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現在說nmsl還會被告嗎?
刑法第310條第3項規定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那現在可以說nmsl嗎?
這樣應該不會被告吧?
以下開放鄉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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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64.7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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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準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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詛咒本來就不會被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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詛咒可能是恐嚇,但現在這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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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不是有注音文罵人的案子…法官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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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為什麼要說這句話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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檸檬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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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在說哪個死媽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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檸檬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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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說mgsl的四小時後被請去警察局搭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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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被狗剪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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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nm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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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sl ㄔㄕ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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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影射球星蔣智賢找女生陪睡 名球評挨告「影射蔣智賢找妹陪睡部分: 刑法第 310 條第 二 項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無罪。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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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館長挨告誹謗嗆「罰罰錢又怎樣」 綠: :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 犯 : 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 ------------------------------------------8
Re: [討論] 能原諒另一半出軌嗎?Hi,本人菜鳥小律師,等開庭來回一下這篇 先說結論:我不能原諒另一半出軌(包括嫖) 好,接下來談談出軌的B可不可以告C的問題,也是先說結論:可以告,但是告錯罪名了。 基本上恐嚇罪絕對告不成,C反而有可能構成的是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先來看看條文: 刑法第310條第1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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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未查證罵余正煌抄襲!謝立聖被告後道歉了妨害名譽罪 看起來不重啊 一般如果真的被告而且初犯又態度良好有認罪 通常也都是判拘役居多 被判拘役易科罰金繳完 一樣可以申請良民證 頂多以後被網友酸"法院認證" 聽到被告要跑法院馬上就道歉 戰鬥力感覺有點弱說 第 310 條4
[問卦] 被誣衊是小雞雞怎麼辦?那個....我幫朋友問的啦 他被網路上的暴民汙衊是小雞雞 可是啊,怎麼可以憑空汚人清白 我當下力勸我朋友立刻提告在法庭上見真章 只是,上了法庭要怎樣驗證是否為小雞雞呢?3
Re: [新聞] 【論文抄襲風暴】不忍被抹黑!林智堅委任告不成啦,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一, 林智堅中華大學的隊論文, 有沒有和竹科報告雷同。4
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112年憲判字第8號 法第310條第3項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沒啥 問個解釋文 第 310 條
Re: [問卦] 李靚蕾和王力宏誰才是真的受害者刑法上 王力宏絕對是受害者阿 刑法第310條第3項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 李說的就算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