待避的2257次
然後181次又蠻常剛好誤點個3分鐘,於是舊市區一堆本來要轉690次高鐵的北上乘客就慘了...
雖然現在的2257次沒有在台中站待避181次了,問題是如果181次在台中晚開,應該也還是會影響到2257次,然後要轉高鐵的就一樣只能晚40分鐘了...


如果要解決這個問題,其實最好的方式是高鐵那邊,690次直接挪移到整個車次,都改成通通晚5分鐘發車
(我不信高鐵台中站那邊的人,不會觀察到每次2257一誤點,就有一堆人狂奔衝到高鐵站內,才發現趕不上690次高鐵在那邊靠北...)

其次則是乾脆181次直接調整台中站的開車時間,改成台中這邊的到開時間各晚12分鐘
然後2257在新烏日待避181次
這樣的話就算181次誤點,2257次也可以完全不用顧慮181次,可以在台中站照常準點開車

而考慮到高鐵台中站的自由座乘客,要下車走到台鐵新烏日站月台,必須連續穿越台鐵跟高鐵的大廳,距離相對較長
給高鐵轉台鐵的乘客,多一點的轉乘及緩衝時間,也不盡然是壞事...
(畢竟高鐵自由座乘客,上車可以以趕時間為理由,從南端的對號座車廂先上,再慢慢走到自由座車廂,但下車反過來做的正當性就不太夠了)


當然動181次的話,另一個問題是這樣到高屏地區的時間又更晚了
就算正常化停站,減停田中增停竹南,也只能挪大約3分鐘的行車時間到台中以北的路段...所以另一個比較邪道的作法,大概是乾脆讓181次增停新烏日
這樣的話,就算181次"稍微"誤點一些,也可以搭181次而非被影響到完全沒餘裕的2257次去轉高鐵
(不過以上不適用五權站,以及可能有捷運可以替代的大慶跟烏日站就是了...)


最後既然講到台鐵在新烏日站轉乘高鐵的時刻安排
就不得不再吐槽明明高鐵週五跟週日有開1264這個北上加班車
結果台鐵卻沒有安排因應此班次而便於轉乘的區間車
還是一樣2257次以後要等到22:36分才到新烏日站的2263次
(反而是再下一班的2634次,跟前後的2263次及2267次間隔都蠻近的,亦即台鐵區間車班次,顯著有分配不均的問題
還不如乾脆把2263次提早個10-11分鐘左右,而2634也可以考慮延後拿去填2267跟2269的間隔...)

還有另一個新烏日站同樣經典的,北上往舊市區在13:55的2617次,到15:06的3178次
兩班區間車中間,長達1小時11分的間隔裡,就只有一班14:26開的2204次區間車

結果就是高鐵642,829跟133(腳程快的)及639(腳程不夠快的)這三四班(週日還多1538跟1230次...),要進舊市區的都只能塞2204次區間車不說
2204次區間車更慘,高鐵646,830,132,645跟648(腳程快的),以及133(腳程不夠快的)甚至829(腳程更慢的)要進舊市區全都只能搭這班(週五還多了1229次),直接把整台區間車塞爆


只能說台鐵真的是在高鐵接駁這塊,似乎從來都只是應付了事而已...
尤其是主線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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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Mune060807/10 07:03沒辦法 台灣在很多事情上都是形式上做到有就不會再

GodMune060807/10 07:03想怎麼改進了

支線倒是真的有配合,主線就...

blence07/10 07:092257太趕的話,提早十幾分搭前一班區間就好,又不是要等很久

要提早搭上一班就2632 但這班是21:30台中開,21:42新烏日到 那又是另一種尷尬了 (因為21:39剛好直達雙北的160次高鐵剛過XD)

ttjbus01006107/10 07:38台鐵為啥要配合高鐵?

不都是公股主導的? 而且我舉的最後一個例子,是高鐵轉台鐵的乘客已經把區間車塞滿了,不增班更沒道理...

easteast07/10 07:48提早出門就好

有時候在中友看展,時間也沒那麼好抓 (然後中友時尚藝廊考慮到反光問題,也不適合白天去看...)

M99003407/10 07:59本來就沒有打算要讓你接駁的意思。

ELYC1x07/10 08:31確實沒義務啊,除非有公文指示甚至法源依據,呵呵

以高鐵目前的公股占比,也許能把鐵路法第22條擴大解釋? 更不用說鐵路法還有第37條,由交通部通知鐵路業者辦理聯運的部分

qazxc31207/10 08:39在鐵道迷眼中,台鐵跟高鐵是競爭關係,不是讓你們花少

qazxc31207/10 08:39少區間車的錢去轉高鐵,晚40分到是你家的事,至少還是

qazxc31207/10 08:39可以到台北,沒有讓你隔天才到已經很不錯了

您台鐵那麼想競爭,倒是給我把386拉到雙北啊! 這樣的話看到2257被181拖到誤點以後,自知趕不上又沒買高鐵回程車票的,就可以收割一波了 反正386真拉到雙北,只要停戰沒太多,到台北車站應該不會比後面幾班高鐵晚太久,但票價便宜很多...

temu203507/10 08:46還有捷運、公車

其實我有想過,如果是周日,乾脆搭公車到文心崇德轉綠線,到高鐵站搭1264次回台北XD

kutkin07/10 09:15這個講很久了吧 就刻意杯葛新烏日而已

kutkin07/10 09:15不然新烏日無法停對號實在是

難道台鐵不想搶綠線往來南部的客群?

temu203507/10 09:40371都有停,可以了

但這班是用3000跑,然後離發車時間不到10分鐘的班次,好像自動售票機根本不賣...

snocia07/10 09:47兩間平行公司的正常發揮

tangty07/10 11:23別說台鐵轉高鐵,就連台鐵轉台鐵都一樣

啊這就...

GiantGG07/10 14:43建議台鐵和高鐵合併成一間公司

其實我有想過,東幹線改軌跟高鐵直通後丟給高鐵 西幹線新北捷/中捷/高捷瓜分掉...

AtDe07/10 17:05台鐵跟高鐵沒有互相接駁的關聯性

austin035307/10 19:55叫高鐵花錢包台鐵接駁車啊

你這麼一說我倒是想到,高鐵當初搞高鐵快捷,是有花錢補貼高鐵轉乘客群的車資 但軌道運輸的部分,高鐵就都沒給過任何補貼... (哪怕這裡面有像中捷這種差點做不下去的業者...) 我在想,如果直接規定任何可轉乘高鐵的軌道運輸路線,在高鐵站的服務範圍內,皆由高鐵負責營運會怎樣?

hogarth198507/10 23:43台鐵接駁台鐵才是完全沒有相容性+1 沒辦法有效接駁

hogarth198507/10 23:43慢車站轉快車 根本ㄌㄚㄐㄧ

※ 編輯: shun01 (150.117.248.99 臺灣), 07/11/2024 03:11:15

ELYC1x07/11 08:05那要看交通部有沒有下來要求,且要有公文書為證,不然哪可

ELYC1x07/11 08:05能理你,本位主義、公務員心態高到炸的單位

我覺得用公文要求還是不夠穩 應該直接在鐵路法加一個條文,明確寫明: 1.有設站供高速鐵路轉乘之其他鐵路運輸業者,及以高鐵站或與之相連的其他車站為發車點的公路客運或市區公車 凡以固定時刻發車及到站者,其發車與到站之時間,應配合高鐵該站之時刻,計算合理之步行轉乘時間後定之 班次少於高鐵者,應在該公路客運或市區公車路線,分配班次平均的情況下,擇定作為發車時刻參考基準的高鐵車次 2.以台鐵站或鄰近區域(半徑400公尺內)發車之市區公車或公路客運,凡以固定時刻發車及到站者 其發車時刻,應配合台鐵該站的時刻,計算合理之步行轉乘時間後,定之 班次少於台鐵者,應在該公路客運或市區公車路線,分配班次平均的情況下,擇定作為發車時刻參考基準的台鐵車次 最好大眾捷運法也來加一個條文,也明確寫明: 以固定時刻發車及到站的大眾捷運路線,以其車站或鄰近區域(半徑400公尺內)發車之市區公車或公路客運 亦以固定時刻發車及到站者,其發車與到站之時間,應配合捷運該站之時刻,計算合理之步行轉乘時間後定之 班次少於該捷運路線者,應在該公路客運或市區公車路線,分配班次平均的情況下,擇定作為發車時刻參考基準的捷運班次

※ 編輯: shun01 (150.117.248.99 臺灣), 07/12/2024 02: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