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閒聊] 為何新光集團堅持不解約 就是要撈一

看板home-sale標題Re: [閒聊] 為何新光集團堅持不解約 就是要撈一作者
jack830122
(Jackck0)
時間推噓35 推:37 噓:2 →:74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依照商業的慣例,不是想租的人,要去搞定有租約的人?
: 頂多只是保障自己協調完之後,
: 地主肯定肯租自己,租期能夠到自己滿意的期限。
: 現在怎麼帶風向變成到地主要搞定這些事?
:  還有舊約解約,依照政府的流程,新約需要重新招標
:  沒有一定給誰的道理。 
:  市長直接同意解約後新合約給誰,當然就是圖利。
:  要解決也很簡單,經過議會表決修個活化土地運用轉約特別法
:  就可以了,議會修法,哪來違法? 
:  除非牴觸中央法律,那就來要中央修法一樣就可解套了。
:  京華城容積案,本來就是因為知道議會過不了
:  市長強力過件才會搞成圖利案。
:  嫌立法程序太慢,要去要求立法的
:  何必跟著既得利益者情勒執政者?
:  
借原文說明一下,很多大大似乎都認為新壽解約之後,北市府還是必須辦理公開招標,而到時候內定輝達仍是圖利或是會有人來卡等等。這部分的理解需要更新一下。其實北市府在中央的確認下已經準備好了,希望以下澄清有助後續討論基於最新法規事實。

根據媒體報導,早在七月時北市府就請中央專案核准,但中央表示北市府可以自訂辦法,李四川繼而跟媒體表示,北市府會先行修訂辦法,做好新壽解約後的準備。所謂的辦法就是北市府的「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這個辦法在今年9月30才剛修正,就是納入「專案設定地上權給特定對象」的新規定。所以,從此以後,北市府對於區段徵收來的土地,可以依據土地徵收條例授權訂定的前述辦法,以合法的制度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沒有違法。

順帶一提,稍微對背信罪做一點研究,並對新壽這塊地的狀況有點了解,就可以知道新壽的背信說有多荒謬。背信罪絕不是要求董事經理人能貪就貪,而是必須做出符合商業判斷的決策。目前新壽依約要在2027年拿到使照,但目前基地還長草,就算可以再展延兩年,違約風險也非常高。現在解約下車,拿回一點收益,還避免違約,董事會就算被告背信,防禦成功機率極高。反過來說,新壽董事會自認為拿翹喊價的商業判斷是正確的,事後就算搞砸違約,也很難成立背信罪。爛決策不代表背信,希望大家不要被混淆。新壽用背信罪當作喊價的藉口,非常不負責任。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81.90 (臺灣)
PTT 網址

chen123010/05 23:29推一個認真

aass556610/05 23:30柯這次被圖利罪關剩半條命 公務員現在遇到這種都怕死了

aass556610/05 23:33輝達來不來 跟公務員完全沒關係啊 照法規走 整件事情就

aass556610/05 23:33是吹定了阿~ 怎麼辦 都會有圖利的問題

kevinjl10/05 23:45都說 中央表示北市府可以自訂辦法 就沒圖利問題了

kevinjl10/05 23:46還在講公務員怕圖利? 

a12345469810/05 23:46沒有圖利風險的話北市府早就同意移轉了

a12345469810/05 23:48新壽直接移轉方案引用的也是那個地上權辦法

a12345469810/05 23:49要怪就怪北檢亂入罪,害公務員綁手綁腳

shyangwang10/05 23:54自訂辦法就沒圖利問題,還不夠清楚?

jack83012210/05 23:56北市府擔心的不是違反辦法規定,而是與新壽合意修改了

jack83012210/05 23:57契約使新壽從輝達獲得鉅額利益,構成圖利。

a38603610/06 00:00今天輝達來逼民間企業大放送。他蘋果 估狗 微軟呢

a38603610/06 00:01人家來可是低調跟民間買

a38603610/06 00:03講難聽點輝達是仁寶大客戶,也可以施壓仁寶打掉重來

silentsand10/06 00:05https://reurl.cc/6q629V

kusomanfcu10/06 00:06招標搞特定人就是圖利了啦

kusomanfcu10/06 00:07增加特定條件變成圖利那個不就有人演過了

kusomanfcu10/06 00:08特定辦法出來要中央ok 多人背書才行

jack83012210/06 00:10確實公開招標原則上不可以量身訂作。但北市府之後應

jack83012210/06 00:10該是要採「專案設定」而非「公開招標」,這在北市府

jack83012210/06 00:10辦法中是兩種不同制度,要區別一下。

e269909610/06 00:16京華城不也是照北市自己的辦法走 還是被搞了啊

blargelp10/06 00:16沒圖利問題 這題很簡單

NightElf10/06 00:19党會說自訂辦法不是叫你違法 抓

blargelp10/06 00:20你招標條件寫促進AI三小的,資格就寫 市值超過XXX 的GPU

blargelp10/06 00:20公司。之類的,用他真的有的東西 當條件,而且這也確實

blargelp10/06 00:20是要給NV這塊地的原因

blargelp10/06 00:21一堆人在扯京華城,問題是京華城有什麼特別的。就是因為

blargelp10/06 00:21京華城什麼都不是 還能弄到特別放水 才會被抓出來。跟NV

blargelp10/06 00:21的案子 完全沒有可比性

alexstag10/06 00:22京華城是用自己的辦法,但不是台北市自己的辦法吧

e269909610/06 00:35京華城的合法性到現在也沒看到行政法出來判決阿?當初

e269909610/06 00:35作業的公務員難道會明知違法去辦嗎

loloool10/06 00:40給特定對象沒有圖利?

fausthsu10/06 00:41很多人未看就先扯別的...

IBIZA10/06 01:25@e26 為什麼不會明知違法去辦?

maxmaster10/06 02:26專法過議會 就沒什問題 北市府都有準備 現在就金額喬

maxmaster10/06 02:26不到

henrk10/06 06:33京華城也是按法規經都更審議,不也是...

cccict10/06 06:53晶華城如果都合法,應沒有可以拿錢的空間

ppc10/06 07:33想看新壽吃鱉

zzahoward10/06 08:07京華城現在有沒有違法要上行政法院阿

wseedw10/06 08:13有沒有罪是法院認定,又不是中央說了算

una28310/06 08:34推認真,最後應該是走專案過議會。

Ryoma10/06 09:31要嘛中央背書要嘛議會背書,都不願背書市府自己看著辦免談

iifz3210/06 09:33專案設定,因科學園區 及ai 總部設立

Ryoma10/06 09:33京華城容積有沒違法是行政法院說了算,不是檢調和名嘴

Ryoma10/06 09:34招標資格設定得太單一擺明就是量身打造的也容易被嘴吧

mecca10/06 11:01背書=雞鴨預備清單

garyu57810/06 11:31新壽什麼都沒蓋,沒憑什麼要利潤?有本事依合約自己蓋好

piliwu10/06 11:57這篇正解,一堆網軍在幫新壽洗地

oxfoo10/06 13:39還有人相信司法嗎

allcliche10/06 14:15就放到解約,讓新壽賠違約金,越等

allcliche10/06 14:15下去新壽越焦急,北市府根本沒差

kusomanfcu10/06 14:20對啊 那個違法的事實 是行政問題

kusomanfcu10/06 14:23京華就只能走貪污 搞圖利莫名其妙

kusomanfcu10/06 14:24如果最後是圖利就是 一堆都有圖利問題了

kusomanfcu10/06 14:27那些圖利被搞下去的都是明顯動了東西和一般流程不同和

kusomanfcu10/06 14:27程序不同

kusomanfcu10/06 14:28無限上綱去看 政治獻金都能說是貪污受賄了

k79897686910/06 15:29京華城的問題就是非危老都更非都市計畫變更是企業自己

k79897686910/06 15:29不爽就想改建 然後自創准用都更獎勵

k79897686910/06 15:30那這樣以後所有市民都可以看自己房子不順眼就隨便改建

k79897686910/06 15:30然後一直把容積率變大

piliwu10/06 16:15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例還需要法院才能知道的人書都白讀了

piliwu10/06 16:17「準用」都更條例就是白癡違法還寫下來給全台灣只道

piliwu10/06 16:18圖利是100%確定,貪污需要舉證證據夠就是貪污

piliwu10/06 16:19中央背書也沒用,行政不管司法,叫中央背書的一點概念都

piliwu10/06 16:19沒有

piliwu10/06 16:24基本法學概念,準用是立法機關偷懶用其他法規字眼不抄過

piliwu10/06 16:24來,用準用援引其他法規,行政機關自創「準用」就是明知

piliwu10/06 16:24找不到法源依據,那其他法規自認可以,當然是違法,行政

piliwu10/06 16:24機關沒有立法權

piliwu10/06 16:26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行政機關不得以命令或準用方式創設

piliwu10/06 16:26人民義務。」

piliwu10/06 16:27司法院釋字第525號(容積獎勵原則)容積獎勵制度涉及人民

piliwu10/06 16:27財產權與居住環境權,應以法律規範其主要內容、要件與程

piliwu10/06 16:27序。行政機關不得僅以命令或準用方式加以設置。

piliwu10/06 16:38都更審議委員會不是立法機關,他也不是決議機關,拿都審

piliwu10/06 16:38說合法根本狀況外,一個委員會可以超越法律,那市政府根

piliwu10/06 16:38本無法無天,委員會要多少就能搞出多少個

encoreg5798510/06 21:39有人是文盲? 證人證詞都說用都計法24條細部設計給容

encoreg5798510/06 21:40獎 只有檢察官起訴書亂寫準用都更 當然檢察官亂寫的

encoreg5798510/06 21:42部分超多 如沒有奉交下 柯也沒有指示

encoreg5798510/06 21:43piliwu不知道台南南紡不符合都更年限也用容獎?嗎

encoreg5798510/06 21:43還是賴皮當市長都委會通過的喔

piliwu10/06 22:00都計法24條不能給容獎不懂去旁邊多唸書

piliwu10/06 22:01那條是可以提出都市計劃變更,可以給容獎的規定在哪啦

piliwu10/06 22:03這條是都市計畫法中「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築管制的授權條款

piliwu10/06 22:03」,授權主管機關在都市計畫書及都市計畫圖中,針對不同

piliwu10/06 22:03分區(如住宅區、商業區)訂出建蔽率、容積率等限制性規

piliwu10/06 22:03定。關鍵重點是「定其……限制或規定」,屬於限制性授權

piliwu10/06 22:03(限縮、規範),而不是「給予獎勵」或「放寬容積」的授

piliwu10/06 22:03

piliwu10/06 22:03沒讀書也要會問AI,被洗腦出來丟人現眼

piliwu10/06 22:09證人證詞說用24條給容獎一樣違法,前面說過了容獎不得自

piliwu10/06 22:09創很明顯100%違法

berserk10/07 07:09就一些信徒想找理由開脫自己信仰髒掉而已

yes92010110/07 07:21按照p大說的,都審委員怎麼還沒被羈押起來或是列為被

yes92010110/07 07:21告?

BraveCattle10/07 08:28不就都審會主席彭振聲?都委的證詞是認為適法性都發局

BraveCattle10/07 08:28就應該審過了,都委會可能會提出適法疑問,但各別都

BraveCattle10/07 08:29委的意見不是決定性的,主席的決議才是(不過這個目前

BraveCattle10/07 08:29是證人說法)

BraveCattle10/07 08:30所以目前京華城的流程是合法的,但適用的法律有爭議

kkkk292110/07 08:51法條怎麼寫哪有差 檢院都可亂解釋

piliwu10/07 08:52都委會沒有決議權,你們不要被白網軍帶風向自己查問AI不

piliwu10/07 08:52用一分鐘,問都委會在幹嘛的,而且都委會很多委員都是反

piliwu10/07 08:52對包含宋楚瑜女兒

k79897686910/07 10:33都委會早就開會反對很多次惹 柯是等到大部分反對的任

k79897686910/07 10:33期滿換人再繼續開 開到過為止 反對意見都當沒看見

lenta10/07 10:40你去問哪個公務員想要被起訴還被篡改筆錄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