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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檢建議再押!控柯文哲以科技突破法律禁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檢建議再押!控柯文哲以科技突破法律禁作者
permoon
(有志難伸優質寫手ㄉㄉ)
時間推噓 8 推:8 噓:0 →:16

萬事不決問AI。

我先問GPT:請問一審交叉詰問完後,被告被續押的成立要件。

AI回我:

```
六、簡易結論
1. 一審交叉詰辯完後,被告被續押,必須符合:
2. 羈押原因仍在(逃亡、串證等)
3. 有羈押之必要(不能用責付、具保等替代)
4. 符合法定期間及程序
5. 由法院裁定且被告有陳述意見的機會
```

接著我再把原文新聞內容貼給AI,AI告訴我:

```
針對你提供的新聞內容與法律要件,檢方提出的續押要件,
在形式與實體上「具有相當充足」的依據。以下分層說明:

一、從刑事訴訟法規定檢視
1. 羈押原因

檢方具體指出:

- 重要證人尚未全部訊問(「串證滅證之虞」)。
- 被告有聯絡、指示證人(如秘書「橘子」)的事實。
- 即使羈押禁見,仍以臉書等公開對外傳播訊息,影響偵審程序。


→ 這些情形已符合法條所要求的「有事實足認有串證、滅證之虞」或「其他重大羈押原
因」的構成要件。

2. 羈押必要性

檢方說明:

- 柯文哲如交保、責付,無法防止其聯繫或影響證人。
- 案情重大、涉犯重罪、社會矚目,必須維護審判的公正性與完整性。

→ 這可認為「無法以較輕強制處分替代」的羈押必要性。

3. 審理未終結

- 重要證人尚未詰問、證據調查尚未完畢。

→ 符合法定續押的時間及程序條件。

4. 程序正當

- 由法院提前召開羈押訊問庭,被告有辯解機會。

→ 符合法定續押程序要件。
```

結論是檢方申請續押理由合理(但不代表法院會同意),

實際上不會被押還是要看法官。

--

※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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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land 09/04 16:56AI有比北院法官還專業獨立嗎?

greensaru 09/04 16:56那就丸辣~~~

GingFreecss 09/04 16:56一直押確實有點過分了 鄭文燦沒認罪

GingFreecss 09/04 16:56也沒被押那麼久==

DustToDust 09/04 16:57法官心證阿 我就看狗尾巴要怎麼搖

greensaru 09/04 16:58阿燦就算是廢太子,也不是一般人能欺

greensaru 09/04 16:58辱的,要也是宗人府處理

Marty 09/04 16:58羈押期間還可以用FB喔?? 這樣算合理??

damnyou 09/04 16:59人權問題、政治考量,笑死

magamanzero 09/04 17:01因為你的原文就有問題了拉

magamanzero 09/04 17:01橘子早就被法院打槍了

magamanzero 09/04 17:02CF則是在羈押中 不可能用FB

magamanzero 09/04 17:02所以之前都是用第一點去押人的

magamanzero 09/04 17:02但證人好像快問玩了?

POD0741 09/04 17:05你這有問題,臉書又不是柯打的

overno 09/04 17:05https://i.imgur.com/ihCtmRW.jpeg

overno 09/04 17:07https://i.imgur.com/Ub6c59I.jpeg

scott0104 09/04 17:08總結一句:政治辦案看上意

konanno1 09/04 17:33利用司法侵害人權 什麼狗屁理由都有

bollar7 09/04 17:45北犬能力跟青鳥側翼差不多,司法淪落至此

mm58307533 09/04 18:00法官也要升官,肯定押,嘻嘻

cwchang2100 09/04 18:31用AI找羈押理由,真是高科技.

cwchang2100 09/04 18:31你如果用AI找無罪理由,肯定也找得到.

cwchang2100 09/04 18:32只取決於你的主觀意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