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通姦除罪化
臺灣總算是要跨出這一布了,
用刑罰規範婚姻忠誠,已經不適用於現代社會,
真的背叛另一半其實把人抓進去關也沒什麼意義,
重點放在民事索賠上或許對受委屈的那一方,還比較有機會能拿到實質補償,
大家的意見呢?
--
客家 豐富我們的多元文化
--
無自身婚姻點
不能只是通姦除罪吧,那這樣睡離婚還要法官同意也
異
新板主什麼時候上任啊...
有要上任嗎?
板規看懂啦
板規沒有規定一定要自身婚姻點,而且通
姦除罪本來就跟婚姻有關,對板規有意見
或不滿就想辦法去改變,而不是認為觀點
不同就違規。
這裡被笑稱媳婦板不是沒有原因的!
板規 1-B 適用,並無不適當的問題。
希望改變婚姻中不對等的關係
1B不是指回覆文章嗎,新標題就要有婚姻點沒錯啊
應該說1-5-B
而且婚姻點不是由鄉民認定,而是由板主
自由心證認定,如果連通姦民法除刑都跟
婚姻無關,婚姻板乾脆直接改名算了。
違反1-2了吧,不過這議題還滿不錯的
煩不煩啊
個人贊成通姦回歸民法,是時候與國際社
會接軌了,老一輩無法接受也沒差,反正
灰化只是時間問題。跟將死之人爭論只是
浪費時間。
板規就是要有自身或一等親的婚姻點啊
我不得不說,這種文章,如果婚姻版還不能討論
那真的實在太可笑了!!!!
那種「文章必需要有婚姻點」的缺點,就是無法去討
論「婚姻的本質」,就像這種文章。婚姻版不能討論
婚姻的本質,一定要有婚姻點,整版只剩怨氣沖天而己
原本要「婚姻點」的立意,是要阻止偏離婚姻的文章
亂入而己,絕對不是要阻止討論「婚姻本質」的議題
這也能扯媳婦版?! 人家說違反版規的根本也沒有對文
有關婚姻的法律政策應該是要能討論不用自身婚姻點,
看新板主上任願不願意修了
中觀點提出贊成或反對啊,連是不是媳婦都不知道咧
同意樓上,板名掛著婚姻板,但實際上許
多與婚姻相關的事物被禁止討論簡直莫名
奇妙。
這裡不如改名婚姻抱怨板如何?
我是覺得這話題可以討論啦,但就像你說的,對版規有
意見或不滿應該是想辦法改變,不是人家提出違規就扣
本版媳婦版帽子啊
而且這篇跟媳婦不媳婦哪有關.....
回到原po要討論的話題,我是覺得除罪化也好,現在反
正也很難舉證,而且通姦行為限制在"男女交媾"是很古
老的想法,這條法律真的不太其有必要
廢了以後也不會像上次有版友分享打民事侵害配偶權官
媳婦板的戲謔只是舉例,原因就是一定要
有自身婚姻點,結果常常變成抱怨自己(
自身)的婆婆;但有更多與婚姻有關的議
題,卻無法被討論,變成惡行循環。
司的心得,還要被一些人嘴她不提告刑事通姦
那我大概懂bb大的意思了
贊成通姦除罪化 如果對方是不適合的人 靠刑法婚姻
也無法幸福 甚至會造成更多不幸
現在離婚越來越簡單了,常常看到通姦被抓也只要賠
十萬、二十萬的。有錢人真好。
就討論自身的時候,有很高機率看性別決定正確性啊XD
贊成除罪化,私領域的事情不該是刑法範圍,且舉證困
難,就算成立,可易科罰金不痛不癢,回歸民法才對
除罪化一個好處是不用把配偶和第三者綁在一起,可以
單獨對配偶提告
不好吧
婚姻版拿這議題沒自身婚姻點不討論的話就太瞎了XDDD
DDD
我樂見這個結果 畢竟 要就告偷吃跟外遇對象一起告
但是現行規定居然可以針對性撤告 根本是在哈囉?
同意樓上
希望不是除罪而是一起告啊,只告一邊根本仙人跳。
用刑法規範的婚姻忠誠不適用現代社會,那用民法就適
用了?民法可不可以順便廢一廢,反正用刑法維繫的婚
姻沒有意義,用民法維繫的也沒甚麼意義吧?
婚姻本來就是民事契約啊
客服哥度完蜜月復出了也XD
可是我來這裡就是要看怨氣沖天文啊,如果充滿和諧、
甜蜜、理性,那我就不來了
回樓上夢大,需要用法律維繫的感情,不如早點分一
分大家都快樂啦!刑法管到私人情感超不合理的,現在
除罪只是剛好而已
更何況婚姻本來就是民法範疇,不然之前同性婚姻在吵
修民法還是立專法是在吵身體健康的嗎
婚姻本來就是民事契約,自然就歸民法管
理,就像一般正常狀況締結的民事契約,
如果有違約的狀況,也是透過民事法庭去
求償。
如果婚姻要靠刑法約束才進行的下去 也太...
而且法官應該不想常常看一堆噁爛的證據 聽一堆狡辯
吧
事實上婚姻就失敗了 搞得烏煙瘴氣互咬能改變什麼嗎
現實生活就是不一定對方會有報應
只能努力把自己過好 找更適合的人 有時塞翁失馬焉
知非福 何必一定要拉拉扯扯 從源頭就把自己好好保護
起來吧!大家加油
也覺得這個觀點值得在婚姻版討論。我個人贊成婚姻
不歸刑法,感情忠誠應該是自發性的,沒有堅固情感才
會出軌,這種只靠法律維護的婚姻實在可悲。但我覺得
民事補償還是要,但應該回歸到只向出軌的配偶求償,
那個才是真正事主,跟外遇對象關係不大。
沒版主嗆人違規有意義?
某些人看到不喜歡的文章或觀點就想讓對
方噤聲,民主素養的互相尊重不知道死到
哪去了,今天一宣佈某些人就氣噗噗的嘴
臉根本年度笑話!
這不就是婚姻相關議題 難道要去外遇版po? 只能po跟`
乾脆廢版算了
我是女生,目前無小孩,我的觀念一直是支持通姦除罪
化的,感情很難用刑罰來處理,並不是殺人放火,混
為一談我認為太過嚴重。我和先生從交往時就不會互
看手機,尊重對方,我認為男人要走,你再漂亮再顧家
還是會走。
男女感情私事本就不應該納入刑法範圍+1
b大說的是真的嗎?為什麼一宣布就有人生氣?通姦除
罪化不代表自己的婚姻一定會不保啊!我甚至覺得婚
姻感情都是私事沒必要拿出來給不相干的人評斷,就
像藝人出軌要跟全國道歉被全國鄉民罵一樣可笑。
有新聞,某個團體又出來哭了~
大老婆唯一的武器沒了
哎呀 大老公唯一的武器也沒啦
這個婚姻版不準討論也太可笑了吧
媳婦說你違規就違規啦!不要頂嘴! 但我支持此議題與
婚姻板大大有關。
除罪好,難道大老婆是靠法條維繫婚姻?
需要靠法律維持的婚姻根本可悲到了極點
,除了名份以外甚麼都沒有,這樣比較開
心嗎?透過法律把不愛自己的人硬綁在自
己身邊,其實就只是自我中心而已,因為
不懂得尊重對方也是一個人、一個個體,
所以才會想要違背對方的意願限制對方的
人身自由,只為了活在家庭完美的幻想之
中;這就是所謂的自私!
說不定保護了偷吃的老婆
在婚姻版但不能討論通姦除罪話題? 我回去重修邏輯
好了
某黨就是進步,幫各路人馬都解決下半身造成的問題
樓上的眼裏只有藍綠?這也能扯到政黨
用刑法保護婚姻,這觀點的確很詭異
通姦就是有婚姻點阿,噓什麼
認同通姦除罪+1
板規
感情用刑法管理 其實很奇怪吧 那如果愛情變淡是不是
也要罰兩邊 沒有好好經營導致感情消滅 罰關在無人島
單獨相處到感情恢復?
贊成通姦除罪
當然贊成 私人恩怨的事情民法解決就好 完全沒必要弄
到刑法讓國家介入幹嘛
強制要有自身婚姻點本來就很可笑
傷害罪也是私人恩怨、也無關公益,國家力量也介入呀
這種討論會變成純理念分享~ 建議板規修一修,有些理
念的東西也不是不能討論。
該看好你家的老婆了,不要賠了夫人又折兵
大法官解釋憲法保障性自主權
真的是媳婦版 這版討論這超正常 是在反對什麼?
自己夫妻間的事情搞到用刑法本來就莫名其妙
早就該修法了
這明明就是婚姻版事務,不然只能寫劇情?
是只能罵男方
都是男方的錯
還有可以罵公婆
還可以罵大小姑
反對者跟不上時代
早該修法了 而且通姦罪本就是個看得到卻吃不到的罪
名 君不見告人通姦有多麽難告成嗎
婚姻本來就民事契約 用形事約束坦白說 也是浪費社會
資源
我來媳婦版是要看媳婦詛咒婆婆死分遺產的耶...
4
^^^^^^^^^^^^^^^^^^^^^^^^^^^^^^^^^^^^^^^^^^^^^^^^ 針對這一點呢 道理就跟重婚罪一樣 目的就是維持一夫一妻 讓社會的基因庫能夠多元 否則的話有錢有勢的人 就可以有很多配偶 生一大堆基因相近的小孩19
看到通姦廢除許多人一片撻伐,很多人表示如果另一半外遇這樣沒有刑法可以懲罰他/她 ,失去公平正義,更無法以刑逼民,如果那麼擔心另一半外遇,我不懂你/妳當初選擇結 婚的目的是什麼?好像沒有通姦罪大家都要去外遇一樣 這條除罪最大的原因有三 第一,兩個人的婚姻為何要用公權力介入處理?1
簡單說一下好了, 婚姻其實就是合約, 男女雙方在單身的情況下簽約, 合約內容是互相扶持,不能有其他對象等 blah blah blah 通姦就是違反合約規定(違約),8
現役徵信業者來分享一下看法 首先我認為通姦罪除罪化對於婚姻的生態改變不會影響太大, 有些人的論點是有通姦罪的存在只要去找檢察官或警察就可以提告, 而除罪化反而要花律師費,這論點基本上是錯誤的。 首先姦這個字跟性交是不一樣的,法律對於姦並沒有明確解釋的定義,22
不專業見解,望拋磚引玉有法律實務界的朋友發文 ※ 引述 《Doraemi (黃丸子)》 之銘言: : : :1X
應該是說婚姻忠誠這件事情,在婚姻中的存在感變低了, 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也是有人在倡導婚姻只是一張紙而 已,竟然婚姻只是一張紙,那單憑這張紙的效力,怎麼 可以因此對與第三人合意性交這件事做出這麼嚴重的懲 罰呢?1X
早通過 晚通過 通姦除罪化這一條 是早晚要通過啦~ 畢竟時代在進步 通姦有罪 根本是農業時期的觀念了 通姦罪雖然男女都可用17
: : 回教國家應該還是適用的啦 應該不能說現代社會都不適用 : : : : 真的背叛另一半其實把人抓進去關也沒什麼意義, :
24
[閒聊] 重點並不是用刑法來懲罰通姦實際因為通姦坐牢的人已經少之又少 通姦除罪其實只有象徵性意義 但回到民事賠償的部分 傳媒報過的外遇離婚案件 通常要求有過失的一方賠償7位數金額16
[討論] 男女之間一定要結婚嗎社會上有這麼多的新聞 這麼多的官司 通姦也除罪化了12
[問卦] 為什麼八卦板那麼氣通姦除罪化?是這樣啦 婚姻不就是兩人彼此相愛才會成就的嗎 如果其中一方出軌了 不就是另一方沒有吸引力了嗎? 那既然沒有吸引力不就是要想辦法提升自我?3
Re: [新聞] 顛覆!北院法官認「配偶權」不存在 判元法官女兒認證通姦無罪但 爸爸是去年唯一反對通姦罪違憲的大法官 父女對決還蠻屌的 《通姦罪違憲》大法官吳陳鐶 唯一提出不同意見書大法官吳陳鐶(左一)發表唯一一份《不同意見書》。(記者叢昌瑾攝) 2020/05/29 19:142
Re: [新聞] 前空姐網紅和攝影師嘿咻搞外遇 要付1836萬天價和解金當然要上訴啊,都有法官判決配偶權不存在了, 配偶彼此間為相互獨立自主之個體,不因婚姻關係所負之忠誠義務而有支配他方意志或自 主決定之特定權利,因此在憲法典範變遷之脈絡下,不應承認隱含配偶為一方客體,受一 方獨占、使用之「配偶權」概念。 配偶權不存在的話,那哪來的損害配偶權要求賠償的道理1
潤男的room: Ep.37 同婚後的通姦除罪化今天剛好出了第一個判例,女女伴侶的民事案呢!這一集滿重要的,擁有一些法律 知識也能夠保護自己喔! Ep. 37 同婚後的通姦除罪化:我不懂為什麼國家有處罰我跟誰做愛的權力? 情感維持要自己努力啊 Ft. 廢死法務主任 林慈偉 收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