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作者
uhbygv45
(艾斯)
時間推噓 2 推:5 噓:3 →:19

※ 引述《gn01223489 ()》之銘言:
: 根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主要計畫」由市政府擬定後,提交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予以參考審議,然後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完成後的主要
: 計畫就用來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
: 京華城這個案子是由威京自行提出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變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第1項規定,除依該法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擬: 定者以外,其餘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也就是細部計畫可以由市政府自: 行核定即可實施。
: 但是,依同法第23條第2項規定,細部計畫核定之審議原則,由內政部定之。
: 也就是民國91年內政部公布實施的「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
: 這個審議原則中的第8條中規定細部計畫訂定之容積率,不得逾越都市計畫法省 (市)
: 施行細則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規定,且不得違反主要計畫有關使用強度之指導規定: 。
: 也就是說,細部計畫由市政府自行核定,但是細部計畫裡面有關容積率的上限,不能超過: 主要計畫的限制,也不能超過「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 管制自治條例」的容積規範。
: 除非主要計畫裡面就訂有容積獎勵的辦法,讓細部計畫可以作為準則,否則不能超過主要: 計畫的限制。不能透過變更細部計畫的方式,新增一個在主要計畫裡所沒有的容積獎勵規: 定來突破「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容積限制。
: 但是這案就是這麼做了,直接企圖在細部計畫裡創設一個主要計畫裡面沒有的容積獎勵。: 既不像都更案有「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及「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又不去變更「主要計畫」的容積獎勵規定(因為要送內政部核定,程序較久),直接想用細: 部計畫變更就闖過去。
: 比較奇怪的是,明明「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11章中就有綜合設計放寬與: 容積獎勵規定不去用,搞出一個參照都更獎勵的無法源獎勵。

你拿出來的2條是容積不得超過560%的部份
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就很清楚有說明了
跟獎勵容積沒有半點關係

如果照你的幻想來解釋
那超過560%都直接違法了啦

獎勵容積內政部是規定不得超過基準容積的1.5倍
中央最多給到30% 地方最多給到20%
京華城用44億買了30%的容積
另外20%是自提計劃認養公會回饋社區和綠建築去換的

你拿560%的部份來瞎扯到底是在講什麼?

現在為什麼這個案子會被說沒有法源
那是因為台北市只有訂都市更新建築獎勵辦法
並沒有訂一般建築獎勵辦法
但京華城是用都計法24條自提辦法來跟市府換容積
以母法來說本來這20%就是市政府可以去裁量的
因為沒有立法 懂了沒有?

如果明顯違法還需要你在這邊瞎扯才辦喔

--
2018 8/28 吳祥輝 Brian Wu:感謝ubcs。您很榮幸成為今年第一個被告。
2019 9/20 楊蕙如:如果今天午夜之前沒有刪文外加公開道歉...
2020 7/1 王浩宇:#請立即刪文道歉 不然我提告時...
2020 7/30 焦糖 陳嘉行 Brother Caramel: 希望那些酸民有準備好律師
------------------------------------------------------------------------------PTT鄉民至今仍然逍遙法外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201.208 (臺灣)
PTT 網址

hihimen 09/04 16:51每個縣市有每個縣市的玩法,這樣違法的話

hihimen 09/04 16:51會有一堆人被抓去關了

hihimen 09/04 16:51那種蓋到幾十層的大概都要拆掉

a94260088 09/04 16:55參考看看法官無保請回理由第三、四點

hosen 09/04 16:55阿北自以為157,我程序都跑完了,那就沒有

hosen 09/04 16:56法律問題

hosen 09/04 16:56結果檢察官查到行賄鐵證

監視器 也是議員收賄 那監視器是誰配合 講一下啊

chenchuhao 09/04 16:56跑完傻鳥還是會有問題的啦

chenchuhao 09/04 16:57鐵證鐵到無保飭回,好鐵啊

hosen 09/04 16:58阿北:我不知道;法官:好啦,先信你不知

hosen 09/04 16:58

hosen 09/04 16:59知道的先關起來

hihimen 09/04 17:00行賄阿北的鐵證在嗎??鏡周刊嗎,笑死我

hosen 09/04 17:04財團行賄議員,但議員沒有行政權,一定要

hosen 09/04 17:04有官員*配合*,誰知道就辦到誰

有沒有違法 去問你家萬安 有沒有收賄也是問你家曉薇啊 怎麼會跑來問我

※ 編輯: uhbygv45 (36.227.201.208 臺灣), 09/04/2024 17:07:00 ※ 編輯: uhbygv45 (36.227.201.208 臺灣), 09/04/2024 17:08:19

DeStory 09/04 17:1120%是規定不得超過, 普遍15% 然後這案20%

DeStory 09/04 17:12然後北檢認定柯圖利5%??? 真是夠蠢

DeStory 09/04 17:12再怎麼看都是按決行甲章的會議主席有問題

DeStory 09/04 17:13不懂到底在吵甚麼, 高雄國賓那個才黑幕

DeStory 09/04 17:13國賓那個36% 然後危老的報告還封存 呵呵

DeStory 09/04 17:15媒體側翼在帶風向 認真去了解一下很難嗎

Kenpi 09/04 17:22其邁色色發抖

Nevhir 09/04 17:27今天是KMT收賄 妥妥的 結果KMT的人整天檢

Nevhir 09/04 17:27討柯 這種人你說他會反省?

Nevhir 09/04 17:28連萬安重審都認為合法了 他還是檢討柯

xixixxiixxii 09/04 17:35所以老K被壓著打不意外

erichang 09/04 18:03青鳥不懂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