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昌老師有說服你嗎?
其實我不知道大家哪裡閱讀能力有問題啦
構成立法院迫害被質詢人有幾個條件
1. 是機密
2. 委員要迫害被質詢人
3. 院長要迫害被質詢人
這樣很明顯立法院不中立了
所以要尋求立法院外的協助,所以司法介入。上面三個條件失去任何一個都不會造成開罰。別忘了立委也是有藍有綠有白。不是沒有人可以互相制衡的。
假設立委沒有那麼不中立,哪這個過程也沒有問題了吧?
要求別人不能說謊但是沒有對應的武器,那就沒有約束力。我是不知道什麼人會有這種心態要人要有問出真相的義務,但是不給代議士權力啦
※ 引述《win8719 (win8719)》之銘言:
: → kunnsei: 如果你覺得是 主席覺得不是 那就給法院 高雄 06/05 23:44: → kunnsei: 裁決 法院也覺得不是只有你覺得是 那請 高雄 06/05 23:44: → kunnsei: 問要不要回答 高雄 06/05 23:44: 其實我最不懂這個啦
: 為何要給一群最不中立~大部分也不是專業的來決定我要不要繳罰緩
: 為何不是法院宣判才來罰
: 把你所有事都交給法院處理不就好了啊
: 為何是要你先罰我才去法院打官司來說罰的有沒有道理啊
: 你決定錯誤的話這些錢跟時間決定的立委要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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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很簡單的道理 行政不想給立法監督而已
你肯定是文盲
重點是 裡面條文很多都寫委員投票多
數通過 表示根本就誰人多誰就是正義
這種東西哪能當法條
在法律上,本來就有“偽證罪”,沒有說
謊罪,因為偽證的認定上就是比較一翻兩
瞪眼的,你先供稱你犯罪,然後之後再來
說你沒有。但是“說謊”的認定存在很大
模糊空間。同一件事情,只要切入角度不
同,就會被大呼“說謊造謠”,這就是為
什麼只有偽證罪,沒有說謊罪
比如我上述的說法,只要有一點不精確,
馬上就會被藍白雞蛋挑骨頭,說“說謊造
謠”,這個政黑版上,大家看過很多了
樓上就是典型亂講
哪裡亂講?
證人於案情虛偽陳述構成偽證
黑道貪污立委,判決平民是否有罪,真是惡法
沒有必要,綠共的學者不就認定官員有說
謊的權利
虛偽陳述於兩個法條構成要件是一樣的
只是行為人身分不同而已
那“偽證罪”跟“說謊罪”的差別在哪裏
?
基本上反方現在的疑點都是立法委員無
法中立且無制約能力,正方都是認為立
法委員中立不會發生較偏差的行為,那
目前來看反方的懷疑是很合理的,正方
也確實沒有能力去推翻反方的疑點
那就麻煩法官做裁判,這樣很簡單吧
那有問題就去法院就好了啊
就立委想搶法官做的事啊
一般到了司法案件,涉及刑責才會產生偽
證罪的問題。現在在國會一般質詢,甚至
一般人民都會被叫到國會“審問”一般觀
點的問題,這個是司法權的事情,這個就
是立法院擴權,這個就是干涉憲法保障的
言論自由
美國官員不能質詢官員只能辦聽證
所以才會有藐視國會罪讓你不能不來聽證
台灣每天質詢每天罵的是要多擴權
跑法院很麻煩的...當然這件事目前正方
唯一能做的就等釋憲,至於為什麼會造
成目前這樣的結果,正方能說反方不想
討論,反方也能說你不該強硬過關,反
正就各說各話,我們平民百姓等結果吧
一個囂張跋扈,言行不正的立法委員,在
街上違規停車,被警察“刁難”,那立法
委員可不可以把員警叫到立法院“審問”
,然後藉機送去法院,這樣之後誰還敢做
事,得罪不該得罪的人
最大的問題就在 民進黨不支持
就樓上這種例子,為了這種事他還要召
集半數立委同意他找來這個警察,其他
立委也同意?
如果民進黨支持 以上全部都不是問題
*48樓
黃不是回答了要「委員會」認為有必要嗎
一個囂張跋扈的立委要說服6個人一起認為
有必要才會請人去。不要繼續文盲了啦
不過到底是半數同意招開六人委員會還
是怎麼樣,其實真的沒很清楚,然後被
找的人到底有沒有辦法有陪同律師之類
的,問題真的蠻多的
有了藍白合昌傅擴權的事件,任何離譜的
事情,都是可能發生的。司法本來就是必
須把最糟糕的事情寫出來規範,而不能依
賴對於人性的良善自律。只要在機率上不
能排除會發生,那這件事情就是有機會發
生
如果有立委濫用該制度 只有民意制裁沒有
制度罰則
請問鐵票區或是不分區會怕你這個嗎
黃國昌身為法律博士,在最最基礎的憲法
三權分立都如此模糊混淆,真的很讓人訝
異哪裡出了問題
其實不太同意,很多法律上本身就有不
少漏洞能鑽,要一部完美的法律是不可
能的,確實也不該有這麼多漏洞,但要
先看立法的需求是什麼,不少反方都直
接定位成鬥爭用的工具那沒辦法討論了
目前立法院就是政治立場相爭最嚴重的地
方,在立院產生出這種違反基礎三權分立
問題的法律,會用政治鬥爭來做思考,本
來就是一般常情。
真的很離譜的情況就你看這次花東三法
還沒立案就已經有很大的反彈,而且以
現代來說很難有永遠的鐵票區,至於不
分區就真的比較麻煩
要看你怎麼看藍綠白三黨,基本上我認
為他們沒什麼區別,所以我不會把他們
的鬥爭看的很認真就是了
加上本屆國會有多位行為特異的人士,比
如違法改建停車場,違法停車,有前科,
法學常識貧乏,結果訂出這樣權力甚大,
人民缺乏保護機制的法律?!卻還要故作
清高,喔喔立委不會亂用,立委能自律,
不要想成會用來鬥爭
你居然會覺得立委中立?
笑死 立委中立 文盲哦
如果帶著有色眼鏡去看那真的就沒有討
論的必要,就我討厭他們就好,可以理
解也尊重你的想法
今天要討論中午吃什麼,結果你拿出手搖
飲外賣名單
?!法條定成這樣本來就沒什麼好討論,
一些瑕疵還能修改,要是連基本問題都不
能抓準,這個就直接下去了
你要不要去查一下多少立委被判刑
還中立勒 是有沒有這麼天真
就正方現在能做的就等釋憲阿,真的是
超薄弱的立論,畢竟就真的有問題
「法」假設執行人都會濫用那就不用立法了
。都會濫用,那警察會亂抓人,法官會亂判
,一切依靠「人治」。那去對面好了
主要是現在這個執行人反方是兩百趴的
不信任,所以他們會覺得根本不需要這
個法,因為它單純只是鬥爭工具,而且
現在的漏洞也確實有可能會發生,但這
個法本身到底有沒有存在的必要就看大
法官怎麼判,然後漏洞會不會補
你有沒有罪用政客投票一點都不客觀你也
吃的下去,那我沒意見
你有沒有罪用警察判斷也不客觀啊 交通
法規都是這樣判。哪有什麼罪真的客觀的….
.都馬是主觀判定與法條內容符合程度的
我覺得重點是直接把藍白勾在一起,為什
麼白一定會跟藍合作?
我只想吐槽立委都有黨派了怎麼可能中立啦
== 還是你的中立跟我的中立不一樣
警察根本不能判阿 是檢察官認定法官判決
警察說你未禮讓行人就未禮讓行人
警察濫用職權會有懲處 確實會影響職涯
國蔥說民意制裁立委不知道是甚麼大便
可以讓你擴權 你就要扛責
那誰來監督立法院?
不能說謊那可以不說嗎? 就算是法院
,被告也是有沉默權的
爆
首Po是沒有說服我就是了 不過我先說,我理組的,不是法律系 2.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 ,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按照我理組很普通的邏輯思考44
→ kunnsei: 如果你覺得是 主席覺得不是 那就給法院 高雄 06/05 23:44 → kunnsei: 裁決 法院也覺得不是只有你覺得是 那請 高雄 06/05 23:44 → kunnsei: 問要不要回答 高雄 06/05 23:44 其實我最不懂這個啦 為何要給一群最不中立~大部分也不是專業的來決定我要不要繳罰緩X
你的斷句是錯的 不過理組不懂也不怪你 這條的字句正確的解讀是 1. 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 或 2. 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14
他說一段話我差點笑死 你站上那個質詢台 你問的問題不恰當 你會被修理的耶 台灣社會會制裁誰? 挖幹 你騙我第一天看台灣政治喔 立委就是拿著免責權亂幹的傢伙啊X
欸,不是阿 我以為多數腦子沒有縮水的人,即使不是法律專業,看完解說應該都懂了吧… 對於一般人(無公權力者)這個就好比交通罰單,你不服就採取行政訴訟啊,又或是消防安檢的也是,隨便谷歌行政訴訟流程還又臭又長呢 所以就是先開罰,不服就行政訴訟 簡單的類比就是3
「立委就是拿著免責權亂幹的傢伙啊」 你要這樣講也是沒有錯 目前真的不能認同你更多了 真的是還好現在藍白國會還是多數 不然哪天國會換綠營多數 真的要開始記錄自己每天早餐吃什麼了1
小弟理組啦,我幹你老師,我們寫完SOP都要一步一步寫清楚有時還要附圖給選項看,沒 寫好如果遇到有經驗的那可能沒事畢竟他會自己除錯,遇到沒經驗的一定會反映說明明照 步驟怎麼還是錯。 幹,你他媽黃國昌你今天法條寫的就是不明確才會有一堆人再問,然後你他媽的說你講過 很多次解釋很多次...我幹你老師耐德利,原來法條寫好後還要自行腦補或去看你的VOD跟
爆
Re: [新聞] 鄭文燦:立院對總統質詢權 已經踩到憲法立委在憲法上,沒有規定可以「質詢」總統的權力。 僅代表總統面對立委的質詢,沒有回應的義務, 總統可以從頭到尾行使緘默權,也不會被罰鍰或是抓去關。 但憲法明定總統該作的,就是總統憲法的義務, 又憲法明定總不能作的,也是總統憲法的義務。34
[討論] 是我錯覺嗎?韓總比國昌老師的表現好很多韓總當院長本來大家以為慘了 結果找了周萬來當秘書長 目前在各項主持中都沒有出現啥大爭議 然後也不會偏頗還算中立 可能因為有周萬來可以問11
Re: [轉錄] 洪委員發文了看完一系列的回文,真的很好笑。說什麼立委都要待在那、遲到之類的,真是莫名其妙。 不要把立法院視同外面一般的上班職場運作規則,很容易誤解。 其實用一個舉例就可以了解: 把立法院當成學校,總質詢每天排定的委員順序與質詢時間就是課表,議場就是教室。 立委有來立法院準時簽到,就如同來學校上班了,他要草擬法案、準備質詢資料、研究議13
Re: [新聞] 沒收質詢權爭議未休 吳思瑤再嗆:按表操: : 有種就把慣例列進議事規則 : 只要增加一條,該質詢立委未到, : 全部人休息等待該立委到場,這樣不就好 改成這樣會很屌4
Re: [問卦] 志祺七七最近怎麼不討論台灣修法了?最中立客觀的志祺七七發聲了! 最新影片訪問公督盟CEO張宏林 以下為影片摘要 1.立法院應該專職:5
[討論] 國昌當上立委後敢質詢義川嗎假設義川落選,民進黨其實很有可能拉他入閣 到時候國昌就會在立法院碰到義川 如果出現這個狀況,國昌敢質詢義川嗎? 還是會故意不質詢,坐在最後面抖腳? --5
[討論] 原來韓早就宣告質詢不在場視為放棄立法院最新出爐的立法院公報,相關院會紀錄早已記載,韓國瑜在2月20日主持院會時, 就曾公開做出兩項關於立委質詢有關的宣告,其中最關鍵一項就是:「依登記的次序輪到 質詢之委員如不在場,以放棄質詢論;採用聯合質詢者,其中質詢委員如不在場,也是以 放棄質詢論。詢答時間不予併入。」顯然,韓最後以連續唱名方式,來處理應到但未到的1
[討論] 國昌質詢都幾點到?前幾天一些藍綠委員 在韓主席叫他上來質詢時 人都不在現場 立法院議會廳 只有院長 議事人員4
Re: [新聞] 沒收遲到立委質詢權 周萬來:韓國瑜院長立法院最新出爐的立法院公報,相關院會紀錄早已記載,韓國瑜在2月20日主持院會時, 就曾公開做出兩項關於立委質詢有關的宣告,其中最關鍵一項就是:「依登記的次序輪到 質詢之委員如不在場,以放棄質詢論;採用聯合質詢者,其中質詢委員如不在場,也是以 放棄質詢論。詢答時間不予併入。」顯然,韓最後以連續唱名方式,來處理應到但未到的1
Re: [新聞]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二讀 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有幾個問題,麻煩專業的小草回我一下,因為我書唸不多。 ※ 引述《pupu20317 (慶寶)》之銘言: :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 1.新聞網址︰ :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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