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我們先來看看修憲門檻有多高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1/4之提議,3/4之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174條之規定。"
15個大法官就能解釋憲法 本來就是很危險的事
尤其總統是又是少數總統 更是缺乏代表性
應該規定重大釋憲案若有爭議
立法院可發起公投 進行複決
若複決未過 應解散大法官重新任命
總統任內若兩次釋憲案遭公投推翻 應下台重選
司法本來就不該是獨裁者的工具
應該要有民意做把關
※ 引述《a96385245 (Einszwei)》之銘言:
: 聯合報/王宏舜
: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質疑救生員落水不能自行上岸?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9016547
: 備註:
: 可憐那立法院
: 行政院不依法行政
: 現在司法院也想繞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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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sWgwkav8SU 格子籠的轉雞|台灣蛋雞產業怎麼改變?
https://fooduncovered.org/2014/04/04/anti-foie-gras/ 吃鵝肝是病從口入!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40601/363372.htm 每餐都是惡夢!鵝肝殘忍製程曝https://pets.ettoday.net/news/601968 世界反鵝肝日:腳蹼一生沒踩過水,每日被金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4219 看完這個還敢吃鵝肝嗎?直擊駭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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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一半的選民智商低於中位數 不怕嗎
民意喜歡極端才會出現獨裁
這就遊戲規則 不然要改世襲制嗎
※ 編輯: DustToDust (122.118.151.52 臺灣), 09/21/2025 15:48:51動物養來就是吃的,更想吃鵝肝了
這些大法官要不要先問自己 是不是掏空死刑
是不是架空立法院的調查權
這些犬法官毫無羞恥之心
大法官背書 行政官員備詢可以說謊
這群人是有什麼公平性可言 丟人現
眼
修憲一定要把大法官任期弄低
把大法官這種反民主的東西廢除吧
不去提名能通過立法院審核的人選,反而
質疑起立法院的同意權?立法院依憲法審
核大法官人選,被曲解成掏空司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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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犬法官還在騙 憲法只有規定大法官的人數跟擁有解釋權 至於解釋門檻多少從古至今都是立法自由 上個版本其他大法官請假 只需要一個大法官就能解釋的白爛版本![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https://cons.judicial.gov.tw/assets/images/Icon-share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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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法官說官員可以在國會說謊無罪 , 可以在國會跟立法委員大小聲 就知道這個可悲的組織把自己的公信力全部玩完 , 更不要說那個狗幹到的死刑一致決 大概只能等輪替後, 才能成立下屆大法官了![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https://i.imgur.com/Vv6yWLC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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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大法官不知道罷免失敗成這樣 不僅僅是執政黨的問題 還有你們的問題欸 罷免的理由包括毀憲亂政 這毀憲亂政當然是包含你們阿 怎麼講的好像重頭到尾都不甘你等的事 笑死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https://i.imgur.com/FvwuU7J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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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的大法官是公平的大法官 不是綠友友賴友友的犬法官 立法院有幫人民監督 那不是做得非常好嗎 你不改就是等著被監督啊![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https://i.imgur.com/lBdgvST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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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荒謬吧 亂比喻 大法官什麼時候是在救人了 是的話你這不是就裁定不受理了 大法官了不起算是救生員規則的解說員而已 如果救生員姿勢不對叫他回去重來一次3
即? 我記得沒錯的話 大法官只能被動解釋 也就是 不管這法條再蝦機八扯5
這位大犬棺沒讀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還是不識字?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5 條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https://news-data.pts.org.tw/media/221840/conversions/cover-webp.we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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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被人罵翻的憲法解釋先不說 光是死刑需要一致決這狗屁,你們這群大法官就無法讓社會信服。 都說是解釋憲法的權力~~~~~ 你們還可以自己創造自己的想要的法 視立法權於無物2
憲法規定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 是因為總統是國家元首 就像君主制國家首相等高級首長都由國王任命 但從來不會有國王違背民意,任命自己喜歡的人選 至少在民主國家是這樣啦!5
大法官宣告行政權可以說謊時, 就沒思考過會架空立法院質詢權時, 而且立法院也沒有怠於行使同意權, 就總統提名的人選不同意呀, 總統提名立法院可以同意的人選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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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請問公投票是主動給嗎?, : : 法當下反應,就沒投公投票,我是在另一村,就主動收到公投票,難不成公投票是看 人 : : 的,我很懷疑有多少公投票被吃掉?多少看不懂字的偏鄉老人知道這些,出了台北才 知8
Re: [新聞] 快訊/30綠委連署提案修憲「廢考監」查了一下修憲的門檻如下: 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 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 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Re: [新聞] 快訊/30綠委連署提案修憲「廢考監」 Re: [新聞] 快訊/30綠委連署提案修憲「廢考監」](https://i.imgur.com/wDI97UG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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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反了?國民黨議員提案改國號為台灣共和台灣還是單一國體制啦 地方通過也只是自爽而已 要就立法院通過才有用啦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Re: [新聞] 反了?國民黨議員提案改國號為台灣共和 Re: [新聞] 反了?國民黨議員提案改國號為台灣共和](https://i.imgur.com/2H1nRU1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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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民進黨完全執政怎不改台灣國?現行憲法修正之法源依據,為2005年第七次《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程序為 「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 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Re: [討論] 民進黨完全執政怎不改台灣國? Re: [討論] 民進黨完全執政怎不改台灣國?](https://i.imgur.com/ncp0F8Y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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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罷免修正民主漏洞 選錯總統無法修正?我真的笑死! 你知道現行罷免總統的條文是規定在憲法增修條文嗎? 第 2 條 9.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 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2
Re: [討論] 羅智強:釋憲過我也不修法不是阿,你是國會最大黨的立法委員欸,居然弱到只敢喊不修法 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 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 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1
Re: [討論] 有一說一 明天大法官釋憲結果夾私貨可能?噓 tim1112: 大法官負責解釋憲法 本來就可以定義成國 150.116.43.151 10/25 00:25 → tim1112: 家立法的指導者 150.116.43.151 10/25 00:25 笑死 那要立法院幹嘛 行政院設立法局就好了。 立法院代表民意立法 大法官比民意大 教民意怎麼立法? 那誰只要養了大法官當狗 豈不變成皇帝了?
Re: [討論] 廢除考試院 監察院有共識 改建社會住宅廢除監考兩院 要修憲;要修憲;要修憲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 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 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修憲門檻就在那邊,不然你提案把修憲門檻降低阿
Re: [討論] 為什麼李廢國大廢省做得到蔡廢考監做不到看一下第七次修憲的前後條件好嗎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 ) 第 174 條 憲法之修改,應依左列程序之一為之: 一 由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五分之一之提議,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代表四分之三之決議![Re: [討論] 為什麼李廢國大廢省做得到蔡廢考監做不到 Re: [討論] 為什麼李廢國大廢省做得到蔡廢考監做不到](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Re: [問卦] 大法官是不是真的很大?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 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 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哪個立法委員不是民眾選出來的? 大法官只能解釋憲法 可不能立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