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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試用期領80%薪水 你真的OK?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試用期領80%薪水 你真的OK?作者
lexmrkz32
(擼棒三次)
時間推噓 4 推:5 噓:1 →:13

※ 引述《puncher (牧童)》之銘言:
: 太離譜了!!!
: 試用期不是一樣要給全薪嗎
: 怎麼有人可以忍受只領80%
: 如果我是老闆
: 那就故意一直延長 讓你過不了試用期
: 或是期滿直接把你fire
: 試用期如果以後真的只能領80%薪水
: 你真的OK?

  通常不要遇到黑心企業應該不至於一直延啦,正常都是讓你趕快通過進入狀況,
只是80%這真的訂得太低了。

以目前最低薪資27470元來說,等於正職薪水34338元,兩者差距快七千有點誇張,
被說替企業省錢真的不冤。

首先是以目前最缺工的服務業而言,正職34K少之又少,另外就是很多人說現在就沒有
試用期,進去就當正職,關於這點實際上並不是沒有試用期,薪水也不是沒有差距,
他只是用其他名義而已。

"比方"說你進來就告訴你,薪水只有27470,然後三個月後有個員工基本認證,如果你
考過了可以加薪1000,然後公司會開始計算考核獎金每個月+2000,有兩次考試的機會,等於你有六個月的時間準備。

從頭到尾沒有試用期三個字,甚至還有加薪來吸引你。

慶幸的是至少我看過的例子裡面,這些公司都是盡量幫新人上手趕快考試的,很多不滿
三個月就考過了。

  這次修法我反而比較好奇非自願離職書的那段,按照所見所聞的案例,通常公司會用調職的方式逼員工離職,可能是調動部門職位或工作地點,有些人適應不良受不了就會
自主離職,所以個人看來企業有很多辦法讓員工自願離職,那這條法案有沒有能力減少這種情況發生呢?

還滿期待法條出來的,到時候可以觀察看看。

  回到原來的題目,我覺得試用期法規化的立意不錯,但80%這個數字可能跟現在
實務上有非常大的差距,一般來說正職和非正職只差2~3千,你這差到7千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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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224.14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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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4037501 05/01 00:01這樣老闆就可以開三萬五找兩萬八的

可以啊,只是正常企業其實沒有很想要一直找新人,不然永遠都要花人力在教學, 同時又要怕新人出問題,其實沒有很划算,想要沒經驗的人一來就上手不容易。

trywish 05/01 00:02其實這就是他們講的"試用期只給基本工資"

對,不過就我這兩年看到的例子,大概是給比基本薪資多一千左右,然後正職再補上 兩三千這樣。

※ 編輯: lexmrkz32 (118.163.224.148 臺灣), 05/01/2024 00:05:16

jojolau 05/01 00:03該給人家多少錢就應該給多少錢,不要再

jojolau 05/01 00:04玩文字遊戲壓榨勞工。今生有幸當老板,千

jojolau 05/01 00:04萬要好好珍惜,不要把自己福報享盡!

jojolau 05/01 00:05不然來生也是幸運的話就當別人的奴隸,

jojolau 05/01 00:05不幸的話就墮入三惡道!

douxid 05/01 00:07樓上,吃一顆芭樂殺死千百個種子,造孽啊

jojolau 05/01 00:11芭樂有靈魂嗎?沒有靈魂的話如何起瞋恨

jojolau 05/01 00:11心?今天你壓搾別人,別人痛恨你這個老

jojolau 05/01 00:11闆,你這個老闆來世就會被眾人唾棄看不起

jojolau 05/01 00:11欺負,所以為何有人天生就讓人討厭讓人想

jojolau 05/01 00:12欺負?

gasten00 05/01 00:28旅館飯店業狂喜www

說狂喜也還好,旅館飯店業很多正職給不到三萬的,其實這法對他們影響不大,當然如果 有晚班會大夜這麼班次加上加給就超過很多了,原則上這怎麼修在我看來都沒影響。 本薪28K,你試用期給27470與本薪差距530罷了。

※ 編輯: lexmrkz32 (118.163.224.148 臺灣), 05/01/2024 00:51:58

reich3 05/01 01:14試用期沒有說不能延長試用呀!

reich3 05/01 01:15資方打手在老闆的授意下可以無底線。這篇

reich3 05/01 01:15原po,看來涉世未深喔!

你是家裡有礦所以可以忍受每個月少三千還一直延長你試用期的公司是嗎?別說三個月, 實際上這種基層工作新人快的一周慢的一到二個月都會上手,然後就會開始催你趕快幫 他考試了。 那種需要幫他延長的反而多是本身反應慢,但又有心學的才會給延長,不然站在企業 的角度巴不得趕快請他走人重新面試。 你說的那種不會沒有,但那不是正常企業,你口中那些與其關心他試用期,不如先問問 勞健保有沒有給吧。 在政府不願意落實現有勞基法的狀態下,民眾還是要自己謹慎挑選任職的公司啦。 政府不救你,你總得自救。 講白了你口中那種公司,勞基法改再好他都不會用,那跟有沒有試用期全然無關。

※ 編輯: lexmrkz32 (118.163.224.148 臺灣), 05/01/2024 01:29:08

reich3 05/01 01:19幸福企業同溫層待久了,就忘記世上苦人多

reich3 05/01 01:20了~

※ 編輯: lexmrkz32 (118.163.224.148 臺灣), 05/01/2024 01: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