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沈慶京偵訊中 威京旗下中工、中石化
前前前市府 凹京華城 捐地後 砍容積率變成392%
>> 前市府回到商三基準 加上監察院糾正 回560%
>>購地容積轉移30% + 都市計畫法24條 核定獎勵20%
(兩者相加不得超過50%)
所以560% *(1+50%) = 840% 下課
明天中工跟中石化如果有因為這消息被影響
相信真的是非常符合別人恐慌
貪婪進場的時候
基本面沒變
純粹被媒體醜化
想當初台中銀老闆被抓包的時候
然後沒多久 股價就往上回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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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那20%獎勵什麼? 他有做什麼值得獎勵嗎?
萬一沒過 是要被求償幾百億耶
樓上就照都市計畫法第24條
392才是對的,郝龍斌堅持不給560今天才能安全下莊
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
這三個就是20%的由來,四月新聞稿就有講過了
你覺得自己比彭振聲更懂就好 …
3xx->560是中央糾正的吧
主要是那20%很多重複獎項
細想打開來看不得了
當年市府同意工變商的條件之一就是容積率不變,沈慶
京自己也同意的,現在誰去動就倒楣
所以明天如果有股價被影響 真的天上掉下來禮物
不要以為陶朱公沒事啊
不然不會傳喚這麼多都市委員來問
監察院糾正3XX是錯的,560才對
照著樣說 監察院也是共犯欸
原來合法阿? 檢調是否都是傻X 明天歐印
話說如果市府 學大巨蛋那套 不給使照怎辦
都市計畫法可以給的獎勵就寫在子法 台北市土地使用
ib哥來了 有料也願意分享的人 閒聊三本柱
※ 編輯: ann16 (124.217.189.120 香港), 08/28/2024 21:16:37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都審會的時候委員也是建議應該回歸土地使用分區條例
80條的各項容積獎勵, 但市府就不聽
反對的都不幹了,留下贊成的
80條的容積獎勵 多半有回饋或是公益設施 這大概是
市府不願意用80條給容積, 而要準用都更條例的原因
獎勵不是不能給 但要依法有據
沒人敢蓋章以為官員都白x?
不符合都更獎勵條約
真的當檢調都腦殘 檢調可是比我們想像中的更精
桃園很多案子希望檢調也能這樣查
都審會跟都市計畫委員會 可能很多人要先搞清楚這
兩個機關 一堆人混謠
些會非彼會
840%容積率都被行政法院判敗訴了還在那邊幻想XD 誰
放行的準備吃牢飯啦
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僅為一次
性保障,不能再次適用,宣告京華城敗訴。
行政法院駁回的是120284.39平方公尺的樓板面積
不是840%容積
連560%都不准了 還幻想有840% 好了啦XD
840%誰核准的這次準備土城報到囉
一個是基準容積 一個是獎勵容積 搞清楚先
560%的基準容積 的確可以有840%的獎勵容積
京華城的問題是給了沒有都更條件的京華城準用都更
條例獎勵
問題在於引用法源 而不是840%
如果是引用 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80條給
獎勵 就不會有問題
兩者的差異在於項目
都更條例那三項獎勵 雖然名義上都是要花錢蓋
但可以提高建築物價值
而土地分區管制自治體條例那幾項獎勵 大多是公益性
沒有法源支持,被認定涉嫌圖利廠商只能吞
使用這些獎勵 要相對回饋市民一些利益
喔
推認真說明
中工我不熟 但中石化爛得要死 就算有超跌也是該有的
跌幅 能賺的空間有限
560%明明就被監察院糾正的 不知道在那邊嗨啥
最好的解套辦法,其實應該是把這塊地變成第四種住宅
區,容積率些微提高到400,蓋成住宅賣掉,小沈不要
貪那一點容積率,大家都安全下莊
一個完全不懂裝懂的廢文
當年怎麼拿中石化的,呵呵
然後用中石化去買中工
柯文哲敢給840 沒對價關係就真的很敢
工作小組沒有副市長..如果大會推翻工作小組決議..那
才會有問題往上燒
新聞都沒有說是工作小組就同意840..還是大會翻盤的
如果是工作小組就是840..別說柯..可能彭都能逃過
參照美河市案例..沒有對價關係很正常
當年最後一次看到高嘉濃還一副趾高氣昂貌
其實真正厲害的是郝龍斌..一堆案子..他閃得乾乾淨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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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圖利但是哪裡不合法奇怪了哪裡不合法 剛剛上網看了一下 台北市政府依循都市計畫法及審議法定程序,決議通過釐正京華城的基準容積率為560%。 京華城補充,台北市所有商三建案基準容積率依法皆為560% 。 所以京華城算商三 這要算柯文哲你任內的事22
Re: [新聞] 京華城都更案燒柯文哲 黃瀞瑩:若司法公照威京的說法 1987年買下後就開始向市府申請土地變更開發 歷經吳伯雄、黃大洲、陳水扁、馬英九、郝龍斌 都沒解決 還為此連三捐以符合要求9
Re: [新聞] 柯文哲京華城「圖利說」掀波!民眾黨急民眾黨講的圖市民之利 這指的是藉由釋出利多誘因的政策性獎勵 提高業者的參與意願同時造福市民 獎勵依據還是參考了內政部的標準12
Re: [閒聊] 京華城改建容積增至840%這個案子 威京集團自己有出來說話 根本就是柯文哲當市長的時候 坑了 小沈哥 還好我大花媽的監察院 糾正北市府 還給小沈一個公道 威京總部集團表示,公司向台北市都委會聲請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獲同意變更為商三(特)7
Re: [新聞] 快訊/自爆?柯文哲談京華城案:對啦圖京華城的那塊地最早是唐榮鐵工廠 是工業用地 1987年威京總部集團買下這塊地 同年申請變更土地使用分區 歷經多次的都市計畫委員會議審議後9
Re: [新聞] 【柯府圖利京華城1】柯市府卸任前放行原文恕刪, 我自己的解讀是, 當初威京集團蓋京華城時, 法定容積率應該是560%, 加上額外20%獎勵與容積轉移後為678.91%。8
Re: [閒聊] 京華城改建容積增至840%古美門哥昨天不是才討論全世界被噴歪,怎麼今天又來帶風向了呢 京華城這個案子,如果有問題,就是柯文哲市長有問題, 跟監察院一點關係都沒有,甚至監察院還是指正北市府過去的錯誤認定喔~ 結論1: 京華城的容積率本來就是560%,監察院只是改正北市府過去錯誤的認定7
[討論] 京華城容積率問題監察院報告寫很清楚 京華城案問題就是容積率增加沒有法源依據 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 京華城商三土地就是560%容積率 獎勵容積上限就是30%,加上去就是728%2
Re: [討論] 109年都委會堅決反對京華城容積840%→ yusia: 商三標準就是560%,30%京華城自掏腰包,2 118.231.128.44 05/17 12:35 → yusia: 0%容獎依法申請,查一下都更容獎還更高到 118.231.128.44 05/17 12:35 → yusia: 2倍,京華城現在只有1.5倍,也沒特別高, 118.231.128.44 05/17 12:35 → yusia: 根本是被拿來當話題在打柯而已 118.231.128.44 05/17 12:35 居然還有小草搞不清楚狀況幫柯喊冤1
Re: [新聞] 京華案遭批自創容積獎勵? 柯文哲:台北京華城案 柯出事的是容積560到840這一段 在這之前還有一個容積認定爭議 是392到560 以下是兩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