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
笑死!我看這根本是訴訟法白癡寫的文章吧!
不知道憲訴法有關裁定和判決的最低人數有不同規定嗎?
藍白修的是憲訴法第三十條判決的要件
第 30 條
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
但是第三十一條裁定的要件根本沒動啊!
第 31 條
裁定,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參與評議,參與大法官過半數同意。
審查庭所為之裁定,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以大法官過半數之意見決定之。
也就是即使依照通過後的憲訴法條文,現行的八名大法官還是可以做出暫時處分,讓新修
正的的條文暫時不生效啊!這時候就回到舊法規定,依現有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
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即可宣告違憲,藍白忙了這半天,結果還是一場空,真是可
憐喔!
※ 引述《semih (Sayginer)》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124246/8513694
: 2025-01-25 02:43 聯合報/本報記者蕭白雪
: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缺席 拒成政治工具
: 憲法法庭表定昨天最後一次評議庭,並未對賴清德總統剛公布的憲法訴訟法作出暫停施行: 的暫時處分,一大關鍵因素是至少三位大法官選擇技術性缺席,實際上未開評議庭,據了: 解有大法官不認同執政黨聲請暫時處分的理由,也有人不願大法官角色沾染過多政治,未: 來新法上路,在大法官未補足前,憲法法庭的運作恐將持續爭議。
: 這幾年大法官因政治性敏案的釋憲案,讓大法官的招牌與威信都蒙塵,加上賴清德總統提: 名的七位大法官遭到國會全數封殺,連執政黨立委都以過去長期批評民進黨為由,集體對: 賴總統提名的劉靜怡投下反對票,引發外界質疑難道只有遵從民進黨主張的人才能當大法: 官,更讓大法官清譽與公信力都受到影響。
: 賴清德總統公布憲法訴訟法後,外界不少人研判當前的八位大法官可能會跟過去幾年的大: 法官集體表現一樣,依民進黨劇本凍結新的憲訴法、讓國會通過的新法無法上路。過去兩: 周外界更流傳司法院官網上憲法法庭評議庭表,一月分每周三、四、五都排了評議,看似: 要奮戰到最後過年前最後一天上班日。
: 但實際上,本周憲法法庭並未就任何案件開評議庭討論,背後一大原因是有大法官技術性: 先請休假。即使依舊法,仍需要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現有大法官總額: 過半數同意才能作成裁判,換句話說,要有六人以上大法官出席才能作出違憲判決。但因: 不認同聲請理由、或對大法官成為否決國會法案工具作風不以為然者至少有三名大法官,: 在技術性缺席下,讓表定的憲法法庭評議難以作出裁判。
: 此舉等於讓新的憲訴法上路,至於新憲訴法規定,大法官法定總額為十五人,參與評議的: 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十人,作成違憲、合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九人。賴總統若遲: 遲無法提出獲國會至少同意兩名的大法官,未來憲法法庭就算以新法違憲、無法拘束大法: 官,直接判決違憲,恐仍只會製造更多爭議。
: 備註:https://i.imgur.com/3UlsnqR.png
: 聯合報說了有3位大法官技術性缺席(猜呂太郎是其一?)
: 所以新版的憲訴法確定已上路
: 賴要在2個月內重新提出大法官人選
--
大大所言洵堪採信
推啦
藍白忠貞小草早上嗨整天,又被撞啦
藍白法盲多,法渣更多XD
樓下天使川
這算是兩位卡提諾法學巨擘忘記填的漏
洞嗎
國昌:好的,下次一起修掉
推專家
暫時處份的裁定應該是用43條之3 (暫時處
分之裁定,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
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
並應附具理由。) 應該不是31條?
3
所以我才一直強調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啊 因為從法條結構上來看,憲訴法第30, 31條是裁判裁定的一般原則性規定 第43條才是針對暫時處分的特別規定 依照中央法規標準基本第十六條的規定 第16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4
藍白的邏輯就是,你大法官要依照我立法院修正的新憲法訴訟法來審憲法訴訟法的釋憲案 但實際上,若依照新法,現實上當大法官實際人數(8人)還沒滿足新法人數(10人)時, 沒辦法進行評議 依照憲法77、78條規定,司法院大法官是解釋憲法機關,新法將造成實際上的憲政空窗,這 種憲政空窗(無法釋憲)本質上就是違憲(憲法規定要釋憲可以運作)X
首Po2025-01-25 02:43 聯合報/本報記者蕭白雪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缺席 拒成政治工具 憲法法庭表定昨天最後一次評議庭,並未對賴清德總統剛公布的憲法訴訟法作出暫停施行 的暫時處分,一大關鍵因素是至少三位大法官選擇技術性缺席,實際上未開評議庭,據了17
笑死!那這個通過條文就自己打架囉! 第 43 條 聲請案件繫屬中,憲法法庭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且 有急迫必要性,而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就案件相關之爭議、法規 範之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等事項,為暫時處分之裁定。15
這條沒修其實沒差 因為裁判才會影響法條 暫時處分就像上面寫就六個月自動失效 只能暫緩半年但是因為人數不足無法裁判 半年之後啥都不會改變4
笑死,不懂憲法不要一直出來丟人現眼好嗎? 裁判字號: 憲法法庭 113 年憲暫裁字第 1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19 日
16
[討論] 黃珊珊的憲法訴訟法修正動議能破bug嗎黃珊珊的憲法訴訟法修正動議能破bug嗎 《憲訴法》三讀通過!翁曉玲、黃珊珊喬好了? 藍白合提高判決門檻 今天立法院會處理《憲訴法》,藍白都提出再修正動議,最後藍白聯手支持白版通過。根 據三讀條文,新增大法官未達法定名額15人時,須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參與評議的大法8
Re: [新聞] 前大法官黃虹霞:憲訴法修法若通過 侵害: : 黃虹霞表示,大法官法定員額就是十五人,三分之二的比例沒有變,也就是十位大法官 才 : 可以開會,若不足十人就不能開會。 : 黃虹霞說,七位大法官在十月底因任期屆滿退任,目前是八名大法官還在運作當中,而8
Re: [黑特] 如果最後大法官解釋是合憲怎麼辦講的沒錯啊,申請釋憲的假處分其實就是第一關,不用等到釋憲結果出爐。 而且看條文大法官如認為有必要也可以請關係人說明。說不定届時就先看到國蔥去跟大法 官解釋了。 假設大法官不同意給假處分,那藍白大概就先宣布勝利。 當然就算給假處分,也不代表釋憲結果就是如何。X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暫時處分聲請收到了! 司好奇問一下treasurehill , 因為你有提一句「今天你總統公布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更改作成憲法判決要件,並且規 定在大法官可決人數不足時不得受理案件」 不過聯合報在12月底有篇讀者投書寫到7
Re: [新聞]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釋憲門檻本來就是立法形成自由 你們民進黨都可以在2年前廢除大法官會議 改成荒謬的憲法訴訟法 把舊審理法規定的出席人數改為現有總額 並且加入最惡劣的第 12 條4
[討論] 現在走大法官釋憲到底可不可以?憲訴法修法爭議 送憲法法庭釋憲 這個社會成本較低 但可以不可以呢? 首先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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