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什麼小說作者應該有獨立權力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權利的內容屬於出資者台灣也有相關的內容
: 比如你被公司聘請研究出抗武漢肺炎的疫苗
: 相關研究就是屬於公司的,而你個人除了從公司取得的報酬、新水之外
: 唯一有的就是名
: 原因是公司在這上面承擔絕大多數的風險,你研發不出來公司還是要付你錢阿....
: 當然也有大神級的,當你的名氣和成就在業內有很高水準時,這個合約就會改了
: 這是一體的兩面有人會認為他研發出來就是他的也有人認為公司花錢請你當然是
: 公司的這樣
: 單看你怎麼想了
其實你這樣真的是在偷換概念。
起點認真來看只是個平台,一個通路商。他其實是在幫作者代售虛擬小說的通路商。
作者的主要收入是讀者覺得小說好看訂閱和打賞給作者,然後起點抽成。
要說例子的話就是Steam,Steam幫各家遊戲公司賣遊戲,然後他提供通路服務再從遊戲售價中抽成30%。
所以這種平台商怎變出資者了?他是通路商呀!和創作者是合作關係。
是起點在合約中把兩方關係定位為我聘你來幫我寫小說,然後還加註我會分你錢,我聘你不代表我要為你負任何責任。然後分錢還是從「淨利潤」來的分成。
這就像你想在網路平台賣東西,然後平台說想在我這賣東西可以,但你的東西所有權要歸我,我會分你錢。
正常情況下你會想換一家....中國那能換去那?
要不然自己私下賣.....在中國這好像犯法?
嗯...吞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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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我做什麼?我不能......哦,可惡......」哈普羅一把抓住本資費,他正徒勞無功地想把自己和雷桑拉上飛船。「你那隻龍呢?」哈普羅把老人拉上來,焦急地問他。
「基隆?」本資費像個被嚇呆的貓頭鷹,對著哈普羅猛眨眼睛。「好主意!聽說那裡的夜巿不錯── 」
死亡之門─精靈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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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跟那id認真啦
就不懂又愛發文 你回他一篇等等他又回一篇 然後一直
讓沒營養的文章洗版面
能不能改成實況主模式 每天直播最新章節
網路平台賣東西也這樣搞真的令人細思極恐...
好主意!說不定淘寶就依照你說的玩法割韭菜 笑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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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投和天使吃的更多,你能舉例嗎?還是單純用感覺的阿... 另外風險投資和天使投資都是冒著高風險的情況,尤其是天使投資 而且你有看過風投和天使,投資完別人後不只吃肉還把別人的湯給 沒收的嗎? 投資完後就給人微薄薪水叫人做牛做馬,連分成都不給的天使嗎 XDDDD13
事實上我們在STEAM上面看到的圖片、影片等相關資訊,都是遊戲作者自己搞得 和STEAM沒有關係 STEAM在遊戲發行過程中幹了甚麼?他主要是擔任一個平台,類似菜市場收管理 費這樣,原因是在於我前面講的後續維護在早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再者對於獨立作者來說缺乏發行的空間,早期獨立作者就是要自己想辦法去各大5
這個是【合法】跟【合理】的問題嘛 甚麼叫合法?立法委員投票通過所有國民的著作權屬於政府 你賣多少錢都是政府的,你還要另外付一筆創作費給政府不然抓去關20年 這個就叫合法,惡法亦法,搞不好還會有人出來洗地: 【作家賺到了名氣!】【為政府貢獻!】【你不愛國嗎!】【STEAM也有收錢!】4
簡單來說,其它人想跟你說的是... 這些契約法、智慧財產權....都包含著一個原初的精神,那就是Doux Commerce,有人譯為 合善商業或善意商業。照定義來看就是什麼商業應使人文明化......之類的。 但簡單來說就是商業的結果應該是正和遊戲,也就是最終應該是各方都有利。 當然你可以和我扯一堆什麼漏洞或手段可以扭曲什麼的,但那是立法者要去搞定的事。在4
對岸最慘的就是 這是壟斷市場,起點背後是騰訊爸爸 其他大一點的網站只會在負面意義上的跟風 國家又限制出版業,文化娛樂都是要審查的 不簽就等於沒機會7
要認真就認真好久沒那麼認真了,喔對了先說風投或是天使它們吃的更多也沒看過有人喊 違背立法精神 先問一個問題,你寫的小說紅了,是因為簽約起點協助狂推成功?還是就算不簽 你也會成功? 第一這份合約就算是在台灣還是成立,因為他並不存在蓄意的欺騙,基本上你認為5
答案是還真的有,根據中華民國的規定,這個叫做共同創作,依著作權法的內容 如果有契約規定則以契約約定為主,若無則均分。這也是為什麼要用聘雇的原因 來僱傭這些所謂的工作人員 像是電影的話,有燈光師、化妝師、服裝師,一部好電影燈怎麼打、妝怎麼化才符 合要求,服裝怎麼打扮,都屬於這些所謂工作人員的創意,龍套怎麼死怎麼表演4
合約內文10.1 簡述:在協議作品完本一年內除協議作品外之文字作品,甲方擁有相關權利的優先權 乙方需於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協助甲方行使著作權等優先權,又超過一年後才有新作 品,甲方同樣擁有上述的優先權。限制30日內,如甲方未行使則可轉讓第三方.... 上面是10.1也就是你講的合約原文簡述25
steam他只是後端,也就是他不負責所謂的IP孵化,你講的那些工作其實大部分都是由 作者自己包,難道你要告訴我更新檔他寫的? 我只玩過一些遊戲,像甚麼異塵餘生、HOI這些,請問一下就前面這兩款就好STEAM做 了甚麼廣告? 這就是為什麼有人在說STEAM拿三成太多了,STEAM的做法就是把玩家需要耗費時間的東西6
其實即便到了2020 很多台灣人對智慧財產權這個概念還是很差 應該說 大部分人不會在意這個權力 因為跟自己好像離很遠 原po提到的 演唱權著作權販售權 為什麼不是歌手自己的? 我們就拿音樂這塊來講好了 你今天要在演唱會表演 你要先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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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我快受不了...想討論個有關的話題 中國網小雖然說數量多,但世界人物設定,乃至小說中心主軸,常常都雷同 市場取向當然是重要的原因之一,但不該是唯一的原因 一個重要原因應該是小說都集中在少數的大平台上 我最近在看外國用英文寫的網路小說70
[閒聊] 小說作者被盜帳號,駭客幫忙修大綱起點有作者被讀者盜帳號 原因是讀者覺得他寫太爛了 盜進去之後幫作者改了大綱37
Re: [閒聊] 台灣網路小說怎麼衰退成這樣?早期台灣的網路平台 好像還是以出實體書為主 一套書可以有七八十本 至少小說頻道是這樣 應該跟整個實體書市衰退 租書店消失也有關係22
[問題] 台灣還活著的網路小說網站近年來台灣小說市場萎縮 大陸網小如雨後春筍般出現 起點 晉江 書客等網站各佔據一部分 更甚者有台灣作家也轉至這些平台寫文連載 之前我問人台灣人寫的小說現在都發布在哪7
[閒聊] iOS App Store 充值作者拿錢會少嗎有在看直播聽音樂 主播都會說不要在ios上充值 主播拿到的錢幾乎沒 應該是蘋果都會抽成 那同理在起點上用 iOS App Store 充值作者拿錢會少嗎 --6
Re: [閒聊] 為什麼小說作者應該有獨立權力閱文有成本又怎樣? 起點成本就算每年一千億又怎樣? 契約只要不違反法律 怎麼定都是雙方你家的事 平台要賠本幫作者賣是平台的事5
Re: [閒聊] 為什麼小說作者應該有獨立權力你舉的這個栗子超級差 研製疫苗很多成本需要公司提供 實驗器材 培養液 病毒樣本 防護衣 小白鼠 這些都是免費的? 不對 是公司出錢 你只是提供自己的知識而已 而且也不是你一個人做 會有十個二十個員工跟你一起努力2
Re: [閒聊] 為什麼小說作者應該有獨立權力其實你說的很有道理啊 不過類比錯誤 ※ 引述《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之銘言: : 簡單來說 : 個人當然不反對一個作者應該擁有其作品所有的著作權2
Re: [閒聊] 使用者和創作者要如何抵制平台商?理想很美好,但現實往往是殘酷的 像中國網路小說市場 龍頭是起點 而起點某些方面是很摳的 因起點新的政策炎上1
Re: [閒聊] 為什麼小說作者應該有獨立權力我也覺得我們的腦波好像沒在同一條線上... : 其實前面各位講的東西才是混淆.... : 事實上你們的問題全部在經濟部智財局的Q&A裡面有詳細解釋 我知道這些條文 追根究柢就是買斷和分成的問題 這個在上一輪起點修改合約的時候就吵過一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