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真心看不懂IWIN這齣在演哪齣
推 raes88097: 如果某些少數性癖的保障是建立在增加 203.204.39.245 02/25 09:54→ raes88097: 未來孩子被侵犯被凝視被作為性幻想對象 203.204.39.245 02/25 09:54→ raes88097: ,我寧願不要保障這些自由 203.204.39.245 02/25 09:54
事情哪有你想的這麼簡單
1. 對二次元性幻想未必等同於對三次元性幻想
很多人對二次元創作的興趣是高於三次元的
不論是不是兒少向
2. 對二次元性幻想 也比對三次元性幻想好
如果一個人同時對二次元與三次元兒少都有興趣
那如果能給他二次元這個發洩管道
反而比較好不是嗎
而且戀童這種傾向
你不可能去立法做全民篩檢、然後挑出來治療
現在醫學界表明治療效果也極差
3. 你沒有辦法界定邊界在哪
現實中也有許多成年人
發育上較不凸顯
與許多未成年人、甚至兒童近似
所以你要如何界定一個虛擬創作的人物是否為兒童、
或是未成年?
更何況我國16歲後就是合意性交, 合法的,
為什麼創作物卻必須要成年?
又如果創作描述一件性行為事件並不以色情為出發點,
又該如何判斷? 好比說故事在描述一個人經歷了悲慘事件?
或是描述歷史事件?
綜觀以上, 將現實標準套在創作上,
會產生太多狗屁不通的問題。
台灣現在在兒少保護、犯罪率方面
算的上是世界前段班 實際發生的案例也與動漫無關
整天在那幻想著不存在的敵人發作
不知道有什麼意義
不過反正很多人只是想噴別人煉銅仔、柯糞
或是酸別人是40%、60%
那就當我沒說
只能說 台灣病的很嚴重
--
而且問題是,他並不只管兒童色情,他
的色情定義是有宗教立場的主觀意見欸
意見不只是要的人的意見、也包含不要的人
的意見,這句話是可以反過來講的,甚麼叫
有宗教立場的主觀意見"欸",笑死,這種
也好意思在那邊講民主。二次元的問題最可
能好好解決的就是那鬧大前趕快跟iWin講好
,等到處理沒結束、所有人進來公聽的時候
能不能收拾就看這些樂子人啊,我是看壞啦
這問題還是回歸老問題, 那就是管制二次元兒色的 "社會法益在哪" 如果說的出來, 我也贊成管制 如果說不出來, 那就只是一種思想 想要管制思想, 就是違背民主原則的 所以包含不包含意見, 本質是要搞清楚社會法益在哪 不是誰人多、誰大聲就聽誰的 台灣人的民主真的得來太容易 所以在整個發展歷程上很不成熟 很多人搞不清楚問題的核心在哪
※ 編輯: wahaha99 (118.169.7.181 臺灣), 02/25/2024 15:36:58社會法益就是「我不想看到對兒童打手槍變
成一件很正常、很健康的事情」
這不是社會法益 這是你個人主觀感受 先去搞懂"法益"兩個字再來嘴 不要整天在這丟臉
話說iwin跟衛服部還有在管校園霸凌的
,然後今天又有新聞了,這群人又死了
沒力場是不是?
不客氣講點陰謀論的,不就割喉捅人後
上面要求「做點事」,就欺負到不會還
手的頭上了
喔喔,那我換另一種文字敘述,社會法益就
是「避免看著兒童打手槍變成一種通俗、常
見、收到認可的文化」
看來你不知道什麼叫「法益」 兩個部分 一、你得先建立虛擬創作的兒童的定義、 以及你口中的「避免看著兒童打手槍」的連結性 二、你得說明避免看著兒童打手槍變成一種習俗文化 能有什麼樣的「法益」 如果你還是只想耍嘴皮子 那沒有辦法奉陪
還在破腦式無限上綱
笑死,你真的知道什麼是法益嗎?不要
看到一個專有名詞就要跟法律系的嘴砲,
你如果拿通姦罪來類比我還覺得你有點
水準
你才在耍嘴皮子吧,社會善良風俗算不算法
益? 你認為對兒童產生性欲算是一種社會善
良風俗嗎? 照你那種辯法,我們還要從兒
少保護法的正當性開始討論起呢
好喔, 我直接讓律師來回你, 連結在下面
你能不能去唸大一憲法言論自由的雙階理
論
現在我都看不出來是在回誰了
https://youtu.be/HnkcpKBkaTA?t=250
讓法律系的來解釋吧
※ 編輯: wahaha99 (118.169.7.181 臺灣), 02/25/2024 15:57:50請原po 去看釋字第617號,猥褻言論和
性言論的保障和一般言論自由不可同等
視之,寬鬆認定手段有幫助目的即可,如
果要嚴格推論,根本不能訂公然猥褻罪
對了我也是律師,法律政策本來就可以討
論,請先不要把上面影片連結當作全部法
律系意見喔
好, 我知道你想說的是, 也許創作兒少屬於猥褻, 先不論台灣的法律隨便寫寫不是一天兩天了, 我給你這個丹麥研究報告的新聞
https://cphpost.dk/2012-07-23/general/report-cartoon-paedophilia-harmless/
笑死人,自己講不出所以然,還引一個律師
發言因為能護航,你知道這個影片甚至連分
級制度都反對,認為分級制度有思想控管之
嫌嗎?所以你是連18禁的東西標個限制級都
反對嗎?
這是比例原則的問題 標個18禁你會不能創作嗎? 你會不能閱讀嗎? 不會啊, 滿18歲就可以了, 萬一沒標, 就是行政罰, 不是幾年以上起跳 跟你這種連皮毛都不懂的吵, 真的就是浪費我的時間而已。
※ 編輯: wahaha99 (118.169.7.181 臺灣), 02/25/2024 16:08:21然後,對兒童產生性欲算不算社會善良風俗
啦,回答一下好嗎? 這影片根本沒講到耶
「對兒童產生性慾」你要先區分成 「對真實兒童產生性慾」跟「對創作兒童產生性慾」 我提示夠多了, 剩下是你的事
回 r大 有學者提出大部分真實戀童癖是天
生或因成長環境造成的 我不認為禁止出版
可以解決戀童癖的問題 只要有相對應的年
齡限制即可
支持方的某教授的兒少論文甚至完全用主
觀意見而非科學數據來作為支持管制理由
戀童癖性向是後天還先天的,這我沒有意見
,但要承認這種性向的正當性,已經超越我
多元容忍的極限了,如果你們想上街爭取戀
童合法化,就上街去爭,得到大眾通過還立
法核准,我自願被歸類到保守派掃到歷史的
垃圾桶裡
你先把「對真實兒童產生性慾」跟「對創作兒童產生性慾」 兩者區分開, 或是闡述兩者的關聯性, 再來廢話 我再貼一次這份報導。
https://cphpost.dk/2012-07-23/general/report-cartoon-paedophilia-harmless/在這無能狂怒只顯得你...大概是很閒吧。
※ 編輯: wahaha99 (118.169.7.181 臺灣), 02/25/2024 16:13:18我沒有要解決戀童癖問題,現在也沒有禁
止出版,你是不是有誤會?只是要建立
防護機制不是嗎?我對法規有沒有理解
錯誤?
如果只是建立防護機制那OK啊 只是IWIN那一整掛(含NGO)是想要抹煞掉全部相關創作 創作通通送去法院審判 你可能要先去了解一下IWIN這掛的主張
回s大 我不覺得對二次元有性慾就等於對三
次元有性慾 退一步講如果都有的話 在現行
規範下(灰色區塊)我們也沒看到實際因此
去侵害兒童的犯罪行為 我認為不去侵犯真
實兒童是普世價值 這不是打打手槍就能扭
曲的東西
真要防範對三次元兒少性剝削 還是那句
先禁天主教搞不好還比較有成效
r大 以我是支持iwin現行機制(虛擬兒色比
照一般色情) 但是反對衛服部擴大解釋
回s大 美國也有一群戀童癖組成互助會討論
如何在不侵害真實兒童正常生活下去 主持
的人在採訪時回覆記者如何生活: “我持
續忍耐”
我必須說很多法律政策如果觸碰的不是
核心人權,還是要回歸民主和人民普世
價值,你要爭取的是虛擬兒童色情還是真
實的?是想要主張用字過於寬泛標準不
夠嚴格?那你知道很多言論管制本來就
不可能詳細嗎?你希望政府機關目前就是
一個一個列出來可以寫的文字,不符合
全部都打入違法,還是用不確定法律概
念來給予司法機關依法官經驗常情個案認
定的空間?
沒有人在爭取「真實的兒童色情」好嗎, 至於你說的確不確定概念, 我得說, 很多國家是 明確將兒童色情限定在真人的。 當然, 現在有AI圖誕生, 讓事情更複雜了些, 但基本上那些國家都是用「真實、實寫、擬真」 之類的字眼來定義的。 應該不會有人把日系動漫風格當成擬真吧。 我有在C_Chat版整理過, 要的話我也可以找給你
我覺得減少侵害真實兒童的方式是給予那些
人正確的抒發性衝動的方式 或是轉移注意
力
以日本沒記錯的話在2014年他們直接將動漫
在法律上除外
我不覺得允許這些創作流通到兒少能接
觸的網路介面,就有抒發空間,我只知道
現在接觸網路的年齡下降,防護機制不
完善,接觸並感興趣的兒少會變多的可
能性暴增
Sure, 但你說這些話代表你沒掌握到問題核心 我100%贊成, 增加適當有效的防護機制, 避免兒少接觸任何色情資訊, 不只是虛擬兒少色情 但IWIN與其背後的NGO、衛福部, 最終目標是要用刑罰消滅這類創作。 那你想想, 這有沒有符合社會法益與比例原則。
繼續回 s 大 實際上戀童的侵犯者大多有智
商低落與成長時期創傷有關 我個人的解釋
是儘管有戀童傾向 正常的人在正常的成長
環境下是有道德良知知道是不行侵犯兒童的
推樓上,那就是我說的「對(虛擬)兒童打
手槍成為一種被認可的次文化」
錯了,推raes
如果我們環境是越來越可以接受兒童色
情正常化,很難避免兒少價值觀受到不
當影響
你要分清楚, 是兒童色情化, 還是色情兒童化。 沒人會去支持前者, 而虛擬創作其實是後者。
以一個國小生來講好了 如果他去瀏覽成人
色情網站 他就不會同學產生性慾嗎 實際在
生理發育期對於異性的好奇心就是天生的
我們應該用正確的性教育處理 而不是消極
的限制 實際在英國實施嚴格的限制後 有一
半的青少年學會翻牆
我不認為這個作品又造成對真實兒色的正常
化 就跟暴力電玩一樣 一個受到正常教育的
人不應此就改變道德觀 實際上我們也沒看
到台灣現在有正常化的現象
所以成人色情網站會標18禁而且用各種方法
方法兒童接觸啊,那你知道這種情況跟iwin
警告西洽這種非成人論壇開車貼色圖完全不
一樣嗎?
唉, 還以為你在這吵是代表你至少把IWIN方的主張看完了咧。 展翅協會FB
http://tinyurl.com/bd3n64f6http://tinyurl.com/ymjx2vr6
衛福部表示
https://www.nownews.com/news/6358348去看一看好嗎
※ 編輯: wahaha99 (118.169.7.181 臺灣), 02/25/2024 16:29:41這不就跟性產業合法化的論調很類似嗎?
很多主張也說禁了也只會地下化,教育
不能避免,但你必須承認在教育見效前,
比較快的方法是必要範圍的禁止和防護,
就如同你跟青少年說抽菸有害健康但不
立法禁止,會馬上有效才有鬼
問題就在於 抽菸是明顯有害 有科學證據 性產業過去沒合法化 這確實是屬於台灣的社會風俗 但創作的兒童色情 過去其實反而一直是合法的 而台灣也並非兒少性剝削災區 若要深究 基本上以線上遊戲、交友網站app 或是近親造成居多 也未見由二次元創作導致的 所以就是 個人法益 -> 不存在 (創作人物沒有人格) 社會法益 -> 不存在 (沒有創作兒少會導致對兒少犯罪的科學證據) 善良風俗 -> 不存在 (這個社會本來就允許) 這樣明白不?
以日本為例(法律明定合法)犯下真實侵犯
兒童的人是會社會性死亡的 並沒有因為合
法就讓社會的價值觀改變
我沒有要幫開車的人護航 年齡限制(r15)
之類的是更合適的方式
展翅協會的Q&A真的搞笑 尤其是虛擬性剝
沒有要幫開車的人護航,那你反什麼iwin?
從頭到尾iwin抓的都是開車的人啊
削製品那條 實務上有哪個小孩真的被那
種方式誘拐走被幹?
這張圖是我整理出來的iwin事件總結,真的
越看越沒錯
有趣就在於 你這張圖確實完全寫對了 iwin組織確實是如此 你沒寫錯 但實際上搞事的是背後的衛福部跟NGO 這部分反iwin也完全沒說錯 所以就是一張完全正確 但牛頭不對馬嘴的圖
我是以一樣的論點會r大 實務上禁不了 只
會讓他們學會翻牆 就算禁了虛擬這也不代
表他們不會對同學產生性趣
某人跟某教授還有展翅真的味道相投 我
去上街頭遊行啦,高舉著「不要剝奪我看
二次元兒童色情圖片打手槍的自由」立牌
,向大眾宣達你的訴求,看你會不會被社
會大眾吐口水!
會 s 大雖然我覺得這有點誇飾但是衛服部
的確在擴大解釋法律
主觀搞出的圖表論文沒任何實務佐證 但
我越看越覺得說得真好
還有貼一堆連結,偏偏都是我看過的,一群
人連「性暗示」這種重要要件都看不到,一
直傳什麼自由創作會被禁,重點就是「性暗
示」也就是色情,沒色情元素,你要畫幾歲
的人都沒人管好嗎?
所以又回到上面的問題了 你要先論述對創作虛擬兒少色情 有什麼壞處、要保護怎樣的社會法益
雲噓文又出現了
回 s 大我反衛服部 沒有必要把所有人的看
法都簡單歸類
我認為 s 大應該沒有看清楚我的論點 我
支持的就是虛擬兒色不應該是有刑事責任的
我沒有要牽拖其他邊緣的
法律應該只能管制是否有真實兒童受傷
其他都是多的
幹,違反什麼社會法益,我最開頭的推文不
就說了,然後你貼了個律師影片也沒回答到
問題就沒下文了。
現在回頭來看,到底是誰進度落後啊,真的
是在跳針耶
那我在下面兼回, 你還看不懂我就沒辦法了, 那就是你的問題不是我的
至少我想 s 大也同意根本不用鬧那麼大吧
實際上如果衛服部沒有這麼激烈回應的話
我覺得iwin做的處置是妥當的 而是ptt沒有
剛適合規範敏感圖片的方式 如推特的圖片
敏感設定
怎麼得出沒有善良風俗這個法益的?只是
因為現在沒禁止?你確定原本反兒少性
剝削法沒有?
原本兒少性剝削法保護的就已經是個人法益了喔, 不用到社會法益程度 而且原本設置的目標也沒有將虛擬創作納入 (是說現在都還很有爭議, 法律寫的個隨隨便便的) 至於「創作兒少色情」, 拜託, 日本動漫在台灣普及都幾十年了, 善良風俗是誰定義善良? 誰定義風俗?
※ 編輯: wahaha99 (118.169.7.181 臺灣), 02/25/2024 16:42:54會r大 因為我們以日本來看社會的善良風俗
也沒因此改變
所以民主就是可以用個人宗教信仰立法
管制?
你要從衛福部的發言來看,人家反對的也只
是虛擬兒色,到時反iwin的拿來做文字獄
只要法律還是認為侵犯兒童是一個不能允許
的行為 我不認為大家的看法可以一夕改變
啦
我們今天擔心反對的是在沒有任何合理
標準就判定兒童色情,然後就是比真人
兒童色情還重的罰則。法律人不是最愛
比例原則?
我承認以前唸刑法的時候,善良風俗法益
都是最難理解最難以科學檢證的,但我
們也必須接受這是台灣人價值觀的展現,
就像沒有一個法律人會認為酒駕有多麼十
惡不赦到必須死刑,這也沒有科學論證,
加重刑罰就會減少酒駕,事實上沒有,
偏偏國人價值觀如此。確認一下喔,原po
但至少酒駕會導致車禍肇事率這件事是肯定的, 保護的是其他用路人的社會法益, 只是手段是否有效 當然,要扯遠還可以用應報刑角度去思考, 雖然不是當今主流。
是想要主張虛擬色情沒問題可以流通是
這樣嗎?還是在有防護的前提下存在?
當然是在有防護的前題下存在。
我支持虛擬兒色不能有刑事責任 衛服部認
為有
畫兒童色圖 或是 對兒童色圖打手槍
妨礙了誰的權利?對誰造成傷害?如果
沒有 那法律就沒有禁止的必要
你今天很明顯的例子就是漫畫只要外表
像小孩,做出含有性暗示就違反,請問
性暗示的界線在哪?
反iwin口口聲聲說戀童癖是貼他們標籤,可
是像這樣爭論到最後層層抽絲剝繭,反iwin
的真的就是要保護虛擬兒色啊
所以咧? 保護虛擬兒色怎麼了? 你是不是忘記台灣的言論出版自由是受憲法保障的?
小聲)我不認為台灣人在對待法律時有多理
性、至少我認為r大是真的理性對待這個議
題的在此真的感謝r大參與討論
一樣反WIN 但我與維護創作派還是有不同
妥善防止未成年人能接觸這類資訊就好
我是要保護虛擬兒色沒錯
我是認為要完全限制好何謂兒少範疇 高
二高三17.8歲那種現實能做愛能結婚的要
算在被禁裡?
實務上做不到, IWIN那掛打算從體型上判斷咧。 千歲魔女只是長的瘦小錯了嗎?
可是喔 以台灣刑235歷史來說
上面舉例沒有法律人認同酒駕死刑,既然
再前面提到包含反對人的意見,那非法
律人的意見又算什麼?國立編譯館說的
民眾思想不成熟嗎?
所謂的色情/猥褻定義 就是沒有明確範疇
各位還是別妄想兒少範疇可以明訂了吧
限制民眾思想或是出版自由 那就跟對
岸一樣了
再來 講憲法內有出版言論自由的
兒童本就該保護,分級制已經在管制兒
童接觸不合適的內容。兒少法保護兒童
的身心,現在這個要保護兒少的什麼
除非能單止禁止兒童而非兒少 不然我是
很難認同IWIN
釋617、407 兩者的多數意見內
不然現實裡對方有意願就能做愛不違法的
年紀 換到用二次元呈現就不行 誰能接受
也確立政府有權管控 雖要"隨時檢討改進"
所以各位不斷講的這兩點 以台灣歷史來看
你知道這題為什麼目前沒什麼立委出聲,
因為可能不符合大多數民眾價值觀及法感
情,而且真的保護的層級不是最核心的人
權價值
我知道, 就是大家都還在看風向。 只是這種事情不捅就沒事, 捅了ACGN迷一定跟你鬧, 卻又拿不到任何益處(不管是選票, 還是保護了誰) 我才會有這個開篇, 說到底是為什麼什麼
其實在法界都有某種程度的共識 多吵無益
所以很多色色伺服器或公司都設海外
哪知道哪天被翻
再來 分級制 這確實是目前普世常用的
我認為 s 大的論點就是兒色不管真實虛擬
的就是不行 是需要刑法規範的 而我的論點
是 真實是不行的 虛擬比照一般色情處理
其實到回來可能直接討論為什麼s大認為虛
擬兒色是不行的更能找到大家的核心論點不
同之處
但各位在伺服器於台灣的不限制身分論壇
我真的,看完展翅、衛福部、iwin的發言,
他們的目的都很一致,就是反對「(虛擬)
兒色圖在正常論壇傳播」,反倒是越看,越
確認反iwin(含相關組織)的人不知道自己
在反什麼,或誤以為自己在反什麼
IWIN 反對創作兒色圖在正常論壇傳播 (O) 展翅、衛福部反對創作兒色圖在正常論壇傳播 (?) 展翅、衛福部反對創作兒色圖、打算繩之以刑 (O) 你說我說的不對, 我說你說的不對, 那就別說了。
如果是法政策的討論,怎麼訂的更細,
我們法律人也是樂見其成,但如果扯到
像我個人, 贊成寫實風格的AI圖禁制。 畢竟這就很可能是真人混充, 或是訓練資源有真人, 司法沒有資源去一一審核。 至於管日式動漫, 那技術上辦不到。
藍綠就多了,這題我覺得對藍綠白都很頭
大,原原文扯政治立場就多餘了
我沒扯立場喔。 初篇談到民進黨是因為現在是他執政。
貼色圖/兒少擦邊圖 本質上就沒分級啊
虛擬兒色就是見不得人的東西啊 在PTT上講
虛擬兒色不應管制 怎麼不拿蘿莉漫上街
但為何反對兒色圖的理由呢?害怕因此對
好歹像購物網情色區 來個沒用的我滿18歲
三次元動手 雖然沒有實務佐證這說法 但
只要機率不是0就該全禁
多數肥宅也都知道二次元蘿莉色情這東西不
這就是展翅衛服部IWIN的概念
能公開講 又不甘心被針對 才把其他二次元
都拉進來啦
奶頭也不是見不得人 怎不見人露奶頭
今天在路上能看到成人向的二次元過激痛車
我認為s大可能搞混了 iwin現在是這樣沒錯
但是衛服部想要擴大這個規範 s 大知道iw
in現行是把虛擬兒色跟真實分開處理的嗎?
有誰敢把蘿莉過激圖弄上車子的
扯這麼多之前, 蘿莉過激圖還會先牽涉到18禁問題喔。 過激圖都沒人弄上車, 蘿莉不蘿莉還是後面的事。
我還是那句話 如果認為衛服部擴權
倒是有人弄成衣服穿在身上
釜底抽薪是要修法或另立虛擬專用的法
或是告上法院 讓司法來解釋
國外也多的是 立完法 行政後 司法打槍的
還有人穿那衣服去烏克蘭送物資上新聞
虛擬兒色就照一般色情管制 而不是禁
掉判刑好嗎 不要拿上街展示 會罰錢的
對 這樣就好
我知道有蘿莉阿黑顏的T恤啦 但敢穿的那些
極端來說 這甚至可認為是法條文字不精確
人 不都些噁宅
立委有共識的話當然該改...共識(笑)
要說為啥虛擬真實不能一刀切,虛擬兒色本
質上還是在意淫「兒童」這個身份,而到處
傳播更是助長說「對兒童打手槍很ok」這種
觀念,我不會說否定這種人性,但要達到認
可這樣的風氣,已經離我的觀念太遠了。
我能理解你的感受與想法, 問題在於不存在可行性 今天如果出來的審查標準是看外型 那為什麼不能對著矮小干扁身材的千年老妖婆打手槍? 如果審查標準是作者設定的年齡 那以後只要標註都已成年就完事, 有甚麼意義? 真正的蘿莉A漫只佔整體創作很小的一部分, 但牽涉到的範圍實在太廣泛, 這是整個問題會變得如此不可控的原因
事實上就是見光死的東西
我蠻好奇s大認為 1. 虛擬兒色比照真實不
能在網路出現 2.虛擬兒色有阻攔機制即可
如果連小哀本子都要被認同合法,我身
為柯南粉絲也會哭
但你也不能否定 對虛擬兒少打手槍沒
有”傷害任何人” 甚至也沒傷害他自己
甚至比抽菸健康 適當讓這種性傾向的
人發洩 可以降低真的犯罪風險
我個人見解是意淫這件事是個人隱私 他只
要不犯罪怎麼想是他家的事 我想不管是多
扭曲的只要不影響他人我是不會去管他的
同志都能上街遊行了 你要支持虛擬色情不一
對這種性傾向 你不用去認同 但也不應
限制他用不傷害人的方式發洩
定要拿18禁圖片阿 蘿莉漫很多封面不也是看
起來很正常 ComicLO每本封面都是唯美沒色
情 拿LO封面上街說台灣要虛擬兒色自由
嘛 各位這樣的論述 要處理也簡單
是2,你自己找一些門路難尋的小空間玩,
我覺得沒問題,但之前西洽那種公然推爆ガ
キ巨乳那種風氣,我是覺得過太爽了
現在衛福部跟NGO是3. 創作與持有最好去判刑 當然法院實務還沒有走到這一步 但會不會跟上就很難說
事實上是你知我知道 這種東西如果被台灣人
關注就是會死的東西嘛 難道不是嗎
"非商業化" 不給賣不得公開散布
請各位關進小房間內 同好自己交流
分級限制好 伺服器問一下有沒有滿18
不就好了
cliff,整起iwin事件不就是這樣?
搞到畫兒色 持有兒色 要被判刑 真的
住海邊
是啊 所以這些人加速之後只會更炸
那我想我跟s大跟我差不多 可說認為保守團
體跟衛服部是往1推的方向 其實我是認為c
洽為18禁版的當下s大也也沒差了?
我認為是想推3啦。 律師還在嗎, 講講有沒有法院實務見解, 在行政機關出來定義後, 改從行政機關的 現在的法院實務見解是「從作者設定」, 做個樣子給所有人交代
原本還算好的 +18擋一下就有藉口交差的
不給買賣那就只好把遊戲公司設海外了
小黃遊公司辛苦了
中肯
雖然這一串開始大家都比較攻擊性一點但是
我覺得這篇是政黑少數的正反理性討論串
感謝大家
你在講甚麼持有就犯法,不就是比照刑法23
5條而已?
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 第 38 條 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 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交付或公然陳列而
持有前項物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 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犯前二項之罪者,依各該條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販賣前二項性影像 、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第一項及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查獲之第一項至第三項之附著物、圖畫及物品,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第 39 條 無正當理由
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 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無正當理由
持有兒童或少年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 品,第一次被查獲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接受二小時以上十 小時以下之輔導教育,其附著物、圖畫及物品不問屬於持有人與否,沒入之。 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 品第二次以上被查獲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查獲之第一項及第三項之附著物、圖畫及物品,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你真的不是普通的狀況外
※ 編輯: wahaha99 (118.169.7.181 臺灣), 02/25/2024 17:22:17持有沒犯法嗎 我以為衛福部就是要管這
個
我想說要去寫狀了,這個討論真是費腦力
,光是這個討論串,光譜每個階段支持
者都有,今天要就現有法規討論還是要針
對你們說的衛福部下一步目標來討論?這
個就搞不定了,先把戰場畫好啦
我再回你一篇吧 有夠亂的
我看你還是別嗆別人狀況外
今天搞這一整齣 沒有人在討論刑235 因為刑235現在在台灣本來就有其法界實務運作的標準了 現在討論的一直都是兒少性剝削36-39 這是衛福部用來搞事的劍 你真的不要狀況外還比誰都大聲 真的很丟臉
他指的是兒童 可不是二次元
對 這就是衛福部直接擴大解釋
※ 編輯: wahaha99 (118.169.7.181 臺灣), 02/25/2024 17:29:59鄉民又跑出來教育人了
我從上一句推文起就在強調這條文是比照刑
法235,法律實務自然也是比照刑法235運作
,你以為說擴權就擴權? 公家機關的膽子還
沒你大呢
你果然完全狀況外
對了法院尊重行政機關標準,其實很多例
子,我自己辦過教師法情節重大,行政法
院採納教育部標準的就蠻多的
我回文了, 你可去看一下
跟搞不懂又不念書的人溝通,你真辛苦
如果法規明令給行政機關訂定標準更明確
我印象不知道是哪個立法委員說衛服部擅自
解釋說兒少法規範包含二次元 所以應該不
只235 但我不是法律專業的還請r大解釋
兒少38是有想賣的持有 跟純持有不同
兒少39第二部分才是色圖類的純持有
至於法規這樣寫 有沒有包含虛擬圖
這就我說的 司法討論 或修法改善吧
如果要更上綱到言論出版自由 祝好運
皇城眾就是最愛扯嘴皮一群,各種曲解概念
還什麼擔心衛福部擴權,真是有夠好笑的
衛福部哪來的判決與解釋權,一切都得回到
法院,進行攻防..法官才是擁有判決的權利
去看看少防第8條 或是看看我下一篇
還在那斷章取義,只拿你想用東西來講....
總強過你什麼也講不出來 笑死
再2023年iwin年會上 未來數位的主編就
有在當中提到 禁止二次元色情文化並沒
有有效防止兒少性犯罪 當然你可以說他
的解讀偏頗 但至少是拿出數據提出了一
個觀點
shirman就是一直選擇性無視的那種信徒啊,跟
他說提案修法的立委范雲跟之前修法的會議記
錄都表示出這個法是以真人為主題,是因應韓
國n號房事件的修法,不是拿來管acg的,衛福
部就是擴權,但他們只會裝死跳針而已
再者 看完上面的討論 看完S大主張 想請
問那您怎麼定義二次元兒少? 現實很簡
單 看年紀 那二次元呢? 看體型? 看設
定年紀? 還是看審判者主觀? 那是不是
入罪化後我說你有罪你就有罪?
連一點法學概念都不懂的人,拼命說文解字
嘻嘻 那你來教導大家你口上的法學阿
這東西很簡單啊,貼個18禁,要求角
色年齡超過16(18);有什麼問題,
問題就是那群人無限上綱才搞的這麼
難看
希望你女兒以後被人意淫唷 反正爸爸很開
心
現在反iwin擴大解 綠委3,挺iwin綠委0
,智障政黑老人還在挺iwin,真的笑死人
,你們家立委都沒人敢公開挺了
會在網路上崩潰滑坡跳針的就法盲啊
就有整天虛擬現實分不清楚的,這種人
自己去旁邊玩沙。
所以就問一句,你挺煉銅˙嗎?
現在已經模糊化了,這無解
去年二月就修法了怎不反,戰國策騙到
一堆選舉補助款又出來亂了喔
去年到現在有誰畫圖被抓去關了嗎?
無知不是錯, 錯的是無知還要嗆人
#1br4P7s2 (C_Chat)去年修法前就有人被抓了, 只是當時的界線還只是「人設未成年」 去年修法是越修越模糊, 讓衛福部整個發病, 把事情搞的一發不可收拾
※ 編輯: wahaha99 (118.169.7.181 臺灣), 02/25/2024 20:57:14所以噓的 認不認為盛京亂倫橋段有沒有問
題 不要看到聖經就是宗教經典沒有問題喔
!
噁爛肥宅裝中立
爆
首Po我這裡的IWIN是指全部 包括IWIN、衛福部、什麼NGO(展翅協會等)、修法的立法委員 是說啊 這個法案如果要朝著展翅協會的那樣去定義 基本上拿不到什麼額外選票3
沒錯超嚴重的 我認為你們要上街爭取權益 讓非次文化的人知道民進黨搞創作中介法 當初716柯粉上街都能成功 想必這種反對打壓言論自由的遊行一定也可以1
建議iwin支持者走上街頭 每年一次煉銅pride遊行啊 而且如果覺得自己的自由人權被迫害 遭受不平等對待 那學甲甲一樣長期抗戰 追求最終大法官釋憲啊 如果你們訴求有理 相信到時候大法官會幫你們吧X
中國歷史上有很多這種故事 有人打算造反,被政府知道了,所以下通緝令追拿 結果通緝令被造反的人攔截偽造 他當然不會把通緝令偽造成獎狀 而是把只懸賞他一個人的通緝令,偽造成懸賞一群人的通緝令X
現實是 綠委在洗地切割 綠粉在放火笑反對派都垃圾 但是你根本看不到哪個綠委或政務官 跳出來立挺iwin 的13
如果說這是40%黨搞出來的 那竟然特定ACG肥宅們(這值得強調)受到這麼嚴重迫害 你們也言之有理的話 照常理要有「60%」在幫你們撐腰阿? 我知道肥宅們對上街有千千萬萬為難的理由5
推 raes88097: 我想說要去寫狀了,這個討論真是費腦力 220.136.97.118 02/25 17:26 → raes88097: ,光是這個討論串,光譜每個階段支持 220.136.97.118 02/25 17:26 → raes88097: 者都有,今天要就現有法規討論還是要針 220.136.97.118 02/25 17:26 → raes88097: 對你們說的衛福部下一步目標來討論?這 220.136.97.118 02/25 17:26 → raes88097: 個就搞不定了,先把戰場畫好啦 220.136.97.118 02/25 17:26
77
[討論] 宗教引誘兒少比二次元更該iwin吧?上午無聊發了篇酸iwin的文, 看了底下鄉民推文後, 我想了想發現宗教創作, 比二次元還更引誘兒少吧? 台灣一堆什麼教跟廟64
Re: [閒聊] 反二次元兒童色情的都是哪種人啊我個人偏好30歲(輕?)熟女啦 30歲左右的女人才是女性魅力最大的時候好嗎? 回到正題 雖然我個人不支持二次元兒童情色。 但我對於反二次元真的很疑惑。38
Re: [閒聊] 展翅:虛擬兒少性創作將造成兒童被誘拐展翅協會的檢舉專區不只規範二次元 還管到三次元上面 也就是說不只iwin要禁止二次元16
Re: [IWIN] 虛擬兒色創作自由的困境我本人是反對二次元比照三次元處理 因為事實數據證明開放利用二次元發洩 有助於防止犯罪的疏導作用,最能滿足真正的蘿莉控的就是二次元色色 鐵證就是日本對兒少性犯罪的例子遠比對二次元兒色嚴厲捕捉和懲罰的歐美少 戀童癖既然無害於真人,就沒有必要特地抓出來幹掉15
[閒聊] 有可能人為造出iwin實例嗎?剛看了少少幾篇討論, 都提到目前的兒少剝削判決都與二次元無關, 這無疑是iwin論述的薄弱之處, 假設存在一個二次元轉對三次元的犯罪者, 是不是就能提供iwin強大的跟腳了?8
Re: [閒聊] ACG粉們有可能上街抗爭嗎?這件事要上街的訴求才不是像你這樣說的 要訴求的話,可以有兩種題目: 1.反對毫無科學根據就主觀認定看二次元色圖就"可能"去對三次元兒少犯罪 因為這就跟有罪推定類似概念,沒有證據就指認對方將來"可能"會去犯罪(也就是潛在犯) 而對方卻必須要拿出證據證明"將來"不會去犯罪7
Re: [討論] 二次元兒童色情入罪 未來數位表達意見我也覺得莫名其妙 對我來說,二次元和三次元,根本不該相提並論 : 不是說宅男看太多二次元會跟社會脫節 恐女什麼的嗎 畢竟二次元是理想、美好、單純 本來就不能和殘酷的現實社會比較5
Re: [新聞] 兒少性剝削圖被要求下架 PTT鄉民炸鍋還燒: : : UDN : : 馬瑞璿6
Re: [閒聊]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依規撤回修正這是中文閱讀能力的問題了吧.......... 回覆內容不就明確講了 對 單純二次元創作不屬於兒少性剝削條例的處罰對象 可是不排除有人會把真實的三次元兒少色情參雜入二次元裡 例如用AI算圖的方式把三次元圖粉飾成二次元圖 這時候就有明確的受害者了 那難道還說換個表現手法就沒事了嗎?4
Re: [閒聊] 與IWIN、衛福部開戰的話,漫迷有啥手牌兒少民團的天條是 未成年虛擬人物有性相關描述的創作=兒童色情=需管轄 這點的確在澳洲加拿大紐西蘭現行有較為零容忍的制度 所以跟他們吵二次元、三次元涵蓋到哪也實在沒意義 跟前幾篇類似,以ACG領域為出發點先拉大眾共識也是不錯的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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