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單厚之在節目上拿釋憲585號替立院辯護
※ 引述《ke0119 ()》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s0B7bY5s3Y&t=2490s
: 替立法院濫權使用調查權辯護。
: 但釋憲585條文裡面是說:
: 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
: 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
: 並非毫無限制。
: 除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
: 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
: 事物範圍。又如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
: 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
: 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特權。
: 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
: 如於具體案件,就所調查事項是否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
: 或行政特權之範疇,或就屬於行政特權之資訊應否接受調查或
: 公開而有爭執時,立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宜循合理之途徑協商
: 解決,或以法律明定相關要件與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 重點幫你單厚之畫出來:
: 1.立法院之調查權只為輔助性權力,並非毫無限制。
: 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
: 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
: →重點一.其他機關受憲法保障,不是給你隨便調查的。
根本亂解釋 那句根本不是說其他機關受憲法保障不能被調查
是指其他機關的獨立職權,立法院不能插手
像是檢察官正在調查的案件,立法院不能說要取代檢察官的職權,調閱這個案件的文件
: 2.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
: 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
: →重點二.立院濫權立法行政部門不得有隱瞞,
: 明顯與585號明文保障行政部門有不予公開之權力牴觸。
根本不是行政院有任意不公開的權力
是行政院要證明這個資訊不能公開
如果和立法院要求有牴觸
要經過司法機關判定
: 3.如於具體案件,應否接受調查或公開有爭執時,
: 立院與其他國家機關宜循合理之途徑協商解決,
: 或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 →重點三.立法院如果對於機關不公開資訊有爭執時,
: 應該要先合理協商,或者交給司法機關審理,而非
: 給你立法院自己認定。
: 所以你們把釋憲585條文給立法院的輔助調查權無限上綱,
: 你還好意思拿這條釋憲出來指鹿為馬?
: 簡直可恥。
你根本沒有把585貼文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本院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應予補充
這是585後面那一段
立法院本來就可以對違反協助調查的義務者科處罰鍰
媽的貼釋憲也故意不貼完全
解釋也亂解釋
你更無恥吧
--
習慣就好。綠粉通常都貼一半鬼扯
笑了
政黑只能有一個切文大師那就是...
顆顆
現在尷尬了 該怎麼辦啊? 到底有沒有違
憲?
可是連打官司人民都有緘默權和不自證己罪
到了立法院就連不回答的權利都被剝奪這樣
對嗎?
可是你忘記這次法案把緘默權給拒絕了
到底誰在混淆呢 嘻嘻
自己也切文
結果你也沒貼完全 更無恥XD
更尷尬嘛,原po也沒貼全也很無恥嘛~~
阿娘餵~連釋憲你都能超譯,當年真調會
沒找你進去真的是死不瞑目
我無恥啥 我根本沒要解釋585釋號好嗎 貼下
面那一段是要打臉原Po的亂解釋而已
你自己嗆人補貼完全的啊
被打臉
*不貼
你法律是怎麼讀的,在憲法保障你行政特權
的前提下,你就沒有後面的什麼行使調查權
這種東西了啦
那是在沒牴觸到這個前提下的輔助調查權
的事了
哇靠 你法律系的??? 立法院沒有調查權
唷 智障
所以你法律系的喔 罵人髒話 呵呵
調閱權和調查權先分清楚啦 越看越可憐
這個邏輯就是:未婚未成年流產要法定代理人
明明金門撞船才過沒幾個月而已
同意,才有後面流產的事項
結果你直接跳過法定代理人同意,去說
未婚未成年可以人工流產巴拉巴拉
根本一點邏輯都沒有
不然前面釋憲一大段"行使調查權的限制"
好可憐 釋字585第一句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
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
享有一定之調查權
講這麼多是講心酸的喔?
原po另闢戰場了啦 笑死
然後說立法院沒有調查權 好好好
對啦,真的很心酸,因為有你這種人直接
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
要之輔助性權力,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
非毫無限制
跳過調查權限制這段
你又只說一半喔
還嗆人家是不是法律系 哈哈
跳針到行使調查權可以怎樣怎樣
我哪句跳過權限限制??
是你直接說立法院沒有調查權的 你比較可悲
吧
釋字325啦 原本調查權分給監院了啦
亂嗆人無恥 智障 可悲 水準就這樣?
??
不是給你隨便調查的。<<這句話他內文的你
如何看成沒有調查權?
不是隨便給你查=不能查?
蛤 他第一次回覆是這樣打??你眼殘唷
立院就是能調閱 實際調查要麼走監院要麼司
不能調查權無限上綱=沒有調查權?
585在講有範圍就是叫你真調會適可而止
文件給你調閱 你要怎麼查就查 查了一樣之
後走程序 看你送監院還是送司法途徑
那一句回覆說沒有調查權的說一下
所以它才算成是一個輔助調查
一直口出穢言跟黃國昌一樣
不然你立院調查完之後 然後勒? 講一下然後
真調會是真調會 585是解釋真調會有些權責
超過立法院職權 和現在的國會改革有啥關係
每個案子都是去查陳水扁槍擊案??陳水扁
被槍打和立法院有啥關係
真調會就是立院調查權阿..
你不知道嗎
當然有關係阿 你沒廢監院之前就先提升自己
調查的手段和權力 這叫什麼? 叫擴權阿
然後罰款打槍了
因該不是說打槍~是要經過司法確認
而且不只調查權 現在還搞個裁罰權
現在很多國會調查權條例比當初真調會還擴
權
叫你自己去請律師打行政訴訟啦!!
585有很大部分在解釋權力分立
跟你說提議表決就能裁罰啦!!
內容差不多但是權力擴更大
真調會加強版
如果你還是聽不懂,那再舉個例
585還有講行政首長的行政權,也跟真調會
無關啊
你要有駕照才可以開車上路,開公速公路要
遵守什麼交通規則,結果你一個根本沒駕照
乾真的智障 真調會是針對槍擊案 釋憲裡面
本來就解釋很清楚了 每個個案不一樣 不是
不允許真調會就否決立法院的調查權好嗎
你可以看裡面條例啦
跟現在例的法一樣啦
然後真調會叫是行使立院調查權啦
的跑出來說明明高速公路可以開汽車上去啊
到底誰智障
會覺得真調會立院調查權跟現在不同
綠腦真的理解能力很低落
你覺得同樣是立院調查權 兩個就會不一樣
嗎
唉不是,你前提沒駕照啊
笑死把人當智障是不是
兩個同樣再行使立院調查權
看到綠畜在那邊歡 確實智障
阿現在就是 單單調查槍擊案 可以換成各
種目的 權力更大的 真調會
只會罵人 所以你到底是不是法律系啦
你要抗議為什麼你沒駕照,也要先等監理所
調資料啊,不是你說了算捏
回到原題,退一百步你要跳過前面釋憲保障
真的智障 立法院調查你媽被幾個男的幹 和
調查NCC鏡電視案會一樣?? 結果你說大法
的行政特權,要判定也是司法單位,
官不允許立委調查你媽被幾個男的幹 所以不
能調查NCC 綠腦邏輯
不是你立法院捏
一樣阿立院調查權
難道警察調查辦法會有多套出來
笑死
凹一個不知道啥小的東西
警察調查一個人不管他犯啥事都是同一套原
則
不一樣你在跟人吵585幹嘛~不就是585凹不
下去~要用另一套硬凹
好慘只能一直人身攻擊
我凹三小 585就是在說真調會調查槍擊案超
過立法院權責所以不允許 但沒有否認立法院
有調查自己權責範圍內的案件好嗎
所以現在藍白違憲法案是不是超過不允許
欸欸 到底憑啥立委去調查NCC阿? 立委是檢察
官還是法官?
阿好,立委調查完,然後勒?
有人再吵立法院沒調查權嗎?
大家都再說立法院這次擴權擴太大
你再那裡自己想像有人說立法院沒調查權
585也是告訴你立法院調查權沒這樣大
585說立院調查權有但有限制 然後立院
自己把他修大 嘻嘻 這樣可以喔
誰說擴權擴太大 你是大法官? 吳宗憲講的
對啦 整天吵違憲 違憲是大法官決定的 不是
你們這些阿貓阿狗決定的 真的違憲就去申請
釋憲 在委員會 立法院外面說違憲所以不能
通過就不能修法啊
你他媽是誰阿
哥布林這麼肯定就快點釋憲啦 底b兒嗎
全台灣不查證整天造謠造假抹黑放屎的
585說的
噁心人
不然你說真調會跟現在的不一樣就不一樣喔
~你是誰
笑死
凹不下去就不要討論了~你就等大法官出來
再說就好了啊
再那邊護航幹嘛
無言了 根本鬼打牆扯三小真調會 塔綠班的
邏輯的確無法溝通 我認輸
立法院自己擴大就是違憲啦
自己鬼打牆還怪別人
又一個大法官 厲害厲害
所以你到底是不是法律系啦
自己貼585不看完 又說人大法官
講不贏就一直罵人 笑死
他大概忘記這篇自己的發文寫了啥
不是講不贏吧 是綠粉根本沒腦無法溝通
585我看完了啊 沒說國會改革法案違憲啊
你先看看自己一開始寫的 在看你推文怎
麼凹的
綠畜真他媽造謠智障
斷章取義整天嗆要釋憲 當大家跟你們
一樣法盲喔
拜託把我打的整段貼出來好嗎 隨便二句話就
想抹唷
屎 先吃啦 有沒有生病 等看醫生再說啦
綠畜們的大法官是柯建銘大法官嗎 笑
死
你先把585貼齊啦 你原文怎麼罵人的
我罵他無恥沒貼完全部就亂解釋 還要我貼全
文有啥關係 我又沒有像原PO要超譯585 邏輯
?
所以你是法律系嗎
又拿記者媒體人的話當聖經了
推
原po秀才遇到兵 挺一個
立法院就是違憲,藍白網軍還在跳針
綠畜都這樣,習慣就好
推正確解釋
看在你至少有看釋字 這篇貼給你 看完還不
不懂 我也沒辦法了
羅智強的法律素養還比狗昌好
就知道狗昌多可悲
樓上這篇很棒 打臉原PO
但第四點 我的見解 直接送檢調就好了
立委幹麼沒事找自己麻煩
吃飽太閒?
註一的部分也是一種爭議 我個人是前者
不用浪費時間跟塔綠班講這個,我這幾天都
要被他們笑死了
爆
Re: [新聞] 行文資策會要高虹安資料? 柯建銘:未喔~~ 法律上站不站得腳不是你說 是由掌管司法權的法院來終局認定 有問題你就告發嘛~~ 用一個國家之力量打一個小女生爆
[爆卦] 釋字585號:立院有調查權。法盲苗?大法官解釋釋字第585 號 -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 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 發揮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32
Re: [新聞] 快新聞/挺誰當立法院長「黃國昌提4針對國會聽政調查權,我們校長秘書長,麻柯伯伯有出來解釋(罵大家沒讀書o): 「黃國昌提出國會要有「聽證調查權」,柯建銘直呼不理解憲政體制,憲法中哪條規定國 會有聽證權?反觀是國會有調查權」 不過麻柯伯伯不知道是忘記還是故意,先把“聽證調查權”故意分成“聽證+調查權”,10
Re: [新聞] 國會改革 喊確保說謊權 綠營林志潔惹議→ amyyamada: 111.250.68.126 04/05 19:01 林志潔教授,要不要翻翻看585號釋憲案大法官怎麼說的?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 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 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9
Re: [問卦] 當年在立法院的你,為什麼今晚在家沒什麼人要再當死忠仔的原因很簡單 今天藍白的國會調查權就是依照大法官釋字585解釋所定的 要換句話說的話可以定義為釋字585號解釋施行法 藐視國會也只適用公務員 所以跟著自由所說的200多死忠仔去立院鬧事根本師出無名6
Re: [新聞] 黃國昌提國會改革四主張 柯建銘批鬼規 : 定國會有聽證權?反觀是國會有調查權, 哀,大麻柯,你是不是忘記釋憲第585號的內容了? 沒關係你忘了我貼給你看: 其中幾個最關鍵的話我幫你框起來3
Re: [討論] 其實台灣的立法委員就不應該有調查權你以為現在討論的調查權 是個別立委隨隨便便就可以調查? 目前提案都是要先成立委員會之後 才有辦法授與調閱的權力 更有趣的是,現在又突然拿憲法當擋箭牌了2
Re: [新聞] 國會改革法案初審 柯建銘:藍白毀憲亂政擴權? 585號解釋怎麼說的?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 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 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 所以你認為319真調會違憲? 根據釋字第 585 號文中解釋,『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 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特 權。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 所以立委有權調閱;但是行政首長有權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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