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都更合建協議
我媽的台北40年電梯大樓正在與建商談合建協議,因擔心重建後無法住回原本的邊間戶/面公園的位置,且按目前初步的建築規劃設計,新的室內坪數更更大,我媽勢必要加價購才行,導致雖有意願合建卻遲遲無法決定,建商認為住戶先同意合建,後續才會有具體選戶規則出爐,到時候再說,但對住戶來說,希望在協議階段就能得到實質承諾與保障,所以我想在協議合約中新增:
1.基於物件特殊價值,原應有臨路面公園邊間戶屋主優先選戶及補價差承購權,若放棄邊間戶優先選戶,仍須至少提供面公園之戶型
不知道主張這樣的條件是否具力量,因為在建商眼裡,土地持分價值越大越有談判力,擔心會直接被忽視,不過很多臨馬路邊間戶屋主的心態是也差不多,甚至認為自己的室內坪要能夠換更多,建商也說合建協議書是整棟住戶都一樣,如此才能公平。
另外一個就是房地合一房屋交易稅的疑慮,老屋遠在房地合一1.0上路之前就購入,但未來重建交屋後,有補坪數價差,這樣過戶就視同交易,擔心往後出售會被課重稅,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又會進一步減少合建的意願。
p.s. 對了,這個建商開給我們大樓住戶的條件是室內一坪換一坪,我跟我媽是覺得很可以了,沒有其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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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去喬啊 他不給 你就說你要一坪換0.95坪 差價換優先選選戶權
你願意出多少買選戶權自己決定
要不然就跟其他住戶一起喬 每家的選戶權標售按順序拍賣
整合階段 不要抱太大期望之前我家就是這樣
建商說的同一棟大樓住戶的條件都是一樣的,這是不是話
術
你就說你不同意
絕對不要讓建商拿土地去貸款
4樓,我也是覺得很浪費時間,因為有貸款、剛裝潢的住
戶、1F店面戶根本不鳥建商,但想問邊間、臨路、高樓層
住戶,不是應該有其優勢? 售價上確實會因為條件不同
而有價差。
講都講得很好聽 之後發生什麼事根本沒人知道
請問更新後預估單坪價格?
單價應該會接近120萬或是超過
我依稀記得之前看過文章 臨路的房子能夠配到臨路的新房 有沒
有專業大神可以解答?
恭喜,建議參與,不滿意就賣掉換其他的
先送件 再壓不同意的利潤
現在建商都會要求住戶先同意都更之後再討論細節
如果覺得沒保障 那就是自己住戶先整合好再自己去找喜歡
的建商談
建議你們住戶 自己建一個群組 一起討論
創群組會吵架喔…
各談各的容易被各個擊破 雖然群組難念會有內奸
除非大家共識都差不多 沒什麼老鼠屎不然群組吵架機
率超級高 還會有其他小群組= =
會吵代表在意 也可以知道其他人要什麼 搞不好別人想的
你自己反而沒想到 也有好處的
住戶團結不要藏私為首要
只要被建商婊到 大家都沒房子住 等到天荒地老 切記
建商只要一句整合失敗就什麼都沒了
自己創群組是不是誤會了什麼,創群組一直都只會吵架啊。
我從來沒看過社區群一直相安無事的,都是一直吵架再吵架
然後吵架就是沒有結果,陷入無限循環的一直吵架
我的兩個社區都有line群 其實還好耶 不免有少數住戶會
提出無理要求 但都很快會被多數輿論給壓下來 多數住戶
還算明理 其中一個曾經有一屆主委要求解散住戶群 後來
發現他才是問題最大的那個 爛咖還自以為有權力阻止住
戶交流
寧可整合失敗你繼續住也不要被誆了搬出去 房子拆了然
後都不蓋
被建商婊到是什麼情況想知道
就是細節沒談仔細 建商一開始態度很好唬爛住戶絕對沒
問題 一邊誘導住戶同意都更然後搬出去 之後態度突然大
轉變 開始凹這凹那 無非就是要多分一點 所以簽約前一
定要找到懂的人搞清楚
萬一你人都搬走房子也拆了 建商一直來著不蓋 你就很難
搞了
小建商會找你們談就是已經插好暗樁了。條件通常都吃住
戶吃爽的
有疑慮就別簽了
選屋不能優先捏,你可以選你原本的位置,但別人也可以
,重複就是抽籤
基本上你先同意合建,才有機會談分配
稅的部分如果是都更合地合一可以減免
插暗樁群組搞的像直銷一樣,地主如果一堆腦弱的老人很容易
被話術牽著走就簽同意要小心
簽約前說啥都先當放屁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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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是這樣 應該說小建商我不了解 但中大型建商的作法在台北市 都傾向先達到都更同意比例的門檻 再來談建築設計的問題22
家父在新北有房子也遇到都更 因為擁有的是一樓店面 所以都更意願並不高 但整棟房子因為有海砂屋的瑕疵 在安全考量下 加上更新後總價提高很多1
建商在都更內一定跟地主們有資訊上的落差 合建跟委建台北市的差異大概就是10%左右 只要建商不要拿你們的土地去借錢 合建並不一定真的比較差 10%等於是一年2%的利潤這樣真的很多嗎?4
今天假設全案是用委建 那就是所有地主共同負擔所有都更成本以及未來的總銷 用總銷扣掉成本來計算每戶可以分回多少 在權變裡就有所謂的共同負擔+地主分回 只不過在委建裡共同負擔是地主,地主分回也是地主7
建商其中一個方案是 不參加分配拿現金補償 我爸有兩戶共可以拿3千多萬 建商預估都更7年後價值5千多萬 雖然看似差距2千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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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基泰總座稱「7成住戶願合建」 李四川這件事合建算是雙贏的結局 如果不合建 建商可以主張賠償地上物現值+拆除倒塌建物 而40-50年老公寓的建物殘值 一坪價值不到一萬 而且以中華民國法律和政府對於建商的保護8
[請益] 合建糾紛之前老家與建商協議合建,契約已經簽定好了 契約內容有約定分配得條件,當初給予的設計圖有列為合建契約之附件,與契約有等同效 力。 但是現在建商通知說明設計圖有變,已經跟契約簽訂之內容有極大的差距 現在要我們重新就原契約總和坪數去做選屋動作6
Re: [請益] 危老重建計算關於危老/都更的權利變換,其實說用土地持分來估算,也不能算是精準,嚴格來說,權 利變換,換的是「價值」,也就是「錢」。 一樓店面和樓上住宅, 電梯大樓和公寓, 鋼筋混凝土和磚造房,6
Re: [新聞] 地主淪苦主!天母海砂屋都更改建10年那個 住戶也該講清楚一點吧 原本選的房子,價值是不是也膨脹一倍了? 例如原本1000萬的分配價值選1200萬的房子 10年後變成2000萬的分配價值選2400萬的房子?3
Re: [閒聊] 政府要怎麼做 才有機會大規模都更?我認為法規要做一些調整,保障原先已參與都更的住戶 以下是最近有建商來談都更的一些經驗,因為我也沒特別深入研究法規,大部份資訊是 從建商那聽來的所以可能有誤 都更一般來說大部份都會走合建,因為權變要等到送出都更申請後經過一連串程序評定 改建前後的價值以及營造成本,再換算地主應分回多少坪房子2
Re: [請益] 都更權變 原店面的價值權利變換就是由估價師來幫每一戶舊房子估價, 真的是一戶一戶估, 估的時候當然也會考慮店面價值、景觀價值等等, 估多少就是多少, 想當然,這制度常遭到許多屋主抗議不公,但法規就是這樣,估價師確實掌握極大主導權1
Re: [新聞] 批都更「一坪換一坪」是魔咒 李四川:不其實我對於一直存在一個疑惑 更新這件事又不是只有權利變換這個選項 為什麼不能選擇協議合建? 老舊公寓大概都4層樓 協議合建成16樓 可能只要6億 假設住戶有100戶每個人掏600萬可以1戶換4戶2
[閒聊] 複合式改建是不是未來趨勢?協議合建是過去合建的方法,由建商自行定義改建成本,以及自行定義重建後的每坪價值 ,再跟地主協議,不管地主有沒有資金,預設一律每戶抽15-20%重建後坪數價值給建商。 也因為是協議合建,所以每個地主都各別跟單一建商談,不透明,所以往往地主重建要拖 很久。 現在有建商在推複合式改建,在大基地架構下,沒錢有地的地主可以選擇合建,有錢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