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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shirman請進,關於高虹安助理加班費一事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shirman請進,關於高虹安助理加班費一事作者
cigaretteass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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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0r6s6Zi.jpg


上面是你的命題

1.立法院給的立委助理薪資預算是「定額」

2.立法院立委助理加班費的請領率是96~98% 差不多也是「定額」的意思

所以不存在所謂X+N這種事

數字就是死的東西

那你當初檢方起訴是「浮報、詐領助理加班費」

要討論當然只能討論

1.加班事實

2.加班時數

因為這兩者是唯二可能存在「浮報、詐領」的要素

https://i.imgur.com/6KANJSI.jpg


上面是你回文提到的X與N範疇

立委助理如果滿足上述1、2點

在N已滿足客觀條件的情況下討論主觀定義完全沒意義

你要說是做功德也是你開心就好

討論這個還不如討論午餐薯條可樂要不要加大

我覺得政黑以後發文前要做智力測驗

及格才能發文

大概是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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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49.5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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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number55 03/15 12:32回捐,帶腦

沒關係你下次記得就好

mynumber55 03/15 12:34原來是中國人喔,不怪你

wfelix 03/15 12:35樓上,不回捐他也沒好處

mynumber55 03/15 12:36不回答問題喔? 只剩耍嘴皮子喔

mynumber55 03/15 12:38這咖選前就嗆的勒,選完躲一下還是繼

mynumber55 03/15 12:38續瞎

啊啊抱歉我是不是在哪裡嗆哭過你 對不擠 >.<a 前陣子新開案沒辦法浪費太多時間在智障身上而已

Scion 03/15 12:38一開始就沒有打算要付加班費,所以領的當然

Scion 03/15 12:38不能算是加班費,這麼簡單的邏輯

有加班事實與加班時數請領加班費就沒有問題 檢方用貪污起訴勞資糾紛也是蠻好笑的

Scion 03/15 12:39你跟廠商講好了這批貨免費,卻去跟總務領貨

Scion 03/15 12:39款,把錢拿來私用,這叫什麼?

我如果跟廠商談好了一整年的貨款 在這一年內程序用途都合法的情況下 領用扣打內的貨有什麼問題嗎?

mynumber55 03/15 12:47笑死,會計科目不對就是貪污了啦,越

mynumber55 03/15 12:47無知越會嗆人

加班事實跟時數都是正確且合法的就沒有會計科目不對的問題 硬要說勉強算是出納比較有瑕疵 不過我猜你大概分不出差別 你今天驗過智商了嗎?

cfetan 03/15 12:49檢方不爭執事,只是意圖想帶不實風向

aragorn747 03/15 12:59這篇反智 連人家意思在哪都看不懂

dandes0227 03/15 13:06去跟法官講 在這邊槓啥^^

Scion 03/15 13:15奇葩邏輯,哪天被抓去關我不會意外

mynumber55 03/15 13:26出納?你是不是不知道直接匯到助理戶

mynumber55 03/15 13:26頭啊

你連我在說什麼都搞不懂 慘

yoyofish02 03/15 14:05雖然能理解這個說法,但是在法官判決

yoyofish02 03/15 14:05出來前不敢保證無罪

shirman 03/15 14:25那結論還是不變,立法院規定加班費固定為

shirman 03/15 14:25X,高虹安竟然還扣下N挪用,發給助理(X-N

shirman 03/15 14:25),依然是詐領N元啊

你看起來根本沒在狀況內 助理們並沒有所謂「已經加班了,但是沒領到加班費」這種事 他們談薪資本來就沒有算加班費 因為諸多原因所以薪資是一口價 加班費本來就會報滿(因為加班事實跟時數都會滿足) 這個之前助理的證詞都有提到 據個例吧 每月助理薪資預算如果是30萬 6個助理每個月都一口價4萬5共計27萬 剩下的三萬就是納入公積金(領出來回捐) 所以高沒有詐領浮報的問題(有加班事實、時數滿足) 頂多這筆公積金的現金流使用會有瑕疵 也就是我上面說的出納瑕疵 懂?

wfelix 03/15 14:28高虹安沒有扣下,是助理回捐

wfelix 03/15 14:29錢有先進助理帳戶

wfelix 03/15 14:30議員的是錢先給議員,再轉給助理

wfelix 03/15 14:30所以議員的有罪案例很多,立委的幾乎沒有

所以說他不在狀況內

HenryLin123 03/15 14:49這咖躲一陣子又出來了喔

前陣子忙沒辦法留太多時間給智障

HenryLin123 03/15 14:51一口價又能多跟立法院報帳喔?

有加班事實跟時數為什麼不行 當初會起訴就是浮報詐領 所以現在是打自己臉?

shirman 03/15 14:53扣下、助理回捐,文字遊戲而已,實質上就

shirman 03/15 14:53是被高詐領挪用,只是進助理戶頭過個水而

shirman 03/15 14:53已,裝不懂還要指責別人沒在狀況內

高又沒有拿刀槍脅迫助理捐出 裝傻喔

shirman 03/15 15:00唉呦,連沒有拿槍脅迫都說出來了,回去原

shirman 03/15 15:00文看看助理的證詞吧,原來你才是狀況外的

喔喔所以你的意思是高有拿刀槍脅迫助理捐出加班費嗎要確餒 XDD 你連立委助理薪資是一口價都不知道 還扯什麼加班費是X+N 說你狀況外很含蓄了餒差低

Bizlink 03/15 15:00原來一堆叫立院違反勞基法的法盲在這邊

Bizlink 03/15 15:00推文唷

Bizlink 03/15 15:02這邊再說一次 申請與使用是2回事 如果一

Bizlink 03/15 15:02直混淆不清 勸法盲們以後不要上法庭 會

Bizlink 03/15 15:02死的很難看 一直叫立院違反勞基法耶 笑

Bizlink 03/15 15:02

邏輯正確 檢方起訴就是針對申請是否合法(是否浮報詐領) 使用是另一回事

shirman 03/15 15:12唉呦,脅迫是真的,一直扯刀槍幹嘛,不敢

shirman 03/15 15:12看原文喔?

因為拿刀槍脅迫就真的違法啊 沒有的話你不爽可以不要捐回大不了不幹立委助理 所以說頂多就勞資糾紛

shirman 03/15 15:12還有「使用/回捐/扣下」都是文字遊戲啦,

是就是 不是就不是 法律可以給你這樣一句「都是文字遊戲」打發過去嗎? 笑死法盲到不行

shirman 03/15 15:12高虹安申請多少時數的加班費就該全額給付

shirman 03/15 15:12助理並讓他們依照自由意志使用,而不是不

shirman 03/15 15:12拿刀槍地脅迫他們捐出,這個叫進助理戶頭

shirman 03/15 15:13過水的詐領加班費

加班費的使用方式自己去爬文吧 跟助理薪資為什麼一口價有因果關係的 至於請領多少就全額給付本來就剛好而已 是否有加班事實(O) 加班時數是否符合(O) 這兩個沒問題就好 「申請」跟「使用」先去搞清楚吧 笑死一個自曝無知法盲

holien 03/15 16:22若有加班事實,錢領出來要如何用,政府管

holien 03/15 16:22不著,除非助理去告發沒有加班卻領加班費

他就急著嘴啊 沒驗智商還敢發文啊綠班

※ 編輯: cigaretteass (39.14.49.51 臺灣), 03/15/2024 16:31:51

sampam 03/15 17:47林益世也沒脅迫廠商啊!就對方死要送錢唄

nysky 03/15 23:47硬凹有加班,但加班費都被主管拿去吃飯洗頭

Bizlink 03/16 02:25連檢察官都認定有加班了 誰硬凹?還在講

Bizlink 03/16 02:25這個的是什麼史前乾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