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昌老師有說服你嗎?
欸,不是阿
我以為多數腦子沒有縮水的人,即使不是法律專業,看完解說應該都懂了吧…
對於一般人(無公權力者)這個就好比交通罰單,你不服就採取行政訴訟啊,又或是消防安檢的也是,隨便谷歌行政訴訟流程還又臭又長呢 http://i.imgur.com/CRDI6Y7.jpg
簡單的類比就是
警察行使取締權,違規者警察可以開單
立委行使聽證調查權,不配合者立委可以罰錢,不同點是:警察開單通常就直接開了,立委罰錢是主席不同意,再經過立院表決,比一般罰款嚴謹多了好嗎?
大蓋94醬
※ 引述《win8719 (win8719)》之銘言:
: → kunnsei: 如果你覺得是 主席覺得不是 那就給法院 高雄 06/05 23:44: → kunnsei: 裁決 法院也覺得不是只有你覺得是 那請 高雄 06/05 23:44: → kunnsei: 問要不要回答 高雄 06/05 23:44: 其實我最不懂這個啦
: 為何要給一群最不中立~大部分也不是專業的來決定我要不要繳罰緩
: 為何不是法院宣判才來罰
: 把你所有事都交給法院處理不就好了啊
: 為何是要你先罰我才去法院打官司來說罰的有沒有道理啊
: 你決定錯誤的話這些錢跟時間決定的立委要賠嗎?
--
是你沒看清楚大家的疑慮
小粉綠aka苗粉表示我只看苗直播其他
都是認知作戰,大概是這樣吧柯柯
你不懂政黑
可以請問一下那些說小粉綠只看苗直播的人,
你們都看什麼嗎?黃國昌直播和民眾黨記者會
嗎?黃國昌播的ivod?
還是把條文攤出來看,看不懂的部分補習國昌
老師的直播?
大家的疑慮不就是為何要讓立委決定罰錢??
最大的不同是 警察開單是看交通條例
立院罰錢 是看立委主觀認定
懂不?
所以為什麼要把反質詢 藐視國會定義清
所以是在偷換概念 還敢說立院比較嚴謹
也太好騙了吧
行政罰的規範每一條寫得清清楚楚
立院主觀認定的東西 法院怎麼判?
竟然敢說人治比法治要嚴謹 我真是醉了
反質詢 藐視國會寫得清楚??
還敢騙啊
這整串就故意模糊焦點, 交給法院判?
法院還不只能照法條判, 法條就寫主席
說了算, 法院當然也只能照主席說的判
然後有群智障就喊這叫交給司法
和警察開單差的可多了, 有哪條法條的
判定要件是完全靠警察主觀判斷的
反智文
憑感覺跟憑客觀事實,條件有一樣嗎?
本來就不一樣
而且立委是人太多,太閒了嗎?
法案都審完了??
他們就喜歡蘇貞昌在那邊叫什麼的詢答
哪天換黨執政再來看看
你第一天來政黑?
其實仔細想想,全台只有一個立法院
,一天到晚還在那邊吵來吵去,是有
多大的機會會去找你問話,抓敵對政
黨的政客都來不及了,是以為立法院
是法院還是派出所嗎?
大家的疑慮不是說,啊我就愛雙標跟說
謊,一直被抓自己人又不挺怎麼辦
罰單有明確違規標準、客觀違規事實/證
據,藐視國會有嗎?
還是有差別喔。姑且不論開單人員/立委
任用方式差異,交通罰單如超速、壓線
等通常有客觀可見的事實作基礎(所以附
照片),不太有一張照片各自解讀的情形
。這次修法不是,「藐視」、「虛偽」牽
涉主觀認定,A黨的主觀認定可能和另一
黨完全不同,表決出來的結果當然也不
客觀,用這個為基礎開罰當然可能造成
濫權。
智障類比
就上次在圖書館罵美鳳那個就是先開罰
,你在自己去跑行政訴訟 嘻嘻
爆
首Po是沒有說服我就是了 不過我先說,我理組的,不是法律系 2.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 ,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按照我理組很普通的邏輯思考44
→ kunnsei: 如果你覺得是 主席覺得不是 那就給法院 高雄 06/05 23:44 → kunnsei: 裁決 法院也覺得不是只有你覺得是 那請 高雄 06/05 23:44 → kunnsei: 問要不要回答 高雄 06/05 23:44 其實我最不懂這個啦 為何要給一群最不中立~大部分也不是專業的來決定我要不要繳罰緩X
你的斷句是錯的 不過理組不懂也不怪你 這條的字句正確的解讀是 1. 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 或 2. 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14
他說一段話我差點笑死 你站上那個質詢台 你問的問題不恰當 你會被修理的耶 台灣社會會制裁誰? 挖幹 你騙我第一天看台灣政治喔 立委就是拿著免責權亂幹的傢伙啊3
「立委就是拿著免責權亂幹的傢伙啊」 你要這樣講也是沒有錯 目前真的不能認同你更多了 真的是還好現在藍白國會還是多數 不然哪天國會換綠營多數 真的要開始記錄自己每天早餐吃什麼了9
其實我不知道大家哪裡閱讀能力有問題啦 構成立法院迫害被質詢人有幾個條件 1. 是機密 2. 委員要迫害被質詢人 3. 院長要迫害被質詢人1
小弟理組啦,我幹你老師,我們寫完SOP都要一步一步寫清楚有時還要附圖給選項看,沒 寫好如果遇到有經驗的那可能沒事畢竟他會自己除錯,遇到沒經驗的一定會反映說明明照 步驟怎麼還是錯。 幹,你他媽黃國昌你今天法條寫的就是不明確才會有一堆人再問,然後你他媽的說你講過 很多次解釋很多次...我幹你老師耐德利,原來法條寫好後還要自行腦補或去看你的VOD跟
86
[黑特] 黃國昌:你如果被罰不服可以提行政訴訟我們的戰神,道德的長城、自由的燈塔、民主的防波堤、正義的北極星、公理的馬奇諾防 線、智慧的巴特農神殿、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黃國昌, 看到最近塔綠班對於國會改革法案各種抹黑污衊,終於不忍了, 製作影片,跟人民說:你如果被罰不服可以提行政訴訟, 如此優良的法條,連救濟管道我們的國昌老師都想好了,6
Re: [討論] 藍白惡法,誰來認定有罪?這邏輯其實是在問 交通罰單誰來決定有罪? 環保罰單誰來決定有罪? 勞安罰單誰來決定有罪? 或者是1
Re: [問卦] 國會改革怎麼會侵犯人民權益各國都有國會聽證制度 但哪一國的證人在出席的時候 能不能有律師陪同、可不可以行使緘默權,或者決定證言事項是否屬於個人隱私與機密 都要由聽證會主席直接肯認的?而不是公正第三方? 那你說又沒有刑責,不過就是行政罰罷了,不服還可以打行政訴訟救濟X
[問卦] 被警察開單申訴失敗走行政訴訟成功率?之前騎車大馬路左轉巷子 (要兩段式左轉) 警察剛好在巷子等紅綠燈 直接被攔截開了兩張 (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行駛禁行機車) 好的 當下真的以為是這樣3
Re: [黑特] 廖偉翔:民眾沒來被罰可以提行政訴訟建請優質立委「廖偉翔」 為了籌措花東交通三法之財源立一個法案 「交通罰單不再需要附舉證照片或影片 執法警察只要認定違規即可開單告發」 民眾:這樣會亂開單,不合理X
Re: [爆卦] 北市徐巧芯議員違停不給開單 (當事人回應)違停的車輛 如果警察開單的時候 車主正好出現 有些人比較好的警察 通常勸導一下就不開單了 所以就算是ㄧ般人 還是有機會不接到罰單的 不過我覺得這個議員是阿呆啦 不管是消防安檢 警察開單 衛生局稽查X
Re: [問卦] 原來警察不用任何影像就能開單喔我媽最近就這樣被搞 最近也在用行政訴訟 警察說我媽違法擺攤 我們就說不服啊 要他們拿出照片- 廖偉翔:被罰提行政訴訟就好 吳宗憲:反正才關一年 U質藍委開示了 你各位不配合就是罰錢關一年 不滿意去提行政訴訟就好
- 法律小腸事 行政處分本來就是行政機關的權限,對於不服處分者只能遵循行政救濟程序 訴願>行政訴訟,你拿憲法六法全書跟警察講道理都是沒用滴 所以實務上警察和檢察官本來就是皇帝,案子沒進法院前,第一線的行政單位判決都是當 然有效的阿,能推翻行政處分的只有真正的神=司法官 還有本國找立委檢察長院長法官關說檢察官法官是完全合法,沒有任何刑事責任的呦^,^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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