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修損鄰規則成案數大減 建商「球員
※ 引述《H2 (超級噴火龍X)》之銘言:
: 這是一個打迷糊仗的新聞
: 首先,原本修訂前的條文
: 鄰損一樣是"由監造方認定",
我查了五都跟台北新舊規定, 只有台北2022年修改規定由建方勘查並製作報告
其餘五都跟台北舊規, 都是多方會勘, 監造出報告
勘查 安全報告
台北新 https://i.imgur.com/SqvrGTy.png
建方勘查 建方製作安全報告, 監造簽名
台北舊 https://i.imgur.com/ErJMW29.png
受損戶、起造、承造、監造(拆)會勘 監造(拆)出具書面報告
新北 https://i.imgur.com/oMy7S2j.png
監造、承造現場勘查 監造、承造出具安全鑑定書
桃園 https://i.imgur.com/D2Nk2P5.png
受損戶、起造、監造、承造、本府勘查 監造、承造出具安全報告書
台中 https://i.imgur.com/1ba3dbA.png
受損戶、起造、監造、承造會同勘查 監造出具報告
台南 https://i.imgur.com/orO5Ypn.png
監造、承造現場勘查 監造檢具安全鑑定書
高雄 https://i.imgur.com/z51adxp.png
主管機關先勘查有無公共安全問題 監造送安全報告書
監造、起造、承造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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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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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https://reurl.cc/3ejLG0 建議修改"台北新"寫法
這邊的台北新 指的是2022年修改的 上面最新版是這次事件
後才改的
柯文哲修的法規變成是最有利建商的版本,這也間接造
成這次大直案倒塌
阿北務實阿北可愛阿北不可能有錯!
推~
講的精確一點,疑似鄰損事件的初步認定,台北的規定
是最有利建方的,球員兼裁判的指責大多是針對初步認
定。
而且依2022的規定,監造只要簽名不用出具報告,也許
最後到法院,法院會認為監造不用為報告內容本身的真
實性擔責,因為監造只是根據建方提供的內容,依專業
合理判斷安全性,並不負責審查建方資料的真偽。
推
2022改的跟科有什麼關係 硬要抹很好笑耶
推錯時間 拍謝
科粉急了嗎?
樓上a大看來法學素養很優秀 知道法院可以幫監造免責
看來大家都可以當監造簽名了 反正不用負責
白紙黑字是放水,但為什麼要放啊0.0
這是台北市蓋特別快的秘密之一嗎
修法前也是監造簽名喔
樓上不要睜眼說瞎話
修法前很明確是四方會勘、監造出報告
條文都附了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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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打迷糊仗的新聞 首先,原本修訂前的條文 鄰損一樣是"由監造方認定", 只不過要先包含都發局、 受損戶、起造人、監造人8
今天中華民國所有的建築問題 比方樓上漏水 隔壁鄰損 本來就是找公正第三方單位來驗證 以最常見到的漏水來說 在雙北市6
正義是一場思辨之旅 上面講的就是實務 為什麼沒讓建管處去會勘? 因為在蓋公宅5
台北市近年發生不少建築施工損鄰爭議事件,為加強處理相關糾紛,台北市政府特別再針 對建築工程施工時辦理「鄰房現況鑑定、鄰房範圍界定、鑑定機構資格」等項目,修正「 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根據建管處統計,北市施工損鄰案,2019年有 152件、2020年175件、2021年接獲198件,影響戶數都達百戶以上。建管處處長劉美秀表 示,目前損鄰規則並未強制建商應辦理鄰房現況鑑定,導致部分損鄰情形發生時缺少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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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嚴正聲明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嚴正聲明 112年9月11日 全國建築師公會對於高嘉瑜委員誤解建築師執業之權責,且對外發表之言論嚴重影響建築師聲譽至鉅,本會深表遺憾。 一、按建築法及相關法令之立法意旨,建築物之興建區分起造人、設計人、監造人及承造人。承造人須設負工地施工責任之專任工程人員、工地主任、各相關人等依法各司其責,要無疑義。另設計人及監造人職責及功能不同,可以為同一人非法所不許,合先敘明。26
[討論] 打臉苗博雅的「基泰北市損鄰規則」論述這篇是來打臉苗博雅的 前情可以看這篇 簡單說就是苗博雅講「基泰是前市府任內修改害的」 苗博雅說法130
[討論] 對比一下六都鄰損的條例看到有人整理的 高雄市 高雄市建築工程施工損壞鄰房事件處理程序 2.本局建管處接獲申訴後將派員勘查24
Re: [轉錄] 又答非所問?柯文哲讓建商「球員兼這系列你回了這麼多,貌似也看了很多法條,怎麼最建築管理的最基本概念偏偏就混淆不 清? 北市新規則的定義也寫得很清楚了,「建方」和監造方(人)是不同的角色。舊規則(和其 他縣市)下,監造人是從事勘查和認定的主體;而北市新規則,把這個主體改成建方- 起 造人和承造人,也就是建商。新規則只要求監造方在建方做出的文件上簽章,甚至沒有要6
[討論] 蔣萬安直接幫柯文哲解套蔣萬安說明 早在今年4、5月份的時候,建管處的確收到住戶相關書面申訴, 也即刻請承造、監造以及專業的工程人員,到現場來做相關的勘查與檢驗 「當時的了解並沒有直接的關聯,因為當時在做連續壁但還沒有開挖, 所以當時就依照相關的規則來進行。」1
Re: [問卦] 大直下沉事件誰要負責這就帶風向的 舊條文 第 四 條 領有建築執照之工程,發生施工損害鄰房疑義事件(以下簡稱損鄰疑義事件2
Re: [黑特] 大直房子倒塌要算柯還是蔣公子的鍋?唉 如果看法條只看一半 就不要出來丟臉 法規名稱: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2月14日 第五條2
[問卦] 基泰大直監造應該也有責任?看了北市府七月的公文 「經建方會同監造方現場會勘 認定沒有危害且非屬施工損害」 呈報給北市都發局 所以都發局才沒有列管1
[請益] 承造人變更原因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過承造人變更的狀況 之前買了預售屋 已經快蓋完了 結果發現建案外的ID圖營造商變了 但建設公司都一樣- 初步認定書在 台北市爭議規則第六條就寫的很明確啦, 第 六 條 都發局受理申請後, 應通知建方會同監造方依下列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