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
哪裡來的必須阿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001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ㄉㄟˇ 還是ㄉㄜˊ
還是你的版本有附注音阿
這本來就是要行政法院判決違法
然後法律也不溯及過往
何來違法
法官心證逆
不要把監察院當神好嗎
都委會裁量權就是20趴
他爽想援引都更給獎勵 就是合法
※ 引述《tmomotoo (懶得說)》之銘言:
: 就事論事說,很明顯你沒有仔細看過監察院報告
: 監察院這篇調查報告,其實非常有理有據
: 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3&s=28594
: 調查報告糾正最核心主張是:
: 「京華城依都計法24條自提細部計畫不合法」
: 而京華城、柯市府、蔣市府都主張「京華城可以自提細部計畫」
: 監察院的主張是:都計法24條地主自提,必須要是「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而那個地方完全沒有「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京華城要怎麼配合?當時柯市府完全沒有經過任何行政程序,確認京華城細部計畫符合「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要件,就逕行送都委會審議,明顯違法,後面一些事就都是旁枝末節了。
: 很顯然北院認同這個觀點,所以兩次都說該案「違背法令」,重點不在20%,而是在京華城不可以依都計法24條自行申請細部計畫。
: 蔣市府的背書也很巧妙,只說「變更計畫內容…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內容符合沒問題,但申請條件是否符合則不提。就像說某某某論文抄襲,卻回應「該生程度符合碩士應有水準」,標準問A答B。
: 回這次的案子,我覺得柯P真的是大意栽了,前途不樂觀。一般公務員這種事都會超小心,一定會先請示上面,這個自提申請可不可以成案。柯P多半是覺得:「就送呀,讓委員去共識」,但光「指示送都審會」這個動作,就很有可能違法,成立「圖利」要件了。
: 所以這次北院才敢大辣辣說,560%以上通通是違法,沒打算糾纏那20%,只要底下人曾經向柯P提過一句,「當地還沒有分區發展計畫」,柯P就死定了。
: ※ 引述《chauncey01 (一刀)》之銘言:
: : 本人菜鳥小律師,執業經驗只有五年,因為不是主要接重大刑案,所以羈押庭經驗不多?
: : 目前只有處理過三件,對本裁定發表一些個人見解:
: : 1.首先,本裁定以「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
: : 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
: : 億元。」為由認定犯圖利罪嫌疑重大。
: : 這一點的論述有點奇怪,因為通常裁定都會寫出被告之「某些行為」(例如:被告幾月?
: : 日對某某某下達某指示之行為)去認定犯罪嫌疑重大(至少我自己處理的三個裁定都有?
: : ),但本裁定理由並沒有寫被告到底做了「什麼行為」,僅寫出法官心證,是否是因為?
: : 查不公開而沒寫出來,這不得而知。
: : 2.法官既然認定犯罪嫌疑重大,接著就是處理有無羈押必要,但這位法官並沒有用「實?
: : 影響力」來處理(可能因為會被影響的都收押進去了),而是用偵查浮動,是否提升案?
: : 為受賄罪還須調查,故被告為了逃避重罪,而有串供滅證之虞。
: : 這點大概就是有「金流」證據出現才能用,是否因偵查不公開而未點出金流證據不得而?
: : ,但這點可能有違無罪推定原則,比較有爭議。
: : 3.羈押必要部分的第二個理由,是被告與沈、彭、應的供詞有所不一,避免串供而有羈?
: : 必要,但這點通常是其他共同被告還在逃才會用,現在這三位都押進去了,所以這點似?
: : 也有些爭議。
: : 接著柯文哲的律師一定會提抗告,屆時高院的裁定或許可以透露更多訊息吧,一點淺見?
: : 希望大家都能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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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fooduncovered.org/2014/04/04/anti-foie-gras/ 吃鵝肝是病從口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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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有對價關係就不一樣了捏
有對價 你要告貪汙阿 還要我教嗎 柯柯
※ 編輯: DustToDust (61.224.114.61 臺灣), 09/06/2024 03:05:03柯一開始算盤也是如此啊
誰知道PG自爆看豪宅,買商辦又被爆料
對啊,所以現在往貪污治罪條例偵辦啊
監察院就是把560當天花板、誰都不可以
超越,不管你有什麼獎勵移轉都不行,
細部計畫審議原則就跟叫你不能逾越土
管條例的容積了,而且這是都計案,本
來就有土管條例的獎勵可用,為何要冒
風險去援引一個性質不同的都更獎勵
柯柯 結果柯現在在裡面
那我家都更也能+20%嗎
其實9成9的人都不懂 只是想看柯文哲被關
就不符合都更
論文法院認定560%監察院認定 党認定一切
但土管其實是指低消就是560
党幫北檢發聲 党國一體 就是要搞你
沒錯,就是要看他被關,有金流就7414
你快點拿鏡周刊去告發阿北 這篇是在講圖利 不要來亂
※ 編輯: DustToDust (61.224.114.61 臺灣), 09/06/2024 03:10:21其實你拿自創的獎勵細節條件回去對應土
管的條件,基本上都是符合的,只是為了
炫砲自創名詞
問一下,都更獎勵性質哪邊不同,不都是新蓋
如不提法條,在都市計畫精神上,有什麼差別
同樣是對新建築物所設下的條件
明顯違法
土管應該不是只有指低消560,他還指出
建築基地符合下列各款規定提供公共開
放空間者,其容積率及高度得予放寬。
小鳥前陣子最愛掛在嘴邊的權力分立,現
在直接被當成狗屎
以後要送法院來審容績嗎?不然會被關?
監察院也是這個意思,你要容移、容獎隨
便,但就是不能走自提細部計劃。要自提
細部計劃,那台北市政府就要負責先做「
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劃」的資格審,沒做
就是你失職,嚴重一點就變圖利。
現在連刑事法院都能直接審查行政處分適
法性了
對 什麼都不做 不回饋 他的容積就是可
以到560,但身為一個開發商,當然要弄
到極致
威京自購30%的放寬容積,也是用土管條
例的規定,放寬的時候知道要是用,要
給獎勵的時候怎忘記土管裡面有獎勵辦
法,反而冒風險去參照一個不同的法令
對啊 賣舊家換新房也不行 說你貪就是貪
柯有沒有吃便當,有沒有受關說提案
有沒有去唱歌
ㄉㄟˇ還是ㄉㄜˊ 中文法典有點搞笑了
而且人家監察院只講說是違失,還不是違法
不想聽的不會聽啦~
就說不是都更了。非都更容獎上限是20%。
上面tmomo正解。
就沒有法源硬幹 下場就是這樣
而且便當會吃一吃 威京問題就一路過
某些人不是常說你有法官檢查官專業嗎,
人家都委會說沒問題,什麼時候要把那些
人抓起來,留在外面串供嗎,笑死
照你的說法,應該從都發局到都委會有一
堆共犯吧,嘻嘻
還真是造假都不用 說可能以後搜到就能關..
台北市政府送什麼,都委會就審什麼,至
於申請案資格符不符合,是台北市政府的
事,不是都委會的事
都委會主秘不是都發局總工程師,都發局
送出去不用負責,到現在還無保飭回,不
怕串供?
蟑螂聽不懂
所以這樣就羈押XD 很棒啊 以後抓人方便
還有人不清楚目前容積獎勵本來就只有20%
30%是跟內政部買的30%容轉
被一樓智商笑死 看房子和對價關係有牽連
等起訴書比較好
有人逼他給建商放水送錢嗎?.現在是建商求
整件事來說台北市民有任何好處?
直接送兩百億然後來裝傻..好一個新政治
哀~tmomotoo對的~
綠共就是綠共,完全共產黨化了
黨說你違法就是違法
綠共出征 党國再現
柯是讓都委會決定欸 又不是自己決定
有人逼都委會嗎?
現在是党國體制,講什麼都沒用
都委會如果可以決定 那柯就一定沒有圖利
總不可能每個首長都要背下屬判斷錯誤的錯
吧
法院是認定20跟30都違法吧 不然兩百億
怎麼來的
找專家來審 最後提供結果 然後長官自
己推翻 那何必要審
每個都委專家都簽核説不能給都更獎勵
了,你市長副市長硬要給就自己簽名畫
押啊,誰簽名誰負責,公文也都有了,
都已經討論一個月了,怎麼小草還在灰
都委會就決議最高給560,從560給到840
這段,從各種花式公文看,不是柯就是
彭硬要給的
北檢要辦的也是560到840到底是誰決定
的,市長跟副市長久就去互咬貝
專家說不行那為什麼委員會可過?
如果委員會有決議權,那委員會的決議市
長簽不就沒問題嗎
啊不就市長交辦的
委員會的決議是市長交辦的?
每個專家跟基層現在不就都在咬柯跟彭
,上面説要給,你專家市府基層不辦,
就是被開除或是驅之別院,林洲民不是
就是好例子嗎?
樓上到底有沒有在看新聞啊
這個說法看起來是沒有證據的阿
京華城案新聞跟政論都討論到爛了
鬼扯的部分居多才會討論到爛不是嗎
北檢的證明比新聞跟政論有用
公文都出來了,蔣萬安都説全力支援議
會調查小組了,還在沒證據XD
沒證據,北檢是要辦什麼?
就沒證據阿
好啊,小草就繼續無視公文唄,反正後
面再繼續崩潰好了XD
證據是要呈到法官面前,不是政論節目
是沒證據,還是不敢看證據XD
公文並沒有辦法證明是柯指示要這樣做
長官交辦的證明 行賄的證明
柯明知840違法仍然通過的證明
北市議會調查小組四個月前先啟動調查
不是拿雜誌新聞的報導來說有罪
的,調查完最後才送北檢,現在看到的
公文幾乎都是議會調查出來的
反正現在什麼鬼扯的東西都能說證據了
雜誌媒體全都是議會議員餵資料的好嘛
所以還是沒找到柯指示交辦的證據阿
講那麼多,公文一定有公文,只是能拿來
定罪的我看是沒有
無所謂啦,反正你想洗地就洗吧,柯文
哲被關進去,我就爽了
你這不就因人設事,只是討厭柯而已吧
他如果拿錢被關到死 可以 但如果沒有
呢
你就繼續看民眾之聲囉,who care
你就直接講你不爽柯就好,不用講太多
講得好像你很懂,但其實都是鬼扯
你也是因人設事,只是喜歡柯而已吧
柯看起來比十大通緝犯陳進興還壞
我講的哪裡有錯了?
沒證據沒判刑前無罪推定是國家法律規定
這個國家什麼時候變成只要討厭一個人就
能有罪推定了?
阿,我們正在跟共產黨靠攏
這樣就說得通了
不 我們是另一個共產政權
綠共政權
新聞都有報啊,證據都有啊,不過你一
句新聞媒體不可信,那還有什麼好談的
你就繼續做夢啊,阿北回家哦XD
党做的一切都是愛歹丸
這個國家什麼時候變成只要喜歡一個人
就可以無視任何證據,什麼話都可以回
力鏢你捏,笑死
賴皇的老家一切合法
你這就是鬼扯,這並不是柯指示委員會的
公文
媒體拿鬼扯的公文你就全信了,不用看內
容的?
仔細看內容你就會發現拿這當證據就是鬼
現在是無罪推定啊,羈押偵查階段而已
,到底懂不懂羈押是什麼意義啦XD
扯
柯文哲是判刑了膩,沒啊
完全沒有任何媒體識讀能力?
被政論鬼扯洗腦,這不就是三人成虎....
是啦,沒有直接證據都能押,你還覺得沒
問題?
好啦好啦,你被北院還懂什麼叫證據啦
小草法學好棒棒哦,乖,快去做夢吼
當年紅衛兵也覺得批鬥沒問題就是了
我光看你那新聞出來我就知道我比你懂
當年紅衛兵也無視任何證據,光靠嘴XD
喔,現在應該叫綠衛兵
嘿嘿
才幾天同一份證明 能得出兩個極端判決
的北院 呵呵
那麼厲害,咋不去幫阿北辯護呢?搞不
好你比百萬律師還厲害,可以救出阿北
哦,加油小草XD
+100
党那麼厲害我有什麼辦法呢
跟館長一樣,法學專家XD
我相信中共也沒人敢去跟習做對,我也不
敢跟党做對囉,真心不敢
北檢對的 所以228跟白色恐佈政府沒罪
對啊,光靠嘴XD
真的228可以不用放假了
到底在急什麼 還沒一審耶
我支持中國共產黨的都覺得柯是被政治
美麗島真的只是暴民跟小草一樣反政府
迫害了
對啊,羈押而已,小草到底在急什麼呢X
我怕我生命安全受到威脅阿,我可能快不
敢嘴了,誰知道綠色恐怖會不會超越白色
恐怖
那你在開心什麼 是定讞了嗎
好的,鍵盤法學專家
你看習近平幹掉那些人每個都是經過法院
判刑的,法學專家也沒幾條命阿
對啊,那小草在急什麼 是定讞了嗎XD
但人家有證據
推文一直在違法 到底是貪汙還是圖利
綠色白色都反政府 小鳥快回國民黨啦
都不講清楚
一直在扯東扯西,結果還是在洗地
果然白衛兵XD
你想助長這種政治環境你請便,反正最後
要讓他死到底就請北檢拿證據跟大家說
在這臆測跟電視上那些沒兩樣
往極端環境發展你也逃不過,當然如果你
沒證據就能押人哪天換綠的呢
已經有党證除外啦
問題是沒有分區發展計畫吧 所以監察院
認為沒有依據
一直塑造沒證據、媒體不可信、有沒有
黨証、跟黨幹生命有危,白衛兵不就是
專門在製造這種輿論對立環境嗎?嘻嘻
所以證據是啥 樓上要說看看嗎
党不是跟三民自中央社一起在塑造只有
党才是唯一嗎
第一沒有‘’直接證據‘’這是確定的,
第二媒體這幾天造多少謠言也是事實,第
三我是真的認為現在跳出來跟党對幹至少
會被抓來清算,是我的真實感受
這三點你有哪一點能反駁?
我看起來像檢察官嘛?XD
我都貼新聞了啊,反正小草又不信民眾
之聲以外的媒體,要自瞎也不關我屁事
而且都還沒開庭,要人家一邊偵查一邊
公佈偵查證據?到底是多急啦,笑死
藍的應該是下一個目標
所以你是無法反駁我這三點了?
我為什麼要反駁你,反正你又不信
浪費時間而已咩
那就無法反駁嘛,得證你在鬼扯
笑死 你花半小時得浪費時間的結論
多看看民眾之聲跟館昌以外的非同溫層
直播啦,不然鬼才理你們小草XD
真的浪費時間
你把柯換成賴試試 如果他被這樣對待你
會做什麼
柯文哲被羈押,我只是想嘲笑小草而已
賴如果貪污被羈押,我也會爽上天哦
嘻嘻
講那麼久原來只是想嘲諷,你早講嘛
貪污仔就去死啦
所以你根本不在乎這件事過程 人才是重
點
不用在那邊貼什麼新聞,直接嘲諷就可以
浪費大家時間
什麼都不信的小草,跟還你貼新聞,真
的是浪費我時間,好吧,我確實錯了XD
合法個屁 去跟檢察官講啊
你繼續啟動白衛兵模式吧,晚安小草
居然有垃圾敢直接造謠都委會每個委
員都建議不要過?你他媽的敢不敢貼
上來讓大家長長見識啊
ㄉㄜˊ 以前公民就教了一堆沒在上課
結果問你什麼你也只打哈哈 然後說別人
都不信你 阿不就你自己最厲害
不敢有建設性討論 只會講一堆廢話
那個公文的章是蓋同意公開展覽的章
都市計畫也有容積獎勵也是上限20%
奇文共賞
唬爛不需要成本 推文示範了
可以出委員會就是多數委員同意
diyaworld很多東西都在鬼扯
要看京華城來龍去脈,就看苗的直播
不過我想小草也不會看,也不會信,也
是浪費時間啦,嘻嘻
@lourdes 我也沒看到你吐出什麼乾貨啊
呵呵
我要睡了,晚安小草XD
要人家不要看還貼出來做啥
就是要笑小草,裝瞎啊,呵呵XD
還貪污 證據在哪?你說貪污就貪污跟共產
黨一樣不是嗎
反正秀出來小草就説不信,不秀出來小
草就説鬼扯,這不就柯氏包牌嗎?嘻嘻
,笑你們也不會去看啦
Diya真是造謠無極限耶
碰到阿北法律解釋都不一樣了
看到沒,小草也就那招XD
要睡就快滾啦
阿不是要睡了?
好氣喔一直貼
是不是氣到睡不著?
浪費我時間打字,反正我是希望小草繼
怎麼會有人貼的造謠新聞都不看就自以為是
都能永和豆漿集合了 還睡
續裝瞎,柯黑就可以一直嘲笑小草,掰
證據還大放厥詞,水準差成這樣,台灣真的
可悲
跟那種人吵那麼久幹嘛啊你們也是真閒
公文上面沒有「ㄉㄟˇ」這個用法,
有一說沒直接證據用懷疑串供滅證等理由去
蠻閒的 看人搞笑
羈押是嚴重違反比例原則的
要表達這個意思會用「需」
他剛剛就講他只是想嘲諷沒有真想討論了
看上面討論一大串還是沒講出證據是
什麼?貼個新聞連結就是證據了嗎?
給錢的 收錢的 主導的都在牢裡 怎麼串
證
試讀能力低能成這樣,連新聞都讀不懂,有
這麼厲害裁決書早就寫了,還是你其實是文
盲看不懂「心證」
不要那麼專業
人家來嘲諷沒有要跟你講事實的啦
某人一直說媒體有報導證據,在哪?
對於這種看苗博雅直播就自認掌握事實全
貌的人,有什麼跟他討論的價值啊
知道840跟知道840違法 還蓋章通過 是
不一樣的
他不就標準阿Q勝利法,反正先說小草
無視證據就贏了,大家要的是一刀斃
命的證據,不是名嘴七嘴八舌捕風捉
影的垃圾捏…
J大幹嘛跟一個看三明治的說那麼多..
如果知道違法還需要寫原則公務員不違
法嗎
牲畜就是靠党吃香喝辣而已 不然餓死?
阿苗關鍵證據也是沒有,單憑幾份公文自
行臆測柯指使彭強過容積率,最多也就看
圖說故事水準罷了。柯有沒有圖利,關鍵
的還是這20%合不合法,不合法前提下,才
需要去追究柯當時是不是知道違法且故意
介入決議。荒謬的是現在沒人敢出來背書
給那20%違法,竟然就可以就圖利罪去壓人
。
北院就覺得涉嫌重大啊 能怎樣 就算包
圍抗議法官還是覺得該押啊
同一份證據 可以得出兩個極端結果
不要鍵盤嘴砲 快點去獻策 做點真的有影響
的 到底有沒有想要救柯文哲
為什麼會覺得包圍什麼都的有用 該下班
還是下班啊
黨就是國 國就是黨 跪下恭迎黨國回歸
看苗YT的人就不用浪費時間跟他解釋了
沒金流還敢告貪污啊?
現在是圖利啦
說天花板560的要確定耶…
反正就是看後續發展 真的有犯法就進去
真的沒有 那些媒體雜誌也是拍拍屁股而
已
吵到高血壓心臟病發作 也是法官在判生
死
綠色即是正義 你懂個屁
現在不是20%合不合法問題 檢法認為圖利
那就是圖利
怎麼有D能兒一直拿週刊瞎掰的來講貪
污,檢察官就搜不到金流對價關係
現在是法院覺得你有罪就押你,不是因
為有什麼具體證據
推
人家只想看柯被關 事實不重要
這種押人取供的方式你跟我說不重要
就綠色法官的心證,連看證據都不用啦
都市計畫法沒讓京華城自提容積獎勵的權利
北市是要怎麼裁量啦?
看豪宅的下場
住工寮就能為所欲為喔
小白
當時京華城容積已經卡關上不去了
柯 叫 都委會 去跟 京華城 研議
看要怎麼讓容積上去
徐委員在會議上才會說 有研議過 適法性似
乎是符合的
「似乎」就敢送件?
要知道這是私人建案 20%容積獎勵沒拿到
市府也沒損失
甚至容積5585坪還是市民公共財
幹嘛要積極介入把它送掉?
都委會只要被動審議就好 柯幹嘛要叫都委
去主動研議?
惹了一身腥 才說是都委決議的 不關我的事
依照脈絡來看 就是柯叫都委去想辦法的==
以後要送法院來審容積,笑死
依法被判決無罪前,均應推定為有罪
正常公務人員的態度 沒前例的事情不做
政府參與其中就算了
私人建案 沒把握的事還積極介入?
就不符合都更阿
法庭上跟法官說不知 尊重都委專業
事實上 就是 柯 簽公文指派 都委 去研議
不知情的話 叫都委去研究怎麼送出容積獎
勵幹嘛啦
所以高院說要看整體脈絡 整系列公文看下
來
柯就是知情 且積極介入
跟柯說法完全不一樣 公文都還是舊事證
法律上一律念[得],不會念[得]
有陳情不就要想辦法解決?這不是正常嗎?
有案子就要處理啊,不然你也可以申請給市
府說要+20%,看看北市府要不要給你,他就
要啟動都審啊
問題是都計法 京華城不能自提獎勵啊==
根據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二條
,都市計劃委員會之職掌,全都是審議與
傳媒散發的新聞當證據?又不是在中國
建議事項!沒有任何創設容積獎勵的權力
!所以柯政府根據都委會決議而給予京華
前提是京華城要能自提容積獎勵 北市府才
城的容積獎勵,自始沒有法源依據!所以
能裁量
有的人都還在跳針都更部分,他們哪
都委:似乎能自提吧
柯政府涉犯圖利罪!這樣小草懂了沒有?
看的進去
都委:那大家都沒問題 給過
党說你有罪就有罪
用都計法24條 是都委會跟京華城研議出來
的
根本量身打造 簡單說就是硬要
上面指示有金流用貪污罪沒則圖利罪
有人收錢拉幹
小草們別鬧了賴皇及其小弟都說違法
有人收賄有人收賄有人收賄有人收賄有人
收賄有人收賄有人收賄,起碼副市長已經
私人建案 多做多錯 少做少錯 不做不錯
有不明金流
自己要下來弄得一身腥 要怪誰?
怎麼樣都會被抓去壓 但給容積獎勵又不
是市長主導而且圖利大多難舉證就是要壓
柯粉根本搞錯重點了,彭副市長有不明金
流。也就是說20%是行政裁量,但是你利用
行政裁量上限來收賄就是有問題
有沒有主導很難說
容積獎勵拿不到 柯叫都委去研議的
柯都不要寫公文
並且彭副的口供應該咬了柯,說柯才是主
叫都委去跟京華城研究怎麼拿容積獎勵
不就沒事了嗎?
謀
都委會裁量權就是20趴
申請條件就不符合?
委員不同意換掉 主席換自己要的
這法官抱腿程度也只能在民進黨執政時期
裁量權是都委會x 正副市長o
都委還有問柯喔
好奇怪真的要跟京華城研議嗎
柯回說要的 態度堅決
其實關鍵在彭 檢調只要說服彭咬死柯可
原po自己的論述就打 柯柯大臉了
以大量減刑就好惹
而且很多文件上也很明確是柯授意的,甚
至昨天收押很可能也是柯當庭承認知情
國 民黨果然都一樣
你各位不要再聽民眾黨瞎屁沒金流了政治
迫害收押了,彭副市長就是有財產來源不
明,然後彭緊咬柯,這才是柯被收押的主
因
京華城容積上不去 北市府明明坐等審議就
可以了
偏偏柯另開支線 搞到自己核炸
1、叫都委會研議
2、叫都委當PM
3、叫彭副當PM
這真的是不小心?還是有意為之?
服務私人財團 行為很明確==
對 這就是奇怪的地方,但是從第一次羈押
庭開始 就被認定違法了,還有吹法官的
台灣加油。
綠共法院都能硬凹論文抄襲了 還有啥不敢
法綠人的法當然是服務党 嘿嘿
塔綠班:党就是唯一真理 膽敢質疑党 不
跪舔党 阻礙党謀取利益就是共匪各個該殺
不擇手段也要弄臭弄死 抄家滅族
鳥鳥看不懂,都是一群智障
正解,順便釣出一些哥布林
八卦板很多文盲嗎?
冒險引用?我也可以解釋開創新局,那
誰認定?不就是要法院審理嗎!現在狀
態就是還沒判違法,但我要先押你起來
樓上是不是有人自曝是三民治受眾?
哪裡來的錯誤觀念啊…
gigiabc說說時間點,別粗略說啥123。
請問所謂容積率上不去是指392%時期嗎
?
我說的時間點是保底560%之後的事
所以柯說不知道就是在欺騙法官
有些人智商真有問題,只會拿媒體說嘴,
法官自己都不敢說有證據
京華城堅持想要20% 換算下來112%
5585坪的容積獎勵
京華城敢要 北市府也真的敢給
法律上,那個字代表可以做也可以不做
小草0730開始上工崩潰嗡嗡嗡
保底560之後質詢20%柯知道多少,還能被苗
侮辱說換人來,我看你也不知道
那20%是柯簽公文指派都委後裁量的 你說柯
知道多少?
都議和都委 搞清楚再來 怎有人亂湊
他把自己當大法官了吧
反正說什麼都沒用綠狗檢法已經押人
一樓憨鳥苦無對價關係
真的有人相信時光旅人林洲民啊
法官根本不想管那麼多! 主觀認知容積率
有問題
綠共說你違法就違法 大人快鍘他
法律只是詭辯,誰跟你比邏輯?
這就是場國家級詐騙 司法對內騙柯
文哲明知違法 對外騙有可疑金流 真
正20%合法這個關鍵視而不見
蠢鳥在歡啥?買辦的錢是選舉補助款 你說
都發局應該要全部羈押了吧
觀感不佳就算了 現在選舉補助款的錢是貪
污金流哦 操你媽的
一樓有北檢都沒有的對價關係事證?
對價?哪裡?
智障40%看不懂
ㄧ堆無腦草在秀下限 好可憐
ㄧ堆衛兵鳥在秀下限 好可憐
呵呵對價金流根本沒找到就硬幹我太欣賞
賴皮夠
青瞑鳥只看得懂洗腦圖卡
党說你違法就違法
直接打臉推 不過法官可能不認同就是了QQ
畢竟連誣告和有沒有抄襲都能解釋成那樣
我覺得是沒差啦,民進黨要這樣玩,支持
者要用這樣的態度對付政敵,以後但凡有
必須不會用得 得就是可以的意思
也可以不
綠共說關就關 打擊政敵離中俄不遠矣
蔣現在還不知道容積有沒有違法,當時的柯
會知道?
三民自受眾又來搞笑了
爛理由 怎麼不全部都羈押起來
傻鳥會跟你跳針不是都更xdd
還在都更20% 都更都馬是衝50%的好不好有
夠白癡
24條 計畫本來就要土地權利人自提法, 你
他媽蝦雞巴敢要, 也要都發局+都委會通過
這麼好過? 違法?23條規定實施細則外
地方都有裁量權, 要講違法行政法院先判
出來再說啦. 最後是要件認定2024年的違
法能夠當做2021明知違法的背書嗎
法官說違法就是違法
不看證據只看政論
d真的讓人無言擺明就是為了黑而黑,一刀
斃命證據都沒出來就關人還不共? 有貪就
關沒問題,但你要有證據能服眾啊
柯都指示都委會跟京華城一起研議怎麼拿容
積獎勵了
都計法24條就是他們一起想出來的解法好嗎
都委都說了 適法性只有「似乎符合」
這樣敢過哦
都委想半天=>似乎符合
其他單位看了都說不符合
納粹鳥硬拗
好了啦 納粹傻鳥
法官也會犯錯 不然被彈劾懲戒假的?
爆
首Po北院三點裁定理由: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28
一句話 那麼都委會、現任台北市府相關人員、蔣萬安 都應該請吃雞鴨 因為他們都是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的現行犯 不服來辯7
重點就是阿北知情違法,圖利罪涉嫌重大 : 二、本件就目前聲請書所述內容及偵查檢察官掌握之案情,雖形式上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 : 第6條圖利罪之要件。然被告所為,究僅係被告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OO、抑或與共犯沈 : OO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而偵查係 : 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甚至轉成賄賂罪重刑,則被告12
這個法官 知道他在說甚麼嗎? 超過560%的規定容積獎勵都是違法 那不就是所有有拿到容積獎勵的案子 都違法????? 包括台北101、台北大巨蛋、各大小百貨公司、高樓大廈, 通通都有拿過容積率獎勵1
這200億怎麼來的?京華商辦又還沒蓋好, 到時候要租要賣誰都不曉得,直接隨便請人 估價就說沈會獲利200多億? --2
其實這樣的問題 優先改進入法院攻防的就是560%到底違不違法吧 現在不就是連這件事都有爭議 法官可以直接先說"對 這就是違法" 靠北那連地方自治都要看一個基層法官臉色3
同意 全國超過容積率560%的官員都全部提告吧 都是五年以上刑期 看大家還敢不敢亂搞 最後不要只關一個人耶12
所以大於560%就是有確定有圖利 什麼30%買的 20%是獎勵的 都不重要了 不用寫什麼報告要怎麼建 反正今後就是560% 沒得商量 也不用管20%獎勵上限 誰給誰圖利 沒有金流就只是沒有貪污而已 圖利也是罪 換個法官趕緊處理處理 不審理新證據也沒差22
第三點理由最離譜 1. 法官認為柯文哲雖然查不到金流,但是也許未來就會拿到賄賂金額,所以他貪污無誤, 所以羈押! 2. 法官認為比起柯文哲個人的死活,公共利益(40%的觀感)更重要,柯文哲現在討人厭, 所以羈押!X
小草還是認真研究法令吧 第一次羈押庭法官也認為多那20%違法 只是他相信師傅不知情 所以放了 這次法官依舊認為多那20%違法 而且師傅知道還執意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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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小弟卡提諾法學者,想來跟各位大大討論一下威京這案。 都市計畫法24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37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附上監察院糾正案新聞稿網址,節錄最後一段 監察委員最後補充說明,臺北市政府人員到監察院接受詢問已表示:本案是先經臺北市都委 會審議程序審議通過,以參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 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臺北市政府往後必需要檢討,一定要有一個通案23
Re: [問卦] 所以京華城確定違法嗎?大家都說京華城違法,沒有法源依據,先來看 都市計畫法24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23
[討論] 都市計畫法24條 到底能不能增加容積?第 24 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14
Re: [新聞] 京華城容積率變更爆爭議 威京集團痛陳三民進黨在今年1月8日 開記者會指控柯文哲以京華城案貪污圖利120億 說840%是柯文哲送的大禮 但有爭議的就只有20% 就是監察院稱不當參考採用12
Re: [新聞] 柯P是京華城最後拼圖? 高嘉瑜曝關鍵:民進黨太壞了 人家明明真心悔改浪子回頭 還給了今年1月8日記者會舊稿 事實上560%是監察院糾正恢復的 30%是業者花44億依法購得的容積轉移7
Re: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就事論事說,很明顯你沒有仔細看過監察院報告 監察院這篇調查報告,其實非常有理有據 調查報告糾正最核心主張是: 「京華城依都計法24條自提細部計畫不合法」5
[問卦]京華城案申告無罪的主張應該是這樣吧?看到現在感覺還是很多人搞不清楚當初市府的主張,重點就是都市計畫法及都市更新條例, 兩者的重點就是主管機關就是直轄市政府,主管機關有在不違反其他法條的模糊空間自行解 釋的權利。 如上圖,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三條第一款- 新聞摘錄: 2018年,柯市府依循監察院的審核意見,釐正京華城基地的法定容積率為560%。 2020年,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向台北市都市發展局自提申請容積獎勵,以韌性城 市(4%)、智慧城市(8%)、宜居城市(8%)等三項貢獻,經都市計畫委員會核可,合計 多獲得20%的容積獎勵;至於30%的容積移轉,則是花費44億元購入。換句話說,京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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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撤銷理由曝!高院認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1;31m→ *[33mhosen*[m*[33m: 沒拿好處,你會甘冒圖利罪無期徒刑的風險 *[m123 這點我也覺得很奇怪,都計法24條是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 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 (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也就是賦予土地權利關係人有主動提出變更細部計畫申請的權利,但是並沒有賦予其提出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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