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昌老師有說服你嗎?
→ kunnsei: 如果你覺得是 主席覺得不是 那就給法院 高雄 06/05 23:44→ kunnsei: 裁決 法院也覺得不是只有你覺得是 那請 高雄 06/05 23:44→ kunnsei: 問要不要回答 高雄 06/05 23:44
其實我最不懂這個啦
為何要給一群最不中立~大部分也不是專業的來決定我要不要繳罰緩
為何不是法院宣判才來罰
把你所有事都交給法院處理不就好了啊
為何是要你先罰我才去法院打官司來說罰的有沒有道理啊
你決定錯誤的話這些錢跟時間決定的立委要賠嗎?
--
你申請行政救濟最後也還是給法院判啊
立委+主席決議你就當糾舉就好了
那一條規定 要合法不回答必須同時具備兩
個要件 第一 機密 第二主席同意
也就是主席根本不用認定是不是機密 只要
他不同意 就得回答
健保局勞工局行政調查後裁罰你也得打官司
說什麼可以去法院救濟都是講一半啦 因為
去法院也沒用啊 主席不同意你不回答你就
得回答 不管是不是機密 不然就是藐視國會
你才是搞不清楚狀況吧 行政救濟之後就不關
聽證調查權的事了 剩下是法院裁決
況且蔑視國會是指公務人員或官員 怎麼還在
瞎扯
黃說的這件事是不是在迷糊杖,法條裡的說
法並不是給法院裁決吧,是你不服立法院的
決議,你要自己去法院告立法院耶,不是像
他跟范講的.最後給法院裁決耶.是你立法院
已經決議你有罪.你要扛著罪去法院告贏立
法院,才能免罰,范琪斐被黃給旋轉了
問題來了,為什麼是靠立委多數決來決定某
人要不要去跑行政救濟流程?沒人敢回答
有嗎? 黃不是拿交通罰單為例嗎?
這節目越聽越火,黃國昌根本就是隱瞞事實
藍白立的法藍白自己決定可以罰緩誰?這不就
連主持人都被他唬弄過去
是球員兼裁判嗎?原來立委可以化身為交警或
你被勞工局開罰,你還不知道是被那個科長
警察來開別人單哦?真是厲害囉
裁決喔!立院要做決議都是具名的
對啊,所以還是沒回答問題啊,為什麼是靠
立委多數決來決定?他們決定要罰某人某人才
最後也是要被社會公評
會去跑行政救濟跟司法流程啊
最後他們兩個也沒被說服啊,只是對於法
條熟悉度或是法律見解不夠,才沒辦法指
出問題
為什麼我闖紅燈是由一個警察決定開我罰
單 應該是法官決定才對啊
幹你娘,立委全部都有通過司法考試嗎?
一堆前科犯,憑什麼審判人民?
如果對立法院決疑開罰有意見,照同樣邏輯
我闖紅燈被抓都摸摸鼻子繳罰單耶
對行政裁罰應該也會很有意見
因為警察跟交警是行政機關底下的人員
我就問如果立法委員議決錯誤,怎麼罰
比如說食品衛生,衛生局到你店裡,稽查員
警察開單取締交通是有「規範」跟「訓
練」
他們有執行自身權責跟權力的義務
因為垃圾立委浪費時間跑法院真的智障
但要我被一群立委舉手罰 我還真不能接受
那是他們本來就在做的工作,抓闖紅燈違停
幹,立委什麼責任都不用擔,判罰判爽爽,有
罰單跟藐視國會爭議點應該是,一個有客
觀違規事實或證據,一個僅憑立委意志
這種事喔,比當皇帝還爽
或各種他們路上看到的事件跟狀況
寫一寫記錄,可能就開你食材未離地
你立委什麼時候有行政權責跟權力了?笑死
依法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跟立法院差這麼多= =
你警察開違規單有些還會拍照咧
立委只要靠多數決跟自由心證就可以
這樣也能護航真的是天才
說謊與否也有很多客觀事實阿。
比如說陸資企業負責人被問資料有沒有回傳
法源根本就沒有訂標準 哪來的客觀事實啦XD
中國。 負責人說謊說沒有時
立委要負擔的責任就是他這次錯罰一個人
會因此影響到他下次選舉的結果
警察跟衛生局的開單都是有明確事實才能開
你要怎麼定義說謊嘛?你在質詢一個真相不明
或資訊不清楚的事件,你要怎麼定義真或假?
什麼叫明確事證?就是酒測值,培菌數,這種
這個權力是立院調查權的輔助性權力
有明確的數值,超速.沒戴安全帽等,都是明
你所謂的真或假,說謊與否是靠主觀決定的
行政調查也是很多裁決人的主觀判斷阿
說謊就像是陳時中說有簽保密條款 事後
時間軸攤開發現是事後才去簽的
天底下有這種事情嗎?比檢察官跟法官還屌
確可證的事實,而立法院對於人民是否陳述
這個有明確事實認定說謊
配何不配合之類的
事實是沒有明確數值可供證實,所以是不能
為何不配合,還要經過主席同意才能不配合
以警察或衛生局開單來同比的,法律去學好
你會覺得衛生局勞工局的稽查人員比檢察官
如果是國防機密跟商業機密等,也要經過主
法官還屌嗎
席同意才能不提供資料哦?笑死超級屌
所以立委啥時有這種權力了啦
你不配合,為什麼是你說的算?我有我的機密
比如說作業區貯存逾期食材,你說你只是在
我們的商業或軍事機密,為什麼要給你?
丟的過程。稽查人員不信,他也是開罰阿
你拿專業的公務人員跟立法委員比哦?厲害呢
立法委員有執法權和審判權喔!
你真的很厲害,原來立委有測謊的專業
死昌粉
更生人判你有罪 真棒
主席也有判定配合與否的專業,太猛了
滿屌的 直接掌握立法跟行政權
根本2/3皇帝了
如果提了一個不合理的機密理由。才有開罰
人數多就可以審判喔,造謠昌
質詢跟國會聽證的事件種類五花八門
原來光靠立委跟主席就能決定是否要配合哦
其實也拿了一部分司法權
如果是個合理的機密理由,立法委員傻了才
不合理誰認定,主席,幹
罰,罰兩萬而已。要被選民罵死
沒有哦!合不合理是主席說得算哦 不是你
今天誰都有可能在立院多數阿
靠背喔,什麼叫只兩萬,你就沒權利審
判我
不是你說的算哦是主席說的算,全看他意思
叫鐵票區的立委去罰就好了啊
什麼叫只兩萬
不是你跟我在這邊講合不合理哦,大哥
我指得合理不合理是公示於社會的
怎麼提選民都馬覺得合理
懶叫督一點點而已
公市三小啦,自己去看法條好嗎
就算是秘密聽證會,不合理的開罰也會被被
逾期食材就有明確的日期可供驗證啊,立法
你講的這些全是你自己腦補,法條上沒有的
開罰者訴諸於社會。
先說了 在那邊扯警察 公務員的 那些是有受
過考試院的訓練跟考核 才有那一份公權力
立委是民選的 根本不受考試院規範 也就沒有
憲法背書給你這份權利 智障
院如何判斷人民有無虛為陳述,我就問?
訴諸社會有屁用啦,別搞笑了都先被噁心
有前科的立委可以裁罰人民,蒸蚌
你有聽過什麼叫寒蟬效應嗎?
這咖就槓精啦,自己腦補,補完還造謠
所以你不信業者說,他正在拿去丟的說法?
要廢就把五權廢掉改三權 後續這份權利也是
給司法 而不是立法 雜種
哦對齁,更生人當主席還能決定各種機密
超速有時速,逾期有日期是有客觀事實依據的
訴諸社會又如何? 活該被整嗎? 根本
沒權利
是否能夠公布,是否要配合提供,太屌了
法條不合理性要訴諸社會然後呢?打嘴砲?
藍白立委就在學中共早期的鬥爭模式,先
高舉一個聽起來不錯的大旗(監督政府)
來為自己擴權,不從的就貼上非常模糊的
罪行標籤(藐視國會、反質詢…),最後
完成權力鬥爭和集權的重複循環
光是行政裁罰沒人知道是誰做決定的,就還
社會正反方互相辯論,雖的是被罰的人員
聽證調查是否要回答完全是立委們認定
大輸立院記名決議了
執法審判一把抓,還在那邊造謠
有其他參考客觀依據嗎?
別槓了啦,你真的超搞笑想說服誰啊 弱咖
不要只會般名詞啦 行政裁罰都有條文
細則規範
法律狗昌教的喔
行政裁罰都有署名機關負責人好嗎?誰說不知?
順便一提 如果是警察亂開罰單 會有上司要
負責 上能到行政院 甚至是監察院 立委弄這
智障條款 是能讓誰制衡? 根本把五權分立的
基礎丟在地上踩
在那邊狗昌學舌,行政裁罰,可悲
行政裁罰就算沒署名也無所謂
因為不管如何該機關都是權責單位
條文也是寫虛偽陳述阿
藍白雜種就是一群只想要權力 卻不肯負責的
下賤畜生
立院開罰就是立院是權責機關,記名決議
立委亂罰,啊然後勒?去發源打官司喔
,錢跟時間立委出啊幹
法院
破腦小草扯什麼公務人員裁罰 你媽
去給狗幹啦
我就問,今天立委要民眾回答公司某產品配方
他根本不懂法條要定義清楚
如果中資企業把台灣人民資料回傳中國,還
調查也是立院,審判也是立院?幹,是
司法人員嗎?
立委是有通過考試接受訓練嗎
真得靠立院調查權把問題調查清楚
狗娘養的雜草 祝你全家死光
一般大眾都認為這是商業機密可以不回答嗎?
可以阿
狗屁權責機關,他根本不用負責
炒股更生人先罰你 你自己再去跟法官申訴
就說了 這些下賤的敗類基本上就是支那五毛
他們的比較的基礎不是台灣警察 而是支那的
公安 所以才覺得想幹嘛就能幹嘛 畢竟是支那
雜種
如果主席要求你一定要回答,不答就開罰
主席決定啦 還可以勒,又造謠
如果真的有犯罪,也是司法系統處理,根
本輪不到國會
為什麼會覺得立委沒證據問的出東西
哪贊成開罰的委員們都要被社會記名公評
權力分立都不懂
那還真爽 行政機關出包是有法律責任的
記名,然後呢?????
權力分力與平衡監督,所以立院需有輔助的
立委出包只是社會公評 根本皇帝了
調查聽證權
哦是哦真的假的?那我為啥要因為你們的決定
下賤的雜種狗
覺得立法院沒資格裁罰的 可以去嗆警察不是
法官憑什麼開罰單 行政處罰和刑罰都分不清
處 可憐
而且像國昌的大哥傅崐萁這種
去跑行政救濟跟司法流程?來誰回答我快點
又一隻
喔喔喔喔喔喔,然後記名呢? 回答啦
社會公評根本毫無用處
為什麼法治的規範要改成人治,有病是不
是
立委要搞這套先讓狗娼飼主這種更生
垃圾滾出去好嗎
如果某產品是正在毒害社會的物質,有緊急
是不是中國人不懂民主運作啊
過去這二十年國昌大哥夫妻社會公評多差
ccy928 哪來的唬爛咖啊,法官跟警察的工作
有在影響他們繼續當縣長立委的嗎
分別是什麼?該不會連這個都搞不清楚吧
言論自由有分積極的表意自由和消極的不表意
行政罰是什麼都不知道,狗昌張嘴就造
謠,昌粉就直接吃屎
立委憑什麼跟警察比啊 他們有通過
避難急迫性。公開才能開發解毒,同樣有社
考核嗎
會公評支持
自由,你立法院要強迫人民表意就必須符合
看吧 雜種狗又在侵犯行政權了 根本是下賤的
敗類
警察可以懲處 立委有什麼? 舉什麼狗
屎例子
舉那些狗屁不通的案例根本搞笑 台
灣本來就有辦法處理了
記名然後呢?昌粉 網軍別跳針
法律的正當性與明確性原則,不能用這種曖昧
笑死,所以是中國那套社會信用評分喔,
我懂了
你不講毒害社會的物質,我都忘記盧媽的特
佔狗廁雜種出門被車撞死啦
為什麼路上兩個警察就可以決定我違反交通
規則 為什麼隨便一個環保局還是勞工局約
僱人員就可以決定要罰我錢 他們很專業嗎
他們有受過嚴格訓練嗎
產台糖豬肉了,自導自演乙
不明的法條來裁罰人民強迫人民表意
調查審判一把抓,又不用負責,豪爽喔
警察有啊
繼續滑坡啊雜草
他們沒受過訓練哦?五毛根網軍大概有啦XDDD
能裁罰你的都有啊 沒有的話趕快去
揭發
要不要聽聽看你在說什麼?哪來的低能兒
虛偽之陳述完全符合明確性原則
警察亂開單可以記過懲處。不適任還可
樓上還在跳針交通規則,超速有時速、酒駕有
能被開除。立委比照啊。拔掉言論免責
權啊。笑你他媽不敢
滾去吃屎啦你 廢物破腦雜草
偽證罪也是這樣運行的
你知道有個科長局長蓋章嗎? 啊忘記
你是網軍
偽你媽逼
酒測,立委裁罰的客觀依據是什麼?院會多數
好了,確定是網軍
我現在認定你的回答是虛偽陳述。請證
明自已講的是對的
根本不敢回答,昌狗的網軍
科長局長蓋章是決定的人嗎? 看來你沒收過
裁罰公文
結果是不是對的。我們這邊五個人決定
虛偽陳述跟反質詢的定義就是多數立委說的
算,別鬼扯一些五四三的廢話啦低能兒們
我問一句 立委有沒有行政中立的拘束
請你回答。不然你虛偽陳述 罰你20萬
噗噗噗, 好了啦網軍,在一個承辦可
以吧?
不用跟他吵,跳針鬼打牆,浪費時間
所以不信行政還要多個立委來找麻煩喔
立委本身就是利益團體,給他們開罰權
限又不中立,憑什麼開罰
回答啊。我現在認定你是虛偽陳述啦 說
話啊
你越扯越離譜欸,警消或衛生局醫療單位等
立委全部給我去考法官我就接受他們
擴權啦
公務人員都是有經過完整訓練&專業知識
而且蓋章就要負責,可悲網軍,我提救
濟也是向上級,啊立院呢?
還有考核跟考評的機制,立委有什麼姬芭?
快回答啦。我現在認定你虛偽陳述。回
答啊
更生人唬爛嘴都能當立委了,不需要專業
槓精網軍啊
公務員亂裁罰會被政風懲戒,請問立委
有政風嗎有懲戒嗎有監察院彈劾糾舉嗎
幹你媽的不回答是不是! 你藐視國會!
運作方式就是這樣
一個一個來吧,事實很清楚
狗娼不愧是更生人忠犬 舔完還撒尿
灌溉小草
局處首長蓋章都是有行政責任的,亂開單被
->MICWAR 你是新型態的ChatGPT哦?
回答啊。虛偽陳述。我要開你罰單了喔
就算沒有受訓過,違規要開罰也有明確標
準
鬼扯可以扯一大圈不同職業跟專業的單位
先回答55。行政救濟有訴願向原單位。才打
新的輪班網軍啦
法院撤銷可能會受到行政處分,調職記過都有
行政訴訟。但你看看訴願成功率有多少
原單位不會打原單位臉啦
為什麼是立委決定某人要不要去行政救濟啦
各位。我覺得他現在回答的是虛偽陳述
耶。各位同意嗎
他媽快點回答好不好,不敢回答是不是?
同意 抓下去桶
算是典型的跳針戰術 撐到沒人回就贏了
法院撤銷可能會受到行政處分....你不熟
(自己覺得)
回55 所以聽證會罰鍰拿掉訴願。
警察犯錯還會被罰,立委比中指嗆人民都
沒事
好了啦 要洗去巴哈場外低卡
請問這張裁處書。你看得出來是誰決定要開
罰的嗎? 看得出來是誰決定罰一萬罰鍰
看這張也不知道誰受罰啊 貼完整一
點啦
身分證字號跟電話呢
機密理由「合理」或「不合理」見人見
智,沒有一定的標準,之前討論徐巧公
布芯援烏案公文一事就看得出來,不能只
靠會「被選民罵死」來約束立委不要亂罰
,修法時就要一併考慮到防止濫用。
這東西最智障的就是球員兼裁判 立法的可以
判斷你有沒有藐視國會是國會主席,這種
球員兼裁判的法律到底誰想到?康乃爾法
學博士?!
自己寫罰則 今天立法說我有權罰你10萬
明天還能自己修法寫我可以對你處全家慘遭
虐殺致死之刑!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這就是行政立法司法要被區分開來的理由
上兩期斐找的蘇彥圖也強調political norms
但對於支那五毛來說很難理解 因為那些下賤
的畜生本來就是共匪掌握生死 根本沒這種概
念
成熟的民主國家也不會明文所有的情節
?????執行單位你不知道????
?
你在槓三小
欸 你能不能貼完整一點啦 我想看誰
受罰啊
法律裁罰標準寫得清清楚楚,你該不會
是以為舉手表決啊
供三小 法律當然要鉅細靡遺地明文
只有狗娼連新台幣跟銀元都沒分清楚
主旨依據都有了,你國家識字犯法是不
是
哪來的假貨帳號貼一個蝦雞巴的文件圖片
你這樣是想要說服誰啦,太粗糙了吧XDDDDD
而且,跑去網路弄一張圖就要槓,我怎
麼知道有沒有公文
就不用跟他吵,基本常識都有問題,浪費
時間
拜託來罰我啊 可惜不是英時商人的話還
沒這個資格被罰
藍白立委大過天 你要先過他們胯下之辱
這些人好像是你們一票一票投出來的
把警察抓來担?是在騙幾歲小孩?
這些垃圾立委就是藍白仔投出來的,懷疑哦
聽證調查人跟藐視國會是兩個不同的法條
,為什麼在你的角度看起來是同一個??
關於行政裁罰,這是行政權的一種表現
我覺得沒有問題。同樣的立法權的輔助調查
權,有些許裁罰的權力,也不會是問題
兩條法律沒錯。刻意混淆的人多得是
蘇宏圖也是這次出來連署希望退回委員會重
新審查的學者。
各方意見都聽,觀察。不要隨便貼標籤就好
狗娼養的狗好了啦
洗半天也沒用
你媽知道你在這邊當網軍嗎
喔她可能不在了 抱歉
記得是罰鍰.你交通違規也要法院宣判?
垃圾台灣人就是講到懲罰就靠腰政府,
被詐騙污錢還是怪政府,什麼都推給政
府,政府才會寧願說謊也不願處理政務
綠共操弄的政黑版跟三民自沒兩樣
所以立院多數決定爽弄你就弄你 屎留給法
院擦
看到把情況類比在一般人民就覺得好笑
全體委員投票要開罰 一定是社會矚目案
件 最好是隨便誰都會被弄。就算真的是
政治事件,也有救濟管道可以讓你伸冤。
裝睡的叫不醒啊
沒辦法,小粉綠一直覺得自己很偉大
一定會幹大事啊,所以認為自己會被
找去立法院,笑死啊
micwar之前發文就怪怪的終於不演了嗎
罰錯人 立委也沒在怕 立委基本上缺乏
制衡機制
普通人根本拿立委沒皮條
你講得對。但是雜草會噓你
某樓大概是不知道納粹當初就是這樣在騙
誰不會影響小老百姓
因為 綠奴主人 蘇光頭 "在那叫甚麼" 太經典
根本不必浪費司法資源 有腦的都知道
政黑是不是一堆白癡,連基本的代議制度都
無法理解,你不信任立委,我也不信任假論
文的總統欽點大法官,但我尊重大法官跟這
個制度,因為總統是合法選舉產生的,而立
委也一樣。
警察開單取締有訓練跟規範 這句話講出
來笑死人
送地檢署然後起訴然後給法院判啊 先憑
空捏造事實然後再用這個謊話寫一篇廢
文 是怎樣 這個版的綠粉是真的只剩造
謠了嗎
綠粉如果不懂移送地檢署這件事的含義
的話 應該要做的是先多讀書 而不是一
下造謠一下抹黑一下抹紅
檢查官也是先起訴再說啊
不要發這種廢問拉低昌黑水準 = =
用同樣標準去看行政權力
你根本什麼都受不了
現在連警察開單都變成訓練有素了,平常
看一堆人愛臭警察亂開單
就說了這條適用範圍是公務員,不是人民
樓上在這都是這樣的人…
都在蝦雞巴亂講
其他行政救濟不也是這樣嗎?什麼都透過法
院也太沒效率了吧
笑死,被各種行政罰的時候你怎麼不出來抗
議行政機關
一堆89警察開你單,鄉民幹幹叫,還不是
乖乖吞下去,呵呵
行政法依照法條執行,這個跟那個明顯不同
本來就有行政裁罰啦
585就賦予立委裁罰鍰權了
網軍喜迎擴權
真的 網軍不覺得自己權利被侵害
應該不是台灣人吧
結論 你各位在亂選人出來當立委啊
如果今天換成行政機關可以自己定法條
然後自己號稱根據法條來開罰
小草應該就跳起來罵暴政專制了
更厲害的是法條還可以沒有客觀要件
而是主席覺得就算,多數同意就算
只要立法院還有柯這種咖在,就不會有人
同意這樣幹啦
454樓你類比不太對,立法委員和行政機關
民意基礎不同,行政機關做同樣的事被罵專
制暴政是合理的。
希望蔥家人回收恐怖情人!
行政救濟要自己證明自己沒錯,讓法
院裁決是立法院要證明被告有錯,差
別很大。前者立法院用很低的成本就
能把人搞到生活不能自理
開你交通罰單的也不是最中立最專業
的那群人,是在那叫什麼
今天早上又看了一下推噓文,給兩邊建議
一下指名道姓駡比較好,不然都在講藐視
國會、超越行政,根本分不清在駡那一邊
我們全部的行政罰都給司法決定好不好 政府
各行政機關就一個小公務員為何能決定要不要
罰我 立法院都要一群人投票才能罰為了 NCC
憑什麼行政處份裁決中天 應該直接給司法罰
阿 搞得一堆敗訴
各院對於自身職權範圍事項都能行使所
謂的「行政權」,行政權的行使並非專
屬於行政院,在司法院也有所謂「司法
行政權」,人民違反相關事項的義務時
都是以課處「罰鍰」為主要的制裁手段
,而行政講求的就是效率與專業及公共
目的的迅速達成,在行使上本就是先處
罰後才讓人民事後救濟。我覺得類比交
通罰單並沒有不妥反而很適合
爆
首Po是沒有說服我就是了 不過我先說,我理組的,不是法律系 2.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 ,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按照我理組很普通的邏輯思考X
你的斷句是錯的 不過理組不懂也不怪你 這條的字句正確的解讀是 1. 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 或 2. 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14
他說一段話我差點笑死 你站上那個質詢台 你問的問題不恰當 你會被修理的耶 台灣社會會制裁誰? 挖幹 你騙我第一天看台灣政治喔 立委就是拿著免責權亂幹的傢伙啊X
欸,不是阿 我以為多數腦子沒有縮水的人,即使不是法律專業,看完解說應該都懂了吧… 對於一般人(無公權力者)這個就好比交通罰單,你不服就採取行政訴訟啊,又或是消防安檢的也是,隨便谷歌行政訴訟流程還又臭又長呢 所以就是先開罰,不服就行政訴訟 簡單的類比就是3
「立委就是拿著免責權亂幹的傢伙啊」 你要這樣講也是沒有錯 目前真的不能認同你更多了 真的是還好現在藍白國會還是多數 不然哪天國會換綠營多數 真的要開始記錄自己每天早餐吃什麼了9
其實我不知道大家哪裡閱讀能力有問題啦 構成立法院迫害被質詢人有幾個條件 1. 是機密 2. 委員要迫害被質詢人 3. 院長要迫害被質詢人1
小弟理組啦,我幹你老師,我們寫完SOP都要一步一步寫清楚有時還要附圖給選項看,沒 寫好如果遇到有經驗的那可能沒事畢竟他會自己除錯,遇到沒經驗的一定會反映說明明照 步驟怎麼還是錯。 幹,你他媽黃國昌你今天法條寫的就是不明確才會有一堆人再問,然後你他媽的說你講過 很多次解釋很多次...我幹你老師耐德利,原來法條寫好後還要自行腦補或去看你的VOD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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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黃暐瀚: 美國的藐視國會 是送法院裁判!還真一堆藍白粉(裝)不懂 現在二讀的跟美國版的差別 美國 藐視國會 -> 國會移送法院 -> 法院審判 -> 裁罰 (繳錢62
[討論] 檢察官起訴要證據 搜索票要法院同意 真假如題 最近國昌老師提的國會改革拉 我發現 立委可以提案連署你藐視國會 投票決定罰你58
[黑特] 廖偉翔發文自打臉喔?廖偉翔的網站上自己貼一些「澄清」民進黨藐視國會罪的謠言 結果根本自打臉欸 首先第一張: 意思就是說,你可以不來,但不來就等著跑法院看法官怎麼判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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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中選會開吉啦!!!我個人是滿悲觀的啦,畢竟是真的有開票所出錯 儘管就一兩個小錯,但當事人拿著這部影片評論選務有瑕疵 法院高機率會判定是就公共事務的合理評論吧 到時候變成<法院認證>選舉結果有瑕疵 不過這樣說起來如果是法院認證的結果有瑕疵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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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到底一般百姓誰受得了藍白這樣的騷擾?藍白現在根本邏輯死亡 藍白指著法案說 有啊 我們有救濟機制 就是被立法院裁罰後可以上法院提訴訟救濟啊 現在藍白承認了- 國會調查權都基本都只是調查詢問不是被告 被傳喚來當然是類似證人 國會調查關係人找律師來是要主席同意 法院證人要找人輔佐同樣也需審判長同意 國會調查又不是法院不能定罪是哪來的被告需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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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美國友人:沒國會改革 不就行政擴權?像這種文章就是中文不好法律也不好。可能連提到的美國人都是幻想出來的。 首先中文的問題:「擴權」是原本沒有的權力後來要有,本來權力就很大怎麼算是擴權 再來美國總統和中華民國總統根本不能直接對比。美國是總統制,行政、立法分別直接向人民負責,不互相負責。中華民國行政院是要被立法院質詢,對立法院負責的,美國不用。但是美國總統要選部會首長、大使,參議院有同意權。行政院則是可以直接指定。(美國有個例外是國會休會時美國總統可以直接提名) 而談到美國的聽證會,他們是可以因為不自證己罪的原因拒絕回答。行政官員涉及機密事項拒絕回答,也不需要經主席同意。而且聽證會叫來的證人可以請律師在旁邊陪同,不需要經過主席同意。美國藐視國會也只罰說謊、拒絕出席或拒絕回答(但不包含行政官員)。一般人如果因正當理由拒絕回答,也是可以直接拒絕,不需要國會同意。如果國會認為理由不合理,也必須送法院審理判決才能罰,舉證責任在國會。沒有在罰什麼反質詢或是態度不佳的,也不是國會想罰就可以罰的。 還有,美國總統有許多的行政命令是可以直接發布施行,不需要國會同意。台灣的層級化法律保留原則比較嚴格,大部分對人民有影響的都還是要法律通過才能做。美國國會又是兩院制,需要兩個國會都通過的法案,且經過總統同意才能施行。參眾兩院選制不同,常會出現兩院過半的黨不一樣,那就很難通過法案和預算。但要阻止美國總統的行政命令往往需要上最高法院審判,或是國會立法案通過。- 剛剛好奇上法院會怎樣罰? 跑去google酒駕 找到宣導網頁 原來喝酒騎腳踏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其他人力或獸力車 也會開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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