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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明初的銃與弩[下]

看板Warfare標題[心得] 明初的銃與弩[下]作者
No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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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的銃與弩[下]



銃弩並用的原因之一,單從性能而論,自然有緩急難恃的要素在。明代固然總體上崇尚火器的威力,但也不是每個人都買帳;土木之變可能破壞了某些人對火器的信心,好比說在正統十四年(1449年),劉定之懲於「蒙塵之禍,未有若今日天下之大數十萬之眾陷 上皇於沙漠者」,建議道:

  「宜倣宋吳玠兄弟三疊陣之法,前一行刀楯,蹲伏以俟,其陣最低。第二行矛戟大鎗,立地以俟,其陣稍高。後一行騎兵弓矢,其陣最高。敵至,得互相倚恃,迭為救護,庶幾不至狼狽。又虜騎之來,奔騰蕩突,必資刀斧以制之。昔郭子儀破安祿山胡騎,用八千人執長刀,如牆而進;韓世忠破金虜拐子馬,用五百人執長斧,上砍人胸,下捎馬足。由此言之,刀斧之揮霍便捷,優於火鎗之遲緩趑趄也。 」


  鼓吹布陣只用冷兵器,而且更看重肉搏戰的效力,熱兵器乾脆不要了。這當然是比較極端實際上也不可行的建議──吳玠疊陣法其實就是以弩分番疊射,劉定之卻完全不提弩
,未免引喻失義。即便真效仿三疊陣但只用弩,弩射遲緩的缺點與銃同樣,仍需克服(雖然弩比起需要點火、可能爆炸的銃筒要安全些)。再說,比起弩箭,銃箭的威力無可置疑。在明成祖揮軍進兵越南之前,已風聞過當地多用銃筒、火器迅烈的傳言,朱棣尋思須有法克制,遂於大兵未動前先做了實驗:

「聞黎賊多備火器,以拒敵我師。夫軍旅之行,凡遇山林險阻,尚且避之不使疲勞軍力;况聞賊有所備而不思有以防之乎?故勑工部計較,造成挨牌,以當火器。初編竹一層,箭直透過入地,翎花俱沒。再用二層,蹉縫編之,以牛皮入道纏裹,試之三十步,箭透三寸五分,二十五步箭透四寸,十五步箭透五寸,甚是堅固。以是擁蔽,火器不能為患,軍士自然輕敵。… 」


也就是說在三十步外(約45公尺處)發射,銃箭能穿入三層竹皮、牛皮混縫的挨牌10公分之多,若在十五步外(約23公尺)則能穿透入15公分。如果編竹只一層,則整支銃箭能直接射穿挨牌。值得注意的是此時還在入越前夕(永樂四年[1405年]閏七月),兩個月後明軍才正式開拔,換言之這裡的銃箭應該只是明軍已有的舊品類,還未從越南處取得更新銳的神機箭 。假如用的是神機箭,那麼照《明實錄》的記載,則是「每矢洞貫二人,復中傍馬,皆立斃 」。相較之下,元末群雄並起之時,癸卯年(1365年)六月,替朱元璋死守南昌硬扛陳有諒的趙德勝「巡城至東門,敵發蹶張,中其腰膂,箭深入約六寸。公即拔出之,且撫髀而歎曰:吾自壯歲從軍,傷於矢石屢矣,其重無踰於此者,豈命也? 」不久傷重不治而死。蹶張弩能貫入人體六寸之深,足以致人於死,但同一發貫穿兩人的銃箭比起來威力便不是一個檔次。


上述幾個事例雖然具體,但事件發生的具體背景模糊,畢竟缺乏可複驗的實證性。所幸20世紀西方針對中世紀的銃箭也做過一些實驗,或許可供參考。著名的沉船瑪利羅斯
(Mary Rose)號上曾發現英國長弓遺物,1998年根據其形制復原的長弓,開弓需費90磅力,箭矢離弦時的初速可達44.5m/s。而根據15世紀鋼弩遺物復原的複製品,以絞車張滿弩需440磅力,弩矢離弦時初速可達44.7m/s 。1988年由McEwen所做的測試則顯示80磅長弓將箭(重50公克)射出時初速可達53m/s,如箭重90公克,初速為43m/s 。Bichler在2012年針對中世紀弩進行的測試,則顯示弩矢初速大約在39至50m/s之間 。那麼銃箭呢?1999年丹麥的研究小組Ho Group以中世紀火銃進行了包括銃箭與鉛彈的試射,使用火藥量50公克,兩種不同火藥配方,銃箭初速分別為63m/s、87m/s ,以45度角發射時射程分別達到205公尺、360公尺。值得注意的是丹麥人做實驗時銃箭並未填充緊緻,更要緊的是兩種火藥配方都是還原14世紀古法依式製作,硝含量很低,分別只有50%、55.6%,但仍然有較高的銃口初速──硝含量的提高與否是火藥威力的標竿。而1974年西安出土、元代中國的火藥
實物,其中硝含量就已經達到60% 。


歐洲曾進行的另一場銃箭試射所用箭體則重達1.8公斤,箭身長1.35公尺,射程也達到了150公尺。但所用火藥量很少──只有230公克。目前所發現的明初火銃實物當中不少
都連著裝填的彈藥一起出土,1964年保定出土的火銃便是如此,包含內填的木塞、火藥在內銃重2.05公斤,但實際上銃身大約只有1.8公斤重。換言之,火藥與木塞重量大約也是200公克(下圖) 。歐洲所進行的實驗用那麼少的火藥試射那麼大支箭,似乎不甚嚴謹;然而具體的原因是火藥若超過這用量,發射時橡木箭身會直接被爆炸摧毀,射出去的只是殘骸 。


這也就意味著火藥雖然可以隨著含硝量提升、或者增加用量增強威力,但在使用銃箭的場合,過於強勁的引爆反而會炸壞銃箭本身。使用石子或鐵彈丸當然就不會有這問題,但單純的球體要在標的上開洞,破壞力遠不如斜面構成的箭體,因此在火藥性能增強到就算彈丸也能穿甲之前,侵徹更厲害的銃箭更受青睞──但隨著火藥威力的提升,銃箭能承
受的上限也成為其效力的瓶頸;要進一步提高上限,就必須保護箭體或使用更堅韌的箭體,這大概也是安南神機箭主要的秘密所在──隔開銃箭與火藥的木塞(文獻中稱為「木馬
子」)得用「檀」、「椵」木製作 ;箭體本身則是「其妙處在用鐵力木,重而有力,一發可以三百步 」。除了鐵力木,王濟《君子堂日詢手鏡》還提到:

「銕栗有參天徑丈餘者,廣州人多来採製椅卓食隔等器,鬻於吾浙間,可得善價,吾吳浙最貴此木。又有鐸木,甚堅,色赤,歲貢於京,為神鎗中用。」

應該也是一種熱帶硬木。鐵力木和鐸木製作的箭體比尋常堅韌耐摧,或許因此容許了更大的裝藥量,使銃箭更有威力 。


更堅韌的箭體或許提高了火藥裝藥量的上限,但優質箭體還受到別項制約──熱帶硬
木做家具可賣得好價錢,拿來製造當消耗品使用的木馬子、銃箭箭桿,那可不是一般奢侈,要能充分供給明軍,財政壓力不會小,具體可見於弘治十四年(1501年)明孝宗與劉大夏間的對話:


「劉大夏自兩廣 召至京,陞兵部尚書。旣受職,一日, 上召至幄中,問曰:『朕累召用爾,爾因何累以疾辭?』

  大夏對曰:『臣待罪兩廣,委的年老多病;况見近年四方人窮財盡,易於生變,兵部掌 朝廷機務,萬一變生,臣才不足以了此事,憂懼不敢來。』 

   上黙然,久之曰:『爾乃盡心辦事。』大夏叩頭退。越數日,又 召問,曰:『爾言天下民窮財盡,自 祖宗以來,徵科賦斂,俱有常制,何以近年民窮財盡?』

  大夏對曰:『近年征斂,恐不止於常制。姑以臣巡撫地方言之,如廣西取鐸木,廣東取香料,費用錢糧,動以萬計。』 

   上曰:『鐸木是軍中要用的急務,不得已取之。爾嘗奏來,已令停止了。今後但有分外的徵斂,便令該衙門來說,再斟酌定奪。』 」


可見得雖然神機銃箭需用鐸木是軍中要務,但給兩廣地方的民力已帶來莫大負荷,15世紀末的弘治時期不得不將其取消。銃箭所用熱帶硬木具體到底多費錢,筆者尚未檢得可資比較的數據,不過,單是銅鑄銃筒本身的材料費就是一筆不小的開銷。《皇明條法事類纂》卷五〈賍物估鈔則例〉是弘治二年(1489年)根據舊法修訂、估算贓物價值的則例,沒收贓物都折算為貫,每四十貫估算為銀一兩(儘管當時的實際銀價一兩「值鈔八十貫」。贓物價值越高,換算為貫時判刑越重,鈔四十貫一兩是低估的,量刑從輕),從中可取得不少物價相關的訊息。以軍用物資為例,「馬一匹八百貫」,「弓一張八貫,箭一十枝四貫,鎗一把四貫,大刀一把五貫,小刀二把二貫,弩一張八貫」。可知弓、弩的估價相同,20支箭的價值與一張弓相當。


相較之下,「生熟銅每斤四貫,鐡一斤一貫,錫一斤四貫」,也就說作為銃筒原料的銅、錫,兩斤就與一張弓或一張弩相當。明初單兵執用的銅銃筒,重量至少在二斤以上
(明代一斤約合今制0.6公斤),一般都在三、四斤之間,永樂時期則有重四斤以上的 。
換言之,即便僅計算銅重秤斤論兩,銃筒的價值至少也值12貫甚至不只16貫,是弓弩的
一倍半至兩倍以上;這些都還沒考慮澆鑄時的損耗、燃料費、事後打磨的工錢等等其他
費用。


若鑄銃使用的材料是鐵,則鐵銃的原料費用便幾乎只值弓弩成品的一半,便宜不少
。不過,宋代以來盛行以煤煉鐵,而中國北方的煤礦含硫量較高,生產的鑄鐵質脆易碎,鑄造鐵銃容易炸膛 。緊急時期不妨以鐵鑄銃,但長遠下來還是更安全也更可靠的銅銃更適合作為正規兵器。銅銃比起竹木材質的弓弩也更經久耐用,所以雖然一開始的鑄造費用更昂貴,但經年累月下來需要的修繕費用該比弓弩少得多。只是與弩矢比起來,銅銃、尤其是安南引入的神機銃需要木質更堅韌的熱帶硬木製作銃箭、木馬子,作為消耗品,其費用不容小覷。總而言之,雖然銃箭威力要大於弩箭,但將弩替為銃、弩矢代換為銃箭,需要投入更多經濟資源,自然不是一蹴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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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omic (150.116.195.174 臺灣), 07/20/2025 22:06:53

roseritter07/21 10:36APFSDS

ja2307200807/21 14:59

articlebear07/21 19:48

detonator07/23 00:15原來如此

leptoneta07/23 16:53用木栓增加氣密 翼穩脫殼穿甲彈的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