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黃國昌不打算在法律圈混了?
好歹也當過副教授 研究員
不是大佬等級 至少也是一號人物
今天出來 跟人說大法官裁定沒主筆
阿法條就說 解釋文才要 裁定不用
白紙黑字在那還可以硬凹
不是啦 你藍白立法院多數耶
小草覺得不合理 不會修法?
在這裡搞政治鬥爭是在?
這已經不是法律系大一就看得出黃在硬凹
這是小學畢業識字就知道黃在硬凹
黃國昌是要徹底賣掉他法律圈累積的聲望?
--
沒打官司影響應該比較小?
牠有聲望?
沒法律圈還有豬圈
這個人早就名譽破產。
我覺得狗昌引用法條有時候有誤或解釋不正確
,不知是故意的還是無知
業界學界都回不去 只能當個沒啥流量的網
紅 其實根本等於社會性死亡了
唉…
他光是一個得字就可以退出法律界了
號稱法律專家,引用法條有誤不正確,怎
麼可能是無知
他覺得在社底圈當神很爽啊
你說錯囉,民進洞才是多數。台灣民主等於
民進洞作主。
他本來就不可能再繼續在法律圈了
都快60了 政治就算選輸 誰會要一個60歲的
老頭 還沒什麼成就的那種
耶那怎解釋不寫誰主筆,這爭議這大的
法案,快速凍結就算了,誰主筆也不敢
寫,你確定法界都挺這次判決?
幹雜種藍白是不是都他媽的不讀書啊
覺得他這樣真的好可悲 現在法學界誰不
把他當成笑話
他本來就混不下去才又來蹭官位阿...
他是康乃爾博士,不太可能不知道或看不懂
規則
他很自戀的聰明吧 認為這招能騙到標題黨選民
懶人包愛好者絕對會中他的招
是否清醒就看個人造化了
你看看現在還有人在說判決不是講正確的裁定
,國蔥這不就騙到了嗎
其實這也出乎我半年前的預期,我以為
國昌還有一點最基本的「法律人」面子
要顧,現在看來是破罐破摔了
一直說他法律人 覺得頭好痛
轉職網紅
法律寄生獸人
youtuber 混得好好的 幹什麼法律人??
youtuber 混得好好的 混什麼法律圈??
連中研院都回不去了
他原本就是一個一直活在西尼卡小天地裡的
學究,跟法律實務界關係原本就不深啊XD
從太陽花學運政治明星變成只能跟小草取
暖 老實說這人真的愈活愈可悲
學界早就唾棄他了,有幾個教授都直接
具名發文罵了,想當初也讀過他的民訴,
看到他變成這樣也是不勝唏噓
都娶到千金了有差嗎?
這傢伙只能當網紅小丑而已
小草抖內比法律工作好賺多了
大暑日 夏夕夏景
名聲完全敗壞掉
就只想走政治了呀
33樓說出很多人心聲 黃國昌的墮落太超
乎常理
狗昌
說明一下,蔥昌才51歲…離60還很遠!
他的幕僚太low我只能這樣解釋。
他連哈星都快睏不到
他還有辦法回去嗎?
他根本連在社會混都放棄了
不就議題本身討論 可以 這很政黑
八卦版的垃圾們群情激奮
43
因為他今天的標題是「看看憲法法庭在搞什麼」,拿著裁定書一段一段反駁,令肥宅深感好奇。 所以很變態的跟完他今天的直播,後面觀看人數到達六千五百人,不知道有多少人跟一樣是好奇寶寶 最後還向大法官下戰帖,要來場憲法大辯論。(於1:37:27)(應該都加上時間軸的, 但是我懶…以下整理內容有錯誤,也是出自我個人的學識不足導致的誤會,絕無惡意) ()6
我其實不太懂推翻585什麼了 585就明明白白說了 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除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使憲 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 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7
有沒有一種可能,裁定書只是針對在判決出來前,是否需要暫停被提到憲法法庭上的法條的 實施。 所以沒有必要把前次開庭所取得的資訊全都放入裁定書? : 三、憲法訴訟法確實未規定「裁定」需紀載主筆大法官。 :1X
釋字585已經是歷史文件了 現在的大法官是可以推翻國會有調查權這個解釋 讓立委回到只有文件調閱權(要塗黑)的狀態 而現在的黃國昌也只能拿美國的制度來陰陽大法官 (有些人可能會說 人家美國是三權分立 台灣不適用32
你在講啥? 釋字585就是在限制立法院的調查權 而不是給立法院三權分立的調查權 雖然許宗力大法官的不同意見書是說 五權非三權,所以司法不能逾越權限去修憲。X
有沒有585釋字案根本就不是重點呀孩子 大法官解釋的是「憲法」 憲法賦予五院的職權範圍就清清楚楚在那 大法官照這部你國民黨自己修的憲法 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做出解釋2
我們的國昌腦濕看來九成論點都很槓,不愧是三權分立的卡提諾學派。 : 二、尤大法官要求以書狀補充「反質詢」 考慮到也有大法官直接問翁是不是主張國會優位,是不是想挑戰釋字585號 我認為相關問題的重點其實是: 一個法條有沒有違憲,九成不用大法官都看得出來,大法官只是負責寫成釋字。
爆
Re: [問卦] 范姊研究員Threads暴走中他們整部節目就沒一個法律專業的,才會導致用詞非常不精準, 不精準就算了,還希望來賓配合他們不精準的用詞。 光國會五法還是兩法都搞不清楚,硬要把還沒通過的混在一起說, 國蔥就說通過的部分還沒達到憲政改革, 節目方卻一直緊咬五法包含憲政改革,甚至拿蘇院士來說嘴,27
Re: [轉錄] 司法院聲明稿-關於裁定疑義&潑漆一我覺得司法院這個聲明稿對黃國昌及其 支持者來說過於困難,我覺得有必要用 白話文跟他們說明一下。 Q:暫時處分裁定居然沒有標示主筆大法官? 太~~~離~~~譜了~~~17
[轉錄] 林智群律師 臉書 憲法法庭裁定沒寫主筆黃國昌輸得很難看,就開始挑毛病,說暫時處分竟然沒寫主筆大法官名字。 媒體人黃揚明也說之前都有公佈主筆大法官是誰,這次竟然沒有。 他們根本不懂,不懂法條,也不懂實務作法。 憲法訴訟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判決」要寫主筆大法官名字,可是「裁定」不用,因為第321
[討論] 總統赴立法院即問即答恐違憲 劉靜怡:+1針對以傅崐萁、黃國昌為首提出的國會改革 藍白要求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要「即問即答」 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丞儀表示此舉恐違憲 具法律背景的台大教授劉靜怡也+1表示認同 來源:黃丞儀臉書13
Re: [新聞] 有人在臉書留言威脅大法官安全 司法院:看到沒有?? 這不正正就是為什麼憲法訴訟法的規範之中 暫時處分裁定不需要署名主筆大法官的緣故嗎?? 大家其實都知道 這次的憲法訴訟根本就只在準備庭結束的階段 根本都還沒開始審判 所謂的暫時處分僅僅是把有爭議的修法暫時凍結10
Re: [新聞] 黃國昌質疑暫時處分沒寫主筆大法官 律師111年憲暫裁字第1號 本件暫時處分裁定,有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4項規定之情形時,失其效力。 本裁定由呂大法官太郎主筆 有些律師10
[黑特] 法律系教授&中研院研究員不甩議事規則黃國昌 台大法律系畢業 康乃爾法學博士 司律高考及格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8
Re: [轉錄] 憲法法庭暫時處份案黃國昌就典型的直播一條龍,法庭一條蟲啊 當時尤伯祥問他,如果總統拒絕進立法院接受即時問答,立法院會不會在人事同意上刁難 總統,或是有其他的反制措施 黃國昌其實只要回答: 「不會。立法院未來行使人事同意權,不論是否同意總統提名的人選,都是立法院為了確6
Re: [討論] 民進黨大法官竟不敢「主筆大法官」嗎??槓精來囉,可憐吶 法律不懂,怎麼不回去問一下黃國昌 裁定:針對「程序事項」所做出的結論。 裁定的特點在於,法院可以不經過當事人的言詞辯論就作出裁定。 所以暫停處分庭,沒有言詞辯論,只是大法官問一些資料- 。 : ……下略…… : 沒錯,有法規規定在判決書要標示主筆大法官。 : 看似國昌老師咆哮有理。 : 然而,在同法的第34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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