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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衛福部對於PTT網友意見的最新回應

看板C_Chat標題Re: [閒聊] 衛福部對於PTT網友意見的最新回應作者
ww1tank
(一戰車)
時間推噓16 推:16 噓:0 →:43

其實問題還是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上,所要保護的對象及採取手段是否合宜
限制這方面的創作自由是否是必要的




舉個最極端弔詭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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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肥宅我一個30歲大叔「憑空想像畫了與17歲高中生愛愛(無對價關係之合意性交)的圖

檢察官是不是可以依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36條 起訴我

但如果我在現實中與17歲高中生愛愛(無對價關係之合意性交)=>是沒有犯兒少法跟刑法喔--------------------------

就與16-18歲就是jk啦發生性行為(合意且無對價關係情況下)這件事

我"憑空想像並畫畫"這件事,是不是就有罪
但是我"身體力行"付諸行動,是不是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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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1.57.14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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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C_Chat/E.9TnoovXF0GzI

melzard02/03 08:28以他們的邏輯會把合意性交入罪

我覺得說不定有可能哪天修法就真的照你所說的方式去修

melzard02/03 08:29而且你畫圖有傳播的問題 你找了JK捉I沒有

lanjack02/03 08:30以他們的邏輯就是你不去幹真人就是有罪

melzard02/03 08:30如果你把你的捉I影片照片拿去傳播 那一樣會吃法條

不拍照不散佈就無罪 但我光是想像畫畫就有罪

AxelGod02/03 08:31可以喔 認真

我跟法律系朋友研究後,都覺得依現行法還真的是如此,吊詭吧

AxelGod02/03 08:32思想審查 講的這麼直接

AxelGod02/03 08:32這衛福部司長不可思議

※ 編輯: ww1tank (61.61.57.142 臺灣), 02/03/2024 08:34:58

storyo1141302/03 08:38這法就是如可笑 但現實檢警或法官不敢這樣玩

jpg3141592602/03 08:40結論是他們只是想思想審查 並不是想保護兒少

s203abc02/03 08:43台灣思想審查多久了ww

s203abc02/03 08:43這是思想審查的話 我只能說延伸

s203abc02/03 08:44不是第一次

s203abc02/03 08:44至少審查了2.3年

s203abc02/03 08:44以前不就有反滲透法

ttnkuo02/03 08:46那照這麼說,嬰幼兒用品跟童裝廣告不就都不行了嗎?

ttnkuo02/03 08:46因為出來演的都是未成年啊,為啥就不用被禁?

Hellery02/03 08:4930年前笑對岸沒錢又沒自由,30年後只能笑對岸有錢了 呸

loserloser02/03 08:49起訴你是司法機關的事 他最多覺得你有問題 去函你PO的

所以根源是在法條啊

loserloser02/03 08:49網站 人家也可以選擇不下

※ 編輯: ww1tank (61.61.57.142 臺灣), 02/03/2024 08:50:10

KingKingCold02/03 08:50超可笑

KingKingCold02/03 08:50我是說替iWin洗地的人

swich4531402/03 08:50我有疑問 純創作是不是沒問題但上傳網路是否就觸犯以

swich4531402/03 08:50下法條?

swich4531402/03 08:50刑法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

swich4531402/03 08:50、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

swich4531402/03 08:50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

swich4531402/03 08:50以下罰金。

製造就會掰了喔 兒少性剝削條例 第 36 條 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 語音或其他物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編輯: ww1tank (61.61.57.142 臺灣), 02/03/2024 08:51:51

※ 編輯: ww1tank (61.61.57.142 臺灣), 02/03/2024 08:55:25

s203abc02/03 08:54純創作是沒商業法的問題

s203abc02/03 08:54內容是刑法可以摸的

s203abc02/03 08:54才會有罰

tim01234502/03 09:10不會說畫20歲cosplay~除非非常明顯~差不多歲數沒啥差~

rock542102/03 09:12其實說來難過的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

rock542102/03 09:12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

rock542102/03 09:12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

rock542102/03 09:12下罰金。

rock542102/03 09:13雖然很不爽但是原本這邊其實都會掰 ,要贏很難吧 除非

rock542102/03 09:13能說批踢踢是限制區不算散佈吧

你,我,檢警,法官都看得到,不算散佈嗎

※ 編輯: ww1tank (61.61.57.142 臺灣), 02/03/2024 09:16:12

storyo1141302/03 09:27你自己解讀的猥褻跟法官不同 有啥疑問去報警看人怎說

HatomiyAsuka02/03 09:30光「主觀認定」就很白痴了吧,連上法院都沒有就可

HatomiyAsuka02/03 09:30以認定。反正是人民的選擇,活該

skace943702/03 09:34事務官就是哪黨執政他都會在那邊 公民課好好上好嗎

fatdoghusky02/03 09:39查了一下還真的是這篇講的...滿16歲就有性自主權

fatdoghusky02/03 09:41你跟滿16歲未滿18的為告訴乃論 但創作跟JK做愛圖像一

fatdoghusky02/03 09:41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的,“創作”jk愛愛圖是非告訴乃論喔 檢警認真辦起來,我猜FF大概一堆攤位都掰了。

※ 編輯: ww1tank (61.61.57.142 臺灣), 02/03/2024 09:49:06

HatomiyAsuka02/03 10:03有虛擬受害者,所以要坐牢給大官看,這就是台灣人

HatomiyAsuka02/03 10:03要的

BisWang02/03 10:16以衛服部的邏輯大概是憑空想像的創作足以引起性慾,對不

BisWang02/03 10:16特定對象之兒童或少年致生性剝削風險,所以有罪

BisWang02/03 10:16至於合意行為並未造成剝削,所以無罪

BisWang02/03 10:20所以爭點應該放在創作是否致生性剝削風險,應該要援引日

BisWang02/03 10:20本二次元創作多而性犯罪率低,對比他國二次元創作少而性

BisWang02/03 10:20犯罪率高

moon754302/03 12:56保護現實兒童罰則重我沒意見,問題是這個兒童定義亂擴

moon754302/03 12:56展我覺得有問題

我也認同要保護真實兒少 但是手段措施及比例應當適當合理 不然真實兒少可能沒被保護到 創作自由就先被過度限縮

※ 編輯: ww1tank (111.82.210.156 臺灣), 02/03/2024 14:09:59

moon754302/03 14:15問題是把虛擬兒少也放進去根本不合理

但是法條已經這麼寫了

swich4531402/03 14:44怎麼聽起來我國法律是參考用的 實際上違法行為一堆都

swich4531402/03 14:44沒事? 還是刑法是告訴乃論? 照這個標準有人檢舉AC

swich4531402/03 14:44in 應該就要關了吧

就法條很嚴,但平常檢警不太會去弄這塊 但是如果真的要管的時,就是”依法有據“

※ 編輯: ww1tank (111.82.210.156 臺灣), 02/03/2024 16:11:22

swich4531402/03 17:05原來如此 有關係沒關係 沒關係有關係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