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死刑是合理的
其實主要應該是落在討論
國家是否有資格剝奪人類生命?
持反對立場的人會說
沒有人有資格去剝奪他人生命
當然國家也不例外
但持支持立場的人會說
國軍的存在與訓練不就是以剝奪生命為前提?
又設一個比較極端的情況
一個手持炸彈遙控器的恐怖分子
出現在人潮密集的集會之中
他說如果不怎樣怎樣他就啟動炸彈炸死現場所有人
請問
警察應該是一槍打傷他,然後賭他沒有其他任何手段可以啟動炸彈?
還是一槍打死他?
深入討論你會發現
只要是極端狀況
人民是允許國家去剝奪他人性命
且這個過程不需要經過嚴密的法律程序
那麼國家沒有資格剝奪他人性命這個立論
是無法在所有情況之下成立的
既然無法在所有情況都成立
你就很難說這是一個無法撼動的真理
再講可復原性
其實這個也是被定義後的結果
法律人定義自由刑這個是可以恢復,但死刑不行
但實際上自由刑真的可以恢復嗎?
給你關三十年
誰能把這三十年的時光還給你?
多拉A夢?
現行制度就是賠錢而已
到底是恢復甚麼了?
其實真正相對比較有恢復性可言的
僅有罰錢
因為可以計算通膨進去
如果今天自由刑也不具備可恢復性
那為什麼就只有死刑的不可恢復性要被拿出來討論?
講白了就只是討論一件事情
這個國家與這個社會的容忍度到甚麼地方
有些國家覺得死刑就是不行,那他們就廢死刑
有些國家死刑跟自由刑一樣都具備不可恢復性
他們人民都可以理解,所以死刑就存在
--
※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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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網址
推
台灣80%以上支持死刑為什麼一堆廢死立委
推
廢死都沒讀書吧,沒邏輯底層
→
沒有人有資格剝奪他人生命
→
那已經剝奪他人生命的 還能算人嗎~
推
左膠就是過太爽,不用上戰場,才在那裡鬼
→
扯沒資格剝奪他人生命
→
當兵就做兩件事,學習殺人跟避免被殺
→
按左膠邏輯應該廢除軍隊
→
死刑應否存在和避免誤判死刑是兩回事~
1
首Po在自然的狀況下(在道德和法律之前),任何人在遭遇到他人生命的威脅時,一定都希望保 住自己的生命,哪怕是讓威脅他生命的人死去。因為求生是人類的本能。 這個自衛的權利是在法律和道德之前就存在的。 那些在生命受到威脅時,無法行使自衛權的人,是因為他們被施暴者算計,以致於在武器 不平等的不公平情況下,無從行使他們的自衛權而被殺害。1
你開頭就有問題了啦 權利這種東西在法律和道德之前怎麼會存在 而且你應該要說的是權力吧? 在原始自然狀態考慮的事情就是能不能做到和想不想做 沒有法律和道德作為價值判斷的基準X
其實這都只是前端的、最基礎的討論而以,真正應該討論的事後端的問題 假設國家有剝奪生命的權力,即使死刑沒有復原可能性 那接下來應該討論的,是: 1.死刑想要達成甚麼目的 2.死刑是否真的能夠、必要、且合乎利益衡量的範圍內,達成這個目的1
就民調來看 如果有無假釋無期徒刑存在 那支持廢死的人會大幅提高 包含我 原因是我們這種人
爆
[問卦] 廢死理論根本超弱 他們在囂張啥?也不想想自己只有20%非主流民意 還什麼學者 笑死 廢不廢死根本不需要讀多少書 廢死理論基礎大概就這些 1.國家不能剝奪生命權利 恩X
Re: [新聞] 死刑存廢重要時刻!憲法法庭今天大辯論死刑本來就是很野蠻的刑罰 反對殺人卻支持死刑這邏輯本身也很矛盾 只是很多支持死刑的人都用民意來反對死刑 那我可以跟你講,把車停在路中間、占用人行道 這些自私的行為都是符合民意6
[問卦] 死刑違憲怎麼反駁欸欸欸,只要關注死刑議題的都知道廢死方相當有力的一個論述94死刑本身可能是違憲的。 認為作為近代立憲主義的有限政府,其對基本權只能限制而非剝奪,又凡觸碰到基本權核心 價值即謂剝奪。生命權既然作為所有基本權之首,一旦失去生命權即無所謂其他基本權保障 ,所以死刑屬於基本權的剝奪無庸置疑。雖然過去上述見解未被大法官採用,難保迄今人權 充分保障下不會被再次談起,辣麼各位支持死刑的鄉民怎麼反駁死刑可能違憲這件事?8
[問卦] 您支持廢除死刑嗎?您支持廢除死刑嗎? 任何人都不能剝奪他人生命 國家也不例外 就您個人 支持廢除死刑嗎?- 其實「會有冤獄」在死刑存廢議題上不是主要的點,別講死刑了,其他罰金刑、自由刑也會 有冤獄啊,難道我們廢除所有刑罰? 在法律界,比較重要的廢死理由主要是兩點:一、國家不能剝奪人的生命。二、社會復歸性 想要了解更多的可以再往下看 一、國家不能剝奪人的生命
4
Re: [問卦] 最近死刑定讞的會瑟瑟發抖嗎?會嗎 其實他們只是龜起來沒發聲 我就支持廢除死刑 和那些只求選上的蠢左如苗博雅之流不同 我不會避而不談 而且是任何情況 國家都不能執行剝奪人命的決定4
[問卦] 自由刑也沒辦法歇止犯罪要不要廢?看不懂廢死的立場欸 如果說 死刑不能歇止犯罪,自由刑(抓進去關)就可以歇止?0 死刑不等於被害人正義,自由刑就等於被害人正義?0 然後,死刑是國家暴力,自由刑就不是國家暴力?2
[問卦] 想問在台灣死刑≠終身監禁?!凡是所有規則制訂前都要先討論定義 死刑 定義 是世界歷史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 指國家機關或政治團體或組織 基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力2
[討論] 如果廢死,警察可以擊斃嫌犯?請問一個問題,如果廢除死刑,那麼警察拿槍與歹徒對峙時, 應該任何情況都不能故意擊斃嫌犯吧? 因為國家的公權力在任何情況都不應該剝奪人民的性命。 對方往警察頭部或身體開槍,警察只能打他腿? 對方拿槍在人群掃射,警察還是只能打他的腿?2
Re: [問卦] 法律人:不支持加害者殺人卻支持國家殺死刑和加害者殺人的主要差別在於法律性質、程序正義、及其社會目的: 1. 法律性質: 死刑:是由國家根據法律程序對犯下極嚴重罪行的個人所執行的刑罰。這種懲罰是根據司法系統中的判決,經過調查、審判、上訴等多個法律程序後作出的。 加害者殺人:指的是個人在未經法律程序下,主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這通常是非法且被視為犯罪行為,如謀殺或故意殺人。 2. 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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