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何新光集團堅持不解約 就是要撈一
依照商業的慣例,不是想租的人,要去搞定有租約的人?
頂多只是保障自己協調完之後,
地主肯定肯租自己,租期能夠到自己滿意的期限。
現在怎麼帶風向變成到地主要搞定這些事?
還有舊約解約,依照政府的流程,新約需要重新招標
沒有一定給誰的道理。
市長直接同意解約後新合約給誰,當然就是圖利。
要解決也很簡單,經過議會表決修個活化土地運用轉約特別法
就可以了,議會修法,哪來違法?
除非牴觸中央法律,那就來要中央修法一樣就可解套了。
京華城容積案,本來就是因為知道議會過不了
市長強力過件才會搞成圖利案。
嫌立法程序太慢,要去要求立法的
何必跟著既得利益者情勒執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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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強力過件?
不是市長強力過件 是"都市計畫委員會" 強力過件 可以嗎?
※ 編輯: kevinjl (36.234.28.220 臺灣), 10/05/2025 12:49:48前幾篇還有風向是中央的鍋,那個更有趣
一堆人講到最後只剩情勒了
笑死這邏輯也要扯京華城案,都委會本來就有權為什麼要議會
扯到京華城就不專業了,根本不同
好了啦 其邁熱身了
都市計畫哪有強力過件 三立看太多?
蛤,委員認為有疑慮,市府始終堅持方案四,還幫京華城解釋
為什麼不用土管條例送件(全都是京華城自己基於利益的考量)
,這還不叫強力過件喔
請修改「市長強力過件」!!
講再多 就說 T17 18 看起來就沒有了啦 剩下就情緒勒索
京華城案又沒那個問題 你是不是風向仔 ?
都委會只有審查權沒有最終決定或否定權,過件的不可能是
都委會一定是市長
想搞網路洗風向還早得很
又在胡扯。講話都不用負責的喔? 你是法院喔????????????
都委會說違法不能過 市長硬過才是強力過件吧
都委會給過 市長硬擋這種算 強力不過件??
印象中有看過 只有兩個章給過的公文 市長跟另一個章
其實有個大絕 過件後叫大法官宣告違憲 這也算強力過件
不過 現在的重點應該是要不要讓輝達強力過件
重新招標 條件限制後 只有輝達想投標=給輝達
京華城公展公假的哦,硬要講圖利,當初北市府說只有39
2,硬被監察院弄成545,要抓圖利先抓監察院長陳菊
限制有問題涉嫌圖利
公開的東西明顯
大家都知道了 你遮也沒用
京華城就明顯違法啊
飯可以亂吃 話不要亂講 少看三明治
當初監察委員是誰都沒查 扯陳菊?
都委會有審查權,所以審查過關可不給過? 又一個不是這樣?
強力過件XDDD
京華城哪要議會 是都委會多數決
都委會多數決 市長只能形式審查 書面上沒錯 市長就
副市長就要核定
傻鳥連督審都搞不清楚 還在造謠散播假訊息
5
新光說解約要140億 台北市府說只能給40億來解約 NV說 你們就是要解約 我要自己蓋房子 我不要新光蓋的房子 因為萬安公子不可能會送頭12
為何台北市政府會把已經有人的地還提供給輝達來選? 大家租房子的時候 有天碰上了高富帥大老闆來租 就算心裡真的很想把手上最豪華最寬敞的物件租給老闆 可是最頂的那個物件已經租出去了有契約在的3
撈一筆?? 土地台北市的但已地上權標出 新光給錢,市府收錢 新光賣不賣他的事 而且新光上市公司壽險業35
借原文說明一下,很多大大似乎都認為新壽解約之後,北市府還是必須辦理公開招標,而 到時候內定輝達仍是圖利或是會有人來卡等等。這部分的理解需要更新一下。其實北市府 在中央的確認下已經準備好了,希望以下澄清有助後續討論基於最新法規事實。 根據媒體報導,早在七月時北市府就請中央專案核准,但中央表示北市府可以自訂辦法, 李四川繼而跟媒體表示,北市府會先行修訂辦法,做好新壽解約後的準備。所謂的辦法就![Re: [閒聊] 為何新光集團堅持不解約 就是要撈一 Re: [閒聊] 為何新光集團堅持不解約 就是要撈一](https://ibw.bwnet.com.tw/AC_Gallery/2025/10/2c447db9-33dd-c45f-fc1a-05cef9cd35a5.jpg)
爆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這裡分成程序違法部分、還有實體濫用部分 包括:1.行政機關所為之判斷,是否出於 : 錯誤之事實認定或不完全之資訊。2.法律概念涉及事實關係時,其涵攝有無明顯錯誤。3. : 對法律概念之解釋有無明顯違背解釋法則或牴觸既存之上位規範。 這裡的3.牴觸上位規範就是實體違法部分,今天京華城案件最大的爭議就是「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到底有沒有牴觸「都市計畫法」,所以北市府對於此實體部分認定,目前就是尊重法院有關適法性的見解。![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https://i.imgur.com/Fe07Y7p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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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輝達北士科總部若「胎死腹中」…解約金笑死,什麼叫做合約? 你情我願簽下的約定叫做合約 什麼叫做違約? 簽下的合約一邊想執行,一邊不想執行叫做違約 如果一邊跟覺得合約改一下好了,跟另外一邊問要不要改,這叫做要約,不叫違約![Re: [新聞] 輝達北士科總部若「胎死腹中」…解約金 Re: [新聞] 輝達北士科總部若「胎死腹中」…解約金](https://i.imgur.com/4Fv0Ml0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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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北市府土地爭議能怪中央也挺屌的蔣市府把柯市府已經標給新光的地 (真巧,柯副手也是新光) 介紹給輝達 這本身就槽點很大了 拿到土地的新光自然不肯隨便送人,開價解約,7
[討論] 柯文哲留下的北士科爛攤,也能怪中央?1. 新壽蓋好移轉 :輝達不同意 2. 新壽與市府解約:雙方認知金額差距100億 北市府只編列退還40多億權利金加利息 新壽還要再加上未來50年的約100億利益![[討論] 柯文哲留下的北士科爛攤,也能怪中央? [討論] 柯文哲留下的北士科爛攤,也能怪中央?](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10/03/realtime/33273357.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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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小草能說京華城用什麼法源給容積勵的嗎無知的 小草能說京華城用什麼法源 給20%容積勵的嗎 首先沒有法源依據的獎勵就是圖利 所謂依法行政![[討論] 小草能說京華城用什麼法源給容積勵的嗎 [討論] 小草能說京華城用什麼法源給容積勵的嗎](https://i.imgur.com/vFaZkc3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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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新光人壽卡輝達是不是想大撈錢啊?還有一個方法 「新光人壽就是想要撈錢」 如果大家同意這個前提 那就好啦 台北市政府直接答應新光的要求2
Re: [新聞] 輝達對台政治口水戰非常失望 兩大原因絕不是啊 國民黨前台北市長郝龍斌 在廣播專訪中稱柯文哲在京華城案和 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18案,有圖利財團之疑 國民黨議員游淑慧![Re: [新聞] 輝達對台政治口水戰非常失望 兩大原因絕 Re: [新聞] 輝達對台政治口水戰非常失望 兩大原因絕](https://i.imgur.com/yGKKBcW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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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台智光案黑柯屁是沒良心吧?柯屁8年市長 一事無成 有太多點可以黑 但台智光案 怎麼現在藍綠一堆人跳出來罵柯屁說 當初怎麼不解約?1
Re: [新聞] 台智光案掀法律戰!搬民法、拒解約、不最近藍綠在合打柯文哲圖利台智光 紛紛質疑當初為啥定如此高的費率,為啥不解約 而只是要求不需要全用3M,部分維持2M 當時只是費用問題就被批評為啥不解約 為啥現在台智光、議員都有人被起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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