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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作者
z364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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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一下台灣省施行細則34-2條文字解讀

你回覆的分號但是( ; )

其實大致方向沒有錯

但是正確解讀應該是「表其前後詞句具同一地位。」

這是依據「法規標點符號用法表」
http://i.imgur.com/5z6Fh4u.jpg


所以看到這邊

我們可以說分號後面提到「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是跟前面所述情事是相同地位。


但是重點來了

前面所述情事是指什麼

這邊我們要再看「者」這個字

再看一次34-2全文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建築;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依照「法制用字、用語之補充」,序言有「者」字,各款不再使用「者」字,反之亦然。

這裡代表「者」就是當前面有「闡述的主體」時,後面不需再贅述。

也就是這條法規一定是規範某個「主體」

以34-2來看

規範的主體是指「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 」

主體後面則是需要符合的條件,分成兩項:
1.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建築 。
2.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也就是上述兩項依照「法規標點符號用法表」,為相同地位,也就是原po你說的是不同的事情,因此是二擇一即可。

但是大前提就是「主體」還是需要符合,34-2所規範「者」,就是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的情形......大前提是沒辦法去除的。

到這邊我可以再舉2例說明

首先,如果說分號後可以直接獨立於前面主體,那法條規範內容直接變成「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這樣的話請問是規範什麼事情?什麼狀況?什麼情形?完全就會變成沒有規範對象的法規。

第二,以其他法規為例,這邊用公務人員俸給法來看
http://i.imgur.com/QLKfo9f.jpg

這邊規範的就是「依限申請改敘核准者」,而後面分號的前後兩段就是兩種相同地位的不同態樣。



因此,京華城案如果要用34-2

前提就是一定要是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

以上參考





※ 引述《staff23 (筆名蘇溫永(志火偉大ㄟ))》之銘言:
: 難得有空發文
: 簡單說一下
: 台北市能不能用台灣省的法律規範先不談
: 但是學好標點符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 台灣省施行細則34-2條的規定,在或什麼什麼那裡,前面使用的是分號「;」代表前後是: 兩件不同的事情。
: 所以基本上要拿幾樓或幾年公寓大廈才符合資格,根本就是亂裝。
: 不用懷疑,立法程序與技術中,對於標點符號也得要斤斤計較。
: 這告訴我們,有標點符號時,要小心觀看。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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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13.1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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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money 09/17 01:00基本上我覺得地方政府怎麼解釋都可以

pemoney 09/17 01:00畢竟只有更黑沒有極限,重點還是柯自己要

pemoney 09/17 01:01站高點讓人家殺自作孽

mynews 09/17 01:03台北市有自己的法規不用 要去使用台灣省

mynews 09/17 01:03的地方自治法規?

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也知道用台灣省的很奇怪,這邊要說的是,就算用台灣省的規定,還是不能用34-2的規定,因為主體不符

※ 編輯: z3645230 (125.231.13.12 臺灣), 09/17/2024 01:05:16

semind 09/17 01:05很遺憾這時代,跟財團合作真的是制高點了

semind 09/17 01:05民進黨已經開始跟犯罪集團合作了

semind 09/17 01:05https://bit.ly/3XuF8nq

semind 09/17 01:06https://bit.ly/47r5OtC

cisyong 09/17 01:06直轄市喜歡怎麼訂都行,檢調自己都判自己

cisyong 09/17 01:06無罪了

pemoney 09/17 01:06我是希望最後真的是貪汙被抓不然圖利

pemoney 09/17 01:07說真的到時候會鬧到不可開交畢竟土地變更

railman 09/17 01:07不能逾越母法吧?

pemoney 09/17 01:07幾乎都是圖利

banbanzon 09/17 01:07既然合法 都委會主席兼專案管理人幹麻

semind 09/17 01:07https://bit.ly/4e3in0Z

banbanzon 09/17 01:07不敢蓋自己的章 要拿CF的章蓋?

cg323 09/17 01:08;或符合下列條件"者", 這不是還一個者?

這邊的者,是規範後面列舉的條件,也就是後面這些需要符合的要件不會再一一用者這個字,但是那是符合的要件,並非主體哦

s72005ming 09/17 01:08台北市升格直轄市多久了....

semind 09/17 01:08https://i.imgur.com/QuaQd7g.jpeg

cg323 09/17 01:09主體已不是指句首那個"者"了

如果後面「者」之後直接可以變主體,那前面規範「都市計畫範圍內」直接就不見了,變成不用在都市計畫範圍內都是主體 你去看他列的情形,他是列舉綠建築、耐震、智慧需要符合的條件,所以這些都不是主體是條件,主體回歸到第一個規範者。你就一一細拆就知道了

s72005ming 09/17 01:09你拿台灣省的法條???

banbanzon 09/17 01:09口口聲聲說合法 真要蓋自己的章負責

banbanzon 09/17 01:09馬上變臭俗辣閃遠遠

※ 編輯: z3645230 (125.231.13.12 臺灣), 09/17/2024 01:10:00 ※ 編輯: z3645230 (125.231.13.12 臺灣), 09/17/2024 01:13:12

semind 09/17 01:1520%容積獎勵條件:必須認養基地西南側的

semind 09/17 01:15復盛公園、要提供停車場、充電停車場、還

semind 09/17 01:15有電池交換地、要取得耐震標章、無償提供

semind 09/17 01:15公益空間1138.8平方公尺、要順平整修吉祥

semind 09/17 01:15路和東寧道路1000平方公尺以上。另外,京

semind 09/17 01:15華城還須提供87.7億元保證金,若京華城未

semind 09/17 01:15達標準,北市府即全額沒收。

mynews 09/17 01:16沒有符合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

mynews 09/17 01:16大廈 後面都不用談

semind 09/17 01:16三立集團買埔心牧場,改變地目,地價漲

semind 09/17 01:16十倍時,政府為桃園居民談了什麼條件?

semind 09/17 01:16https://bit.ly/3XrcC60

※ 編輯: z3645230 (125.231.13.12 臺灣), 09/17/2024 01:17:50

pc1234 09/17 01:23可以想想當初訂立這些法條的人有很嚴謹的

pc1234 09/17 01:23用詞遣字以確定其解讀方式只有一種嗎?並

pc1234 09/17 01:24沒有吧!因此在那邊咬文嚼字想把法條解讀

pc1234 09/17 01:24成自己想要的意思,還不如接受這些法條都

pc1234 09/17 01:24是有客觀解釋空間的。

cg323 09/17 01:25當對法條主體認知有分歧,該由誰解釋裁定?

z3645230 09/17 01:26單純將「者」的用法還有「分號」的用法

z3645230 09/17 01:26提供參考,其實這條規定的還蠻清楚的

cg323 09/17 01:26裁定出來前,有違不違法的認定嗎?

z3645230 09/17 01:27你如果把分號後面的獨立判斷,變成前面

z3645230 09/17 01:27規範的「都市計畫範圍內」直接被架空,

z3645230 09/17 01:27法條文義就不是這樣解釋的

cg323 09/17 01:31我認為句首主體要維持,"或"要改成"且"

z3645230 09/17 01:33他的或就是用來和前面的「得依該合法建

z3645230 09/17 01:33築物原建築容積建築 」做區隔,如果改成

z3645230 09/17 01:34且變成前後條件都要必備,就不能二選一

z3645230 09/17 01:34

jj782995 09/17 01:37用邏輯來判斷就好,公寓本來就有好幾個

jj782995 09/17 01:37所有權人,如果只看後面我住五樓我一個

jj782995 09/17 01:37人就可以決定把1234樓全拆了,因為不用

jj782995 09/17 01:38所有權人同意就可以重建

jj782995 09/17 01:38重點還是他們平常就沒有再看法條才會誤

jj782995 09/17 01:38解法條,以為那個或可以斷章取義

jj782995 09/17 01:39但這條的要件其實已經很明確了,很難用

jj782995 09/17 01:40但他是早期老屋重建拿容獎的法條

qweertyui891 09/17 01:43所以依照這裡的論點也很難構成明知

qweertyui891 09/17 01:43違法執意為之不是嗎

ben811018 09/17 01:43最後變成誤用 那圖利還能成案嗎

ben811018 09/17 01:44一個法條有好幾種說法,如果主辦機關自

ben811018 09/17 01:44己也誤解….只能說中文好難

NaoGaTsu 09/17 01:47和謝震武律師的說法一樣 大前提就在那

ssqqqqqq 09/17 01:47這條從主體到要件跟京華城八竿子打不著

aortic 09/17 01:47誤用?看歷史過程攻防就可知有無所謂誤用

ssqqqqqq 09/17 01:47

aortic 09/17 01:47可能。

NaoGaTsu 09/17 01:48總之要用34-2就是得30年以上5樓以下。

ssqqqqqq 09/17 01:49要誤用到這條不是故意就是重大過失了吧

jj782995 09/17 01:50根本沒有法的概念吧...有讀過真的很基

jj782995 09/17 01:50本的基礎

jj782995 09/17 01:51如果真的可以只看後面明天開始就能狂拆

jj782995 09/17 01:51樓下樓上了

NaoGaTsu 09/17 01:51而且台北市有地方自治法 台灣省政府未凍

ben811018 09/17 01:51說這麼多也沒用啊,去行政法院吵吧

qweertyui891 09/17 01:52所以怎麼判定圖利的前提明知違法?

qweertyui891 09/17 01:52怎麼樣子都是能給地方解釋

NaoGaTsu 09/17 01:52省前和台北市政府是平行單位 怎麼樣也不

NaoGaTsu 09/17 01:53會去用台灣省政府的施行細則吧…

NaoGaTsu 09/17 01:53再說京華城案是凍省前的案子嗎?

qweertyui891 09/17 01:55行政法院也只是把容積打回去,建商

qweertyui891 09/17 01:55重新申請,圖利明知違法兩回事阿

NaoGaTsu 09/17 01:56還是那個問題啊,法源在哪?

NaoGaTsu 09/17 01:56沒有法源支持→適法性有問題→無法合法

chiachen 09/17 02:02這才是正確的。其實就算退一萬步讓京華

chiachen 09/17 02:02城參考這法條,他也根本不符合。所以民

chiachen 09/17 02:02眾黨根本全黨失智列車狂開

ssqqqqqq 09/17 02:08我倒是比較有疑問的部分是,「假設」該

polarfox 09/17 02:08笑死,認真講啦,這種爭議沒有走行政法

ssqqqqqq 09/17 02:08容積獎勵是違法,那是先由機關自行撤銷

polarfox 09/17 02:08院而跑去弄刑事法院就輸了啦。當正反兩

ssqqqqqq 09/17 02:08原處分後再由京華城提起救濟程序,才能

polarfox 09/17 02:08方都有意見的時候不就是要走行政法院這

ssqqqqqq 09/17 02:08進入行政訴訟嗎?還是有什麼第三人可以

polarfox 09/17 02:08條路,怎會刑事法院來判定?

ssqqqqqq 09/17 02:08直接針對該容積獎勵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polarfox 09/17 02:10再者,這種有爭議的問題,你要用明知違

polarfox 09/17 02:11法來扣人家圖利正常來講不會成功啦,到

polarfox 09/17 02:11現在都沒定論的東西哪來的明知,但如果

polarfox 09/17 02:11是目前黨所領導的政府,我不敢說啦

weibld 09/17 02:16其實根本不用討論,圖利罪的重點不是違法

weibld 09/17 02:16,而是明知違法。 只要當時審查小組成員

weibld 09/17 02:16沒有人認為違法,柯就安全下莊了。

weibld 09/17 02:18是否違法大家有不同見解,但要證明,明知

weibld 09/17 02:18而為之,才是檢方的關鍵。

alnegmy 09/17 02:24...建物,經...且...者,得依...;或符合

alnegmy 09/17 02:25;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

devin0329 09/17 02:39京華城完全符合「位於台灣省、屋齡三

devin0329 09/17 02:39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三個條件

s111228s 09/17 02:40其實以現在柯的說法而言這法條能不能適

s111228s 09/17 02:41用根本沒差就是

NaoGaTsu 09/17 02:412001年11月才落成哪來30年

NaoGaTsu 09/17 02:42而且京華城地上就12層、地下8層呢…

binshin 09/17 02:42

u8809048 09/17 02:42騙87草用的。根本在洗腦蠢草

mpyhacct0443 09/17 02:44如果這條真的可以這樣用,那全台北

mpyhacct0443 09/17 02:44市怎麼只有京華城拿到20%容積獎勵

mpyhacct0443 09/17 02:46柯文哲又何必說什麼都不知情呢?

s111228s 09/17 02:46這案給20%跟柯說不知情兩件事不衝突啊

cancelpc 09/17 03:11其實祇要標準一致,死最多的都是藍綠兩

cancelpc 09/17 03:11

cancelpc 09/17 03:12其他兩黨超出的,可多了,不管是%,還是

cancelpc 09/17 03:12件數

alnegmy 09/17 03:12https://i.imgur.com/H71jXDU.jpeg

alnegmy 09/17 03:13https://i.imgur.com/gHnahAq.jpeg

GUMIGUMI 09/17 03:33也不用吵這個,會有比都審會懂嗎?

GUMIGUMI 09/17 03:33都審會都通過了,怎麼不抓都審會的人?

berryc 09/17 03:47一堆鄉民搞了好多天都不知道有沒有違法,柯

berryc 09/17 03:47P到底怎麼知道是違法的? 厲害了

u8809048 09/17 04:23柯哪時候變成小白好傻好天真了,什

u8809048 09/17 04:23麼都不懂?不懂當什麼市長。不懂還

u8809048 09/17 04:23要下面的人快點通過!好啦,柯什麼

u8809048 09/17 04:23都沒錯,都是別人的錯!

kevin31a2 09/17 04:24了解了民眾黨就法盲,又亂帶風向

kevin31a2 09/17 04:25三大律師也沒出來阻止,該換掉了吧

rgnuj122 09/17 04:50那解釋一下為什麼高雄國賓可以1000多?

ansonyou0706 09/17 05:10法官怎麼知到柯P明知違法

ItsMory 09/17 05:31推這篇

jj782995 09/17 05:45奇怪的是白衣神教明明有兩大律師,怎麼

jj782995 09/17 05:45還會同意拿這條來用,事後才在找法源?

jj782995 09/17 05:45還是兩黃對立互相挖洞,連提醒都不做了

DuvetLain 09/17 05:57找原po的解釋其實根本不用;號,直接,

DuvetLain 09/17 05:57號把或字刪掉就好

DuvetLain 09/17 05:59;在後面這邊有寫符合下列條件“者”

DuvetLain 09/17 06:04;這邊應該是指條件替換,替換的就是前

DuvetLain 09/17 06:04面危老條件

herbertlin 09/17 06:05W大說的才是對的 如果大家都不知道違

herbertlin 09/17 06:05法。圖利罪根本就不會有… 民眾黨搬

herbertlin 09/17 06:05這條出來討論 也不是只是想單純討論

herbertlin 09/17 06:06這條…是有其他含義的

herbertlin 09/17 06:07圖利罪是‘明知’ 你要怎麼認定當事

herbertlin 09/17 06:07人知道這個法條或是覺得他認定的這法

herbertlin 09/17 06:07條解釋和法官相同?

sotbc 09/17 06:26國文系的逆

stmilk 09/17 06:35討論違法很重要啊,因為有討論才知道怎麼

stmilk 09/17 06:35違法,知道怎麼違法才能知道是不是“明知

stmilk 09/17 06:36”違法。綠鳥前天講不是都更,昨天講沒有

stmilk 09/17 06:36適用的法,今天講違台灣省的法。每次被提

stmilk 09/17 06:36出反對的意見後就換說法。可不可以統一一

stmilk 09/17 06:36下啊,這樣是要怎麼討論是不是“明知違法

stmilk 09/17 06:36”啦

oxoxx 09/17 06:36不是很多人提醒柯會有違法了,神經大條

jj782995 09/17 06:39我只知道白衣神教真的堪憂,難不成做事

jj782995 09/17 06:40都這樣亂湊一通

jj782995 09/17 06:41難不成8年都這樣亂湊條文實在令人失望

jonse 09/17 06:41也有人提醒新竹兒童醫院有違法疑慮,還是要

jonse 09/17 06:41靠行政法院判決

jonse 09/17 06:42有疑問就應該先丟去行政法院啊

lij1243 09/17 06:48問題是第二點:縣(市)政府辦理審查前

lij1243 09/17 06:48項條件時,應就分級、細目、條件、容積額

lij1243 09/17 06:48度及協議等事項作必要之規定。也就是說

lij1243 09/17 06:48第二點可以讓縣市政府增加但書取消30年

lij1243 09/17 06:48的限制,其實用屁股想也知道為什麼,如果

lij1243 09/17 06:49我家15年就出現問題了,但我想蓋回原容積

lij1243 09/17 06:49,還要再等15年也太扯了吧!當初京華城想

lij1243 09/17 06:49重蓋就是因為北市府歷屆市長堅持只能蓋

lij1243 09/17 06:49更小才被監察院糾正京華城可以蓋回560%,

lij1243 09/17 06:49那照你說的沒30年也不能蓋回560啊?監察

lij1243 09/17 06:49院院長圖利嗎?

kinik 09/17 06:55可憐鄉民 有事先怪民進黨

KH8019 09/17 06:56樓上要有思考能力

mastoid 09/17 07:10民進黨就是垃圾無誤

qbau99 09/17 07:11這一篇很重要耶,竟然沒到99推?

phenom42 09/17 07:22怎麼會有人拿埔心農場問,你不知道買家

phenom42 09/17 07:22很大尾嗎?

kevin31a2 09/17 07:23就把知道違法(反對)的趕走了吧?

haopig 09/17 07:33幫補血

ironnash 09/17 07:39難得有認真文給推

albert221 09/17 07:42結果還是沒法證明明知

kevin31a2 09/17 07:43這笑話真的鬧大了

kevin31a2 09/17 07:48白話就是符合條件後,可原容積重建或

kevin31a2 09/17 07:48加下面條件增加容積率建

aesdu 09/17 07:50現在就是等著開庭,律師們才願意講話。笨蛋

aesdu 09/17 07:50才現在講給別人拿去做編故事素材!就看北檢

aesdu 09/17 07:50能查到什麼鬼東西。沒查到實質對價金流,我

aesdu 09/17 07:50看起訴書大概也完蛋了。

aesdu 09/17 07:51講甚麼法都沒用,國家機器就是要押人取供,

aesdu 09/17 07:51也不送行政法庭,明顯就是要搞死一個人。

aesdu 09/17 07:53懂狀況的人,現在都在靜等起訴書,其他講再

aesdu 09/17 07:53多也沒用,羅織罪名而已。

lij1243 09/17 07:54臺北市政府(都發局)之後卻一再曲解其

lij1243 09/17 07:54捐地後所餘七成之「商三」土地容積率為39

lij1243 09/17 07:542%,經過監察院於105年1月7日糾正及106

lij1243 09/17 07:54年6月8日質問後,臺北市政府已於107年1

lij1243 09/17 07:54月18日公告細部計畫修訂案,釐清並認可容

lij1243 09/17 07:55積率確實為560%。以上截止監察院糾正

lij1243 09/17 07:55截至

leeszuyuan 09/17 08:07這條看起來是這樣沒錯

hhnhhnhhn 09/17 08:14跟小草講這些基本法律常識太殘忍..

kevin31a2 09/17 08:18小草的浮木消失了

fluffyradish 09/17 08:30小草邏輯有問題中文也有問題全黨開

fluffyradish 09/17 08:30失智列車,阿北又贏了

rutenac 09/17 08:46推pc1234

agoodjob 09/17 09:05亂解釋一通,這裡不是序言,者也不是這

agoodjob 09/17 09:05樣解釋,單純是個語氣結束的助詞,這國

agoodjob 09/17 09:05高中國文課就有教了

kevin31a2 09/17 09:06然後媒體不導正跟著一起瘋NCC真的...

treeeasy 09/17 09:09用台北市25條就是法源了,所有私人細計

treeeasy 09/17 09:09個案申請案,受理申請的該政府就是細計

treeeasy 09/17 09:10擬定單位,因為只有政府可以擬定,所以

treeeasy 09/17 09:10說什麼25條只能政府自提,那是外行話。

boykid 09/17 09:12合理,黃珊珊拿錯法條

agoodjob 09/17 09:24分號分隔兩句還給你或字了,就是要馬前

agoodjob 09/17 09:24面要馬後面都可以,亂說一通什麼要符合

agoodjob 09/17 09:24前面的笑死,這有基本國中閱讀能力就會

agoodjob 09/17 09:25了也能凹厲害了

kevin31a2 09/17 09:31這是法律...

kevin31a2 09/17 09:46原容積重蓋'或'符合下面條件增加容積蓋

kevin31a2 09/17 09:47講得很清楚啊

st89702 09/17 10:17要不讀書的看懂太難了

vvvvvvvvvvv 09/17 10:21一堆法盲欸笑死

jefg4 09/17 10:23台北市有自己的法規就不能使用台灣省的法規

jefg4 09/17 10:23,如果覺得自己法規不完善,要嘛議會修法,

jefg4 09/17 10:23要嘛報請行政院同意準用台灣省的,兩條路都

jefg4 09/17 10:23沒走就是拿來騙雜草的,更何況這案準用的也

jefg4 09/17 10:24不是這條法規,討論個鬼!

jefg4 09/17 10:24真的是把砸死當白癡在騙

jefg4 09/17 10:24雜草

agoodjob 09/17 10:30青鳥連內政部有核准都不知道喔笑死

shinzun1701 09/17 10:33萬安說一切合規謝謝指教

agoodjob 09/17 10:33都符合前面了誰會還自討苦吃要自己符合

agoodjob 09/17 10:33後面才蓋哈哈什麼邏輯能力啊

kevin31a2 09/17 10:54不懂在輝甚麼ㄟ

Demia 09/17 11:33看推文果然小草法盲看不懂XDDD

kevin31a2 09/17 11:3620%法源依據沒了,看民眾黨怎麼凹

giexzcvb 09/17 11:51你不用解釋太多 小草就是會有另一套自圓

giexzcvb 09/17 11:52的說法說他合法 早就不會去檢視合理性了

aesdu 09/17 11:56沒有法源依據,那就是無限大,懂嗎?

treeeasy 09/17 12:15關34-2屁事,台北市25條就是法源了,天

kevin31a2 09/17 12:1634-2是民眾黨搞出來的啊

treeeasy 09/17 12:21兵,沒有上限規定,20%哪有違法XD

treeeasy 09/17 12:23民眾黨幕僚爛也不是新聞了,講錯了,但

treeeasy 09/17 12:23京華城細計就是合法歐

treeeasy 09/17 12:25沒多少人搞得清楚都計案,包括民眾黨,

treeeasy 09/17 12:26都計法令就是寫得如此複雜,但京華城細

treeeasy 09/17 12:26計就是合法。

kevin31a2 09/17 12:33限制在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kevin31a2 09/17 12:33

treeeasy 09/17 13:0725條就可以制定細計土管,誰說26條土管

treeeasy 09/17 13:08沒寫不行,不要擴大好嗎?

treeeasy 09/17 13:1025條是可以細計可以自訂,土管還是26條

treeeasy 09/17 13:10授權才訂的,那下位土管去訂上位的25條

treeeasy 09/17 13:11,是有毛病嗎?

treeeasy 09/17 13:15細計自訂容獎規定早就在都市計畫理論及

treeeasy 09/17 13:15實務行之有年,不懂的沒接觸的實務經驗

treeeasy 09/17 13:15的在這自以為是,真以為都委會及都計公

treeeasy 09/17 13:16職人員會發生顯而易見的錯誤嗎?太不尊

treeeasy 09/17 13:16重專業了。

zsxa1234 09/17 13:31小草就看卡提諾法學教學就高潮了

kevin31a2 09/17 13:33真的不知道怎麼吐槽了

kevin31a2 09/17 13:37上位是土管 監察院也這麼說了

kevin31a2 09/17 13:37

treeeasy 09/17 13:43監察院是錯的,別在自以為了。

kevin31a2 09/17 13:44哈哈笑死

treeeasy 09/17 13:46退一百萬步說,台北市土管自治條例那一

treeeasy 09/17 13:46條說細計不能自設容獎?拿監察院錯誤報

treeeasy 09/17 13:47告說嘴,就不懂的證明,監察院連560地板

treeeasy 09/17 13:47都當作天花板了,這種笑話也來當作依據

treeeasy 09/17 13:47,跟北檢法院一樣,都被誤導了,監察委

kevin31a2 09/17 13:47繼續活在幻想中吧 不想講了

treeeasy 09/17 13:47員瀆職。

treeeasy 09/17 13:48柯文哲被關是小事,國家不能愚民呀。

treeeasy 09/17 14:02我講得都有所依據,幻想在哪?亂七八糟

treeeasy 09/17 14:02解釋誤導的人,才是幻想,所以至今國土

treeeasy 09/17 14:02署不敢說京華城細計違法應該撤銷,北檢

treeeasy 09/17 14:02不敢送行政法院,台北市不敢停工,事實

treeeasy 09/17 14:03證明就是沒有違法,講違法的是平行世界

treeeasy 09/17 14:03嗎?

treeeasy 09/17 14:08拿臺灣省34-2來解釋的民眾黨也是笨蛋,

treeeasy 09/17 14:08欠罵,水準低也不是新聞了,無能活該黨

treeeasy 09/17 14:09主席被關,但京華城細計自制容獎經都委

treeeasy 09/17 14:09會通過,沒有違法是事實,都市計畫理論

treeeasy 09/17 14:09,法令,案例,及現實沒有停工就是明證

treeeasy 09/17 14:09

s854273 09/17 15:57重點是學法律的都兩派見解

s854273 09/17 15:57柯文哲是懂個屁

a02010 09/17 17:57當年藍綠都不認為違法,真有問題早就禁止

treeeasy 09/17 18:16老實說,學都市計畫的不懂法,學法的不

treeeasy 09/17 18:16懂都市計畫,所以都市計畫法令一直很籠

treeeasy 09/17 18:17統。

treeeasy 09/17 18:21但是都市不是均體,地方區域發展要因地

treeeasy 09/17 18:22制宜彈性管制,絕對是必要的,所以才會

treeeasy 09/17 18:22有細計彈性擬定,而為兼顧把關公平與合

treeeasy 09/17 18:22理,所以有委員會許可制。

tomandnico 09/17 18:48委員會沒問題 但請先把自治條例寫出

treeeasy 09/17 19:09而容積管制目前是地方權責,所以歸在細

treeeasy 09/17 19:10計土管,只要地方都委會通過即可,故容

treeeasy 09/17 19:10積要怎麼管理,本就是地方都委會決定即

treeeasy 09/17 19:10可,全市土管也是都委會通過的,管理是

treeeasy 09/17 19:10彈性的,沒有一成不變的,故都委會可以

treeeasy 09/17 19:11適時調整,只要決議通過即可,沒有什麼

treeeasy 09/17 19:11違反全市土管這種事。

treeeasy 09/17 19:12笑死,25條就是自治條例呀,全市土管還

treeeasy 09/17 19:13是26條授權的,用下位土管去管上位25條

treeeasy 09/17 19:13,是見鬼嗎?

treeeasy 09/17 19:26不要一直質疑很蠢的問題。

teddy30416 09/17 20:14說台北市符合台灣省的到底是不是台灣

teddy30416 09/17 20:14

amishitter 09/17 20:45小草看不懂,END

Neymar 09/17 22:18我以為憲法>法律>條例這關係,青鳥應該知

Neymar 09/17 22:24道。土管條例是法令位階,都市計畫法是中

Neymar 09/17 22:30央(法律)還土管是都市計畫法的上位?有

Neymar 09/17 22:30夠丟臉

a02010 09/17 22:55有違法早就在六年前被藍綠立委擋下來了

jj782995 09/18 05:15真的整個白色都法盲...有夠恐怖連土管

jj782995 09/18 05:15都說是沒用的

jj782995 09/18 05:17光是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你要在土地上蓋

jj782995 09/18 05:17東西就是土管最大

jj782995 09/18 05:18你們還是先去讀讀土地法規吧,最好讀一

jj782995 09/18 05:19讀農發條例你就知道是什麼意思了

jj782995 09/18 05:24還有不要再說什麼法令不法令了,都市計

jj782995 09/18 05:24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八條已經告訴你,

jj782995 09/18 05:24土管他就是這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