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沈慶京是不是挺有種的?
因為圖利罪的容積率沒問題啊
現在是要怎麼打
其它行賄罪 要把政治獻金當成賄款 這就有得打了
更不用提某時某地收受賄絡的圖利罪
現在的證據就EXCELPAY 等著看司法下限
你不打成貪汙就是穩死的 我是說北檢
小沈混那麼久怎麼可能不懂
查不出金流 傻鳥只會越來越少
清德宗不會樂見的
現實是有沒有這筆錢 不知道
但是北檢押人取供 指示栽贓是沒有疑問的
柯柯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12265003.aspx
(一)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
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
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
※ 引述《hurtmind (智障!)》之銘言:
: 先用前例來看
: 李述德被判圖利
: 遠雄的零權利金合約還是合法有效
: 後來是透過技巧談判
: 讓遠雄放棄零權利金重新議約
: 檢方要沈慶京咬柯文哲
: 檢方要的是1500萬期約貪污
: 圖利不需要小沈的期約指控
: 如果京華城變成期約貪污
: 那整份都市計畫的合法性就完全失去了
: 只有圖利就是公務員自身的錯誤
: 不能直接歸咎於廠商
: 要沈慶京指控柯文哲期約貪污
: 就是要沈慶京自斷京華城合法性
: 這是多少金額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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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fooduncovered.org/2014/04/04/anti-foie-gras/ 吃鵝肝是病從口入!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40601/363372.htm 每餐都是惡夢!鵝肝殘忍製程曝https://pets.ettoday.net/news/601968 世界反鵝肝日:腳蹼一生沒踩過水,每日被金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4219 看完這個還敢吃鵝肝嗎?直擊駭人工https://vimeo.com/489167043 Kate Winslet Exposes Foie Gras Crue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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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500就算柯金流查無,沈也查無嗎?
真的有夠歹戲拖棚的,北儉就自己做一
做證據就可以結束了,不知道在托什麼,
LCD會不開心的
北檢就爛到不知道該怎麼辦啊
沈當然也查無,之前講的秘書連續4個月提
沈每個月提款上千萬 要怎麼證明這錢給柯?
款400萬的事,後來被威京證實秘書提款是
我們繼續關心政治獻金侵占
每個月固定行程,檢方故意只拿那4個月做
文章罷了
這篇怎麼沒有黃國昌圖
現在都沒有科學小說看了,直接無限
羈押
避免自己死就只能逼死柯
沈的生體狀況比那個手抖的都還差
爆
首Po檢察官叫他乖乖咬死上面討厭的人 他非但不聽 還要在開庭的時候爆料出來 這樣就是對檢察官、對檢察署、對司法體系、乃至整個公部門的宣戰 他不知道那群壞蛋還有3年可以翻江倒海興風作浪嗎?![[問卦] 沈慶京是不是挺有種的? [問卦] 沈慶京是不是挺有種的?](https://i.imgur.com/opVBCis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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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種 這叫挖坑給你跳 做偽證也是死 反正要弄你 理由百百種![Re: [問卦] 沈慶京是不是挺有種的? Re: [問卦] 沈慶京是不是挺有種的?](https://i.imgur.com/kwLMCTn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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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是真不懂啊? 你以為沈慶京反咬不會死嗎? 只要沈慶京反咬了,為了避免又改口供,沈慶京很快就會「醫療條件不好去世」封口 這次總統要的是所有反對的人都要死 都能這樣抓柯文哲了![Re: [問卦] 沈慶京是不是挺有種的? Re: [問卦] 沈慶京是不是挺有種的?](https://i.ytimg.com/vi/-VZJyntQNYM/oar2.jpg?sqp=-oaymwEkCJUDENAFSFqQAgHyq4qpAxMIARUAAAAAJQAAyEI9AICiQ3gB&rs=AOn4CLBQYPlN1IpQcI9sJIAVG5t7ChSm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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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證、物證、事證, 要定ㄧ個人罪, 缺一不可。 現在北檢的浮木只剩朱亞虎、橘子, 但沒有物證、事證去撐起朱亞虎的說詞,3
你們才是真不懂 這次賴的軍師是誰 邱義仁吧 你想到邱義仁就要想到阿扁 阿扁為什麼可以連任呢9
我倒覺得他符合有錢人怕事怕死的態度, 在我的幻想中,如果我無罪,有錢,被抓 第一個一定是找人脈把我弄出去, 再不行就是找人刊登廣告,每天喊冤, 最後就是找人跟蹤北檢檢察官,找他們的把柄(某畜牲族群:畢竟,沒有做壞事怕什麼^_^20
先用前例來看 李述德被判圖利 遠雄的零權利金合約還是合法有效 後來是透過技巧談判 讓遠雄放棄零權利金重新議約![Re: [問卦] 沈慶京是不是挺有種的? Re: [問卦] 沈慶京是不是挺有種的?](https://i.imgur.com/NTy779r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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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種起訴書, 真難相信這是台灣的司法品質. 1. 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 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 A: 發表政見,為論壇致詞,就表示深知相關法令? 2. 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
爆
[爆卦] 蔡正元FB672是什麼罪狀? 台北地檢提訊柯文哲 指控柯文哲圖利京華城 給予20%獎勵容積率![[爆卦] 蔡正元FB [爆卦] 蔡正元FB](https://i.imgur.com/jDRme4Rb.png)
爆
Re: [新聞] 關鍵公文曝!他曝:柯文哲親批「速審速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稿日期:113年01月24日 聯絡人:蘇芯慧科長![Re: [新聞] 關鍵公文曝!他曝:柯文哲親批「速審速決 Re: [新聞] 關鍵公文曝!他曝:柯文哲親批「速審速決](https://i.meee.com.tw/W3Pz5S0.png)
爆
Re: [新聞] 北檢認了「查無金流」?對比2次聲請羈押黨檢網媒現在不只不推主線了 甚至連提都不敢提 民進黨記者會一開始說的柯文哲840%容積違法 高達兩百多億的貪污圖利罪 事實上已經大家都心知肚明![Re: [新聞] 北檢認了「查無金流」?對比2次聲請羈押 Re: [新聞] 北檢認了「查無金流」?對比2次聲請羈押](https://i.imgur.com/UYig4w5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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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爆18筆收賄金流 替民眾黨3人向沈慶因為主線任務根本推不下去了 黨檢網媒只能選擇性遺忘 小弟提個醒 主線任務是要用圖利貪汙罪把柯文哲判刑關到死 也就是說要證明![Re: [新聞] 柯文哲爆18筆收賄金流 替民眾黨3人向沈慶 Re: [新聞] 柯文哲爆18筆收賄金流 替民眾黨3人向沈慶](https://i.imgur.com/aVAmina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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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17:00提抗告 高院圖利罪成案條件 1.明知違背法令 2.圖利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3.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 1.「明知」係指公務員有圖私人不法利益而違背法令之直接故意而言。如因疏失違背法令或7
[討論] 有認真看完起訴書還相信柯的人嗎?因為我已經脫離柯粉轉柯黑,更不是政治初戀 所以我無法體會柯粉的感受 我光看起訴書中的描述 我的感受是 不算有沒有收沈慶京 1500萬那部份![[討論] 有認真看完起訴書還相信柯的人嗎? [討論] 有認真看完起訴書還相信柯的人嗎?](https://i.imgur.com/JYc21rG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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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1、北市府認為京華城案合法? 北市府9/5發的最新聲明是指北市府認為審議程序上沒有違法,但京華城獎勵20%通過理由 有沒有違法尊重法院判決。 2、京華城案到底違反了什麼法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違反了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與內政部訂定「都市8
Re: [新聞] 快訊/鼎越自砍京華城20%容積獎勵 拚3當初北檢起訴書以非都更為由 指控京華城20%容積獎勵為非法利益 控告柯文哲明知違法而圖利 完全就是莫須有的指控 事實上京華城20%容積獎勵是依據![Re: [新聞] 快訊/鼎越自砍京華城20%容積獎勵 拚3 Re: [新聞] 快訊/鼎越自砍京華城20%容積獎勵 拚3](https://i.imgur.com/8fOnXE8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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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北檢偵辦被告柯文哲 QA全文Q6:本案容積獎勵既係經都委會決議,為何認定被告柯○哲等人違法圖利? A:被告彭○聲身為都委會主任委員,主持都委會時雖明知京華城公司所申請都更容積獎勵係 屬違法,且與會委員明白指出都委會應依法令方得核予容積獎勵,而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 被告彭○聲承被告柯○哲之命,無視都委會中眾專家委員之反對意見而強行通過事先預擬的 不法決議,被告柯○哲與被告彭○聲均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縱使都委會審議6
[討論] 京華城都委會委員都沒事Q7:為何同意該容積獎勵之都委會委員未有不法? A:本案都市計畫之適法性應由都發局先行審核, 然負責工務督導之副市長即被告彭○聲、都發局局長即被告黃○茂、 都發局總工程司即被告邵○珮屈從被告柯○哲,一路違法護航京華 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案進入都委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