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檢舉後死不開單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533號判決
其判決意旨節錄如下:
依行政訴訟法第133 條前段規定行政法院於撤銷訴訟,或於其他訴訟,為維護公益者,固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以期發現真實,然職權調查證據有其限度,仍不免有要件事實不明之情形,而必須決定其不利益結果責任之歸屬,故當事人(包括被告機關)仍有客觀之舉證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77 條前段規定:「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於上述範圍內,仍為撤銷訴訟及其他為維護公益之訴訟所準用(行政訴訟法第136
條參照)。又行政裁罰爭訟案件係國家行使處罰高權的結果,與刑事罰類似,行政處分相對人並無責任自證無違規事實,且有「無罪推定」、「疑罪從無」原則之適用,故行政機關應就處罰之要件事實(包括主觀上故意或過失之責任要件)負擔客觀舉證責任,且其證明程度至少應達到「幾近於真實的蓋然性」(蓋然率99.8%以上,或稱真實的確信蓋然性),始能認為真實,若僅使事實關係陷於真偽不明之狀態,法院仍應認定該處罰要件事實為不存在,而將其不利益歸於行政機關。
上開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乃目前行政爭訟事件多所引用之主要見解,係指行政機關做成對人民不利益之行政處分前,應有達99.8%以上之舉證能力,若有部分容疑而有可能使事實陷於不明時時,不應做成對人民不利益之行政處分,先予敘明。
查本件係原撰文者檢舉前方車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3條1項闖紅燈行為,因不服警察機關做成不舉發之決定進而撰文。
經勘驗原撰文者所提供之行車記錄器影像,影像中之各重要時間點分述如後:(一)影像時間7時54分59秒,路口行車管制號誌轉為紅燈;(二)7時54分59秒,系爭車輛違反行車管制號誌,跨越路口停止線進入路口;(三)7時55分01秒,系爭車輛全車進入路口;(四)7時55分01秒(影像最後一幀),系爭車輛亮起左轉方向燈,未顯示完成直行、左轉或右轉行為影片即停止。
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按本件行車記錄器影像顯示之內容,系爭車輛違反行車管制號誌,於管制號誌紅燈後仍逕行跨越停止線進入路口,違反前開處罰條例所定闖紅燈之要件當屬無疑,惟影像中並未顯示系爭車輛於進入路口後,究係接續直行?左轉彎?迴車或右轉彎?縱闖紅燈直行、紅燈左轉及紅燈迴轉均有前開處罰條例53條1項之適用,然紅燈右轉係屬同條第2項,不僅適用條款不同,處罰規定亦有所別,僅有上開影像自難以確認應予適用53條1項或2項,即屬文首見解所述「事實關係陷於真偽不明之狀態」,警察機關自應認定該處罰要件事實為不存在,做成對系爭車輛有利之決定。
綜上,警察機關依上述影像,認尚需補強舉發要件,無法逕予舉發當無違誤。
※ 引述《enonrick (enonrick)》之銘言:
: =上一篇是死都要開單,這篇反轉一下,員警死不開單
: 先上影片
: https://streamable.com/jdtlr2
: 送檢舉回覆
: ============================================================
: 不舉發:本案畫面結束該車仍於路口中,因適用法條不同,建請提供後一段行車影像以認: 定該車後續駕駛行為,再行告發 需補正相關資料(附件、本案畫面結束該車仍於路口中,: 因適用法條不同,建請提供後一段行車影像以認定該車後續駕駛行為,再行告發)
: ============================================================
: 我這段影片已被記錄器洗掉,所以沒有再補影片,所以我用 1999 反映後被回覆
: ============================================================
: 有關您反映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案號:202411080362)未舉發一事,本分局說明如: 下:案經本分局交通分隊員警再次審核檢舉資料,BBC-0250號車沿健康路東往西行駛第1: 車道至健康路131號前,於紅燈後越過停止線進入路口影像即結束,
: 因紅燈越線、直行、迴轉與左(右)轉彎適用法條不同,未免爭議,故審認不予舉發。: ============================================================
: 但這路口沒有轉彎專用道,也沒有雙白線
: https://imgur.com/a/GUF4Y9f
: 所以不管牠闖紅燈後停下來或直行或左轉都符合 第53條第1項 吧??
: 矛盾的點來了,承辦也回覆有紅燈後越線的事實,但一直執著"闖紅燈後"有不同法條
: 所以我再反映一次 1999 並附上「闖紅燈行為之認定原則」會議記錄
: https://tinyurl.com/yc3ew3vm
: 指出->
: 該違規車輛已符合第二條要件,意即「車輛面對紅燈亮起後,車身仍超越停止線並足以妨: 害其他方向人、車通行亦視同闖紅燈」
: 這次直接敷衍回覆
: =============================================================
: 查BBC-0250號車是否闖紅燈,如前表所述,本分局業就事實情節、審認原則及適用法條等: 綜合判斷,審認不予舉發,尚無違誤。
: =============================================================
: 白話:本爺就是不想開他的單啦,滾!
: 結論:
: 現在警察很 nice 的,只要能找到合理理由幫你開脫,不會開單啦
: 之後我送檢舉就是剪完整到上限上傳容量,請員警辛苦一點囉,粗咪~~
: ==================
: 影片不夠完整確實是失敗主因沒錯啊,我有說啥嗎?
: 至於下面文說紅燈沒整個車體越線
: 來~~第一張 紅燈當下 ,車尾仍在機車停等區後緣線後
: https://imgur.com/a/K3aLkHB
: 機車停等區多長?
: https://imgur.com/a/OGDQLpr
: 這不準,那緣石長度夠吧?
: https://imgur.com/sVFkJxn
: 一台c200/c300 長度多長? 就4,686mm
: 然後說紅燈後整台車前緣沒越線也是笑笑..
: 闖紅燈就已經是概定事實,還有理由幫違規車輛說話挺有趣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32
[問題] 請問這太多條,我該怎麼檢舉?時間快過一星期了,今天想到趕快抓出來剪輯 如影片 這不知是在開三小, 彎一彎就彎到對向去!? 這實在是太無言,要檢舉也太多項目讓我不知如何下手23
Re: [分享] 車輛轉彎不需要禮讓行人轉彎不讓行人不能檢舉卻可以在交通檢舉網站上面選 讓我實在太好奇 所以寄信去問 得到下面答覆 結論是: 轉彎不讓行人不能檢舉 而且不是警察誤解法條 這個是法官的解釋 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反映警察超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事,本大隊說明如下:交通執法作業涉及全7
[課業] 不利變更禁止二、甲機關對乙裁處罰鍰 100 萬元(以下簡稱 A 處分),乙不服,循序提起撤銷訴訟。 行政法院審理後,以 A 處分未依行政罰法第 18 條考量乙之資力及所得利益為由, 撤銷 A 處分。該判決確定後,甲機關重新調查事證,發現乙資力雄厚, 且所得利益極高,經斟酌後,裁處乙罰鍰 120 萬元(以下簡稱 B 處分)。 乙不服,再次循序提起撤銷訴訟,主張甲機關不得為較 A處分更不利之處分。6
Re: [問卦] 原來警察不用任何影像就能開單喔在幾年前若發生類似狀況,行政訴訟時法官見解都以: 「交通違規的發生往往就在一瞬間,警察執勤時恰巧目睹, 不便以攝錄器材採證違規的情形所在多有, 而且有些違規事實由人的感官即可充分判定, 不必然皆需以科學儀器偵測才能得知,1X
Re: [新聞] 小貨車飆速154公里被罰8千 原廠打臉:原文判決請搜尋 高雄地院行政訴訟判決109年度交字第239號。 各位安好,在下是國道警察,看到這篇有點意思就回覆一下,但因為不是發生在國道(快速道路屬於縣市管轄),所以沒有要幫哪一方護航的意思! 看完新聞內容就去看了一下判決原文,不看還好,看完真的覺得警察是最無辜的。 :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黃姓男子開小貨車行經台61線嘉義布袋段,被警方測得他飆速 : 154公里開罰8000元,黃男不服,認為當時車上載滿貨物,加上台61線風速很大,不可能1
Re: [新聞] 「微罪不記點」5大共識出爐!違停、騎機閱讀障礙? : 1200以下不檢舉 節錄原新聞: 檢舉項目也將限縮,林福山說明,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也將 限縮不開放民眾檢舉。- 【111年行政法必考實務見解解析(12) – 在刑罰判決確定前,行政機關得否先行裁處「 行政罰」? 】 今年高考以下這題,還滿有趣的,跟大家分享一下 ★ 針對接下來的地特,111年新修法與重要實務見解一定是考試重點! 我會在【行政法】 Line社群讀書會,分享「行政法」這些近期考試趨勢與實務見解。提供大家參考。讀書會
35
[閒聊] 新世代X3 249萬起17
[問題] 行車紀錄器的停車監控8
[閒聊] 小改CC竟然有二手車商在賣了14
[問題] 國內豪華MPV市場空缺價位產品X
[閒聊] 檢舉後死不開單6
[問題] 2024新車乙式保險請益28
[閒聊] 電動車保養竟需7小時15
[情報] Rolls-Royce Cullinan可能搭載H3
[問題] 轉速表有沒有可能是快樂錶?15
[問題] 汽車有衝壓進氣的設計嗎?3
Re: [新聞] 宛如科幻小說 馬斯克的未來地底隧道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