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修損鄰規則成案數大減 建商「球員
※ 引述 《charles0939》 之銘言:
: 簡舒培表示,柯市府修改的規則,是將原本由北市都發局主導損鄰會勘的角色,改由建商: 主導,受損戶必須自己面對建方的損鄰勘查,若不認同建方對損鄰所做的「初步安全認定: 書」或「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也無法改變結果,只能自行支付經費找第三公正單: 位鑑定。
今天中華民國所有的建築問題
比方樓上漏水 隔壁鄰損
本來就是找公正第三方單位來驗證
以最常見到的漏水來說
在雙北市
都是找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來認定
最重要的是
法院認定也是以第三方公證單位來認定
漏水要不要判賠
當然也是以第三方公證單位判斷為準
請問都發局有哪個單位可以認定鄰損?
要有公信力的喔!
講一個出來聽聽看
這個例子可能有點複雜
換個簡單的
消防隊有責任義務去抓蛇抓蜜蜂嗎
: → abyssa1: 修這個就給建商排除障礙啊 當然是建商要的 09/19 20:27: → abyssa1: 公務員輕鬆 建商輾過去 小市民求救無門 09/19 20:28這個就是來帶風向的
不懂裝懂秀下限
: → alotofjeff: 幫你解惑:這是假新聞,柯文哲把規定修得更嚴格,而且 09/19 20:28: → alotofjeff: 納入第三方鑑定機制,並且讓鄰損更明確 09/19 20:28: → alotofjeff: 而且柯文哲明明就修改要求建商施工前必須勘查並記錄現 09/19 20:29: → alotofjeff: 況,讓鄰損發生時更明確,塔綠班別來胡扯 09/19 20:29正確無誤
房板還是要多一點有實務經驗的人
: 推 mark0204: 台北市議會養一堆全國不分區議員啊 09/19 20:59: 推 NCmax: 假新聞? 上面的好意思說 不愧是柯粉 09/19 21:10不懂就不要上來講給別人笑
台灣就是這種無聊的意識形態太多
不懂就算了還湊熱鬧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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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ovaShin (114.36.99.37 臺灣), 09/19/2023 21:25:21
沒錯"得"修成"應" 念過法律都知道前者任意後者強制
簡七段真的別有用心 抹黑造謠
那些就收了錢來帶風向的網路工作者而已啦!拿到什麼資
料就寫什麼故事,假的也無所謂,反正錯了頂多被噴兩句
,如果正常人都懶得噴風向就帶成功了,沒責任無風險,
爽賺党從納稅人口袋撈出來的錢
假新聞可是還是很多人相信 這最可怕
這些人根本沒差,抹完屎就跑了,可悲的台灣網路生態
阿垃圾只會潑屎意外嗎
這種造謠的議員到底怎麼選出來的啊
就看來亂板那幾個像ab什麼的素質就知道了
補
買媒體網軍抹屎就選上了 就是這麼簡單
政治不難 網軍而已
臭蛋真的很傷 上周還在洗文說沒人在意 這週又把柯P拿出來
拜了
36
這是一個打迷糊仗的新聞 首先,原本修訂前的條文 鄰損一樣是"由監造方認定", 只不過要先包含都發局、 受損戶、起造人、監造人10
我查了五都跟台北新舊規定, 只有台北2022年修改規定由建方勘查並製作報告 其餘五都跟台北舊規, 都是多方會勘, 監造出報告 勘查 安全報告 台北新 (2022)6
正義是一場思辨之旅 上面講的就是實務 為什麼沒讓建管處去會勘? 因為在蓋公宅5
台北市近年發生不少建築施工損鄰爭議事件,為加強處理相關糾紛,台北市政府特別再針 對建築工程施工時辦理「鄰房現況鑑定、鄰房範圍界定、鑑定機構資格」等項目,修正「 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根據建管處統計,北市施工損鄰案,2019年有 152件、2020年175件、2021年接獲198件,影響戶數都達百戶以上。建管處處長劉美秀表 示,目前損鄰規則並未強制建商應辦理鄰房現況鑑定,導致部分損鄰情形發生時缺少客觀
爆
[討論] 苗博雅再上節目談台北市施工損鄰爭議規則苗博雅在一開始先是談到5月13號的信義天坑事件,徐巧芯的選區, 因此才會有了苗博雅在市議會那一段質詢,那時候他就跟市政府再 確認過北市施工損鄰爭議處理規則,他在節目上更簡要的把法條面 跟台北市目前施行的現況互相結合講給社會大眾聽66
Re: [黑特] 大直房子倒塌要算柯還是蔣公子的鍋?原本建築物鄰損是受災戶自己找第三方鑑定判斷 柯文哲改成建商自己找人鑑定是不是自己造成鄰損 我想問看看智商157是怎樣想出這個好方法26
[討論] 打臉苗博雅的「基泰北市損鄰規則」論述這篇是來打臉苗博雅的 前情可以看這篇 簡單說就是苗博雅講「基泰是前市府任內修改害的」 苗博雅說法19
[討論] 台大不應該自請迴避?台大被指派立場鮮明的人 處理論文爭議 法院相關者都要自請迴避了 台大不用嗎? 我覺得最簡單的方法 請國際公證第三方單位調查才能渡悠悠之口吧 --7
Re: [轉錄] 又答非所問?柯文哲讓建商「球員兼這篇鋒燦傳媒背後不知道是誰 但是內容就是標準的抹黑式新聞 很神奇的是自己內容都寫明了 1、以往跟現在,認同都是由建方監造人認定。 (雖然馬、郝、柯三任市府的《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中,大抵都是由建4
Re: [黑特] 苗博雅5月早就『施工損鄰規則』提出質詢先說民眾自己出鑑定費用 我認為沒問題 自己覺得自己的損益受到損失要求別人賠償 但自己不負責舉證責任 這法律邏輯上說不過去吧4
Re: [新聞] 大直街民宅下陷案損鄰規則引質疑 北市府1.鄰損事件就一定會有結構危險嗎 突然發生隆起,這是幾小時的事情 那一兩個月前就會有結構上的危險嗎? 2..如果不信任監造單位 那公單位全面介入鄰損事件3
Re: [閒聊] 討論一下目前房產可以做的立法每次都在那邊二分法 然後不管哪種方法 都是出餿主意 沒辦法解決問題 更浪費鄉民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