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昌老師意思是非專家不能當證人?
推 deegs10221: 那苗是犯罪過程的實際經驗者嗎?不是 27.51.66.74 05/26 09:50→ deegs10221: 的話傳苗的意義在哪? 27.51.66.74 05/26 09:50→ deegs10221: 苗可是說自己是一般證人喔 27.51.66.74 05/26 09:50
什麼犯罪過程的實際經驗者?你不要再耍寶了好嗎?
人家傳苗博雅來作證是要證明苗博雅質詢內容,以及KP明知違法這件事情,就質詢內
容而言,苗博雅是當事人,他以親身經驗到庭陳述什麼有問題。至於是否明知,這
是屬於間接證據的問題,刑事訴訟法並沒有限制直接證據才可傳喚證人,間接證據
一樣可傳喚證人,小草不讀書,不要在那邊自創名詞了好嗎?
最高法院 114 年度台上字第 1925 號刑事判決
又性侵害犯罪具有隱密性,舉證或查證均屬不易,除被害人之陳述本身以外,固須補強證
據,但所謂補強證據,不以證明犯罪構成要件之全部事實為必要,無論是直接證據、間接證據,或係間接事實之本身即情況證據,祇須與被害人指述具有相當關聯性,且與被害人之指證相互印證,綜合判斷,能保障實質證據之真實性,仍不得謂其非屬補強證據。
原判決係依憑上訴人所為不利於己部分之供述,佐以A女、B女、證人即社工曾○○(
代號:C650057,真實名字詳卷)之證詞,參酌卷附米蘭汽車旅館入住資料、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精神科精神鑑定報告(下稱精神鑑定報告)等證據資料,經相互比對、勾稽,而為前揭事實認定。並對上訴人所辯:其未對A女強制猥褻;其不知B女有心智缺陷,亦未對B女強制猥褻、強制性交云云,經綜合調查證據結果,認係飾卸之詞,不足採信,亦已依據卷內資料,詳加指駁。且進一步說明:依精神鑑定報告所載,B女之表現符合智能不足之診斷標準,其全智商平均分數為55,為「中度智能不足」等語。參以上訴人自承:我跟B女住隔壁,有2、30年,我跟她有熟悉;社工曾○○於原審審理時證稱:我與B女對
談過程中,不用很久,就可以感覺出B女的智力狀況與一般人相較是比較低落,我必須用很簡單的話跟她解釋,她才有辦法理解我的話各等語,堪認B女為有心智缺陷之人,且上訴人知悉其情之旨。可見原判決係綜合卷證資料認定犯罪事實,並非單純以A女、B女指訴為唯一依據。原判決所為論敘、說明,尚與經驗法則無違。依上開說明,不能任意指為違法。上訴意旨任意指摘:原判決認定上訴人有強制猥褻、對心智缺陷之人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犯行違法云云,置原判決明白論敘說明於不顧,單純再為有無犯罪事實之爭論,與法律所規定得上訴第三審之理由不相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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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經驗者是啥小?沒貪污過的不能當證
人的意思嗎?笑死XDD
藍白支那草被當智障不是沒有原因的。除
了沒有邏輯之外,欠缺常識兼沒衛生
我覺得名嘴了 每個都身歷其境
學長,我是建議不要跟這邊一堆看起來只
想帶風向不想思考的帳號吵架啦,我發幾
次文之後,發現他們只會把法律往他們有
利的方向去解釋,就放棄了
辯方也準備傳黃珊珊作證,按照小草的邏
輯,阿北也覺得黃珊珊是實際經驗者嗎
現在紅藍白網軍的作戰模式就是大量洗
文,混淆事實跟記憶才是他們的目的
殺過人的才能當殺人案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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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對於昨天苗博雅在阿北案出庭作證一事,國昌老師在受訪時作出了以下的回覆:![[討論] 國昌老師意思是非專家不能當證人? [討論] 國昌老師意思是非專家不能當證人?](https://i.imgur.com/VQoOIb5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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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 去出庭,應該也只是請她去陳述質詢與監督市政過程中自己的所見所聞而已,本來就不 會 : 墨或期望她有什麼專業說法。 : 我是真的希望國昌老師不要一直想砸自己台大法律系畢業跟應屆三榜的招牌啦。![Re: [討論] 國昌老師意思是非專家不能當證人? Re: [討論] 國昌老師意思是非專家不能當證人?](https://i.imgur.com/bVrr73G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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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要出席 要有兩種身分 當證人或法律鑑定人 當法律鑑定人 要是相關法律的專家 苗博雅不是 當證人 要有參與案件本身過程 苗博雅沒有 苗博雅出庭所講的話 叫做 意見![Re: [討論] 國昌老師意思是非專家不能當證人? Re: [討論] 國昌老師意思是非專家不能當證人?](https://img.youtube.com/vi/uDm-V-STEpo/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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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的邏輯 殺人犯要有參與殺人過程才能當證人? 強姦犯要有參與強姦過程才能當證人? 縱火犯要有參與縱火過程才能當證人? ???????????9
這是卡提諾草派的定義 「證人得參與案件過程」?? 小草就是這麼逗,自己一知半解偷渡放在別人的影片下面混水摸魚唬人 刑事訴訟法176條-1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不問何人,於他人之案件,有為證人之義務」 法律規定證人要參與案件?法庭被告的兇殺案不在場證明,我是證人證實他O月O日跟我吃飯![Re: [討論] 國昌老師意思是非專家不能當證人? Re: [討論] 國昌老師意思是非專家不能當證人?](https://www.legis-pedia.com/images/share_img_new.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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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阿苗如果說 我手裡握有動搖國本的錄音檔 只要傳喚我做證 就把阿北跟小沈交易的內情公開 那你叫他去還有點道理 政黑也一堆傻鳥說阿北明知違法 違法土管560上限 給上限20趴不合理![Re: [討論] 國昌老師意思是非專家不能當證人? Re: [討論] 國昌老師意思是非專家不能當證人?](https://img.youtube.com/vi/SsWgwkav8SU/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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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我說是哪裡來的專家學者?原來是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刑事訴訟法我只信黃東 熊與洗澡雄,這種不入流的咖還是不要出來丟人現眼比較好,更遑論要教育別人! 首先,這位吳教授搞錯一件事,我國訴訟法上只有普通證人、專家證人與鑑定人, 沒有什麼法律鑑定人這種鬼東西。所謂普通證人,是指以個人親身經歷事項到庭陳述 之人,刑事訴訟法第 160 條,證人之個人意見或推測之詞,除以實際經驗為基礎者![Re: [討論] 國昌老師意思是非專家不能當證人? Re: [討論] 國昌老師意思是非專家不能當證人?](https://img.youtube.com/vi/yrk5o27j6mY/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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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兒到大陸工作...獸父侵犯他前女友!噁喊以下參考:臺灣高等法院一一三年度侵上訴字第八十六號刑事判決 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訊據被告劉○燦固坦認A女為其兒子甲○○之前女友,於111年4月13日,A女係居住於其上 開居所內,其有於該日上午進入A女臥室等情,然矢口否認有何強制性交犯行,辯稱:我 不是在該日上午9時許進入A女臥室,而是上午11時56分許才進去A女房間,因為A女沒有穿3
Re: [新聞] 大執法!黃麟凱童軍繩「絞殺」前女友與母目前已知事實: 前二人分別為李宏基(最高法院一零五年度台上字第三四二四號)、翁仁賢(最高法院一 零八年度台上字第九四零號),都是在民進黨政府掌權期間內完成終審判決的。 而就本案,回顧「最高法院一零六年度台上字第八一零號」刑事判決,其中就第三審本身 的判決思路,略以:2
Re: [新聞] 男遭控玩SM性侵 勘驗影片只聽嬌喘和床墊以下參考: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一一二年度侵訴字第七十五號刑事判決 四、訊據被告固坦承其於上開時地與A女為性交行為等情,惟堅決否認有何強制性交犯行 ,辯稱:其與A女為性交易,約定以SM綑綁(指性虐待綑綁)、塞毛巾方式進行,其與A女 係合意性交等語。 五、經查:2
Re: [新聞] NONO被控7性犯罪 士林地院一審1罪判刑2針對「士林地院一一三年度侵訴字第十四號」刑事案件中,被判決無罪的六項指控,法院 給的說法略為: 一、相關告訴多為被害女子(原告暨訴訟參與人)單一指述,無其他補強證據支持,且部 分原告前後供述有瑕疵 二、雖多名告訴人證述自身經歷、所指犯行相似,但未彼此證述確受陳某被告加害,指述1
Re: [新聞] 女童遭噴槍奪命案 父:死者非親生告生母詐欺推 mystage: 最後用刪去法判的啊,把兒童自噴的可能 110.28.99.195 01/28 17:59 → mystage: 性刪掉,也沒找到外力的證據,所以推測 110.28.99.195 01/28 17:59 → mystage: 為男子加害。我認為合理 110.28.99.195 01/28 17:59 adsl15888: 推測可以當證據判刑? 當然可以X
Re: [問卦] 台灣犯罪所得越多是罪越輕的嗎?先說法理: ※ 引述《TPAsavelove (安大愛)》之銘言: : 老蠢弟最近看連續幾個新聞 : 某人被指詐領助理費 賺466 判2年緩5年 這部分全案尚未確定,第二審、第三審是否可以翻案,尚無從肯定,且觀察第一審對該員![Re: [問卦] 台灣犯罪所得越多是罪越輕的嗎? Re: [問卦] 台灣犯罪所得越多是罪越輕的嗎?](https://i.imgur.com/AwuU4Os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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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法官會看外表來判有無性侵性騷嗎?從實務上來說,表面應不存在這種事 但在評議過程中是否有這種事,基於不對外公開之原則,正常來講不得而知,更無法下任 何定論。 舉數判例: 被害人關於被害經過之陳述,常意在使被告受刑事訴追,其證明力自較無利害關係之一般
Re: [請益] 刑訴-自白能否與告訴人指訴相互補強最近剛好有看到這個問題, 有參閱到PTTLikeshit以及mitransition內容,受益良多, 額外也參考了幾份資料,借標題回覆, 順便分享一下整理過後的內容。 先做一下分類,
Re: [新聞] 約X不到30分鐘!男遭女網友告性侵 辯:這個案子如果上訴,大概會被減刑吧 雖然不可能無罪,不過很奇怪的是 法官判決一再強調要有證據,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但是這案子如果不是豬隊友自爆被告有犯罪,二方也是各說各話 看起來也沒有所謂的直接或間接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