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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沒車位可免負擔車道公設?內政部:「虛坪

看板home-sale標題Re: [新聞] 沒車位可免負擔車道公設?內政部:「虛坪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時間推噓16 推:16 噓:0 →:26

: 內政部表示,目前該政策規劃將朝「沒買停車位不用負擔車道」及「檢討現行免計容積空: 間」兩方向研議,並將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措施。
: 現行法定停車空間為「公設」共有部分,由全體住戶分擔面積,即沒有購買車位的住戶仍: 須負擔車道公設面積;但考量車位在使用上具獨立性,因此虛坪改革將規劃讓停車空間獨: 立劃設,使公設負擔更合理。

看新聞,好像都覺得是沒買車位的在抱怨 不想買車道公設
好像車位公設分開算後 對沒買車位的比較有利。
但真的是這樣嗎?


請大家看看是不是我理解有誤?

舉例 依目前算法是這樣(數字純屬 舉例好算)

沒買車位 建物權狀 30坪 =專有20坪 + 公設10坪 總價900萬
買車位 建物權狀 33坪 =專有20坪 + 車位2坪 +公設11坪
總價900萬+車位150萬=1050萬

改成 沒停車位不買車道公設後

沒買車位 建物權狀 29坪 =專有20坪 + 公設9坪 總價900萬
買車位 建物權狀 34坪 =專有20坪 + 車位2坪 + 公設12坪
總價900萬+車位150萬=1050萬

根據預售屋銷售的算法 就是上面這樣

只是一堆妄想者,會認為我沒買車位,權狀坪數變29坪
所以總價是30萬*29=870萬 新算法之後 可以省30萬

如果把土地持分算進去

假設總建物 3300
未改之前 土地持分是 30/3300
改成新制 土地持分是 29/3300

我是認為新制實施,建商預售賣房,還是會賣900萬
但是土地持分就是少了,所以新制對沒買車位者其實是反而不利的

更改制度 讓建物坪數計算基準 前後不同時期難以比較
究竟是誰得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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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15.14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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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liwu02/07 17:00建商計價是總價不是拆出來加上去的,你的推測比較符合實

piliwu02/07 17:00

toto12302/07 17:02最主要是想解決車道灌公社的問題

toto12302/07 17:02建商太聰明

車道灌公設 反而讓不買車位的 土地持分增加 總價不變之下 不買車位的該高興吧?

※ 編輯: kevinjl (1.170.115.144 臺灣), 02/07/2025 17:05:50

Anyotw02/07 17:04不是你出錢,就是你鄰居出錢。反正商人怎麼可能送你

bnn02/07 17:04把車道產權含停車場通通外包獨立廠商經營啦 只租不賣

piliwu02/07 17:06不要車道的賣給我就好,你經過一次收費1萬

Anyotw02/07 17:06不要蓋一些大全配,改回以前流行。全社區公設坪數車位均一

Anyotw02/07 17:06這樣最公平

Anyotw02/07 17:07家裡全社區均值55坪帶車位,沒人吵過車道問題XD

toto12302/07 17:08茂德現在新北的案子 車位還六坪 超級扯

clement8016102/07 17:10土地持分變少,繳稅降低

hosen02/07 17:25很簡單,每戶最少一個車位

Oizy02/07 17:26全部都是看總價啦,換算單坪都是自HIGH用的...

kusomanfcu02/07 17:36都需要都更沒土地的時候就知道了

kusomanfcu02/07 17:39房子蓋下去 有建照使照然後上面有坪數

kusomanfcu02/07 17:39坪數都要有人有持有就這樣簡單

wdb211102/07 17:41倒垃圾要經過車道的話,是不是沒負擔公設的住戶要繳通行

wdb211102/07 17:41

feliz556602/07 17:42不就一堆建商愛偷車位坪數灌到公設發大財

MacBookAir102/07 17:49地下室梯廳往車道要有感應卡感應門,沒買車道的不能

MacBookAir102/07 17:49過?

CMCC02/07 17:51沒產權亂跑停車場幹嘛? 入侵私人住宅?

killingni02/07 18:02買b1車位的是不是不用負擔b1以下的車道公設

alexstag02/07 18:06吵這個就跟2樓不想繳電梯維修費用跟公共電費一樣,

alexstag02/07 18:06永遠沒解

alexstag02/07 18:07不然學日本,停車場露天在外面

dcdc02/07 18:13你車位坪數估太小了...

bustinjieber02/07 19:04不用對白痴話題太認真,

bustinjieber02/07 19:04土地成本+營造成本+行銷成本...=總成本,

bustinjieber02/07 19:04然後,不管要怎麼改登記方法,

bustinjieber02/07 19:04建商預設的‘’總銷‘’價格就是一樣的,

bustinjieber02/07 19:04喜歡‘’買房送車位、公設”也沒差,

bustinjieber02/07 19:04猴子就是猴子。

robot45602/07 19:18這就月經文,一堆人回覆過,但智障聽不懂

nekomo02/07 19:18建商可能會用綁車位的方式吧 畢竟車位也能賣不少錢

lusifa200702/07 22:43土地都共有持費多或少沒啥意義 就算只有萬分之一你也

lusifa200702/07 22:43不能限制他的使用權

rainbowcatch02/08 07:43那這樣要鎖 沒買車位的 停車場門禁及公社,才公平

rainbowcatch02/08 07:43

rainbowcatch02/08 07:43有些社區資源回收在B1

rainbowcatch02/08 07:44同理 , 買B1 不用負擔b2以下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