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都更分配比例問題
地主可以有一個概念
所謂82萬指的是當你今天說要賣明天市場就有人接手的價格
也是將來地主想跟建商多買或他可以用82萬打折給你
假設建商也是用市價100萬來算
那比例上他不會變
用82萬是50:50
用100萬還是50:50
權利變換前後各戶的比值是不變的
是都更讓土地合併效益提高變更有價值
你可以想成本來都更前的價值是一個半徑5公分的圓
都更後變成半徑10公分的圓
那你這戶都更佔全部地主的2%
都更後也是
就算用100萬去算
相關成本也是等比提高
就好比2%本來都更後權值是4000萬
你用100萬去算的結果權值會變成4000*100/82=4878
用市價看你家會更有價值
但不可能更大間
地主:建商還是50:50 因為大家都提高從100萬去計算
因為你的權值提高了,其他各戶權值也都提高了
你原本的土地持份土地貢獻度(跟別戶比)是一定的
除非使用分區能拿的容獎不同
要不然建商手握85%不管是合建還是權變
他都不可能為了你悔掉前面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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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們都更的土地內沒有公有地,那走權變不會有更好的
結局。有公有地一定要走權變,公有地不會簽合建私約,但
是國產署有一群超精明的土地代表人試算過,跟著他們不會
吃虧。但是要有比50:50好的條件要在沒有定案前就想辦法
突破,等到現在不見得有利,但是你要加買坪數的話就用82
萬地主價去買,買到了你最後賣掉多的就是你的。
土地值錢到一個程度 相對建築成本就少阿 極端一點 你
不可能說一坪1000萬的地 跟一坪200萬的地 分回比例一
樣吧 這樣地主虧爛 畢竟你只是出營造成本來換地主的地
地價愈貴 分回比例理所當然更高 一個建案能拿的利益
比較偏定值 薛太多一定被看出來的
這就是為什麼台北市中心非常好談1:1室內+車位 而外圍
就容易變成1:1權狀
我也認同C大的說法,就本案的例子來說,當初會談到50:50
就是大概整個成本/總銷結構上就是50:50,最近我還有看到
揚昇建設商三560%的區域55:45 100%同意。當然我沒有再細
看下去,總之每塊地的情況,原來建物是1/2/3/4/5/6/7層
路寬,容獎等等再再都影響分配的結果。一但有85%都接受
很難再去改變或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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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都更合建的計算方式?這樣算好嗎?土地條件一樓平房面積15.56坪 法定容積300% 都更獎勵50% 銷平比1.57 分配比例,57%地主 ,43%建商11
[請益] 協議合建的分配比例大家好 新年快樂,小人家中正好有建商來談都更,建商提出的分配比例為65:35, 也就是以現有土地的坪數乘上容積率以及都更獎勵、建築係數之後的可興建樓 地板面積的65%歸地主,35%歸建商。由於我們對這樣的行情並不熟悉,也無從 判斷這樣的條件是否合理,想聽取板上高手的意見,房子的地點在台北市,11
[請益] 都更選屋找補問題各位先進好,最近參與都更約談,其中合約有一條 “甲方於選屋時,應以集中整戶為原則,如多選權值在甲方選屋權值的5%以內時,雙方同 意依審議會審查之坪數及各戶價格互為找補;且找補時間為本案新建物完工信託解除辦理 過戶時,如甲方選屋權值超過總權值5%以上時,甲方同意超額部分全部依乙方預售屋之底 價扣除代銷佣金後計算並於工程施工期間繳清”7
Re: [新聞] 虛坪改革恐提高單坪售價?林右昌:實你誤會大了吧 要討論容積率的前提就是 你有要蓋房子才吃得到好嗎 你講的地主是什麼地主 大多數地主賣地給建商 又不是跟建商談容積率 原始容積率多少本來就會直接影響這塊土地的價值 獎勵容積率就更別講了 那是跟你建商怎麼蓋這房子有關的 關地主屁事 你知道最大賣地的地主 其實是政府嗎 所以政府最貪婪?6
Re: [請益] 危老重建計算關於危老/都更的權利變換,其實說用土地持分來估算,也不能算是精準,嚴格來說,權 利變換,換的是「價值」,也就是「錢」。 一樓店面和樓上住宅, 電梯大樓和公寓, 鋼筋混凝土和磚造房,5
Re: [請益] 預售屋誤差找補計算方式這個問題其實很有趣 跟某個益智遊戲一樣 先講結論 建商都是用比例去算你家的權狀 但蓋起來竣工難免會有誤差 雖然你認為權狀找補要分到土地/主建/附屬/共同![Re: [請益] 預售屋誤差找補計算方式 Re: [請益] 預售屋誤差找補計算方式](https://img.youtube.com/vi/fv8I993PIRo/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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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合建契約疑問?騙個P幣 合建要注意分配、選配 分配 法定容積率(法定) 就都市計畫規定的容積率2
Re: [問卦] 都更的錢出不起怎麼辦都市更新的分配有權利變換和協議合建兩種 協議合建是實施者(大都是建商)跟每個所有權人談分配條件 這實在是太麻煩了 所以大都不會使用 大部分都是用權利變換 而權利變換的分配簡單來說就是1
Re: [請益] 都更車位分配問題這個問題產生的原因 在於建商多加了(不含捐贈獎勵銷坪) 所以他用必須用90個位子去算才合理 如果改成 甲方可分配車位= ( 甲方分配銷坪/全案銷坪) x 實設車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