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何新光集團堅持不解約 就是要撈一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依照商業的慣例,不是想租的人,要去搞定有租約的人?
: 頂多只是保障自己協調完之後,
: 地主肯定肯租自己,租期能夠到自己滿意的期限。
: 現在怎麼帶風向變成到地主要搞定這些事?
: 還有舊約解約,依照政府的流程,新約需要重新招標
: 沒有一定給誰的道理。
: 市長直接同意解約後新合約給誰,當然就是圖利。
: 要解決也很簡單,經過議會表決修個活化土地運用轉約特別法
: 就可以了,議會修法,哪來違法?
: 除非牴觸中央法律,那就來要中央修法一樣就可解套了。
: 京華城容積案,本來就是因為知道議會過不了
: 市長強力過件才會搞成圖利案。
: 嫌立法程序太慢,要去要求立法的
: 何必跟著既得利益者情勒執政者?
:
借原文說明一下,很多大大似乎都認為新壽解約之後,北市府還是必須辦理公開招標,而到時候內定輝達仍是圖利或是會有人來卡等等。這部分的理解需要更新一下。其實北市府在中央的確認下已經準備好了,希望以下澄清有助後續討論基於最新法規事實。
根據媒體報導,早在七月時北市府就請中央專案核准,但中央表示北市府可以自訂辦法,李四川繼而跟媒體表示,北市府會先行修訂辦法,做好新壽解約後的準備。所謂的辦法就是北市府的「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這個辦法在今年9月30才剛修正,就是納入「專案設定地上權給特定對象」的新規定。所以,從此以後,北市府對於區段徵收來的土地,可以依據土地徵收條例授權訂定的前述辦法,以合法的制度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沒有違法。
順帶一提,稍微對背信罪做一點研究,並對新壽這塊地的狀況有點了解,就可以知道新壽的背信說有多荒謬。背信罪絕不是要求董事經理人能貪就貪,而是必須做出符合商業判斷的決策。目前新壽依約要在2027年拿到使照,但目前基地還長草,就算可以再展延兩年,違約風險也非常高。現在解約下車,拿回一點收益,還避免違約,董事會就算被告背信,防禦成功機率極高。反過來說,新壽董事會自認為拿翹喊價的商業判斷是正確的,事後就算搞砸違約,也很難成立背信罪。爛決策不代表背信,希望大家不要被混淆。新壽用背信罪當作喊價的藉口,非常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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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認真
柯這次被圖利罪關剩半條命 公務員現在遇到這種都怕死了
輝達來不來 跟公務員完全沒關係啊 照法規走 整件事情就
是吹定了阿~ 怎麼辦 都會有圖利的問題
都說 中央表示北市府可以自訂辦法 就沒圖利問題了
還在講公務員怕圖利?
沒有圖利風險的話北市府早就同意移轉了
新壽直接移轉方案引用的也是那個地上權辦法
要怪就怪北檢亂入罪,害公務員綁手綁腳
自訂辦法就沒圖利問題,還不夠清楚?
北市府擔心的不是違反辦法規定,而是與新壽合意修改了
契約使新壽從輝達獲得鉅額利益,構成圖利。
今天輝達來逼民間企業大放送。他蘋果 估狗 微軟呢
人家來可是低調跟民間買
講難聽點輝達是仁寶大客戶,也可以施壓仁寶打掉重來
招標搞特定人就是圖利了啦
增加特定條件變成圖利那個不就有人演過了
特定辦法出來要中央ok 多人背書才行
確實公開招標原則上不可以量身訂作。但北市府之後應
該是要採「專案設定」而非「公開招標」,這在北市府
辦法中是兩種不同制度,要區別一下。
京華城不也是照北市自己的辦法走 還是被搞了啊
沒圖利問題 這題很簡單
党會說自訂辦法不是叫你違法 抓
你招標條件寫促進AI三小的,資格就寫 市值超過XXX 的GPU
公司。之類的,用他真的有的東西 當條件,而且這也確實
是要給NV這塊地的原因
一堆人在扯京華城,問題是京華城有什麼特別的。就是因為
京華城什麼都不是 還能弄到特別放水 才會被抓出來。跟NV
的案子 完全沒有可比性
京華城是用自己的辦法,但不是台北市自己的辦法吧
京華城的合法性到現在也沒看到行政法出來判決阿?當初
作業的公務員難道會明知違法去辦嗎
給特定對象沒有圖利?
很多人未看就先扯別的...
@e26 為什麼不會明知違法去辦?
專法過議會 就沒什問題 北市府都有準備 現在就金額喬
不到
京華城也是按法規經都更審議,不也是...
晶華城如果都合法,應沒有可以拿錢的空間
想看新壽吃鱉
京華城現在有沒有違法要上行政法院阿
有沒有罪是法院認定,又不是中央說了算
推認真,最後應該是走專案過議會。
要嘛中央背書要嘛議會背書,都不願背書市府自己看著辦免談
專案設定,因科學園區 及ai 總部設立
京華城容積有沒違法是行政法院說了算,不是檢調和名嘴
招標資格設定得太單一擺明就是量身打造的也容易被嘴吧
背書=雞鴨預備清單
新壽什麼都沒蓋,沒憑什麼要利潤?有本事依合約自己蓋好
這篇正解,一堆網軍在幫新壽洗地
還有人相信司法嗎
就放到解約,讓新壽賠違約金,越等
下去新壽越焦急,北市府根本沒差
對啊 那個違法的事實 是行政問題
京華就只能走貪污 搞圖利莫名其妙
如果最後是圖利就是 一堆都有圖利問題了
那些圖利被搞下去的都是明顯動了東西和一般流程不同和
程序不同
無限上綱去看 政治獻金都能說是貪污受賄了
京華城的問題就是非危老都更非都市計畫變更是企業自己
不爽就想改建 然後自創准用都更獎勵
那這樣以後所有市民都可以看自己房子不順眼就隨便改建
然後一直把容積率變大
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例還需要法院才能知道的人書都白讀了
「準用」都更條例就是白癡違法還寫下來給全台灣只道
圖利是100%確定,貪污需要舉證證據夠就是貪污
中央背書也沒用,行政不管司法,叫中央背書的一點概念都
沒有
基本法學概念,準用是立法機關偷懶用其他法規字眼不抄過
來,用準用援引其他法規,行政機關自創「準用」就是明知
找不到法源依據,那其他法規自認可以,當然是違法,行政
機關沒有立法權
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行政機關不得以命令或準用方式創設
人民義務。」
司法院釋字第525號(容積獎勵原則)容積獎勵制度涉及人民
財產權與居住環境權,應以法律規範其主要內容、要件與程
序。行政機關不得僅以命令或準用方式加以設置。
都更審議委員會不是立法機關,他也不是決議機關,拿都審
說合法根本狀況外,一個委員會可以超越法律,那市政府根
本無法無天,委員會要多少就能搞出多少個
有人是文盲? 證人證詞都說用都計法24條細部設計給容
獎 只有檢察官起訴書亂寫準用都更 當然檢察官亂寫的
部分超多 如沒有奉交下 柯也沒有指示
piliwu不知道台南南紡不符合都更年限也用容獎?嗎
還是賴皮當市長都委會通過的喔
都計法24條不能給容獎不懂去旁邊多唸書
那條是可以提出都市計劃變更,可以給容獎的規定在哪啦
這條是都市計畫法中「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築管制的授權條款
」,授權主管機關在都市計畫書及都市計畫圖中,針對不同
分區(如住宅區、商業區)訂出建蔽率、容積率等限制性規
定。關鍵重點是「定其……限制或規定」,屬於限制性授權
(限縮、規範),而不是「給予獎勵」或「放寬容積」的授
權
沒讀書也要會問AI,被洗腦出來丟人現眼
證人證詞說用24條給容獎一樣違法,前面說過了容獎不得自
創很明顯100%違法
就一些信徒想找理由開脫自己信仰髒掉而已
按照p大說的,都審委員怎麼還沒被羈押起來或是列為被
告?
不就都審會主席彭振聲?都委的證詞是認為適法性都發局
就應該審過了,都委會可能會提出適法疑問,但各別都
委的意見不是決定性的,主席的決議才是(不過這個目前
是證人說法)
所以目前京華城的流程是合法的,但適用的法律有爭議
法條怎麼寫哪有差 檢院都可亂解釋
都委會沒有決議權,你們不要被白網軍帶風向自己查問AI不
用一分鐘,問都委會在幹嘛的,而且都委會很多委員都是反
對包含宋楚瑜女兒
都委會早就開會反對很多次惹 柯是等到大部分反對的任
期滿換人再繼續開 開到過為止 反對意見都當沒看見
你去問哪個公務員想要被起訴還被篡改筆錄的啊
5
新光說解約要140億 台北市府說只能給40億來解約 NV說 你們就是要解約 我要自己蓋房子 我不要新光蓋的房子 因為萬安公子不可能會送頭12
為何台北市政府會把已經有人的地還提供給輝達來選? 大家租房子的時候 有天碰上了高富帥大老闆來租 就算心裡真的很想把手上最豪華最寬敞的物件租給老闆 可是最頂的那個物件已經租出去了有契約在的
依照商業的慣例,不是想租的人,要去搞定有租約的人? 頂多只是保障自己協調完之後, 地主肯定肯租自己,租期能夠到自己滿意的期限。 現在怎麼帶風向變成到地主要搞定這些事? 還有舊約解約,依照政府的流程,新約需要重新招標3
撈一筆?? 土地台北市的但已地上權標出 新光給錢,市府收錢 新光賣不賣他的事 而且新光上市公司壽險業
爆
[問卦] 輝達設總部的土地爭議懶人包,有沒有掛有三方參與這次的土地轉移爭議: 輝達、新光人壽、台北市政府 前情提要: 1. 2021年,新光人壽標得T17 T18的地上權,並與北市府簽約。 簽約內容包括「蓋好建物後才得以轉移地上權」![[問卦] 輝達設總部的土地爭議懶人包,有沒有掛 [問卦] 輝達設總部的土地爭議懶人包,有沒有掛](https://i.imgur.com/JG54mJf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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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輝達拒絕新壽先興建後移轉的理由?剛看了輝達在北士科建台灣總部來龍去脈 目前可行的幾個方案 以及現行的僵局 1.北市府與新壽合意終止地上權契約 新壽表示依法不能同意,因為投標取得該案50年地上權的開發計畫,應有預期可得的租賃 收益,但北市府提出的合意終止條件,並未涵括未來預期收益,顯非合理,有損股東及保![[問卦] 輝達拒絕新壽先興建後移轉的理由? [問卦] 輝達拒絕新壽先興建後移轉的理由?](https://i.ibb.co/qYMB44bb/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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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輝達北士科 就是贖回金額問題依據目前最新新聞看來 "李四川對此表示,新光人壽從未說過願意合意解約,也不曾提出條件,呼籲新壽,為了讓 輝達能落腳台北市,應依契約執行,提出合意解約的條件,市府一定會據此編列預算送議 會審查,若獲得同意,再買回地上權"18
Re: [新聞] 輝達北士科總部若「胎死腹中」…解約金本魯不懂這種地上權相關法規 觀念有誤請鞭小力一點QQ 就目前新聞看起來 新壽必須先解約 這塊地權利回到北市府後 北市府再把土地權利賣給輝達19
Re: [新聞] 北士科地上權案 三贏局面演變為三輸識 : ,瀕臨破局,新壽已做好心理準備「走自己的路」,不過因開發時程延宕,恐無法在20 27 : 年期限內取得使用執照,面臨遭罰命運,讓原本三贏局面,走向三輸。 : 輝達今年5月來台風光宣布將落腳北士科,卻因為合作備忘錄無法符合法規需求,地上8
[問卦] 新壽輝達台北市政府懶人包事件背景與爭議核心 ‧ 土地權屬:新光人壽於2022年標得北士科T17、T18兩塊基地的地上權。 ‧ 輝達選址: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在2025年5月宣布,輝達台灣新辦公室(總部)將會落腳 北士科,並屬意新壽持有的T17、T18基地。 ‧ MOU失效:新壽與輝達隨後簽署了合作意向書(MOU),希望透過土地權利轉移,讓輝![[問卦] 新壽輝達台北市政府懶人包 [問卦] 新壽輝達台北市政府懶人包](https://i.imgur.com/53g5cvZ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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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輝達設總部的土地爭議懶人包,有沒有掛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表示: 1. 不同意新壽提出的「直接轉移給輝達」方案。 「公務員要依法行政,絕對不會修改契約,讓新壽藉此賺取利益,否則會涉及圖利問題。 」 這件真的很怪,北市府修改契約,同意新壽移轉地上權,看不出來有違反什麼法令啊!只7
[討論] 柯文哲留下的北士科爛攤,也能怪中央?1. 新壽蓋好移轉 :輝達不同意 2. 新壽與市府解約:雙方認知金額差距100億 北市府只編列退還40多億權利金加利息 新壽還要再加上未來50年的約100億利益![[討論] 柯文哲留下的北士科爛攤,也能怪中央? [討論] 柯文哲留下的北士科爛攤,也能怪中央?](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10/03/realtime/33273357.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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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人家北市府都沒再說有問題 白蓮教意見多今天又看到很好笑的文章 又開始在白爛 真心覺得很多人買網軍裝智障草這件事應該是真的 "![[黑特] 人家北市府都沒再說有問題 白蓮教意見多 [黑特] 人家北市府都沒再說有問題 白蓮教意見多](https://img.youtube.com/vi/SP1pVT_PYTs/mqdefault.jpg)
Re: [問卦] 輝達設總部的土地爭議懶人包,有沒有目前提到的三個解決方案 1. 新壽把地上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輝達自己蓋 2. 新壽依照輝達的需求蓋好後將建物轉讓給輝達 3. 新壽與台北市政府解約,輝達再從台北市政府手中取得這塊地 其實1、2都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