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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新新併後收回T17、18」 蔣萬安:

看板home-sale標題Re: [新聞] 「新新併後收回T17、18」 蔣萬安:作者
peter080808
(peter)
時間推噓41 推:42 噓:1 →:110

目前看來台北市政府還真的可以直接解約收回土地的


北市法務局昨指出,根據北市府與新壽公司簽訂地上權契約規定,乙方(新壽)與他法人合併後由存續法人繼受本契約各項權利義務,需要先經甲方(市府)同意。


目前看來當初地上權合約裡面

有規定若乙方被收購或是合併

契約的相關繼承要甲方同意才有效


不過這個大概會打官司拖好幾年

這塊地會被凍結在那裡

而且北市可能需要退回原來的地上權租金


依照目前最痛的方式

就是北市不給你2027使照

反正你也不可能蓋完 強制回收回土地地上權


當初北市要給你40億你不要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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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ZA10/10 15:45新壽大概沒能力假扣押這塊地

robin10124610/10 15:46真的給棒子了

eupa197310/10 15:51好事

IBIZA10/10 15:52確實合約4.2.1有提到 新光若要跟其他人合併, 由存續法人繼

IBIZA10/10 15:52受本契約, 要先得到台北市政府書面同意

kill240010/10 15:58如果存續是新光人壽呢?

IBIZA10/10 16:07這就要看台新怎麼打算 其實拖到合併都太久了

empireking10/10 16:07公司法319條準用第 75 條,故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併效力

empireking10/10 16:07也是「因合併而消滅之公司,其權利義務,應由合併後存

empireking10/10 16:07續或另立之公司承受。」

iifz3210/10 16:15搞笑喔 重點是契約根本跟存續公司沒關係搞錯方向了啦

CharleneTsai10/10 16:23輝達表示:你們慢慢玩 = =

Detonate10/10 17:21只要最後輝達不是選這塊 市府一定讓新壽吐血

overpolo10/10 18:03我記得台新和新光人壽合併已送件 要看內容

overpolo10/10 18:05要改搞不好也來不及了

lonelysin10/10 18:09要老黃等你?

kiyoshi52010/10 18:25講真的,看晶華城的慘況新光解約也是解套,

kiyoshi52010/10 18:25不要貪太多議會大概也不會擋。

kiyoshi52010/10 18:25搞到輝達不在那邊設點然後北市府要收回,

kiyoshi52010/10 18:25那才是真的折了夫人又賠兵。

denniss10/10 20:31現在是要看公司法比較大還是契約效力比較大就對了是吧?

denniss10/10 20:32就跟房東契約寫不給報戶籍,但違反法律所以無效?

denniss10/10 20:35不知道這樣的類比對不對

kusomanfcu10/10 21:18跑這個比 合意解約貼利息合理多了 就市府立場來看

kusomanfcu10/10 21:19繼承的合約是 要市府同意才能繼續

kusomanfcu10/10 21:20這個可以啊

kusomanfcu10/10 21:21新壽有問題去告國賠

kusomanfcu10/10 21:21但是上面什麼都沒最多就賠利息XD

straggler710/10 21:24契約兩邊法務都看過的 應該沒違法問題 就法官說了算

turndown4wat10/10 21:24全民抵制新光比較實際

kusomanfcu10/10 21:25重新招標 直接寫100億就好

IBIZA10/10 23:16沒有違法甚麼法律啊

iifz3210/10 23:54denniss大 主要看契約 ,市政府有權利不給承繼

iifz3210/10 23:54你怎會覺得可以?

iifz3210/10 23:55公司法當然消滅的公司由繼承公司概括,問題是契約有寫

iifz3210/10 23:55市府可以覺得不同意

iifz3210/10 23:55就跟你簽合約 載明的權利 不能用 那打契約幹嘛

kevinjl10/11 00:12那契約有寫 市府不同意之後,怎麼解決嗎?

ReiFan10/11 00:38有啊 得以解約啊

loloool10/11 00:51那解約後新壽本來付出去的錢沒收?

ajax444410/11 01:11那解約是歸責於新光嗎?

ajax444410/11 01:13解約原因 因為你合併,所以我不同意,為何不同意?

ajax444410/11 01:14不同意是因為你合併

ajax444410/11 01:16我才不覺得市政府有膽子不同意勒,只是放話壯膽而已

ReiFan10/11 01:17是「有得到同意的話可以免於解約」

ReiFan10/11 01:18所以市府說法:他們當初收到新壽問同不同意 市府回不同意

ReiFan10/11 01:19不同意,還是走到合併 依照契約 市府已可解約

ajax444410/11 01:20若樓上說法,那ok,是說你們哪裡找的合約看啊

ReiFan10/11 01:24我個人是看多份報導拼湊來的 道聽塗說

wu747710/11 01:39合併又不影響促參契約履行,根本權利濫用,促參契約如果可

wu747710/11 01:39以公益目的片面終止,民間公司風險難預見這涉及促參本質。

wu747710/11 01:49公司法上合併承接原公司契約與義務是常態,若市府拒絕承

wu747710/11 01:49接主體變動,必須提供明確理由,否則容易被外界濫用權利

IBIZA10/11 03:01樓上 這是合約規定 不是片面終止 去看合約 好嗎

kensmile10/11 07:26公司法75條,的確有保障合併後存續公司,合約繼續履行

kensmile10/11 07:26的權利

kensmile10/11 07:28但主辦者是市府,合約已明載台北市有權是否同意繼續讓新

kensmile10/11 07:28壽履行

kensmile10/11 07:29而且新壽也簽字

kensmile10/11 07:30台北市以閒置三年不開發,不同意合併公司繼續履行,絕

kensmile10/11 07:30對站得住腳

kensmile10/11 07:31這種合約,也不是只有針對新壽,其實只要地上權合約,

kensmile10/11 07:31都有

kensmile10/11 07:39伊藤忠商事當時要入股台北101,也都還要經過財政部是否

kensmile10/11 07:39同意

kensmile10/11 07:42地上權主辦機關依法辦理,位階絕對高於公司法75條

denniss10/11 07:44契約內容還是要符合法律才會生效,不是寫了就算。所以這

denniss10/11 07:44樣的簽約內容對放公司法來說是可以的嗎?我的主要問題是

denniss10/11 07:44這個,因為公司法的條文裡面有明確規範。

kensmile10/11 07:44標得地上權,閒置三年不開發,告上法院,贏面很小

kensmile10/11 07:45就走法律途徑啊

kensmile10/11 07:47遠東標下信義計畫區A13,一直不開發,也沒事

denniss10/11 07:47至於新壽幾年未動造成的問題,那種自然就是由契約內容來

denniss10/11 07:47做規範了。

kensmile10/11 07:48A13是因為政府寬容,實際上這種根本不合理

kensmile10/11 07:51我是贊同對新壽強硬,完全沒動工,就要認列收益

kensmile10/11 07:52實體建築物都沒有,收益個屁

kensmile10/11 07:54此例一開,以後炒作地上權就够了,違背開發的本意

denniss10/11 07:59樓上到是不用太擔心炒作這個問題,真要保持現狀的話,再

denniss10/11 07:59等兩年新壽就準備等著吃土囉。

kensmile10/11 08:01不用等,我認為新壽會投降

kensmile10/11 08:02因為沒實際開發,根本不會贏

kensmile10/11 08:03和台北市妥協,才是聰明

kensmile10/11 08:06新壽和台新,明年合併,新壽這筆土地的淨值,一定會納入

kensmile10/11 08:06計算

kensmile10/11 08:07如果敗訴,牽扯到合併前換股淨值計算

kensmile10/11 08:07這絕對是大問題

dans10/11 08:54講不贏別人就說別人炒作問題,又學到一招了

dans10/11 08:56早就有人說了,民不與官鬥,政府多的是整人的手段,只是礙

dans10/11 08:56於大家私下都是好朋友,不想玩太陰而已,結果被西瓜和法盲

dans10/11 08:56當菜雞,笑死

dans10/11 08:58用不同意整併主體繼受契約權利已經算是很有良心的陰招了,

dans10/11 08:58至少是解約,至少會退錢。若是我早直接拿西瓜其他北市案開

dans10/11 08:58刀,要談?別急等我開完刀再談

dans10/11 09:00西瓜幾十年來會被酸,就是常常搞些正常人看不懂的操作,快

dans10/11 09:00玩黃的BOT招商案,到底哪來的勇氣獅子大開口?

pacino10/11 09:38合約就寫明了,新壽貪心不足蛇吞象

pacino10/11 09:41承接公司沒搞清處被併公司的合約債務?

pacino10/11 09:42硬拗公司法有屁用

pacino10/11 09:443年養地不開發,就可以解約了

wu747710/11 10:29促參契約應善意協商原則,將來一定會就審查及協商作業市

wu747710/11 10:29府是否延誤爭執,政府契約作業僵化對科技業要求速度彈性是

wu747710/11 10:29否有利,問題沒解決到處是戰場,放寬合建主體其實就可以。

dans10/11 10:35輝達就不想跟西瓜合建,你以為喔

wu747710/11 10:38公私合作或準促參案應該要誠信協商,合併還能不同意誰能預

wu747710/11 10:38

wu747710/11 10:41市府就算贏了輿論輝達跑了還是輸

kensmile10/11 10:42台北市和新壽早就協商過了

kensmile10/11 10:42新壽就是堅持自己的100億利潤

kensmile10/11 10:42你覺得台北市為何要答應

kensmile10/11 10:43沒實體建築,堅持100億利潤,被解約真的剛好

wu747710/11 10:49不協商談判問題還在,天上掉下禮包連撿起來都有怕責任,

wu747710/11 10:49遲早被人撿走。

kensmile10/11 10:57台北市不會同意新壽這種利潤

kensmile10/11 10:57也不能答應

kensmile10/11 10:57新壽不退讓,就是硬碰硬

wu747710/11 11:08限制地上權移轉或合建主體都是怕圖利但這個是契約不是法

wu747710/11 11:08律,輝達來了不情事變更,解釋也沒有彈性,結論看來不樂觀

wu747710/11 11:08啊,表面公私合作,但政府手上永遠拿著棒子不能亂動

kensmile10/11 11:09重點其實就是新壽亂搞

kensmile10/11 11:11走到訴訟,沒實體建築物,去估什麼未來收益,很難採信

kensmile10/11 11:11

kensmile10/11 11:13新壽法務,自己會給答案

kensmile10/11 11:13不用擔心,會認輸

kusomanfcu10/11 11:2240億和140億 都不行的啦 都被盯上了 32億還有可能 新

kusomanfcu10/11 11:22壽要額外錢自己找國賠訴訟啦

kusomanfcu10/11 11:23所以這個地從七段開始咬就沒救了

kusomanfcu10/11 11:23沒蓋為什麼還能拿利息 這能咬的

kusomanfcu10/11 11:26假扣押是請求的1/3 市府一回給錢新光就有錢搞了

kusomanfcu10/11 11:28你要收回去 還要重新招標也有時間差

kusomanfcu10/11 11:28就這樣

kusomanfcu10/11 11:29再來市府沒退錢 和拿回 新光幹嘛搞假扣押

gm325210/11 11:58不如去高雄,等搞完高雄都蓋完了

Rucca10/11 13:01老黃又沒去過高雄的夜市,你想去輝達可不想

ProTrader10/11 13:30新壽的態度很明顯依BOT合約北市府說的都對

ProTrader10/11 13:31我猜北市府要是真的硬上 新壽也會硬撐到輝達破局為止

ProTrader10/11 13:32因為北市府這種態度很明顯怕破局被罵不然再等1年多而已

ProTrader10/11 13:34現在還是要等輝達開獎 輝達選松南新壽完敗

ProTrader10/11 13:35輝達如果依然要新壽那塊 那新壽態度就不會改

ProTrader10/11 13:36然後有個重點 現在主導新壽的是台新金控跟新光金控不同

robin10124610/11 14:06我覺得輝達雖然喜歡T17/18但最後會選松南

robin10124610/11 14:06畢竟最後整合成6公頃太香了

robin10124610/11 14:06也沒有合約的問題

abyssa110/11 14:57契約承受 然後台新承受的那份契約就是市府可以不同意啊

abyssa110/11 14:57所以承受了新光跟市府的就要吞市府可以不轉給台新

abyssa110/11 14:58差別吧只是在市府解約後 新光是賠光光還是可以拿回錢

abyssa110/11 14:59台新依法承受合約 市府依合約不同意轉讓地上權

abc80122410/11 19:11一市府不是因為合併而終止合約,是因為新壽擺爛三年放

abc80122410/11 19:11在那邊爛,又碰上合併問題才有提供市府終止合約的正當

abc80122410/11 19:11性。

iifz3210/11 21:15公司法是承受"合約整體" 當然概括承受你未興建建築物

iifz3210/11 21:15頂多市府解約還你錢 跟你協商你又想跟我鬥

iifz3210/11 21:16不弄死你弄死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