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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作者
icem
(越夜...)
時間推噓37 推:38 噓:1 →:72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5&sms=8912&s=27615

附上監察院糾正案新聞稿網址,節錄最後一段

監察委員最後補充說明,臺北市政府人員到監察院接受詢問已表示:本案是先經臺北市都委會審議程序審議通過,以參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臺北市政府往後必需要檢討,一定要有一個通案的原則,以利往後的審查等語。

監察院要求市府要檢討要有通案原則,北市府新聞稿回應說好,看起來沒什麼特別

關於監察院糾正案,都發局今年1月就有發新聞稿。

都發局回應重點是均符合法令。




https://www.udd.gov.taipei/events/fhqekzq-19876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稿日期:113年01月24日
聯絡人:蘇芯慧科長
聯絡電話:2720-8889#8263
回應監察院糾正京華城案,都發局將配合檢討通案審議原則
今(24)日監察院提出市府核定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細部計畫修訂案,不當參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糾正案,本細部計畫案係由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提出申請修訂,其變更計畫內容之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等,經本市都委會討論及審議確認,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

針對監察院提出糾正意見,市府都發局將進行檢討。至通案審議原則部分,亦將配合與本市都委會研訂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案件相關審議原則,以利作為未來審查依據。

上架/更新日期: 113/01/24
資料檢視日期: 113/01/24
承辦人: [都市規劃科] 顏邦睿
聯絡電話: 轉8265

※ 引述《 禪寶寶 》之銘言
小弟卡提諾法學者,想來跟各位大大討論一下威京這案。
都市計畫法 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所以,威京向北市府提交計畫這點沒有違法,合先敘明。
然後就是「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先簡稱都獎法好了。
都委會根據該法,創了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宜居城市貢獻等獎項,
然後威京適用這三個獎項加起來就是有爭議的那 。
現在問題來了,都獎法可不可以由北市府自己創定獎項?
都獎法係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五項
: 後段規定: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基於都市發展特性之需要,得
: 以自治法規另訂獎勵之項目、計算方式、額度、申請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 所以看起來北市府都委會創立這三個獎項也沒有違法。
: 下一個問題,那威京不算都更案,應該不能適用這三個獎項?
: 所謂「都更案獎勵」定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 而此辦法參照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三項前段規定訂定之。
: 與依據同條例第五項的參照依據本來就不同,
: 所以都獎辦法跟是否一定要是都更案其實也沒關係。
: 至於監委所說的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 商三560%,到底是獎勵的天花板,
: 還是達到商三上限之後可否再獎勵就是另外一個問題,
: 如果這樣說的話,未來都更獎勵是否也會卡在天花板?
: 那絕對不利於日後都更的,歡迎青鳥小草們發表意見,友善討論~
: 補充一下,每條法我都用顏色標起來了,
: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vs 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 其實是兩個不一樣的東西,前者就是給都更案用的,後者是都市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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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96.7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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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apalanhu 09/02 16:24可是北院又說違法

Marty 09/02 16:24蔣市府回函說20%合法 快笑死 藍綠互打阿~

a94037501 09/02 16:25監察院又不是行政法院

yesfay 09/02 16:25北院加了「客觀上」三個字喔!

sonny0927 09/02 16:25我跟你講啦 如果這是柯破口 選總統早

sonny0927 09/02 16:25拿出來打了!還等現在?

puritylife 09/02 16:25違法那都委會都發局全員都要被抓走了

magamanzero 09/02 16:25北院和北檢已經信用破產了...

※ 編輯: icem (27.51.96.73 臺灣), 09/02/2024 16:25:53

ronga 09/02 16:26法院說違法 北是說合法 所以誰對?

Amara 09/02 16:26到底這20%有沒有違法?

ronga 09/02 16:26還好現在市長不是33 不然就說包庇了

magamanzero 09/02 16:26至少沒解釋清楚那個少女的問題前..w

Sosonian 09/02 16:27北院的聲明跟蔣萬安市府的聲明互斥

a7983115 09/02 16:27違法的話 全台都更案都出事

yesfay 09/02 16:27是否違法根本還沒有定論,有得攻防呢

l11111111 09/02 16:28不同執政團隊下的都委會都說20%合法

l11111111 09/02 16:28這答案很明顯了

Bruce78522 09/02 16:28京華城就不是都更 還全台都更

a7983115 09/02 16:28高雄11XX%那樣 也是獎勵加上去的

keydata 09/02 16:29客觀上就很有學問,跟疑顯還是顯疑一樣深

keydata 09/02 16:29

swgun 09/02 16:29就是違法 行政機關的法律見解不拘

swgun 09/02 16:29束法院 你被告就知道

wwewcwwwf 09/02 16:29北市府自己跟法院講吧

a7983115 09/02 16:29違法的話 全台都發局剩掃地阿姨了

Amara 09/02 16:29蔣市府說合法 北檢說不合法 聽誰的

Amara 09/02 16:29

XSR300 09/02 16:29說全台都更都出事的到底要雲多久

swgun 09/02 16:29客觀上是指一般人(法律人)

s81048112 09/02 16:30自己當然說自己合法阿= =

inb 09/02 16:30你確定蔣搞得懂?還是下面人跟他說合法的?

ronga 09/02 16:31客觀違法 但打官司時你就要說服法官是合法

ronga 09/02 16:31法官不見得對這種事很懂

magamanzero 09/02 16:31客觀違法 但沒有人去告...

ronga 09/02 16:31當然最後見解要依法官裁定為主就事了

IAMQT 09/02 16:32地方自治優先吧

magamanzero 09/02 16:32至少這條規定到現在還在阿

ronga 09/02 16:32公務員進法院打官司 最後還是法官見解為主

magamanzero 09/02 16:32所以檢察官這麼多年了都在zzz?

ronga 09/02 16:33但現在還沒打官司 所以才說客觀違法

MicroB 09/02 16:34其實就亂搞還查不出金流 一堆人要咬文嚼字

MicroB 09/02 16:34硬想定罪吧? XD

resudi 09/02 16:34所以法院可以決定專業問題? 如果20%是一

resudi 09/02 16:34堆專家的決定 為什麼一個外行人可以翻案

JKjohnwick 09/02 16:35全台都更都可以查啊,還是有人不敢查

JKjohnwick 09/02 16:35

swpoker 09/02 16:35法院說違法欸

a2080259 09/02 16:35審議會的專家學者有人以為是阿貓阿狗都

a2080259 09/02 16:35可以當

JKjohnwick 09/02 16:35都更跟重劃區的部分很多可以好好查欸

louiswei1986 09/02 16:36北院說監院說違法,那客觀違法

※ 編輯: icem (27.51.96.73 臺灣), 09/02/2024 16:37:46

puritylife 09/02 16:38北院都能判定論文抄襲了XDDD

tanby 09/02 16:38北院是依照監察院的說明

puritylife 09/02 16:39你怎麼會覺得不能判審議結果錯誤

Jeff911 09/02 16:39這種有地方裁量權的,只能用不當得利去找

Noyi 09/02 16:39指鹿為馬的政府必跨台

Jeff911 09/02 16:40會議都還在YT上面的直播存檔,也沒有李述

Jeff911 09/02 16:40德的那種沒金流但圖利的證據問題

Jeff911 09/02 16:41所以有金流 就是一槍斃命.

CMPunk 09/02 16:43法院都可以判定論文有沒有抄襲了

xulzj524 09/02 16:44北市府這個回文

xulzj524 09/02 16:44難怪國民黨在這個案子沒有往死裡打

xulzj524 09/02 16:44就那幾個小丑在政論節目侃侃而談

khastw 09/02 16:46可是監察院是2024一月24才對840%糾正

khastw 09/02 16:46https://reurl.cc/6d7bqZ

chriter 09/02 16:46為什麼會說監察院沒用,就是通常只要一

chriter 09/02 16:47直回公文就好

black13cat 09/02 16:51北院說違法是援引監院的說法吧 但監

black13cat 09/02 16:51院是不是一定對?

saisai34 09/02 16:52監察院不一定對

whynot0629 09/02 16:52說違法 卻說不出為何違法 也沒要辦的

whynot0629 09/02 16:52意思 嘴砲麻

khastw 09/02 16:52檢察官用2024的糾正文說2021的案"明顯違法

khastw 09/02 16:52",這麼厲害還要花3年後才明顯知道?

saisai34 09/02 16:52監察院一定對的話 就不需要法院了

khastw 09/02 16:53這根本是羅織入罪的冤獄

khastw 09/02 16:5472歲的彭還被關了耶

resudi 09/02 16:54一樣啊 監院憑什麼去更改專業意見

gibbs1286 09/02 16:55笑死

pttxo 09/02 16:55監察院一月那糾正根本強迫入罪

khastw 09/02 16:56除非有金流對價,但裁定也沒講多少,不然

khastw 09/02 16:56司法也太不公了吧

resudi 09/02 16:59如果僅是程序上瑕疵 其實也不足以改變專

resudi 09/02 16:59業結果啊 必須確實查到專業委員被威脅或

resudi 09/02 16:59收買 那才能說審查結果被影響吧

ukif 09/02 16:59黨說有罪

monkeytree 09/02 17:00彭有沒有可能是冤枉的?

sagada7451 09/02 17:00這陷阱卡埋到2024真厲害

joyi 09/02 17:01糾正後柯還接受沈慶京慰勞去陶朱隱園唱歌

khastw 09/02 17:10專業委員們複雜投票走完流程,3年後一個監

khastw 09/02 17:11察院糾正檢察官就能推翻入罪!以後公務人

khastw 09/02 17:11員政府都不用做事了,敢做事就逮捕!這案

khastw 09/02 17:11子檢察官硬要搞,後續影響很大誒!

raphin 09/02 17:15行政法真的很難...

sid3 09/02 17:19解釋很多都比不過上面有交代一句話

babyMclaren 09/02 17:23法官不是也說高虹安論文抄襲?

babyMclaren 09/02 17:23學校說沒事,法官比大學更有專業

babyMclaren 09/02 17:24同理,法官說喬丹6冠都是抱大腿就一

babyMclaren 09/02 17:24定是了

babyMclaren 09/02 17:24你拿再多數據跟FMVP有用嗎?

wernetizen 09/02 17:25 https://i.imgur.com/gNP756y.gif

OBassO 09/02 17:35有沒有違法就給專業討論認定沒啥不形行

OBassO 09/02 17:36反正跟柯無關 除

OBassO 09/02 17:36非拿的出證據

deerdriver 09/02 17:43之前才有法官說抄襲就抄襲 你說法官

deerdriver 09/02 17:43有沒有權判斷 法官是神耶

beelezbub 09/02 17:44能決定採用的醫療行為是否合理的人是

beelezbub 09/02 17:44法官,不是醫師,同理

tasy4n 09/02 18:44https://i.imgur.com/Td8s9MX.jpeg

Caroney 09/02 18:56

Inzaghi0227 09/02 21:08他就不是都更啊!一直拿都更條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