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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闢謠漏洞百出?苗博雅逐一攻破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黃國昌闢謠漏洞百出?苗博雅逐一攻破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時間推噓 5 推:6 噓:1 →:32

※ 引述《swgun (潤泰王的兒子)》之銘言:
: 我先說我一點也不支持柯師傅 別說我民眾黨小草
: 黃可能只講對他有利的一半
: 但苗博雅根本就是造謠
: 她既然在影片裡面歡迎不同立場的人具體指明
: 我就一一分享給大家看
: 1 苗說國會改革後 立法院將成真理部 取代司法機關
: 看她直播影片1:31:00接call in
: 長髮妹打進來說
: 虛偽陳述應該由學過很多法律的法官來判定
: 可是由立法院私設一個委員會認定
: 將凌駕於法官之上不是很奇怪嗎
: 黃國昌愧對法學博士
: 結果苗怎麼回的?
: “妳說的對”
: “我們要思考適不適合讓立委擁有
: 跟檢察官法官一樣的權力甚至是超越”

這邊我有疑惑

事實上台灣的法規有很多處罰的條例

這些處罰的條例也不都是需要到法庭裁判的

譬如交通罰鍰

實際上是警察覺得你有違規

他就直接開單給你

你覺得有爭議,那你繳清罰鍰後,自己去申訴

三不五時也有攝影機拍車牌太模糊被申訴成功

或者是車牌根本就不對的狀況



也許你會說

警察也跟司法有關係

那好

環保單位的罰鍰

勞安單位的罰鍰

稽查人員不是司法人員

也不是執法人員




你說這些都是有具體事證才開罰

我姑且不就具體事證與否也是稽查單位的認定

一樣沒有經過司法系統

那再舉一個例子

流行病防治法
第 63 條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請問這個所謂謠言或不實訊息

是誰來認定

足生損害

又是誰來認定

公眾的定義又是甚麼

這個能算是定義清晰的法條

實際執行上

都是由衛福部來認定

沒有經過司法裁判程序

以這個長髮妹的論點來說

: 長髮妹打進來說
: 虛偽陳述應該由學過很多法律的法官來判定
: 可是由立法院私設一個委員會認定
: 將凌駕於法官之上不是很奇怪嗎

衛福部就是一個凌駕於法官的機構了

且這次修法立法院還是一個委員會,採多數決認定

衛福部如果沒有一個專責的委員會作一樣的事

那不就代表衛福部對於所謂謠言的認定

權力集中在更少數的人手上

也許只是衛福部的其中一個大官獨斷的覺得你的說法是謠言

那他們就開罰了





其實類似的法條上模糊也不止這些

譬如社維法63條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具體在蔡英文任內的施行

總統府花多少錢裝修,你說錯,被依社維法63條送辦
蔡英文花多少錢吃便當,你說錯,被依社維法63條送辦
蔡英文與李登輝私下的關係,你說的跟蔡不一樣,被依社維法63條送辦

讓我疑惑的是

假設這些都是謠言

那也是僅僅影響到蔡本人的謠言

蔡或府方大可以自己去提告妨礙名譽刑民事

偏偏卻是利用社維法63條

由警察偵辦,有時候甚至動用到刑事局與調查局這種部門

真的有影響到甚麼公眾,影響甚麼安寧

我是很懷疑啦

說實話要不是新聞有報導

我根本不知道總統府有裝修





最後都是靠法院去救濟

所以這樣的立法的概念

到底有甚麼問題

我是真的不太清楚

是違反三權分立

罰錢這種事情只能由行政與司法作

還是怎麼樣

由專業人士去說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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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02.12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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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d7788 05/23 15:38專制國家都是行政權獨大

xonba 05/23 15:38好的 300W

todd7788 05/23 15:38缺電党的造謠咖 也舉不出一個立法權獨大

todd7788 05/23 15:39民意代表獨大又專制的國家 在哪裡?

swgun 05/23 15:40虛偽陳述是刑責不是罰鍰啊

其他法律也有刑責的處罰 跟這條不是一樣的處理方式?

kino056 05/23 15:40党不喜歡明白人

todd7788 05/23 15:40去遊行的一堆老害 連公民都沒讀過

todd7788 05/23 15:40只會被三民主義

e2699096 05/23 15:42還有登革熱噴藥啊

e2699096 05/23 15:42憑什麼沒有證據室內有病媒蚊就能進門噴

swgun 05/23 15:43如果你講的是對的不如大家一起上街

todd7788 05/23 15:43是不是95課綱開始 才有公民與社會

swgun 05/23 15:43抗議這些法律通通廢掉 看看社會是

swgun 05/23 15:44不是接受廢掉之後運作比較好

其實我的意思是 這是行之有年的立法模式 不知道現在是在反甚麼 難道是因為差別在於行政可以這樣搞 立法不能嗎? 這我就不知道了

todd7788 05/23 15:4535歲以上只會背三民主義 搞不懂監督行政

swgun 05/23 15:45你有沒有想過為何法律是這樣設計

swgun 05/23 15:45每一件交通案件要上法院打到三審那

swgun 05/23 15:45誰要繳罰單 反正法官都先死了

所以我說 以這個長髮妹的論點來說

: 長髮妹打進來說 : 虛偽陳述應該由學過很多法律的法官來判定 : 可是由立法院私設一個委員會認定 : 將凌駕於法官之上不是很奇怪嗎

衛福部就是一個凌駕於法官的機構了

uhbygv45 05/23 15:49那是行政單位 你到底在講什麼

所以最後也是去行政訴訟啊 甚麼問題?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102.128 臺灣), 05/23/2024 15:56:18

hsnumax 05/23 15:56美國的交通罰單的確可以上法院啊

ashinly1021 05/23 15:57你認真幹嘛 就專門騙智障用的

ashinly1021 05/23 15:59立法院罰鍰也是行政罰,刑罰一直都

ashinly1021 05/23 15:59在司法機關裁量,所以哪來的凌駕司

ashinly1021 05/23 15:59法權,行政罰有行政救濟可以申訴,

ashinly1021 05/23 15:59所以一堆不知道在雲什麼的。

alice1967 05/23 16:03你的邏輯推理100分

tang0050 05/23 16:16他們就是民進黨慫恿去抗議撐場面的,民

tang0050 05/23 16:16進黨其實也就是想博眼球而已,不然說實

tang0050 05/23 16:16在這個法對一般人來說根本沒影響

ssccg 05/23 17:03本來就是行政單位在開的東西叫罰鍰

ssccg 05/23 17:03那些人是在吵說,你是立法不是行政

ssccg 05/23 17:04至於什麼社維法那本來就是惡法,就是用逼人

ssccg 05/23 17:05跑流程方式搞人,結果一個都沒起訴過

ssccg 05/23 17:05威權遺毒的法條

gogorice 05/23 17:18立委哪有閒功夫沒事找一般民眾麻煩,跑

gogorice 05/23 17:18紅白帖時間都不夠了,一定是爭議重大事

gogorice 05/23 17:18件才會找來,既然是爭議重大哪有可能幾

gogorice 05/23 17:18個人說的算說罰就罰

ttn1983 05/23 17:27比例原則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