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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NET登報要求為「強盜行為」道歉 謝國樑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NET登報要求為「強盜行為」道歉 謝國樑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時間推噓 4 推:9 噓:5 →:26

做人可以這樣顛倒是非嗎

當強盜的明明就是NET

背著基隆市府自己跟大日簽約

然後110年自己在大日合作意向書

同意完全遵守大日跟基隆市府的契約

包含1-4樓商場所有權屬基隆市這一條

結果現在跟我說2-4樓是NET的

而且是永久產權

101跟大巨蛋都沒有永久了

NET怎麼好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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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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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4754 02/17 15:47等等大律師來「教育」法盲

kutkin 02/17 15:47你是物權地上權分不清

xm32 02/17 15:48台灣良心企業不準說嘴

floz 02/17 15:49強盜的律師也都說強盜有理阿

shiueyang 02/17 15:50說實話真的有問題也是當天去的警察有事

shiueyang 02/17 15:50要無限上綱到市長身上政治鬥爭就太超過

CrossroadMEI 02/17 15:51警察其實沒有出手 開鎖的是鎖匠 警

CrossroadMEI 02/17 15:51察就是跟股東會一樣站在旁邊維持秩

CrossroadMEI 02/17 15:51序而已

CrossroadMEI 02/17 15:51既然NET沒有現場拿出產權證明 警察

CrossroadMEI 02/17 15:52為什麼要幫你把鎖匠趕走?

lats 02/17 15:53地上物有問題,就拆違建啊

steelheart3 02/17 15:54法律人會出來說笑話 讀同一套書 然

steelheart3 02/17 15:54後結論不一樣

addog74 02/17 15:55市府或微風應該將當初2~4樓的建築花費折

addog74 02/17 15:55舊付給NET吧!我要是NET,假設最後官司輸

addog74 02/17 15:55了,寧可拆除也不把蓋好的建物送給市府

addog74 02/17 15:55微風可要想清楚嘿,以現今的物價,再蓋出

addog74 02/17 15:554樓建物的成本可不是10年前的價格了

CrossroadMEI 02/17 15:56現在他們也無權拆除啊 拆照又核不

CrossroadMEI 02/17 15:56下來 然後依契約2-4樓已經是公有物

CrossroadMEI 02/17 15:56

a79111010 02/17 15:59還是NET負責人不惜吃牢飯也要拆(?

scott01 02/17 15:59NET可以拆掉自己蓋的部分呀 為什麼不做

scott01 02/17 15:59? 心虛嗎? 既然都撕破臉了 就不要賴在

scott01 02/17 15:59基隆了

scott123321 02/17 16:00做賊喊捉賊,現在顏色對了就是非不

scott123321 02/17 16:00

aja1008 02/17 16:00原來今年是1949華國餘孽大逃臺,真的

hihimen 02/17 16:00net站的住腳的話還需要登報??律師幹嘛用?

kuliao 02/17 16:04這id到底要po幾篇啊

syuuzi 02/17 17:07輿情費真厲害

Rinkochar 02/17 17:40謝國棟應該開記者會講明白說清楚

plug 02/17 17:52法院公告駁回多次,困獸之鬥

xakexjovex 02/17 22:55笑惹。所以法院還沒判債務人賠你錢,

xakexjovex 02/17 22:55你可以先從他錢包抽走,只因為你覺得

xakexjovex 02/17 22:55你是合理的,是對的(?)

cancboy 02/17 23:04花大錢的被當強盜 神邏輯

kanpfer 02/18 10:43等綠師被法院翻車

chaos711021 02/18 14:17網軍出來洗白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