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防檢舉達人累翻警!道交條例三讀 正面表
https://www.ptt.cc/Gossiping/M.1639189119.A.8FF
「靜態項目」縮限於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等違規停車。包括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違規併排臨時停車,以及佔用身障停車格等。另外,紅黃線違停只要沒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秩序,就不能逕行檢舉。
這篇新聞內說行人穿越道和人行道可以檢舉應該是錯誤的,可能是參考到初期的草案,
但本週通過的法案,偷偷地把對行人的保護都拿掉了。
法案全文PDF: https://bit.ly/31Js0Sc
重點: https://imgur.com/a/Be47Hvx
可以檢舉違停的只有這些:
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併排臨時停車。
在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禁止臨時停車之處所停車。
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十款及第二項。
而行人穿越道和人行道是第55條第1項第1款,並不在列。
也就是說,民進黨政府認為下些停在斑馬線/人行道的行為都算"不嚴重",不允許人民檢舉https://imgur.com/a/rUhvfog
這些民進黨人渣官員和民代有沒有想過行人、輪椅族,推娃娃車的父母的權益和安全?
附帶一提,停在快車道也禁止檢舉,報警我看也免了,說不定警察還誣指你濫報,民進黨進一步禁止人民報案,就算你報案,警察也可能會故意拖延,N小時之後才會來。
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也禁止檢舉,有些人可能不明白,這代表停在你家
車庫出入口或你家大門,你也不能檢舉,你只能乖乖等警察來,等了N小時後,說不定你會看到警察到場後不開單只驅離,然後違停仔繞一圈等警察走了再繼續停。
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
消防栓之前停車也禁止檢舉?! 民進黨交通部官員的腦袋真的很特別呢,
對違停賤畜真體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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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到你家門口本來就不會開妨礙他車通行
妨礙整棟建築內居民進出的權益啊 天才
停家門口的還好 有些沒監視器的回來牽車就知道了
要供不特定他人才叫他人他車 誰家有供不特定人進出
?
這邊的他人指的是相對於違停駕駛的其他人 天才
※ 編輯: vatog (36.224.133.111 臺灣), 12/11/2021 11:42:50你要不要去翻翻法條再說啊天才
況且第56條第1項第5款是當標線脫落或未鋪設時的重要
輔助,可以用來取締任何擋住人車通行的人
禁止檢舉真的是嚴重侵害人民權益
你還是先去搞懂什麼叫他人跟他車再來吵
你要不要把整分條文看看 少在那邊說蠢話了
至少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內搜尋"他人"吧 懶蟲
我他媽整條都差不多背起來了還叫我看喔 笑死人
我用第56條第1項第5款都不知道用過多少次了
打不贏 加入他就好了
期待大車學長一次店面擋一
整排
所以你家可以開放不特定人車進出喔 在哪我也要參觀
被擋住時,門口停台摩托車,
然後打電話報警併排就可以拖了吧
不知道有沒有人這樣試過
停我家門口的被我用56-1-5送走了
民進黨真猛
垃圾政府垃圾民代
厲害了我的政府
停在快車道就會嚴重妨礙行車了?!
這有啥好吵得? 何不去念書找教瘦?
交通部的爛已經不是黨派的問題,為了選票犧牲交通
看不出限縮檢舉項目能減低警察工作量。大部分檢舉人
沒在管限縮項目,檢舉案件數量還是一樣多,警察還是
得每封過濾。也許開單量少了,但還是要作一堆「白工
1X
: : : -- :10
資料來源: 這幾天看板友們的討論氛圍似乎都認為「三讀」通過後就都不能檢舉了, 可是按照法律的制定程序來說, 目前只有三讀通過,尚未經「總統公布」的最後程序,8
有人在質疑哪裡在亂畫紅線 我們來看台灣收入第一的里怎麼畫的 兩道單行道,非主要幹道,超低行駛量 結果整條畫紅線19
看一堆推文才知道原來路上一堆三寶哪裏來的 什麼叫做不合時宜的法規害人違規 所以要限縮檢舉的範圍 問題不是出在法規不合時宜嗎? 法規跟不上時代你不修法,反而是限縮檢舉6
禁止檢舉前 大官、有後台權勢者違停->被檢舉->開罰 平民違停->被檢舉->開罰 修法禁止民眾拍照檢舉後 大官、有後台權勢者違停->警方接獲報案,到場勸導25
學長們都以行動慶祝這個值得慶祝的日子呢! 學長:停在人行道上,又不會被檢舉,就算警察來也只是勸離,等警察來再繞一圈回來繼 續停就好。 政府:被檢舉的那麼多人,我來限縮檢舉這些票都變我的^ ^5
停紅線這種違規被檢舉根本沒什麼好說的 全部都紅線就是不能停,沒有那種全部紅線這樣我沒地方停,所以這邊紅線可以忽視,應該要可以停,惡法非法被開單不是我錯,是檢舉達人的錯 這邏輯到底是三小? 真正78的檢舉是那種標線亂畫,畫了一個蛇形,順順直行反而被檢舉沒打方向燈,這種才是靠北吧 -----81
縮限檢舉的法條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去立法院網站搜尋了一下,有三 個提案,內容基本上都是以減少民眾檢舉為主,都是由藍綠兩黨提案並連署,提案網址跟立 委名單如下: 756委2481168
鴿子不想管,那就照三餐檢舉請鴿子來啊,不能網路檢舉,那就現場看嘛 鴿子辛苦?老百姓工作也很辛苦啊 以前讓鴿子在電腦前面看可以解決的問題,現在每台車都要到現場確認 這個禮拜已叫警察來看3次我家巷口的紅線違停(出門都要練S型倒車,超不爽) 鴿子不開單可以啊,反正誇張違停的都那兩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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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新竹市交通違規檢舉系統更新4/30 新法上路,一般紅黃線靜態違規檢舉被限縮 剩下交岔路口、消防通道口、併排停車等可以檢舉 剛看檢舉系統已經更新了,滿有效率的 不過我平常就都只檢舉那種路口、車道出入口跟人行道的超沒品違停,影響不大38
[情報] 新竹駕駛違停人行道「遭鐵鎚砸車」雖然看得蠻爽的,但毀人財物就是不對. 應該是累積怨念太久了. 報警沒用啦,警察來開走就不會開單,過幾分鐘換下一輛停. 看相片好像在這附近. Google 街景 新竹駕駛違停人行道「遭鐵鎚砸車」 住戶當面狠嗆:違規我就砸10
Re: [新聞] 違規樣態限46項可檢舉 拿紅線違停沒輒?交通部:可直接這則新聞憤怒的點在於,新聞稿寫的靜態違規還可以檢舉的部份有「在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停車。」但條文裡面卻沒有這一條。 1. 立法院關係文書之條文內容第十八頁,裡面標示可檢舉的項目有「 十三、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併排臨時停車。」 2. 但人行道臨時停車是道交的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不在法條裡面。8
Re: [問題] 現在紅線違停無敵了? (有照)→ RunForestRun: 上面一堆說檢舉的是多久沒看新聞了= = 03/15 14:35 → RunForestRun: 現在紅線臨停就是無敵,沒錯 03/15 14:35 1. 今交通部回應,將在預告期滿後,限縮檢舉權限,預計4月30日施行上路,屆時紅黃線違 停,將不再受理民眾檢舉。 --->代表4/30前照樣可以檢舉 2. 4/30後,版主貼的路口違停一樣可以檢舉3
Re: [問卦] 打去警察檢舉違停,警察罵我髒話: : 如題 : : 我稍早前晚上11點打去警察局要檢舉違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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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行車記錄器的支架玻璃貼要怎麼清除?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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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汽車有衝壓進氣的設計嗎?3
Re: [新聞] 宛如科幻小說 馬斯克的未來地底隧道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