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實施開放路肩新措施 維持行車秩序與安全
高速公路路肩限速60? 交通部腦袋有洞嗎
依規定又不準出口路肩切回一般車道,
林口北上這段路肩還是爬坡,
不每天塞到爆才怪,
這樣做路肩到底意義是啥?
是要舒緩車流還是搞死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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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準切回去是對的吧...
配合限速就有問題啊
為了安全啊 質疑腦袋?
塞車的時候你林口北上路肩時速有超過60過? 我每天開
這段上班時間速度能到60已經偷笑了
下班可以開110
500公尺前不是要下交流道走什麼路肩???
推文之前先去看看林口那段有多長好嗎
車道可以開60以上的話,幹嘛開路肩?
車道開60~80,路肩開100阿 就要下交流道為什麼要開慢車道?
多一道塞車啊
這段上坡道很多人不踩油門
下交流道不就準備減速了?感覺還好。
你會在5公里前減速嗎XDD
※ 編輯: centaurjr (125.227.17.247 臺灣), 02/05/2020 15:24:21林口路肩超寬只是有人會切來切去
林口路肩就是故意做出來的阿 本來就是外側車道重劃的 還有人說跑這邊是插隊XDDD
不滿就超速啊 你應該不是沒作過吧有差嗎自己覺得安全
就好 大家腦袋不好反應沒你快啦
你會對殺人罪罰則不滿就殺人嗎?
飆仔崩潰
還沒改就是速限110阿,這樣也算飆喔 那每天應該有幾百萬輛在飆車
不能插隊氣噗噗
路肩下流道插什麼隊?
※ 編輯: centaurjr (210.64.72.56 臺灣), 02/05/2020 16:35:58因為路肩的AC比較薄(大概5公分),而且沒有OPEN層排水
加上有碎石等垃圾,容易造成打滑
最重要的是,路肩本來就不是設計來給車子開的
所以設計上不是用標準路面和寬度,限速真的比較好
可是林口這段路肩幾個月前還是外線車道, 變成路肩只是少一道,重新劃線而已, 並沒有比較薄的問題
※ 編輯: centaurjr (210.64.72.56 臺灣), 02/05/2020 17:01:01能重新劃線不就表示銑刨過了,路肩的AC就會比較薄
應該不可能會特定弄薄, 路面高度沒變, 總不成還挖土把它墊高XD 這裡的路肩就是一個畫實線的外側車道而已
今天聽警廣,國道警察是說出口前500公尺之前切回去可以,
再來就違規了
北上要出林口這段到底怎麼開比較好啊求指點...
路肩不開放的時段跟出口車道跟爬坡道共用
每次看他寫出口壅塞就乖乖去爬坡道然後陪超慢卡車一起嚕XD
先看看泰山有沒有塞,沒塞就走中線, 過B後切外線林口A再轉回去, 比你排隊要快 泰山回堵的話就隨機應變囉XD
※ 編輯: centaurjr (220.130.38.181 臺灣), 02/05/2020 18:23:37另外500公尺前切回去乍聽下很合理,要是車多切不回去呢
?法律就是這樣修一半才會被罵
沒什麼問題啊,切不會去就不要走或是提早1公里2公里切,
實務上切回去的機會很多,只是想多偷一點距離越晚切,相
對就要多付一些風險
不好意思我要噓,
你知道桃園林口這段是例外嗎?
路肩速限不是60
林口這段小車不管北上南下車速不到100滾去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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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路肩開放的行駛小常識各位四輪大爺、競戰仔午安 收假前看了才知道,原來常開國道的人這麼少 幫各位更新一下幾個路肩小常識 1、現在路肩開放牌那那行小子 “僅限出口小型車”已經被拿掉了- 今年路肩改成速限60,且很多地方都開放路肩讓人切換車道,直到交流道前有禁止變換車 道的牌子,才不能變換車道 我自己以前的觀念是,一旦切出去路肩就不應該駛回主線,因為以前都是限通往出口小型 車 現在改這樣,就是多一線道的概念,但問題來了,速限只有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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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國道竹北路段路肩行駛被開單想申訴不好意思 打擾一下車板各位大大 我實在看不懂原文被罰的原因 是因為該路段路肩未開放 還是他提早切車道?9
Re: [討論] 國一下林口的交流道是怎麼一回事?三、南向林口上坡路段,減少1車道改為6-22時開放路肩 南向林口上坡路段將由「主線4車道、爬坡道1車道」調整為「主線3車道、爬坡道1車道及 外側路肩(6至22時開放路肩)」,將可明確分流「大型車」及「往林口」車流,減少2股車 流之交織情形,及減緩林口A南出匝道壅塞回堵主線現象,提升主線路段車流運作效率。5
Re: [新聞] 氣炸了!車主塞車排隊下「台88」慘吞紅單正常來說看到交流道告示牌 本來就要準備走外側車道 結果今天多一個跑馬燈又叫你靠右 前面又有一堆車在路肩排隊 本身就很容易被誤導 跑馬燈就寫清楚行駛外側車道不就好了 寫靠右幹嘛 另外想舉兩個例子 1.五楊高架北往南 下堤頂交流道前可以行駛路肩- 這也不是開放路肩就可以解決的吧! 我上班都會走的高雄九如交流道。 都直接標示開放路肩下交流道。 但是那段路肩幅度不大, 多數車輛還是守規矩的走車道排隊下交流道。
- (一)開放路肩終點銜接出口減速車道:行駛路肩車輛得變換車道,開 放路肩終點上游500m(得視現場條件調整)範圍內限往出口車流 行駛,得銜接減速車道駛出,不得變換車道;非往出口小車須於 開放路肩終點上游500m前(得視現場條件調整)變換至主線車道 (類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