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國昌闢謠漏洞百出?苗博雅逐一攻破
※ 引述《swgun (潤泰王的兒子)》之銘言:
: 我先說我一點也不支持柯師傅 別說我民眾黨小草
: 黃可能只講對他有利的一半
: 但苗博雅根本就是造謠
: 她既然在影片裡面歡迎不同立場的人具體指明
: 我就一一分享給大家看
: 1 苗說國會改革後 立法院將成真理部 取代司法機關
: 看她直播影片1:31:00接call in
: 長髮妹打進來說
: 虛偽陳述應該由學過很多法律的法官來判定
: 可是由立法院私設一個委員會認定
: 將凌駕於法官之上不是很奇怪嗎
: 黃國昌愧對法學博士
: 結果苗怎麼回的?
: “妳說的對”
: “我們要思考適不適合讓立委擁有
: 跟檢察官法官一樣的權力甚至是超越”
這邊我有疑惑
事實上台灣的法規有很多處罰的條例
這些處罰的條例也不都是需要到法庭裁判的
譬如交通罰鍰
實際上是警察覺得你有違規
他就直接開單給你
你覺得有爭議,那你繳清罰鍰後,自己去申訴
三不五時也有攝影機拍車牌太模糊被申訴成功
或者是車牌根本就不對的狀況
也許你會說
警察也跟司法有關係
那好
環保單位的罰鍰
勞安單位的罰鍰
稽查人員不是司法人員
也不是執法人員
你說這些都是有具體事證才開罰
我姑且不就具體事證與否也是稽查單位的認定
一樣沒有經過司法系統
那再舉一個例子
流行病防治法
第 63 條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請問這個所謂謠言或不實訊息
是誰來認定
足生損害
又是誰來認定
公眾的定義又是甚麼
這個能算是定義清晰的法條
實際執行上
都是由衛福部來認定
沒有經過司法裁判程序
以這個長髮妹的論點來說
: 長髮妹打進來說
: 虛偽陳述應該由學過很多法律的法官來判定
: 可是由立法院私設一個委員會認定
: 將凌駕於法官之上不是很奇怪嗎
衛福部就是一個凌駕於法官的機構了
且這次修法立法院還是一個委員會,採多數決認定
衛福部如果沒有一個專責的委員會作一樣的事
那不就代表衛福部對於所謂謠言的認定
權力集中在更少數的人手上
也許只是衛福部的其中一個大官獨斷的覺得你的說法是謠言
那他們就開罰了
其實類似的法條上模糊也不止這些
譬如社維法63條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具體在蔡英文任內的施行
總統府花多少錢裝修,你說錯,被依社維法63條送辦
蔡英文花多少錢吃便當,你說錯,被依社維法63條送辦
蔡英文與李登輝私下的關係,你說的跟蔡不一樣,被依社維法63條送辦
讓我疑惑的是
假設這些都是謠言
那也是僅僅影響到蔡本人的謠言
蔡或府方大可以自己去提告妨礙名譽刑民事
偏偏卻是利用社維法63條
由警察偵辦,有時候甚至動用到刑事局與調查局這種部門
真的有影響到甚麼公眾,影響甚麼安寧
我是很懷疑啦
說實話要不是新聞有報導
我根本不知道總統府有裝修
最後都是靠法院去救濟
所以這樣的立法的概念
到底有甚麼問題
我是真的不太清楚
是違反三權分立
罰錢這種事情只能由行政與司法作
還是怎麼樣
由專業人士去說明吧
--
專制國家都是行政權獨大
好的 300W
缺電党的造謠咖 也舉不出一個立法權獨大
民意代表獨大又專制的國家 在哪裡?
虛偽陳述是刑責不是罰鍰啊
其他法律也有刑責的處罰 跟這條不是一樣的處理方式?
党不喜歡明白人
去遊行的一堆老害 連公民都沒讀過
只會被三民主義
還有登革熱噴藥啊
憑什麼沒有證據室內有病媒蚊就能進門噴
如果你講的是對的不如大家一起上街
是不是95課綱開始 才有公民與社會
抗議這些法律通通廢掉 看看社會是
不是接受廢掉之後運作比較好
其實我的意思是 這是行之有年的立法模式 不知道現在是在反甚麼 難道是因為差別在於行政可以這樣搞 立法不能嗎? 這我就不知道了
35歲以上只會背三民主義 搞不懂監督行政
你有沒有想過為何法律是這樣設計
每一件交通案件要上法院打到三審那
誰要繳罰單 反正法官都先死了
所以我說 以這個長髮妹的論點來說
: 長髮妹打進來說 : 虛偽陳述應該由學過很多法律的法官來判定 : 可是由立法院私設一個委員會認定 : 將凌駕於法官之上不是很奇怪嗎衛福部就是一個凌駕於法官的機構了
那是行政單位 你到底在講什麼
所以最後也是去行政訴訟啊 甚麼問題?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102.128 臺灣), 05/23/2024 15:56:18美國的交通罰單的確可以上法院啊
你認真幹嘛 就專門騙智障用的
立法院罰鍰也是行政罰,刑罰一直都
在司法機關裁量,所以哪來的凌駕司
法權,行政罰有行政救濟可以申訴,
所以一堆不知道在雲什麼的。
你的邏輯推理100分
他們就是民進黨慫恿去抗議撐場面的,民
進黨其實也就是想博眼球而已,不然說實
在這個法對一般人來說根本沒影響
本來就是行政單位在開的東西叫罰鍰
那些人是在吵說,你是立法不是行政
至於什麼社維法那本來就是惡法,就是用逼人
跑流程方式搞人,結果一個都沒起訴過
威權遺毒的法條
立委哪有閒功夫沒事找一般民眾麻煩,跑
紅白帖時間都不夠了,一定是爭議重大事
件才會找來,既然是爭議重大哪有可能幾
個人說的算說罰就罰
比例原則end
爆
我希望還有理智的人理解一下事情的來龍去脈 ※ 引述《zzyyxx77 (討噓大師77)》之銘言: : 頻道發布影片,一一攻破黃國昌的指控,直球對決開批「黃國昌話只講有利的一半」 真正斷章取義的人就是你苗博雅,我可以直接在此表示,你就是那個斷章取義想要 混淆大眾視聽的偽君子、真小人4X
包含民進黨這次的四十個 過去幾乎所有政黨的再修正動議 都只是修改標點符號、改錯字而已 不會像黃國昌是提出一個完整的新版本 完整的新版本如果用這種方式爆
真的有點受夠了,影片各位就不必點了,我直接用截圖的。 圖片左邊是現行條文,右邊那個紅字的就是苗博雅認為萬惡不赦的終極版改出來的, 看起來是不是很驚悚,是不是很可怕改了很多?哇,如果一下子改這麼多,藍白真的 太可惡啦。6
我本身是反對苗博雅言論的 特別是5/18利用兩兆花東建設案來吸引流量這件事 (她說兩兆都是民進黨擋下來的 實際上當天就講好不會審了) 我覺得非常下流 苗博雅說黃國昌話只講一半1
我就想問一下 送28個版本到2讀是要表決什麽?這28個版本不是應該先討論好 整合到1-3個版本進去表決嗎? 再修正動議就這整合好的版本去做修正動議, 我就想問 送28個版本的意義?真的要走國眾版也是在委員會討論再送2讀吧! 而且委員會封殺綠版的用意是?真不讚成一起送表決也是壓過對方不是嗎?7
“苗博雅闢謠千蒼百孔?鄉民一次爆破” 示範用魔法對付魔法,一條龍只是要帶標題而已。 他們只是要訊息一直在各大社群跟跑馬燈不斷放送。 至於真假?顏色對了有被罰過嗎? ※ 引述《zzyyxx77 (討噓大師77)》之銘言:90
如果這叫黑箱,過去三十年不知道多少法案都像你所定義的黑箱方式表決通過; 有意拿當初服貿的影響範圍跟現在國會改革內容比較,真的不知道是被洗腦還是死忠。 服貿影響的是每個人的工作,兩岸之間關係的國家大事,所以訴求是要有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去監督與參與,不會因為單純多數決而決定。試問10年了,如果覺得當年太陽花很重要,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在哪裡? 當然現在某些人很愛拿國會調查權,之後會把一般民眾自由定罪或洩漏國家秘密,把這案擴大到國安等級。 第一個,國會調查權受憲法限制僅限於跟立法議案、或立法委員職權相關事項有關,11
鄉民有一些還是蠻可愛的 怎麼說 居然還在認真的看苗的言論 然後幫忙反駁 有沒有發現反駁的人變少了23
底下有些人的推文真的看到快笑死 像是把罰鍰當成司法權、以為只有警察才有權罰鍰、立委又不是執法人員能隨便罰錢 立委憑什麼立法自己當法官罰人民錢諸如此類的 最好笑的是真的有一大堆綠營支持者這樣認為,整天在痛罵國會改革毀憲亂政、違反 權力分立,立委看誰不爽就可以隨便叫你去罵、想賣台就叫台積電去提供商業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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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周玉蔻稱沒確診質疑「檢體遭感染」哇 直接質疑檢體遭汙染 這是很嚴重的問題耶 會不會造成所有人恐慌?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傳染病防治法」第 63 條:44
Re: [閒聊] 高雄明天停止上班上課無聊當有趣 這種造謠可以依社維法函送呢^_^~ 社維法63-1-5 第 63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4
Re: [討論] 支持彰化封城普篩欸?阿怎麼刪了,不是很關心彰化地區嗎 看在你內文都幾乎是確定用詞 第 63 條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4
[黑特] 太誇張,北市府公務員羞辱他人的言論今天我特別查一下, 到底網軍發了什麼文章 一看不得了 看了LoveError的發文跟推文讓人覺得不適 一、- 先備份 你說故意讓疫情炸裂??? 這也太扯了吧 「傳染病防治法」第 63 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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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罔腰假懷孕這事GG了..這下要被警法辦了變性網紅「罔腰」日前自爆懷孕,引發子宮移植、人體試驗等爭議事件,引起軒然大波。 那事情發生這麼多天,到底是什麼原因使得公家單位拿出公權力要法辦罔腰了呢??? 原因還是出自罔腰她自己本人的言論。 昨晚罔腰在IG上傳嬰兒胎心音,嗆聲:「我就是喜歡你們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 就是這一句話,讓高市衛生局決定法辦罔腰,並於今晚發布新聞稿。3
Re: [問題] 女生覺得這幾年言論自由有被限縮嗎?內政部修社維法 散布假消息最重罰30萬元 防制假訊息造成社會治安危害,內政部提出「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意圖散布 傳播明知為不實之事,使公眾產生畏懼或恐慌,將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 內政部於日前加開部務會報,修正草案刪除現行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1
[問卦] 有沒有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的八卦?「傳染病防治法」第63 條: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 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1
Re: [新聞] 晚安小雞整群人在騙?老婆+老闆恐「都是中華民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留 或新臺幣30,000元以下罰鍰。 想問照新聞所說他們家人老闆也知情 是不是可以檢舉這個 警察已經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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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昨天那個光頭裁判是什麼洨?43
[問卦] 統神:我打算明年打館長,後年打toyz43
Re: [新聞] 藍白強行通過3法 台中罷免不適任立委人45
[問卦] 跑跑卡丁車1三服比賽 三服第一會是?(發$)爆
[問卦] 統神:當初協議我減到100kg以下 拿16oz打44
[問卦] 只有我不懂魷魚遊戲哪裡好看?35
[問卦] 抵制Netflix卻因魷魚遊戲沾沾自喜?32
[問卦] 林夕 黃偉文 李焯雄 方文山 誰是詞神?34
Re: [問卦] 被台派出征的那個梅花糕 有人吃過嗎31
[問卦] 看過夢幻遊戲都幾歲了??30
[問卦] 煤油是最屌炸天的暖爐吧55
[問卦] threads:高雄有魷魚遊戲根本首都爆
[問卦] 認真文 聽說明天就要起訴了19
[問卦] 跑船薪水高,為何商船系分數不高?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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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烏龍派出所哪一集最好笑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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