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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藍委勞動節推修法 試用期應予法制化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藍委勞動節推修法 試用期應予法制化作者
m82
(辱華被祖光宗耀祖)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10

※ 引述《pupu20317 (慶寶)》之銘言:
: 只想問
: 假設試用期法制化
: 試用期期間的薪資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
: 雖然這樣寫,但一定不會乖乖給超過80%啊
: 台灣慣老闆那麼多……
: 假設30000的應聘工資,就只能拿24000
: 年輕人願意?
: 總覺得看到了,慣老闆會搞出免洗勞工的景象
: 因為本人已經離社會年輕人有段時間了
: 所以貼來討論討論~

弱弱的問個問題,我之前碰到的試用期,雇主多半會約定在通過試用期後回補績效
跟其他加給,藍委現在提的這個案子通過之後,雇主是不是可以聯合行為不回補
也不會違法?

我們這種基層診所基本上是不敢啦,缺護理師缺成這樣,誰敢這樣做一定招不到新人
但其他百工百業有沒有慣老闆敢這樣拿翹,我就不知道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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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etson 04/30 11:43勞基法哪來的 試用期?

RAA1144557 04/30 11:44現在聽到試用期直接閃人吧,連這個都

RAA1144557 04/30 11:44要凹也不是什麼好公司

Barolo 04/30 11:47其實可以不叫試用期 就分階段給薪 第一階

Barolo 04/30 11:48達標後 給員工進入第二階段提昇薪資福利

Barolo 04/30 11:48這樣就不用叫試用期了

bkebke 04/30 11:58所以符合法規的是3個月後加薪

bkebke 04/30 11:59試用期只是先講好資遣的理由

chaichai 04/30 12:224樓,我就遇過這樣給薪的公司,後來直接

chaichai 04/30 12:22拒絕面試

HDT 04/30 15:46試用期就只是為了不適任的舉證責任減免 沒了

fakeimage 04/30 17:31這是勞權倒退的修法吧

fakeimage 04/30 17:33而且我遇過的試用期最多只比正式少個

fakeimage 04/30 17:33一成薪 這兩成薪入法 根本像馬的2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