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被告過失傷害 調解失敗
※ 引述《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之銘言:
: 也就是說要賠給國庫3-6萬 + 過失傷害罪前科
看這串文好幾個人在講前科,但真的知道自己講的前科在說什麼嗎?
實務上在刑法跟刑事訴訟法裡面都沒有所謂前科這東西,那一般到底
講的前科是什麼?
https://www.legis-pedia.com/dictionary/183
我們看法律百科怎麼說。
如果你用個資法的犯罪前科,那明顯不符核定義,個資法的犯罪前科連
檢察官緩起訴甚至是職權不起訴都會列入,並不是有罪才會列入。
那如果不看個資法,實務上真正討論前科最常看的就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
也就是常說的「良民證」
而刑事紀錄核發條例是有規範記載理由的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88
依照第六條,以下情形將不予記載
所以今天易科罰金的情況良民證會不會有紀錄?
根本不會,那到底哪裡有前科?
好,第三個例子,前案紀錄表,前案紀錄表範圍更廣,不論
有罪無罪,有沒有起訴,全部都會記錄。
而且這前案紀錄表只有司法機關可以調閱,一般人無法隨意查閱。
所以,請問所謂的"過失傷害前科",到底是在說哪一個?
還是只要司法院檢索系統查的到判決書就叫「前科」?
至於會不會影響工作,實際上大多數少數會規定消極資格的工作
都會規範犯了那些罪才不能從事那些工作。
連計程車司機都不可能因為過失傷害而不得從事了,更何況是其他工作?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37
所以在協助當事人處理理賠案件的時候基本上我都會講,
在你有保險的情況之下,你需要面對跟抉擇的就是易科罰金你選擇給政府還是
給對方,此外完全沒有任何其他需要思考的事。
前科?那根本跟你無關啦。
--
▅▃▼▃▅
▋◢██◣▍ 夏はどこまでも續いてゆく
◢╱/ \╲◣ 青く廣がる空の下で
▊ /◤◤◥◥\ ▎
▊\ ● ● /▎ 彼女が待つ﹑その大氣の下で
◢/◣ ︶ ◢\◣ -AIR-
--
推這篇,但是老人聽不進
那請問有沒有車禍被判有期徒刑的?
過失傷害合併改一年以下之後也沒看過, 基本上只要承認車禍發生、符合自首要件,不要合併肇逃,不是業務行為, 不是重傷害,個人是沒看過啦。 連判三個月以上的都極少,有興趣可以自己去檢索系統查看看。
我選房客就是查 法院判決書 有上法院=有前科 這種房
客我是不租的喔
(前科指的當然是被告啦 原告.證人都還是可以租)
喔原來是"你"的定義喔。
比較常見的是過失致死又沒和解的
我比較好奇的是出國時。填資料要寫有或是無
這種刑度你填無就好了,因為本來就不影響出入境。 而實際上非跟司法機關要求一般也調閱不到。
了解,感謝解答.
好奇問現在還有業務加重嗎?
沒有,刪除之後就給法官自己心證了。 但基本上一樣都1-3個月不等了,沒認真去查。
基本上車禍就是不用理對方,連電話都不用接讓保險處理,告
過失傷害上法庭後誠心的跟“法官”道歉易科罰金就對了,這
就是台灣法律
準備好幾萬繳易科罰金之後的確是完全不用理對方。
業務過失已經跟一般過失合併了,看法官心證,一般有和
解需求是過失致死、酒駕、肇事逃逸等其他刑責需要取得
當事人/請求權人的原諒。
基本上你不移民像新加坡那些毛很多的國家良民證其
實對你意義不大
是呀,更別說根本不會記載的易科罰金。 所以我很疑惑每次一堆人在扯前科前科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
易科罰金 還是可以申請良民證阿= ="
過失傷害前科這六個字在實務滿常見的吧...
所以你說明一下是說什麼呀?
就是指曾被法院判過行為成立過失傷害罪 不管有沒有緩刑
那不就你自己的定義? 試問刑事紀錄不記載,前案紀錄表不能調閱,除了判決書之外 什麼都沒有 叫做什麼「前科」? 阿在試問,這所謂的「前科」對人民有什麼影響?
我只是要說 這六個字也一堆法官在用而已
對人民的影響就是 下次再犯罪可能 刑責基礎點比初犯高
如果你的預期是每次車禍都會被判決成立的話才需要討論
更不用說到頭來也是法官心證
而且有誰在討論刑事審理當下前科誰在與否的前提是
「喔我下次如果又被判會不會被法官加重」的?
看到一堆人在那邊案底案底……
不知道有多少人真的遇到過
在緩刑期間,過失傷害成立,會有什麽影響?
案底就是司法院內部的系統有紀錄,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不
是判決書檢索系統!以後痛改前非,沒犯罪當然沒差,萬一
又犯罪,法官量刑要用57,一調不是第一次,您說會不會影
響心証?
先不說一般人在討論和解時擔心前科根本不會用"我如果下次再犯會不會被加重" 這種心態來討論。 一般累犯加重刑47條有規定加重條件,一般過失傷害根本不可能成立。 至於法官心證是否受影響,我還真的沒處理過因為所謂「曾經犯過過失傷害」 而導致法官心證加重其刑的案件。 有沒有判決書可以讓大家參考一下呢。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有案底是一種事實狀態!說絕對不會發
生法律效果,非不能說稍顯速斷!
事實狀態和法律效果是兩個層面的事!就算完全否定其法律
效果,也不會改變其事實狀態!
第六條第三款的罰金看來應該是指專科罰金喔,而過失傷害通
常是處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是第七款
對易科罰金是第七款,更正。
一般工作沒差 考司法官基本上就很難
司法官消極資格根本也不受過失傷害影響,你所謂的很難是什麼很難?
緩刑撤銷要件是故意犯
呵呵,因為你不是公眾人物啊,有案底當然沒差,上市櫃
公司主管很在意這個喔
所以你是公眾人物嗎? 然後哪間公司上市櫃主管會問這個的我也好像知道,更別說依正常邏輯他們根本無法查。
但是上市櫃公司又查不到你的紀錄
千萬不要怕了,以刑逼民這垃圾招不知道哪個白癡教的
累犯條件是「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跟過失無關
所以我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累犯加重肯定不符合。 至於你說法官心證?我沒看過有人因為過失傷害「前科」被法官心證 到判超過三個月的啦,希望他們有案例可以讓我長長知識。 而且像前面說的,誰在和解當下考量的是「我下次會不會被判更重」的,哪個白癡?
推
長知識了
謝謝,讓人長知識了
良民證能幹嘛 麥當勞薯條免費加大?
台灣車禍是第三世界水準每天一堆人車禍有事的話就像違規
記點一樣跳起來了
上市櫃主管一堆酒駕都沒事了
笑死,如果要看這種案底,台灣多少官員高層都不能
當了
別說車禍了,殺人砍人搞黑道的還不是官員當爽爽
推
推這篇,長知識了
推,長知識謝謝
笑死 還上市櫃主管要看這個 XD.........
3-6萬 + 過失傷害罪前科,就是要罰錢+案底阿
所以到底什麼前科阿你不講一下。
你不喜歡前科這個詞就隨你帶入其他詞阿,反正就是有紀錄
不是,現在講實際定義你跟我講喜不喜歡這個詞。 用這種狗屁概念,難怪一堆傻逼在和解的時候聽到前科就怕,就沒在動腦嘛。
你查不到紀錄不代表沒記錄,紀錄有沒有影響,他又沒說
說什麼「不喜歡這個詞就自己換一個」 那我可不可以說你是低能兒,反正你不喜歡這個詞就自己換一個?
正常人都不喜歡自己的人生被註記,還是官方註記
覺得無所謂的人就算背條殺人罪也無所謂阿
真的假的,那你被開罰單也都會有註記欸,該不會你都沒被開過罰單吧嘻嘻。
前科就是個通用語,你看不懂要特別去定義那你高興就好
在哪裡通用?你的小圈圈嗎?
虧你原文還在解釋刑法,結果拿個罰單的行政罰來比
喔,所以你還要區分在哪裡被註記喔,那你要講清楚欸。 就像你在學校被記大過也是註記阿笑死
所以你喜歡被記大過嗎?
又不影響我生活我在乎什麼,當然我不能否認某些「人」像閣下可能會在乎。 所以我這篇又不是講給你這種「人」聽的,是說給那些懂就懂的人聽。 :)
對犯罪紀錄不在乎的"人",表面上查不到就是沒有嘛
你就繼續在你的小圈圈通用你的「前科」呀, 連過失傷害都會在乎的白痴真的不在我這篇文章的討論對象。 你還是乖乖去擔心你國中被記的大過吧。
※ 編輯: hydra6716 (211.22.29.129 臺灣), 08/02/2024 11:57:14謝謝分享
大大你好,所以像這種車禍造成的傷害,我保險足夠情況
下,只佔少部分肇責來說根本不用跟他和解,對吧?
是說 查判決書不就改名解決
基本上有保險就是全部交由保險處理,對方不爽保險
公司賠太少,要告就去告,上了法院只會更少。至於
什麼前科也只是嚇唬一些聽到法院就怕的老人,易科
罰金解決的事。
2024年了還一堆人講有前科…
下下不負責任的人不行嗎?你一定要說的這麼明白對你有
什麼好處?
以刑逼民是好招耶 因為一堆人會怕阿...還是那句話 忙著上班
上班那幾天薪水>>3萬~9萬 那就給錢了事 反之就去法院走一輪
有一定機率抽到對方妥協只領保險的部份...
實務上過失傷害這種前科是真的沒啥影響,易科罰金的
錢反而影響比較大
其實擔心查得到判決的,也可以改名啊,這樣要關聯難多了
至於考司法官跟上市櫃公司主管,到底有多少人有那種煩惱
一般車禍事故的過失傷害良民證確實是不會留紀錄,但有
些人可能不知道銀行申請貸款有些審核端甚至是有些公司
的HR審核你的書面求職會參考你法院判決書的內容,當然
如果就那麽一次過失傷害也許還可以被認定是偶然,但假
若你就像上面那些人說的完全沒在甩什麼前不前科就是打
著老子有錢付易科罰金不甩你的態度,你名字搜下去可能
就是出來一串的過失傷害 結果會如何就不用我多說了吧
?
另外,上面這兩種你要看他臉色的情況,因為你會需要提
供其他資料,都是很輕易就可以取得你曾經有過的任何
名字的,以為改個名字就沒事的真的想太多了
系統查得到的就算前科
是喔真的假的 又你的定義喔
9
首Po各位大大好 親友第一次遇到這種以刑逼民的 想詢問各位大大意見 先感謝各位大大高見 再斟酌發放p幣給諸位 謝謝 目前車禍初判表已判定 A我方家人汽車靜止狀態紅線臨停 無碰撞事故 B對方機車向左偏行 疏於注意而撞擊第三台車C1
看到原PO敘述,我很納悶一般紅線違停會讓機車需要向左偏行???? 不曉得是不是半個屁股甚至半個車身在車道上? 回到正題,有人分享過失傷害的罰鍰其實不高 如果低於對方要的,也不會有前科,那就勇敢出庭吧 有過失是事實,這也是勇敢承擔的一種方式13
保險公司核的金額(4萬),大致上就是如果上法院,民事庭會判的金額,這部分保險公 司算蠻準的。 所以如果你們不達成和解,讓對方告 最後的結果就是你方吃一個過失傷害,然後民事判多少保險出。 而過失傷害判輕的話一個月,重的話三個月。易科罰金的話一天一千,就是三萬到九萬。5
之前朋友也是類似狀況 100%肇事責任撞到停等紅燈的 對方脖傷 車損共求償10萬 保險公司只願意賠6萬 (很巧 同一間)2
這個就看你在不在乎背過失傷害罪啊~ 保險公司會開這個價格 是幾百幾千件車禍累積的實務經驗 看了看對方的損失 損傷 加上雙方的肇責比例9
參考這個案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2 年度審交簡字第 39 號刑事判決 這案例也是違停次因,看起來3成是跑不掉 所以你要面臨的是3成肇責+40天拘役 肇責我覺得應該不會有太大變動,以前好像也看過類似判例 過失傷害刑責的部分可能要抓寬一點,因為我看你保險認定11萬2
最近也是在處理交通且傷害案件 不管如何 六個月內(刑法有效追訴期) 先去調解至少兩次 就算兩次都失敗了 到時候出庭也讓人感覺有誠意跟對方和談1
認真回,因為之前幫朋友阿姨處理車禍經驗,阿姨退休,案件過一年才結案 車禍鑑定,阿姨三成,對方汽車7成,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 有拿到重大傷病卡(腦),一年一效期, 後來有恢復 阿姨進加護病房,傷到腦(有康復),腳有開刀,骨折,阿姨求贘120萬元,對方保險只願意出50萬63
也分享一下本身的案例 去年9月騎車載父親被闖紅燈的機車撞,父親蜘蛛膜下出血,肋骨多處骨折,發重大傷病 卡,自己本身肋骨多處骨折 對方完全不聞不問,一通慰問電話都沒有 等一個月過後,拿到初判表,對方全責,馬上申請調解,對方也不出現擺爛,調解不成立3
應該拿的到 即便對方完全不理你 還是能拿到錢 申請‘‘‘’’’強制執行‘‘‘’’’就行了 除非對方是黑道8+9才拿不到錢
爆
Re: [問題] 車禍 過失傷害 以刑逼民看完您的文章, 您的結論是要安撫太座。 我先說結論, 您太座擔心的過失傷害罪:就是罰錢而已。 犯罪被判緩刑,36
[問題] 良民證影響申請醫院如題,我目前是牙醫系大五,大概9個月前有一場車禍,目前看起來和解是不會成功了, 若之後上法院勢必會有過失傷害的前科。 就我所知這種輕微案件兩年後良民證紀錄就會消掉,但尷尬的是我明年就畢業了,想請問 有沒有有經驗的學長姐可以分享一下,這個紀錄在之後申請醫院或診所pgy的過程,會不 會影響很大12
Re: [進巨] 用車力巨人罵人確定起訴跟各位科普一下 這種網路罵人公然侮辱 頂多罰罰錢 一堆人都會嚇你會有前科 包含訟棍自己最喜歡這樣嚇你要你和解掏錢9
[請益] 進銀行業是否不能有任何前科?如題 想請教大家 進銀行業是不是不能有任何的前科? 良民證一定要是空白的 (ex:交通過失傷害)2
[問卦] 刑法的緩刑制度要廢掉吧!怎可保護加害人如題 刑法的緩刑 判了以後如果期滿就等同於沒犯過罪一樣 良民證也顯示不出來有犯過罪 "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3條規定,5
Re: [爆卦] 館長提告政黑鄉民前科其實定義很多啦 有一種是良民證記載的 簡單來說沒被抓去關,就不會記載。 另一種是法院個資記載的 只要違反刑法就會記載。5
Re: [新聞] 又丟回力鏢!顏寬恒曬良民證揪陳柏惟當外先強調,非政問! 只是純粹一個法律問題! 本魯剛剛在網上查詢了肇逃過失傷害死亡算不算前科。 結果查到下面陳述的內容!5
Re: [問卦] 鄭家純回日本了 犯罪紀錄有打勾嗎?一堆人在那邊喊前科前科 雞排妹只是易科罰金12萬也可以在那邊高潮 知道以前PTT訟棍也是最愛用公然侮辱嚇人會留前科來逼人吐錢嗎 良民證的申請 上面根本不會記載易科罰金的事蹟在上面4
Re: [問題] 調解委員在幹嘛?噓 td200672 : 過失傷害絕大多數都是易科罰金,哪來前科 07/05 09:10 雖然我的案例跟車板沒啥關係 我最近剛好因為執勤公務被打 告了對方 目前刑事走完了 對方傷害判三個月處易科罰金 但! 本案起訴書檢察官寫明對方有公共危險前科 判兩個月 處易科罰金2
Re: [問卦] 我要被告了很簡單啦,看對方受傷程度,過失傷害通常是30-90天。一天罰金一千,所以只要被告又 有肇責你就要有準備繳3萬~9萬的心理準備。 你現在能做的就是問對方要求償多少,然後你保險公司願意付多少。儘量縮小兩邊的差額 ,如果對方要求合理的話,就是要幹譙你的保險公司為什麼不賠多一點,威脅明年不保, 去客訴去丟評議會都可以。然後不要忘記你罰金的成本,自己再掏3-9萬的和解金給對方
47
[問題] 百萬內安全係數高的純油小休旅或房車20
[問題] 為什麼需要這樣過彎?20
[問題] 淘寶購買保險桿22
[問題] Toyota CC 與 XC30 的選擇10
[菜單] 現代 Venue GLB雙色2
Re: [閒聊] 汽車關稅降為0根本圖利進口車商1
Re: [新聞] 新一代 Swift 澳洲撞擊測試僅獲4
Re: [閒聊] 汽車關稅降為0根本圖利進口車商9
[閒聊] 沃爾沃底盤件來源分享討論15
[情報] Rolls-Royce Cullinan可能搭載H3
[問題] 轉速表有沒有可能是快樂錶?15
[問題] 汽車有衝壓進氣的設計嗎?3
Re: [新聞] 宛如科幻小說 馬斯克的未來地底隧道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